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呢?”
苏忆华拿着安薏笙的书包就走进了书房,甩给她三个字。“小花花,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你真一点儿也不担心吗?”
安薏笙咬着笔盖,眼睁睁地看着苏忆华从书架上拿起自己最爱的小说,悠哉游哉的翻着页,而自己却在这里做数学题。“怎么,又哪道题解不出了?”
苏忆华放下手里的小说,抬眸时正好瞥见她幽怨的小眼神。“哼!我才没有,这题不是很简单嘛,先设解析式然后解出来,把数带进去,然后……”安薏笙的声音减弱,因为她就只会写到这里。“你就嘴硬吧!”
苏忆华叹了口气,抓过安薏笙的笔和演算本,在纸上快速写下什么,然后又推回她面前。“我提示的已经够明显了,自己想想接下来的步骤,话说这本文集不错啊,你从哪里摘抄的?”
苏忆华起身走到书架前,突然看到了一个精致的笔记本,随手翻了几页,他是发自内心的赞美这个作者啊。“什么摘抄的,这可是我原创!看你的小说去!不对,小说也是我的!哎呀,总之你别动这本子就对了!”
安薏笙飞快夺过苏忆华手里的笔记本,小心翼翼地抱在胸前,一副你动它我就灭你的架势。毕竟,这一本子全是她写给苏忆华但未寄出的……情书!她虽然有些时候会犯蠢,但不会蠢到这种程度,把自己隐藏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以这种方式全盘托出。就算是告白,也不是现在。“那我出去找点吃的,你自己写。”
苏忆华看着眼前的安薏笙,嘴角勾起一丝无奈又宠溺的笑,出了房间往厨房去。“安叔叔顾阿姨,有没有什么要我帮忙的?”
苏忆华看着正在忙碌的安程海和顾笙颜,心中无限感慨。曾几何时,他也像安薏笙一样在房间里写作业,妈妈和爸爸也这样一起准备餐点。“没事的,都快好了,”顾笙颜把菜切好,交给安程海掌勺,自己走出厨房招呼着苏忆华到客厅喝茶,“忆华啊,你不用复习吗?”
他摇了摇头:“我不急,总觉得自己白吃白喝,有点不太好意思。”
“忆华啊,你家是哪里的?”
高能预警,前方大笙笙出没,请放弃挣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苏忆华抿了抿唇:“如果说一栋房子是家,那B市是,C市也是,如果说有亲人的地方是家,那我貌似没有家。”
顾笙颜不由得皱眉,原来也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所以不再绕圈子:“其实吧,阿姨今天就想给你说一件事来着,咱开门见山,我们家薏笙挺好追的。”
“我……”苏忆华顿了顿,声音极轻,“知道。”
“知道还不去追,你是不是傻!”
顾笙颜拍桌而起,自己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不开窍,她是不是该考虑考虑,给薏笙再另外找一个了!“顾阿姨,你就不怕我是坏人,跟薏笙在一起是为了骗财骗色吗?”
苏忆华有些无奈,顾笙颜的套路实在有些不对。顾笙颜满不在乎:“骗财的话,苏家的钱岂不是比她更好骗?甚至他们巴不得你能回去接手苏家吧?骗色的话,你这长相不用骗都有一堆小姑娘追着。”
她挑眉,声音淡定如常:“而且我相信,你应该最清楚,如果做不到从一而终就不该去招惹。”
“我……”对啊,做不到从一而终就不要在最开始的时候去招惹。比如说苏陌时,他大概都要忘记曾经许给程雪初的一生一世一双人。“我明白。”
苏忆华抬起头,眼神中似有坚定。“可是顾阿姨,有些话我需要说在前面。苏家确实名利权财一样不缺,可是我并不喜欢那里,包括以后也不想接手丰悦,现在我和朋友在L市一起做了个公司,刚刚起步盈利一般,目前只有一家小型的晨潇百货和一个软件开发设计项目部。所以,现在的苏家其实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可能也不是你们想象中的富家少爷,换言之,我和你们一样,都是白手起家的生意人。”
“我没法许诺薏笙跟我在一起会有多少钱权,我能给她的只有我这个人,我能保证的也只有她在我身边时不会受任何委屈。”
顾笙颜满意地点点头,看来她的小笙笙虽然算不上不聪明,但眼光确实不错:“有你就够了,说实话,我们也并不希望以后她生活在满是勾心斗角的地方。”
即使安程海和顾笙颜说了无数遍让苏忆华去忙别的不用管厨房的事,可苏忆华还是亲自下厨做了两道菜,一道薏米荷叶粥,一道粉蒸排骨。“忆华啊,你这不是会做饭吗,”顾笙颜尝了一块排骨,“怎么还能饿着自己?”
“反正做了都是我一个人吃,所以就懒得下厨房了。”
苏忆华把粥盛好,依次有序地摆到餐桌。“其实味道比起我妈妈做的差远了,可惜……我这辈子可能都吃不到她做的菜了。”
苏忆华的手微顿,嘴角苦涩的笑被安程海敏锐捕捉。“怎么……她已经不在了?”
安程海想起不久前和顾笙颜一起送儿子去法国时还遇见过的程雪初,不禁小声问了一句,可问出口又觉得冒昧,“我就是问问,你不愿意回答就不回答。”
“没事,这事情都过去了这么久,我的心早就平静下来了。她不是不在了,只是再也不愿意出现在我们面前了。也是,谁都不愿意一夜醒来,发现自己的家和爱人都成了别人的。”
苏忆华的声音有些低沉,忧伤毫不掩饰地流露在言语之间。可就算伪装再好,褪去一身傲气,他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一个渴望家庭温暖的孩子。“我去叫薏笙吃饭。”
苏忆华叹了口气,率先结束了这个敏感的话题。“也是个惹人心疼的孩子啊。”
顾笙颜看着桌上的排骨和粥,不禁有些感慨。“晨潇,L市今年刚刚兴起的一家百货,开业不到一年营业额就直逼夏家的朵云。要是我没有猜错,晨潇幕后老板,也就是他那个朋友,是被夏家赶出门的长子夏泽晨吧。”
安程海勾了勾唇,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他清楚如果晨潇就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取代朵云只是时间问题。顾笙颜摆了摆手:“无所谓,反正是小笙笙喜欢的,就算是只阿猫阿狗,我们也不能拒之门外啊,刚刚我就是想试探试探,没想到这小子还不错,不愧是苏陌时和程雪初用心教出来的。”
安薏笙和苏忆华从书房出来,在餐厅落在,顾笙颜一个劲儿给他们夹菜:“来,快吃,明天这个时候你们可就在考场上了,多补充点能量”“薏笙,吃这个,补脑的。”
“忆华,吃这个,有营养。”
“大程程,管管你家大笙笙好不好!”
安薏笙看着被菜品堆成小山的碗,不免有些无奈。“怎么,我女人跟你唠叨我还不乐意呢,你倒是嫌弃上了?”
安程海挑眉,看看眼前一脸苦相的安薏笙。“你们!你们欺负人!你们知不知道,单身汪可是特级保护动物!”
安薏笙心痛地扶额,瞬间被喂了一口狗粮的她实在心塞。“吃饭。”
苏忆华夹了一块粉蒸排骨,不由分说地塞进安薏笙正在喋喋不休的小嘴里。安薏笙撇着嘴,极不情愿地啃着排骨,可怜巴巴地瞅着对面努力克制笑意的安程海和顾笙颜。其实,她是不爱吃排骨的。不爱吃的意思不是讨厌,只是没那么喜欢。咦,这排骨味道……“大笙笙,你厨艺见长哦。怎么样,得到一向不爱吃排骨的我的夸赞,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安薏笙有滋有味地啃着排骨,一边和顾笙颜嘴贫着。“其实,这是我做的。”
苏忆华喝了一口粥,心情极佳地看着安薏笙惊讶的表情,在他潜意识里,一家人就应该是这样简单快乐一日三餐,他太渴望这种平凡却不平淡的幸福。安薏笙睁大眼睛:“你会做饭?”
她又认真地夹了一块,没错,她不怎么喜欢吃排骨,但她喜欢吃苏忆华做的排骨。“那个薏米荷叶粥也是他做的,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顾笙颜不屑地看着安薏笙,一粥一菜就给收买了,莫名有些庆幸苏忆华不是个想要骗财骗色的坏人。“还行,毕竟他是万能的小花花。”
安薏笙挑眉,像是挑衅一般地和顾笙颜炫耀。苏忆华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咬牙切齿地偏过头小声开口:“安薏笙!我不下十次提醒过你不要再喊我小花花,你的耳朵是不是应该凉拌了吃掉!”
安薏笙做了个鬼脸:“你才是猪耳朵呢!”
顾笙颜和安程海把一切尽收眼底,却丝毫没有要开口阻止的意思。吃过午饭,安程海和顾笙颜又做好了晚饭才准备回去,毕竟他们太清楚安薏笙炒个菜能把厨房给炸了的本领。安薏笙是他们的宝贝,就算缺席了她人生中那么多时光,可他们对小笙笙的爱丝毫不减。“小笙笙,我和大笙笙先回去了,你好好照顾自己。你可要一直记得,你是我们的小笙笙,我们最宝贝的小笙笙,不管我和大笙笙在或不在,你都要好好的。”
安程海的语气有些低沉,话语里隐藏着些莫名的情绪。安薏笙有些奇怪,却没多问,只是满口答应。“小笙笙,帮我保管一下这个东西,等到高考结束再还给我,不许打开偷看哦,提前打开了就不算数了!”
顾笙颜笑着递给安薏笙一个信封,还有一个牛皮纸的档案袋。“哇塞,是红包吗?”
安薏笙接过那个鼓鼓的信封和档案袋,两眼放光,丝毫没有注意到顾笙颜眸底略带勉强的笑意。如果,她提前打开看了内容,事情的结局会发生什么改变吗?许久以后的安薏笙觉得,一定会。“不许偷看的!再说,谁家红包用信封包着,是不是蠢!”
顾笙颜揉了揉小笙笙的头,爱怜的顺了顺那柔软的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