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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瑛猜对了。
哥哥张晓珲比她更难受。 他有古代记忆,当然是非常清楚大乾的都城所在地就是现代的京城所在地。 事情已经过去了四个月,他以为自己已经走出来了,却没想到临近京城,走在熟悉的山水间,过往的一幕幕是那么清晰的铺陈在自己的眼前。 是的,他们往南走的这一路一直是沿着现代人眼中的古驿道在行进,而他,恰恰就带着菲菲探寻过这一条古驿道。 他们利用了大学期间的一个假期,背着徒步装备,从燕山山脉的南边沿着古驿道走到了北边。 而他们一路上入住的驿站,也几乎与他们露营的地点重合,甚至于在他弹唱《海阔天空》那晚他跟妹妹坐的那块巨石,他和菲菲也在上面坐过,只不过他跟妹妹坐的石头是在岸边,跟菲菲坐的那块石头是在河中间。 时空不同,河流改道,但巨石仍然是那一块巨石,可见海枯石烂并不是没有可能,只是需要经过漫长的岁月而已,漫长到你以为它永远也不会发生。 张晓珲曾经也以为自己和菲菲的关系永远也不会改变。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菲菲的情景,那时他们才六岁,正是幼儿园刚毕业要升小学的那个假期,外祖父还在世,菲菲爷爷嫌弃菲菲的爹妈不会养孩子,便把菲菲白天送到他们家来跟他和妹妹一起养着,晚上再接她回家。 刚来他们家的菲菲确实很瘦弱,跟他肉乎乎的妹妹完全不同,却很是漂亮,在张晓珲眼里就像个易碎的瓷娃娃,一下子就激起了他身为男子汉的保护欲。 妹妹那时候虽然才两岁,可他觉得这两人要是打起来,菲菲都不见得是妹妹的对手,有时候妹妹生他的气就会坐在他脖子上,小拳头雨点般往他脑门上砸,他常常需要阿姨解救才能从妹妹的拳头下逃脱。 果然来了他们家以后菲菲的身体越来越好,而且越来越喜欢待在他们家,她爹妈干脆就让她跟张晓珲入读同一所小学,放了学就由张晓珲家阿姨一起接回去,他们小学初中高中没分科前都在同一个班级。 他们互相看着对方长大,人生中所有重要的时刻都与对方在一起,他手中的相机收录了她在舞台上的倩影,足球场下他仰头喝下的是她为他准备的温开水。 跟他的懒妹妹只参加了大合唱不同,菲菲从小就学小提琴,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学校金帆艺术团的舞蹈队员,还担任了学校的播音员,只要有她在,学校的文艺活动总有她主持的身影。 她从微微露出花瓣的花骨朵,长成了一朵半开的牡丹,发出了灼灼的光华,而所有人,包括亲戚朋友,同学老师,都知道他俩关系特别好。 有一次课间的时候,一个女同学慌慌张张的跑来找他:“张晓珲,刘菲菲在厕所晕倒了!”他的大脑“嗡”了一下,什么也来不及想,拔腿冲进女厕把她抱到校医室,那是他有史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 菲菲读了高中以后,因为在舞蹈队需要控制身材,加上学习又紧张,有时候就会忘了吃饭,那次晕倒就是因为低血糖,从此他的随身物品就包括了可以快速补充血糖的食物。 妹妹一直以为他喜欢吃费罗列巧克力球,其实他怎么会喜欢吃那种甜甜的东西呢?只不过是菲菲喜欢吃而已,她一口吃不下一颗,便会把剩下的那一小半塞到他嘴里。 他还记得菲菲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用她细白的脚丫划着清澈的溪水说道:“张晓珲,以后我们老了,哪都去不了了,就到这里来养老吧。”
自己取笑她年纪轻轻就想到养老,菲菲却说:“可我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啊,第一次上你们家好像就在昨天,一转眼我们都二十岁了。”
自己不再说话,只是抱紧了她。 然而他们可以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到他工作时已经将近于无,一开始菲菲还可以体谅他,跟他说“你负责保家卫国,我负责挣钱养家”,高考时她考上的是顶尖学校的金融系,在金融界叱咤风云的大多是她的师兄师姐。 可他实在是太忙了,菲菲经常找不到他,每次出完任务回来打开手机,都会收到她几百条信息,满屏幕都是她的思念,担忧,甚至于恐惧。 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她,却实在分不出更多的时间给她,最近的这一次休假是他时间最长的一次轮休了,他本来打算把所有的时间全部留给菲菲的。 有时候他想,其实在他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们已经注定了不可能在一起,只是那时候他俩都还太年轻,不明白生活的真相是什么,面对菲菲的结婚请柬,他虽然痛彻心扉,却并不后悔当年的选择。 这几日重走当年的路,虽然再一次掀起他心中的伤痛,却让他有机会可以真正冷静的面对他们的过往。 菲菲应该是恨他的吧?而且还有深深的失望,如果她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自己却连她的花瓣何时伸展都不清楚。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更应该做的,就是早早提出和她分手,虽然她也会伤心痛苦,却可以少受几年的煎熬。 如今自己和她分隔两个时空,张晓珲甚至庆幸她身边有了别的男人陪伴,不然她会是怎样的痛不欲生呢?对她来说这真的太残酷了。 张德源和李岚夫妻俩自然感觉到了儿子的异样,他们除了能在心里叹气也毫无办法,他们怎么会不清楚儿子对菲菲那孩子的感情有多深呢? 李岚有时候都会怨念的想,别人养儿子都是儿子娶了媳妇才忘了娘,她倒好,媳妇离进门还差个十年八年呢,儿子就快把娘给忘了,更加让人怨念的是,这儿媳妇还成了别人家的了。 可是她能怪谁呢?谁也怪不了,这些年她看在眼里,菲菲那孩子也不容易。 她结婚那天他们一家除了儿子没去之外都去了,新郎听说是比菲菲高两级的大学师兄,从菲菲进入大学就一直在追求她,大学毕业后到了国外深造,为了和菲菲结婚放弃了在国外薪资优厚的工作机会。 她的傻儿子怎么跟别人竞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