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凤翎回头,怔怔的盯着面前的程洛鸿,不禁皱起眉头,何时开始,他竟然变成这般胆怯的人:“怕什么,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她心里的确是这么想,一路上遇到这么多的事情,都挺过来了,更何况只是去借兵,能借到就借,借不到就想尽办法借,这可比打一场仗要简单的多吧。程洛鸿亦盯着秦凤翎的双眸,如水的眼眸中,写着的是和年龄不符的坚毅,这个年龄的女子,不都应该是握着女红,躺在心爱的男人怀中享福,可是她……却不得不孤身面对这一切,她到底一个人承受了多少,才会变成如今这般?“知道了。”
程洛鸿低头,握住佩剑回应:“粮草……”“筹备一天的,连夜赶路,不能再耽误了,战火连天,怕是火烧眉毛,都没有这着急。”
秦凤翎紧紧的握住拳头。现在与他们赛跑的就是时间,只要他们能跑过时间,那么他们就占尽了复国的优势,没有万一。程洛鸿点头,起身退出房间,关上门的那一刻,他瞥见桌前的秦凤翎露出了柔软的一面,他的心脏猛然疼起来,他甚至有一种想要推开门,抱住她的冲动。他对他的爱,就是无声的守候,无论何时,只要她回头,总能看到他,只是她的世界中,早已经认定了别人,又怎么能容得下他的存在。独自一人在冰冷的房间,她忽然想起前几天站在高处看到的一片血腥。那些颜色交叉的衣服,让她有些分不清,唯一看清楚的,就是漫天的绯红,以及此起彼伏武器刺穿骨肉发出的渗人声音。红色士兵们手中的钢叉还没有来得及挥舞,蓝色士兵们的红缨枪就刺穿了匈奴的胸膛,漫天飞舞的血液和尖叫声充斥在塞外荒凉的土地上。北边一个身着华丽的男子,年轻帅气,却有一身刚劲的肌肉,紧锁眉头,一瞬间捞起身边的长鞭,挥向了缠绕在一起的两方士兵,鞭鞭有力,血花四溅。鞭子好像有眼睛,窜过红色士兵身边的时候,只是轻微的掠过,而游过蓝色士兵们身边的时候,就化作一条条凶猛的长蛇,缠绕着士兵,让他们动弹不得,任由红色士兵用钢叉刺穿蓝色士兵们火热的胸膛。零头的将军跺脚,身体飞跃而上,冲着长鞭冲过去,长剑到处,不少树枝被砍断,纷纷扬扬的落在地上。蓝色士兵们逃过了长鞭的捆绑,纷纷抄起红缨枪一顿乱刺,避免了不少钢叉的冲撞。领头的将军,退让三步,握紧手中的红缨枪,枪头的红色稻穗随风飘扬,微微用力,眯着眼睛冲着蓝色士兵们裸露在外面的胸膛用力刺过去,胸膛被划破的声音。扑哧扑哧。此起彼伏。血散塞外。长鞭已经无暇顾忌身边的钢叉,一个劲的摆脱重剑的纠缠。长鞭节节败下。蓝色士兵的小队长一看敌人的眼睛已经杀红了,气势立马弱了下来,口里面不知道叫嚣着什么,只知道一声令下,身边的士兵们纷纷散开,有条不紊的冲着不远的一个方向跑了过去。“想逃?没门,兄弟们追上去!”
占了上风的将军乘胜追击,脚下莲步猛踩,速度增进不少,三两下就来到了长鞭蓝色士兵的身后,猛然前进一大步长剑一用力,扑哧,士兵接二连三应声倒下。将军赶紧抽出长剑,嘭。尸体倒曳在地上,还没来得及抽搐,就因为心脏失去了功能而死去了,睁着的眼睛还带着些许的诧异和……吃惊。红色士兵们一看将军已经杀掉了敌方的将领,士气又是猛然一升,脚下步子也快了起来,纷纷冲到蓝色士兵身边,杀戮起来。不出一会儿,蓝色士兵就被杀的片甲不留。远处天边的黑云完全过去了,太阳露出了眼眉,照射在大地上,血腥的味道夹杂着欢呼雀跃的声音弥漫起来。“战争……什么时候是个头。”
秦凤翎摇摇头,从椅子上站起来。丫鬟端来了一些食物,可秦凤翎坐在桌前,抓着筷子看了半天,也没有半点食欲。“吃点儿吧,等下走的时候就不怕没力气了。”
说话的人是程洛鸿,他已经筹备好了一切,本想过来叫秦凤翎一起吃点东西,可谁知道站在门口看了半天,却发现秦凤翎一直盯着桌上的饭菜,没有动筷子。秦凤翎抬头,面无表情,“算了吧,不吃了,东西准备好了?”
程洛鸿点头。“现在就走。”
秦凤翎起身,随便打点了两件保暖的衣物走了出来。天色的昏暗带来的是寒凉的天气,似乎到了这样的季节,白天和晚上的温差就会变得格外大,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穿上吧。”
程洛鸿从身后给秦凤翎披上一件风衣,阻挡了不少凉风,果然温暖了不少。秦凤翎摸了摸,也没有拒绝,纵身上马,“跟他们怎么说了?”
秦凤翎做事一项周到,万一她们走了发生点什么,没人处理,对现在的情势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交代下去了,放心吧。”
程洛鸿亦是这样一个人,更何况他效力的,是自己的心上之人。扬鞭,耳边的冷风嗖嗖穿过,眯着眼睛,秦凤翎紧紧的盯着前方,她不知道会在这荒山野岭遇见什么,更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去处理,她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并且十分坚定,那就是与汗王定盟约,增加复国的机会。自秦凤翎的了解,漠北与她之前身处的地方完全不同,荒漠的地带让这里成为鸟不拉屎的烂地,就连苍天都不给这样地方生还的机会,一年的雨水或许只有两三天,连天的狂风会将地上的风沙吹到天上,一旦遇上不好的天气,只要进入这漠北,就会迷失方向。而迷失方向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一些坚强的植物,有水分的维持,多活上两天。她对这样的地方,也是心生敬畏,不是因为她怕死,只是她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漠北这样的地方,单凭我们两个根本不可能走出来,你有办法吗?”
以秦凤翎对程洛鸿的了解,他一向做事周全,这次去漠北找汗王,他肯定也做足了功夫。程洛鸿对漠北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在来之前,就在进入漠北之前找好了带路人,“我已经找好了带路人,在漠北边境地带等候,再行一阵,进入漠北边境,应该就能见到他,要是实在不行,就随处找一个,进入漠北的人大把是,带路的人也多,只是怕当时找,会比较昂贵。”
“钱不是问题。”
秦凤翎回答,伸手扬起鞭子,让马匹加快速度,她希望能在天亮之前,能够先进入漠北,走上一段的路程。二人扬鞭走了几个时辰,天空已经黑暗的什么都分辨不出来,才算是来到了漠北的边缘。程洛鸿远远只看到了点着火把的人,待走近,才确定这正是自己找到的领路人,程洛鸿跳下马,将手中早已经准备好的定金交给领路人,“在下程洛鸿,还请公孙先生为我二人带路。”
被叫做公孙先生的带路人看起来并不像是个漠北人,穿着打扮和程洛鸿相差无几,他接过程洛鸿递给他的钱袋,掂量了两下,然后从身后马匹的包囊中拿出一些东西,一件一件的递给程洛鸿。“先给你一些,一路上可以保护漠北的狼群不靠近你们两个人,等到休息的时候再给你们另外一些,从这里到漠北要走整整一个白天一个晚上,我给你们的建议,是希望你们现在出发,这样明天天黑下来的时候,就已经能到达你们想要去的地方,并且安全性也高一点。”
公孙先生在漠北的路上走了不知道多少个来回,他就是靠这些想要进入漠北的路人,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以,自然对漠北的所有东西都熟悉。程洛鸿看向秦凤翎,秦凤翎冲着他点头。“听公孙先生的,还请公孙先生带路。”
程洛鸿将公孙先生给他的东西全部放在秦凤翎马背的包囊里。他只希望,如果真的在这前往漠北的路上遇到了困难,这些东西能够护全他心上人。公孙先生走在二人前面带路,他将马匹的速度放的很均匀,还会时不时回头看看二人。“公孙先生,能否将速度放快一点,我们时间不多。”
秦凤翎总觉得这样缓慢的行走会耽误时间。公孙先生回过头,看了秦凤翎一眼,摇摇头,“漠北是什么样子,你们不会比我更清楚,晚上更多的狼群会出来在漠北荒芜的地方找寻食物,如果将马匹的速度放快,自然会扩大马匹的声音,这样就给了狼猎物来了的讯息,你们放心,跟着我,一定能够在明天太阳下山之后不久,到达你们要去的地方。”
公孙先生也不再解释过多,他并不是个话多的人。秦凤翎点头,或许她真的有些心急,跟随者公孙先生的行驶缓慢的马匹,她也有了闲情看看这荒漠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