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很准时地睁眼,丝毫不受时差的影响。慵懒地翻个身,却意外地对上了一张侧颜。他这次是真的睡得很熟,对我的翻身动作也完全没有反应。那修长的手臂还怀抱着我,胸膛一起一伏着,告知我他此刻的安宁。我在他的怀里安静地躺了一会儿,双眼不断地在那张俊美又轮廓鲜明的脸庞上留恋着,直到楼下都有了响动声,间或还能听到洛奇爽朗的笑声,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动作轻柔地将他的胳膊拿到一处,慢慢地从床的中心移到边侧,然后起身下床。天啊,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昨晚竟然是一丝不挂地就睡着了。所以?我的视线回归到床上的那人身上,再看看一边矮柜上叠放整齐的睡衣。好吧,某些洁癖的人,竟然也和我一样地裸睡了。额,我怎么那么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想那么多呢?把自己搞得面红耳赤起来。在某些人起来之前,我还是赶紧抓了一件衣服,就溜出了房间。趁着楼下的人还没注意,我闪身冲进了一边的浴室,先把自己处理干净吧。之前残留的某些暧昧痕迹,才在青岛修复好,这一次呢,他更是肆无忌惮了。最近,看来是不能穿各种美美的抹胸长裙了。等我终于改头换面,一身利落地从楼上下到客厅的时候,暮天还是没有起床。洛奇和肖扬正慵懒地坐在沙发的两处,看到我,视线又同时往楼上扫一眼,嘴角一致挂起了暧昧不明的笑意。我顿时就红了脸,不自然地找一处坐下,就谁也不敢看了。“他在这里都能起得这么晚么?”
洛奇却很是挑衅地问道,“暮总这心可就真够大的了。”
肖扬摇摇头,“最近他经常忙到深夜,早上一般很早就要出门,难得有时间休息了,也是被那些破事压着睡不好。”
听他这么一说,我不觉很是心疼,难怪他瘦了,而且还会那么憔悴。我正想着,肖扬直接冲我说道,“所以林小姐来了,我也替暮总高兴。”
“你高兴什么,你当初夏是安眠药么?我看某些人是因为昨晚运动过度了,所以才会久睡不起。”
洛奇悠然自得地摆弄这指甲,嘴里说的话怎么就那么叫人不淡定呢?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收回眼神的时候,却正巧捕捉到肖扬那嘴角暧昧不明的笑意。我今天早上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地待在卧室里,就算是又被某人逼着就范了,我也不愿意在这里被他的属下这般地调侃呀。“我看,某些人是应该早点儿找个男朋友了,这荷尔蒙失调这么严重,一大早地就在这里发表可笑言论。”
楼上,一道男声突然插了进来。肖扬一见到暮天,立刻从沙发上起身致意,而洛奇呢,脸色瞬间就变得极其难看,嘴角一抽一抽的,却又不敢随意回敬。平时,洛奇算是最没大没小的那一个了,但是这一次,她还是收敛住了自己的脾性,或许是考虑到目前的境况吧。暮天穿了一身休闲装,从楼上优雅地走了下来,径直走向我这边,站定之后一只手就肆意地伸了过来,在我的头上抚摸着,“怎么起这么早?”
早?这起码也已经是八点多了好不好,正常地我们都已经去上班了的,你这个家伙,是不是故意的呀?我撇过头去,逃离他的抚摸,“是你起晚了。”
我低声地回应着,在那两个人面前,我也不能带有任何容易引起怀疑的情绪,比如说,撒娇,嗔怪,绝对不可以。幸好,这男人也不做纠缠,吩咐肖扬叫佣人上早餐。一面伸出手来,拉着我往餐厅走去。洛奇在一边看着,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可那表情,却是只敢对我做做,可不能叫暮天看了去。还真是极尽奢侈了,我说的不是这里的装修建筑,而是不过住了几个人罢了,平时暮天他还不住在这里,可是呢,典雅精致的卧室都能开一家小型酒店了,那硕大的客厅也不用说,餐厅等等也是单独立室,所谓的城堡,似乎也不过如此了吧。暮天坐在主位上,我坐在他的右手边。而洛奇和肖扬,很随意地拉了椅子坐在了和我们相反的桌子那边。这长桌有经近十米的样子,大概能同时接受三十几个人用餐。所以,可想而知,我们和洛奇他们俩的距离,会有多么‘遥远’。不过,就算是这样的距离,还是抵挡不了,那两个人对这边遥遥观望的状态。洛奇还好,对于我们之间的亲昵已经有所习惯了。肖扬当然是没机会见识的,这次好了,几次都忘了咀嚼,看着暮天小心翼翼地照顾着我的饮食,他是彻底地看蒙了。暮天总在关键的时候,用眼神给他提醒。那一道冷光杀过去,在这里的功效却并不明显。不过几分钟之后,就需要暮天再瞪一眼。好吧,我发誓,这之后的三餐,我一定争取找个隐蔽的地方自己解决,这样被人观赏的感觉,真的不好。吃过早餐之后,暮天便和肖扬离开庄园,至于去了哪里我就不清楚了。洛奇听从暮天的安排,留在继续呆在我的身边。上午的时候,她带着我在整个庄园里转了一圈,成片的葡萄园里种着各种品种的葡萄,很多是我从未听过的品种。林荫道旁还栽种了柿子树,到了秋天一定挂满了黄色的小灯笼。而那酒窖里,在地下一层,果然放满了大木桶,并且用封条密封好,那酒香却不受此拘束,在此处停留久了,似乎就有些微醉的感觉。一楼的大厅处,设置了葡萄酒展销台,各种颜色浓度的红酒,以及深度加工而成的其他颜色的酒,被各种形态的精致瓶子盛放着,给人以赏心悦目之感。洛奇和我各品尝了一小杯干红和干白,细细地回味着,的确和我们平时喝的包装处理的酒有些不同。也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了,逛了这一圈,闻着酒香,赏着美景,我还真是有些陶醉了。如果等我们老了,一切都还在,我一定要拉着暮天,留在这里养老。不过没有了这兴奋和好奇,再呆在这里,就很是无聊了。而且我是第一次来巴黎这么美的城市,不出去走走,实在是枉虚此行了。吃过午饭小憩一会儿,我就和洛奇开着车出去闲逛。漫无目的,我就随着洛奇瞎转。车子在宽阔的路上行驶了不多时,周遭逐渐地就热闹起来了。等车子彻底停下来,眼前已经是繁华的街道了。我虽是语言不通,路标也不是非常认识,但是我环顾四周,还是很快就确定了,这里,就是那条闻名世界的香榭丽舍大街。这个家伙倒是很实在,不带我去巴黎圣母院之类的高雅之处,直接把我带到了这条繁华的商业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