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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犯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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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西蒙,中午丹尼尔约我们一起吃饭,你要去吗”说话的是一个华人男孩。

“为什么不呢?刘,等我做完了这道题就去”声音的主人是一位身材匀称,淡黄发色的眼镜男孩,这正是西木的化身。此时的教室只剩下了刘和西木两个人,不,一个人和一个魔。

“别这样,伙计,丹尼尔和瑶正等我们呢?”

刘在一旁做出一副沮丧的表情,那样子仿佛再说“你要是不去,就算有十个妹子都没有意思”。

西木轻笑道“好吧好吧,那就上路了”。西木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道“推理社现在怎么样了,还是只有我们五个吗?”

“哎,你知道的,老兄,高年级的都在忙学业,而低年级的与我们之间总是存在着无法被跨越的尴尬与恶趣味。”

刘摆摆手,长叹道。

西木若有所感,打了个冷颤,连忙点头附和道“这我深有体会。”

原来,在西木刚入学那会,有一个学弟给他打招呼,特别热情,当时西木忙着应付入学测试,只能敷衍着他,他当时讲了个笑话:男人与女人有什么不同?

尽管西木身为一只恶魔,但秉持着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童年的态度,他回顾了自己生活的这几千年,压榨了身体之中为数不多的幽默细胞,终于他回答了:“是一个有长处,一个有缺口的不同吗?”

随之而来的是他带有的正经人的微笑,各位懂得都懂。

但学弟却瞪着他眨了半天眼睛,好一会才回答道“女人比男人更缓慢,因为wo(马语:吁,意味着停下来)man”,西木是万万没想到,这家伙讲的是冷笑话,他当场就想给这孩子留下童年阴影。但是他仅有的理智制止了他,于是,在他生硬的笑声下,学弟趾高气昂的走了,又去找下一个未被冷笑话摧残的可怜人儿了。

西木回过神看着等待自己的刘,心里暗道“看来天空魔法生效了,不出意外的‘瞒天’也奏效了,希望他们别来打扰我的新生活”,说起西木的魔法,其中最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便是“三天法”。

1.“瞒天”,这个魔法可以让所有人忘记身为天空恶魔的西木,所以龙小组和圣主才忘记了还有西木这只恶魔,当然,这个效果只能能适用于非恶魔形态的西木,如果西木恢复原型,成为天空霸主,那么,人们就会记起他

2.“惑天”,此魔法可以让西木合理的生活在都市中,这就是为什么西木成为了一所学校的学生,而校长与老师并未发现他身份的原因,这个魔法还能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度,所以身为插班生的西木能被大家所接受的原因就是如此

3.“幻天”或者是“换天”此魔法是天空恶魔的代名词,他能靠“换天”改变天象,也能靠“幻天”制造幻境,迷惑对方甚至是控制对方。

不一会儿,西木和刘就来到了食堂,食堂的正中间的餐桌旁正坐着两位学生,其中一位肌肉壮硕,一看就有可挡千军万马之势,但是他长相却如同黑熊,如同红糖一般棕黄甚至偏黑的肤色无不彰显着自我身体的健康。而他身旁是一位少女,少女身高虽然只有160cm,但是,整洁的衣裳,乌黑的长发也让她显得落落大方,颇具大家闺秀。

“西蒙,你们来啦”少女看着不远处的眼镜男孩以及他身旁略显慵懒与狡黠的少年,大声说了出来。

西木与刘来到餐桌前,胖子丹尼尔早就一个熊抱将西木拥入怀里,“哈哈,兄弟,你终于来啦!”

丹尼尔爽朗的笑声响彻整个食堂。

刘略显尴尬,抢先一步挣脱了拥抱的禁锢,他立马与名为瑶的少女交流起来,期间瑶羞红了脸颊,睁着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瞪着西木,时不时发出“啊”的感叹。

再看看刘,他充分享受着瑶的崇拜目光,先前的慵懒一扫而空,他直勾勾的盯着瑶那星海横流的眼睛,不知不觉间,他的脸上也闪过一丝绯红。

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发生的西木与丹尼尔发出了阵阵怪笑,但随即就归于平静,看来他们也是见怪不怪了。

午餐,正式开始了。

“丹尼尔,你找我们什么事呢?”

西木问。

“不是我,主要是社长有新消息通知我们”丹尼尔边吃饭边回复道。

“难道,是又有新的迷题了”学习狂人西木大胆的猜测道。

“这就要问社长了”胖子丹尼尔说。

午饭结束了,众人来到了学校的一间教室之中,教室里摆满了装着神秘液体的瓶瓶罐罐,还有几具人体仿真骨架。

黑板前站着的是一位长发飘飘,还带有一丝臭味,脸上黑不溜秋的少年,这正是推理社的社长——艾瑞克。

社员们依次走进教室,坐在了为数不多的空位置上,巧合的是,这里正好有四个座位。

听到了位置挪动的声音,艾瑞克此时才转过身,打量着众人,“哦,原来你们是我亲爱的社员们啊”他终于发出了一声感叹,这个怪人原来根本就没注意到有人进入教室,他太专注了,专注于黑板上写着“消失的案发现场”的这一个案件,或者说是故事。

西木坐在离门比较远的位置,回想起了自己当初加入推理社的原因,他活了太久了,好不容易脱离地狱,必须好好玩一玩,融入社会,在他看来,加入社团就是融入集体的好方法,于是他不顾班上同学的劝告,决然的加入了这个怪人创建的社团。

现在的他开始后悔当初的决定了,这个社长是真的失败啊,但是,有一说一,这个社长总能给自己带来一丝丝兴趣。

“艾瑞克,啥时候开始今天的故事啊!”

,丹尼尔不耐烦的说。

“你别慌嘛,丹牛,赶着解放生命嘛”艾瑞克打了个哈欠,嘲讽道。只见丹尼尔涨红了脸,一声不吭的瞪着他。但在他不经意间亮出了自己的肱二头肌后,原本懒散的艾瑞克一下子精神了许多。

“好吧,伙计们,今天的故事,开始了”。

“在一栋公寓里,住着一位残疾老人,老人年满80,但是却独自一人住在这栋公寓之中。令人感慨的是,老人有三个子女,却无一人愿意抚养老人。

这天,是老人的生日,大女儿第二个到了老人的房间,她看了看时间:早上八点,老人也才起床。大女儿看了看屋中简陋的家具,一张床,一个衣柜,一架轮椅,还有一簇花语名为圆满,团聚的蓝色绣球花,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大女儿十分懊悔,又十分着急,她悔是因为她这么多年未尽孝道,她急是因为她并不知道老人的遗产在哪,她打算这次让老人交出遗产之后抚养老人,但当她向老人询问时,老人只是笑了笑…

大概在早上9点二儿子才到,他推了个大箱子准备装老人的东西变卖,他看到屋内无人,正准备搬运他人财物时,他听到了三弟的声音,三弟正搬着许多纸质物品,比如,白纸,纸盒子压扁了的产物,老人领居家儿子的纸质盾牌等。他准备将这些东西卖出去,小赚一笔。

于是他很早就到了,准备将公寓中大家不要的东西收集起来。他来来回回上上下下转了好几圈,到了这时,他才遇到二儿子,他是在看望了老人之后才开始收集公寓破烂的。

二儿子很疑惑,他疑惑于为啥父亲不在了,今天不是他生日嘛,但是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将这些东西卖了才好。

经过二儿子的搬运,原本就空空的公寓房间显得更加冷清了。他没给老人留下一丝希望,因为他知道其他的子女会照顾老人的。

回到自己家中,一直到晚上二儿子想起老人从前对他的好,觉得自己这样太无情了,于是二儿子就驾车拎着大箱子回到了公寓。

他跟门口的警卫打了声招呼就进去了,熟悉的走廊,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里多了一丝冷清与肃杀,二儿子害怕极了,他快速走到门前,发现老人房间的门半掩着,他咽了口唾沫,推开门,眼前的一幕足以让他吓尿,他大惊失色,脸上的血液极速褪去,显得如此苍白。突然门后传来脚步声,随即一大群人冲进了屋子里,他们都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到了。

老人瘫坐在椅子上,脖子上是令人胆寒的锐器切割所造成的伤口,右手平静的放在大腿上,左手小臂中间至手掌被人整个切掉,而切掉的部分完整的放在了老人的大腿上,压住了右手之上,老人面带微笑,仿佛这一刻他还是疼爱子女的父亲。不久之后二儿子被当做凶手关进了牢房里,最后在牢房里自尽。

因为警方从他的大箱子里检测出了属于老人的血迹,加上门口警卫的证实,二儿子早上推着箱子来,晚上又推着箱子来,警方合理的怀疑了箱子运尸这一可能性。所以,二儿子同样合理的被抓了起来

当人们问起大女儿为什么没有嫌疑时,警方永远都是那句话,屋内并无打斗痕迹,或者其他的血迹,所以那里一定不是第一现场甚至是案发现场。加上警卫的证实,大女儿并未夹带任何大型物件出入,以及对面楼房里的住客证实接近二儿子来的时候大概是8:50的时候,大女儿还和老人在阳台聊天,这个时间并不能满足大女儿行凶抛尸,所以她的嫌疑被排除了。

至于三儿子,公寓之中有多个人能帮忙作证他的不在场证明,所以,凶手只能是二儿子。

每当人们看见盛开的粉色绣球花,都会想到这一起名为“消失的犯罪现场”的凶案。

多年之后的一位年轻侦探却评论道,为什么二儿子会推着箱子来,推箱子出入不会宁人怀疑吗?警察肯定是被人叫过去的,那么这个人是谁呢?为什么凶手一定要切下老人的掌臂呢?那么,朋友们,真相就藏在文本的细节之中,那些蛛丝马迹就是这起案件的真相。

我,艾瑞克,在这里,再一次向你们发出挑战!”

艾瑞克缓缓的讲述了这次的故事。他看向了社员们,眼中流露出一丝骄傲与好奇。

“谁能在我之后再一次解开迷题呢,真是令人期待呢?”

艾瑞克喃喃道,谁都察觉不到他嘴角扬起的微小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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