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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凡人修仙传 > 第一百章 嘉元城

第一百章 嘉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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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州是越国十三州中面积第八大的州府,但论富足程度却仅排在辛州之后,位列第二。它地处越国南部,土地肥沃,所辖域内又有数不清的水道、湖泊和运河,再加上一向风调雨顺,所以极为适合种植谷稻,是全国首屈一指的产粮大区。  而位于岚州中部的嘉元城,虽不是岚州府城,但却是货真价实的岚州第一大城。贯穿越国南北的乡鲁大运河就从此城中心穿过,再加上另外几条水陆干道也汇经此地,因此交通极为发达,可称得上是水运枢纽,商贸要道。每年从此经过的商户、旅人更是数不胜数,极大带动了此地的经贸活动,所以嘉元城成为全州第一大城,并不一件稀奇的事。  在嘉元城,大小车行、码头、船户极为繁多,遍布全城各处。从事这一行的车夫、苦力、船工更是多如牛毛,有数万人之多,孙二狗就是其中一位靠码头为生的人。  孙二狗人如其名,长的斜眉歪目,一副烂梨坏枣的痞子模样,不过因为擅长察言观色、溜须拍马,倒让他在码头上混成了一个帮派小头目,手下管着数十名苦力脚夫,靠帮过往商客搬运货物和行李为生。  因此当今日一早,孙二狗来到这小码头时,他的几名手下急忙凑了过来,恭敬的称呼道:  “二爷早!”

“二爷来了!”

……  孙二狗听到这些称呼,人不禁有些飘飘然,毕竟能被人称呼一声“爷”,这也说明他在此地也算是个有身份的人物。因此他摆足了架子,从鼻子中哼了一下,就算是回应了这些手下的问候。  “什么二爷,不就是二狗吗?”

“就是,还是只二条腿的狗,狗模人样的狗!”

“哈哈!哈哈!……”  ……  一阵冷嘲热讽的讥笑声,毫不掩饰的传进了孙二狗的耳里。  孙二狗听闻之后,脸色蓦然沉了下来,心情在刹那间变坏了。  他慢慢转过头,向站在码头另一边的数十人望去,把目光落在了一位膀大腰圆的黑大汉身上,眼中闪过几分忌恨之色。  要说这嘉元城最让孙二狗痛恨的人,这黑大汉绝对能排在前三位。假如有人告诉他,用他全部家财能换取这名黑大汉彻底从世间消失,孙二狗也许会犹豫一下,但如果改口只要他财产的一半,那他会毫不迟疑的答应下来,当然他因为吃喝嫖赌,所谓的全部家财其实也没有了多少。  这黑汉原名叫什么早已无人知道,码头的人要么称呼其“黑爷”,要么直呼其绰号“黑熊”。他是另一个小帮会“铁拳会”的头目,和孙二狗在其帮会“四平帮”的地位差不了多少,因此也被派来此码头管理着另一批苦力。  一山尚且不容二虎,何况这个小小的码头。因此两帮人从一开始就不太对头,再经过几次争夺客商的冲突后,他们之间关系就更加的恶劣了。现在互相之间见了面,两帮人不是讥笑怒骂,就是推搡排挤,就差没有大大出手了。  手下尚且如此,那就更别说做为此间生意的最大获益者,孙二狗和黑熊了。二人更是互相瞅着对方极不顺眼。但作为有点地位和身份的帮会小头目,他们是知道二人所在的“铁拳会”和“四平帮”是同盟帮派,正联合对抗另一个较大点的帮派“毒龙帮”。因此二人虽然都想将对方逐出此地,独占此码头,但也只能暂时强行忍耐克制。不过他们自身积压的不满和怒火,通过手下们的口头冲突发泄出来,这倒成了二人每日早上的的必行惯例。  这不,孙二狗的手下没等他示意,就有几个伶牙俐齿的人,毫不客气的反击起来。  “你知道兽类中最笨的是什么吗?”

“熊啊!”

“熊当中最笨的是什么熊?”

“当然是黑熊喽!”

“哈……”  原本听着自己手下嘲讽对方,露出一脸得意之色的黑熊,听到此言后,腾得一下脸就黑了下来。而孙二狗则笑了起来,他满意的拍了拍这几名手下的肩膀,以示鼓励。  黑熊的手下不甘示弱,各种污秽不堪的言辞全都成串的喷了出来。孙二狗那边自不会客气,大家都是大老爷们,谁怕谁啊!自然是什么不好听,什么难听,就拣什么加以反击。  作为他们头头的孙二狗和黑熊,则做在一旁冷眼观瞧,他们可是有点身份的人,自然不能加入这泼妇般的骂架活动中。  正当两拨人说的口干舌燥,吐沫横飞之际,忽然孙二狗的一名手下惊呼了一声:“有船靠过来了!”

这句话立刻让骂得兴起的近百余名大汉,呼啦一下,全都收了声,同时扭头朝河边望去。毕竟白花花的银子可比一时间的口头痛快,要诱人的多。  但当大汉们看清楚靠上码头的那条船时,却又有些失望起来,那只是一条扁叶小舟,看情形顶多只能坐下三五名商客样子,肯本不是什么大生意上门。  这也难怪,这个码头又破又小,而且位置还很偏僻,一般情况下当然不会有什么大船来此处。只有当商贸旺季时,才会有在其它码头靠不上岸的大船,不得已在此处登岸。  这只小船,在码头停住之后,从船上下来两个人。一个人是名看起来十七八岁,相貌普通的年轻人,另一名则是位比普通人高出两头还要多的巨汉。  年轻人身穿普通青衫,肩上停着一只黄色小鸟,刚下船就东张西望,一副乡下人刚进城的模样。而那名巨汉则头戴斗篷,身穿绿袍,瞧不清其面目,打扮的有些诡异。巨汉紧跟在年轻人身后,寸步不离,一副下人仆从的样子。  这年轻人和巨汉,正是一连赶了三个月的路,才刚到墨大夫故乡的韩立和曲魂。  (书友若觉得好看,请别忘收藏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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