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反应,是将手中的书紧紧的抱住,担心被林秋曼看到封面。不过林秋曼早已经记住了书封和书名...“这是孽缘,是上天注定,让我来给你添堵的。”
林秋曼扬唇一笑,绕过张若薇径直的走向了出版社。“麻烦问一下《乡野的风》这本书,目前在哪里出售呢?我听说这个作者的稿费有五百块,写的一定很好,很想拜读一下。”
林秋曼脸上的笑容看起来特别真诚,她长相甜美,笑起来就更加的天真无害了。“《乡野的风》?我们没有支付过作者稿费。不过她的书目前在省城的图书馆里都有,你随处都可以买到。”
工作人员听到五百块钱的稿费时,瞳孔瞬间放大了不少。她在这里坐办公室几年,都没见过五百块钱长什么样...“是这样啊?作者一直对外说稿费五百,搞得我们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想写书赚稿费呢。到时候肯定有一批人来给你们投稿呢。”
林秋曼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可别。”
工作人员皱眉伸手打断林秋曼的话:“我们的工作量已经不小了,我每天要看很多篇废稿。再说了,书都是要自费出版的,除非作品足够优秀...作者是怎么回事?她自己花了多少钱,她不知道吗,怎么乱说呢。”
这个年代大部分作者的书都是要自费出版的,虽然费用不高,但是这笔钱花出去,书出版后能不能卖出去,谁也说不准...“啊?自费出版?那看来是作者为了面子吧。”
林秋曼叹了一口气,一脸遗憾的往外走:“那就算了,我回去跟同事们说一声,别想着写书赚稿费了,没钱赚的。”
“一定要说清楚,不是真心热爱文学创作的,我都不建议你们入行呢。”
工作人员连连点头,希望林秋曼把这个消息广而告之。这样一来,她也不用每天看那么多不切实际的废稿了。...此时,沈凌华一行人也安全回到了西望村。不过离家两天的时间,倒也不用多收拾,直接将行李归类后,沈凌华跟家里人交代了一声,准备连夜往省城走。“凌华,你先别走,我跟你说件事。”
老村长在村口拦住了开着拖拉机准备出村的沈凌华。“明天回来,我也有事跟你说。我得先走了,啥时候等着明天说。”
沈凌华只给拖拉机减了速,并没有停下来。“停下!毛躁什么呢。”
老村长没好气的嗔怪了一声:“市郊的大屯村也弄了两个大棚菜,他们抢先一步跟市区农业局那边联系上了。只怕我们的大棚菜没办法卖给市区人了。”
这两天沈凌华一直忙着林春伟的婚事,抽不出空来。所以老村长就跑前跑后的,先是去联系了县城的农业局,又去了紧邻他们村子南边那个县城的农业局。要知道这个年代,冬天家家户户都会准备大白菜过冬,平时很少人买绿叶菜。价格定得高一点,大家的工资肯定吃不起绿叶菜。所以他们都觉得只供给一个县城,那需求量肯定不大,担心青菜会滞留,便尽可能多的联系农业局。没想到先把两个县城的搞定了,市区那边的大头反倒给弄丢了。“我要跟你说的就是这件事。我在省城遇见了塑料厂的厂长,才知道市郊也在弄大棚菜。”
沈凌华这才停下拖拉机,蹙眉挠了挠耳根,烦躁道:“大屯那边是什么情况,村长你还是找个人悄悄的去打听一下。之前我们的草莓苗丢了一行,估计跟这件事有关。”
“你这鳖孙,你早知道有这回事,还让我来问你,你咋不一早告诉我?”
老村长想起沈凌华等人回来的时候,正是下午的四点钟。要是那个时候知道这件事,他也好一早安排人去大屯打听情况。“我只想着我媳妇还在省城呢,哪里顾得上这么多。”
沈凌华讪讪的笑了笑,一脸赔罪的撇撇嘴:“放心吧,就算没有市区的人买咱们的菜,我也不会让咱们的心血都亏空。”
“媳妇媳妇,你咋不栓你媳妇裤腰上。”
老村长平时就喜欢跟沈凌华开玩笑,以前在林秋曼面前,他都是一副稳重的领导风范。现在林秋曼不在现场,他就跟沈凌华开了几句玩笑。“我倒是想呢。”
沈凌华倒也不害臊,笑着点点头:“走咯,去找我媳妇咯。”
“去吧。”
老村长看着沈凌华跟林秋曼的感情这么好,心里也着实替他们感到高兴。送走沈凌华后,他就找了两个年轻力壮的队长,在村子里借了两辆自行车。其中一辆还是从沈凌华家里借来的...让他们连夜往市郊大屯走一遭,毕竟晚上乡亲们都会坐在街上乘凉,有什么消息一早也能听说。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并没有直接去大屯打听,先在大屯周围的村子里打听了一圈。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这才有目的的去了大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