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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身穿青衣,高瘦身材少年探头探脑地走进屋里,坐在凳子上,皱着眉头道:“哎呀,快点灯,你这屋有金疮药吗?刚才翻墙过来的时候手指头擦破皮了。”
荆武打着火折子,点亮桌子上的油灯,哈哈一笑,道:“真笨,这墙你都翻了八百遍了,还能受伤。”
“哎呀呀,好荆哥,别笑话人家了,给找点儿药,你就忍心看我破相吗?”
秋奇说着撅起了嘴巴。
荆武坐在他旁边凳子上,拉着他的手看了看,道:“臭小子,装什么可怜。瞧,这都没出血,只擦去了一点儿汗泥,吃饱了睡一觉就长出来了。”秋奇撅着小嘴,伸两只小手抓住荆武的胳膊,女生女气,哼哼唧唧地让他找药。烛光照在秋奇的白净的脸上,加上他瘦削的蛇形身材,像极了个姑娘。 除了心灵手巧,会做玩具之后。他还有个爱好,就是喜欢研究皮肤护理,并且乐此不疲。 鹰城的每个胭脂水粉店,他都是贵宾级会员。没事儿就喜欢和各种女人在一起,讨论皮肤保养问题。正因如此,荆武送他绰号:白娘子。 被拉住胳膊,荆武顿时有种被人依靠的快感。仿佛自己瞬间多了一个小弟弟。他笑着道:“好好好,哥心疼你。等着,这就给你找跌打伤药。”
他的居室有六间屋子,红木打造的抽屉、小柜子数量众多。只有眼下读的书他最清楚。随手就能找到。其他的物品,全都由丫环小婷管理。 此时小婷已经在隔壁睡着了。荆武不忍心叫她起来。只好自己动手。翻翻这个箱子、看看那个柜子,爬上爬下,折腾了半天。 “找到了。”
荆武高兴地轻呼一声,举着一枚红色小瓷瓶走来,坐到秋奇身旁。满脸微笑,将瓶子放在桌上。
秋奇笑嘻嘻地道:“太好了。”说着拿起小瓷瓶打开盖子,凑到灯下向里面观看。只见里面盛放的是蓝色的粘稠液体。
秋奇脸上的笑容止住,看向荆武,目光有些闪烁不定。 荆武见状,挺直了身体,问道:“怎么?药有问题?”秋奇挤眉弄眼,问道:“这是金疮药吗?怎么有点像那个?”
荆武也笑起来,拿过来瓷瓶端详起里面的蓝色液体。边看边问:“哪个?里面有虫子吗?没有啊。你说清楚点,像哪个?”
秋奇压低了声音道:“金疮药一般都是红色的。没听过蓝色的呀。另外,我听常客沈胖子说过。有一种春药就是蓝色。你小子莫非私藏这玩意?”
荆武听了,恍然大悟。随即一脸委屈,轻轻伸出一根手指,推着对方的小脑袋,道:“停,停。这里面都装了点什么呀。你这家伙,就爱胡思乱想。 我是那种人吗?亏你还是我的发小。长这么大,我连女生的手都没碰过。 倒是你,没事儿就和一群小姑娘在一起研究胭脂水粉,还给人家指点皮肤保养。 老实交代,抓过几个女孩子的手了?咦,你这伤,不会是揩油被挠了吧?跑这里来讹诈来了?”
秋奇白嫩的脸颊微微泛红,抬手轻轻推开荆武的手指。 笑嘻嘻吹嘘地道;“哪有哪有,我是个正人君子,平时悬壶济世,自然有女孩子仰慕。给她们指点的时候,我都是带着手套的,从来不会肌肤相亲。”
他是个直肠子,生性诚实。眼下为了掩饰滔天罪行,开始撒起谎来。 可是撒谎也是个技术活,需要日积月累地训练。一个习惯掏心窝子的人,偶尔说谎就像东施效颦,当场露馅。 荆武哈哈大笑,得意地道:“啧啧啧,撒谎就脸红的家伙。还手套,手套个毛线? 长这么大就没见你戴过那玩意。你还记得手套长什么样吗?上次在巷子口,我见你在吃豆腐。 咳咳咳,不对,应该叫给人指点皮肤保养。说是看看手掌,你却可劲地翻起对方的袖子,恨不能把衣服给整个扒掉。还吹自己是君子。嘿嘿,我问你,君子有当街扒女孩衣服的吗?”
秋奇整个脸已经羞成了紫茄子。但是他毫不生气,毕竟对方说的是事实。秋奇的内心,也没有觉得这些有什么不妥,反而生出了一丝凭本事吃饭的骄傲。 他对姗妃垂涎已久,心中暗恋,却一直没有机会和对方探讨皮肤保养问题。只要这个心底的秘密不被荆武探知,他还是有信心维护自己的形象的。 眼睛一转,一脸怪笑地看向荆武,道:“前几天,小婷姐洗澡的时候,我正好翻墙头。看见有个叫荆武的君子扒在窗户缝偷看。要不要哪天我把这个秘密告诉小婷姐?”
此言一出,荆武的脸腾的红了,立即正色道:“咳咳咳,咱们是好朋友。刚才我是在胡说八道。天地山川为证,你从来没有占女生便宜。”
随后一脸讨好的笑容,压低了声音,道:“嘘,小点声,别让她听见了。”
这一次,轮到秋奇满脸得意。 为了避免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荆武抓紧转移话题,满脸堆笑道:“我对灯发誓,这药绝对是金疮药。 是我娘从老家南疆带回来的,效力杠杠的。一个人不管受了什么伤,有多大的伤口。哪怕血流成河,只需要敷上一丢丢,立即就能止血。 再抹三天,就能够完好如初。来,我给你上药。”
荆武为了讨好对方,打算帮他伤药。 秋奇听了对方这段广告,不觉得打了个寒颤。吹的也太过分了点儿。 秋奇轻哼一声,抓过药瓶,自己倒出药水,抹在伤处。边敷药边碎碎的说道:“上个月在名师课上,咱们说好的事儿,你都忘了吗?”
两个人是邻居,又是同窗听课的好友。好得穿一条裤子,就差没有晚上同床共枕了。 少年人在一起说笑打闹,一天说过的话成千上万,都是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偶尔大吹大擂,一起吹过的牛当真是浩如烟海。 荆武绞尽脑汁想了片刻。看了看窗外一片寂静的夜。正是初七,半月当空,满天星光。 头脑中灵光一闪,道:“啊,对对对,说好的今晚去抓花雀,可是今天外面是半个月亮,抓花雀最好是满月,那天花雀飞的慢。晚了,快回去吧。”
他要赶紧把对方哄走,再想想怎么让他不乱说秘密。 秋奇跺了跺脚,道:“哪有,说好的本月初七去打猎,趁着天黑,出城外黑松林,要猎一只鹿回来。”
荆武笑了出来,捂着肚子道:“你发烧了吗?在外面吹的牛就别当真了。”
秋奇挺直脖子道:“不行不行,我偏要你带我去。早上刚让我爸给准备了三把新猎叉。算沈胖一个。”
荆武惊得下巴砸在脚面上,心道:“秋叔叔真是火眼金睛,怎么看出柔软的儿子有打猎天赋的。分明是菜鸟一枚,碰到野兽明显是去给送肉上门的。”
折腾了这一阵子,他也精神了,道:“好,就依你去打猎,但是咱们得先讲好了,等到三更天,无论打不打到猎物,咱们都要各回各家睡觉。”
秋奇把水蛇腰拔得笔直,拍着干瘦的胸脯,道:“男子汉大丈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荆武险些笑塌了房顶,道:“你快回去换上黑色衣服,免得吓走了猎物,我这就来找你。”
秋奇嘿嘿一笑,起身出去,翻墙回家。 片刻后,三人在门外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