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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昔日同学的相遇是一个美好的梦,虽然江姜总是臭着张脸,但还是感谢奇妙的缘分,让他在糟糕的现状中汲取到了一些快乐。
他凌晨两点才能下班,同学们却不可能凌晨两点才回去,事实上十一点半的时候,大家就纷纷准备回家了。 五颜六色的客人们可不愿意这么早回去,他们这些人,平常打扮得人模人样的当社畜,生活方式一潭死水。能够在夜里打扮成类人模样去high,就算是他们对生活的全部的反抗了。 恰巧明天是周末,他们可以在酒吧打烊后,换个地方继续high,比如去唱k,或者去吃宵夜,直到天亮,再拖着醉醺醺的身体回去,在柔软的床上一觉睡到下午,恢复一下自己被工作吸干了的精气神。 江姜发现,当时间走过了十二点之后,好像就突然按下了快进键。他在酒吧里转了几圈,这边收拾收拾残局,那边帮忙点个单,一转眼就到了下班的时间。 他脱下酒吧的统一制服,换上了自己的白T,少了精致衣物的衬托,倒让他的眉眼显得没那么凌厉了,此时的他看起来,跟刚才那些高中生也没什么两样。 江姜找领班拿了今天的工资,他也不数,塞进口袋里就转身离开。 他工作的酒吧位于百达广场,从直达电梯下来,迎面扑来的冷空气让江姜胳膊上骤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夜里,街上的行人并不多,只有路灯冷冷的照亮着寂静的路,江姜抬头看了一眼,下弦月挂在天上,是一弯极细极细的月亮,还没有路灯亮。 他双手插兜,准备回去洗个澡,然后休息一下。 然后,他就看到前方那个高大的背影,那人穿着黑色的衣服,也不知道在风里站了多久,几乎与夜融为了一体,如果没注意到他就会很容易忽略过去,但是一旦注意到了,就很难再去无视他了。 他就这么站在那里,高大的身影缺少参照物而显得萧索,冷白的皮肤在路灯下甚至有些透明的色彩,像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罐装汽水,隐约能看到寒气渐渐弥散。 好白,他白天都不出门的吗?江姜脑海里迅速划过一个念头,明明高一的时候他看起来还挺不起眼的,到底是吃了什么,才能在短短两年时间长成现在这个模样啊。 江姜觉得叶冗八成是在等他,但他并不想跟叶冗碰面,于是下意识屏住呼吸,准备偷偷溜走,却不想那人像是有心灵感应一样,恰巧回过头,与他四目相对。 叶冗的眼睛立刻亮了:“姜姜!”江姜没吭声,转头就走,他是真的想不通,他是知道自己复活了,但是叶冗不知道啊,两年前他是真的死了,死得透透的,除了极个别的同学外,其他同学都来参加了他的追悼会,嗷嗷哭着跟他的遗体告别。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会有人这么固执的认定他就是江姜呢? 虽然他的确是。 其实这不是他复活之后被第一次认出来,那时候他刚刚从墓地里爬出来,吓晕了一个保安之后夺路狂奔,硬是跑了十公里回了家,小区里住的人都是十几年的老街坊了,自然也有人认出他来,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江姜已经死了,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所以,他只是单纯和江姜长得有点像而已。 这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坚定的认出来,说心里没感觉那是骗人的,更何况叶冗还在冷风里等了他两个小时。 但是,出于一些自身的原因,江姜还是不想承认。 叶冗没生气,也没沮丧,江姜觉得他好像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他小跑到江姜身边,认认真真地询问:“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江姜再次拒绝:“我不跟客人私下联系。”
这根本难不倒叶冗,他认真反驳:“我又没消费,所以我不是客人。”
江姜被这逻辑绕晕,左手从裤兜里抽出来,焦躁地抓了抓头发。 但手从裤兜里抽出来的一瞬间,江姜的余光突然捕捉到了一抹奇怪的微光,他愣了一下,将左手平举在面前。 然后,他的左手,从指尖到手指根部,开始一根一根的发光,起初只是黯淡的微光,他差点以为那是路灯借的光,或者是月亮。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手指上的光越来越亮,到了最后,几乎跟手电筒一样亮了。 江姜:!!! 卧槽,这啥玩意啊?金手指??? 江姜下意识用右手把发光的左手捂住,然后惊悚的发现发光手指好像有传染的趋势,他的右手竟然也开始散发出淡淡的光芒。 吓得江姜连忙松开了右手,于是右手还未彻底亮起的光芒熄灭了,但是少了右手的遮掩,他的左手亮得像哥谭市的蝙蝠灯一样。 此时正是酒吧打烊的时间,陆陆续续有人从直达电梯里走出来,已经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的奇怪光芒,或许以为是开了手电筒,所以也没人大惊小怪,但是视线频频投过来。 江姜心里一慌,下意识拉起叶冗就跑。 城市里小巷众多,江姜拖着叶冗一路狂奔几百米,冲进了一条黢黑的小巷子里,在这样的黑暗环境里,他的手显得更亮了。 他将手塞回裤兜里,试图让裤子挡住光芒,然后绝望的发现他在地摊上买的50块两条的牛仔裤根本不遮光,甚至光芒透过牛仔裤晕开成一大片,看起来像裆部发光一样,更显眼了。 江姜麻了,他侧头看向叶冗,发现对方也在专注的看着他的手指,因为他的手指太亮了,挡在他跟叶冗中间,晃得他看不清叶冗的表情。 江姜嘴唇动了两下,本想解释一二,但是张开嘴才发现他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他的脑子里一瞬间闪过了之前在酒吧里跟叶冗的对话,他问叶冗为什么一直看着他,难道他会发光吗?那一刻叶冗的表情很认真,他认真点头,回答说—— “嗯,姜姜会发光。”
这下子一语成谶了啊,江姜发愁地看着自己的手指,既然不知道怎么解释干脆就不解释了,破罐破摔直接问道:“你身上有没有带可以遮光的东西?手套什么的……” 江姜的眼睛也逐渐适应了亮光,终于能看清叶冗的表情,叶冗一直在看着他,听到他的话后,叶冗二话不说,拉开随身携带的书包。 江姜随意瞥了一眼,发现书包里东西还真不少,什么充电宝耳机笔记本纸巾湿巾一应俱全,江姜甚至在里面发现了一个PS5游戏手柄。 唔,江姜也眨了眨眼睛,眨掉了眼睛里骤然涌上的涩意,这个游戏手柄他认识,是他高一的时候提前送给叶冗的生日礼物,因为他去叶冗家玩的时候,发现他的主机只有一个手柄,这很影响他去蹭玩的乐趣。 叶冗稍微翻了一下,很快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递给江姜:“姜姜,我这里有手套。”
如果他背后长了尾巴,现在肯定在疯狂摇晃吧。 江姜抛掉那些发散的思绪,接过手套,手套是皮的,摸起来很柔软,他将左手套进去,那些光芒被黑色的手套完全吞噬,一点也没有泄露出来。 他狠狠地松了口气,几乎喜极而泣,太好了,他终于不像个傻帽一样发光了。 皮手套的遮光性很好,他戴在手上,终于不再是夜里最亮的那个崽了。 “谢了。”
江姜柔和了表情,只是他的五官很浓,组合成了一张极具攻击性的脸,就算稍稍柔和了表情,一般人也看不出来。
但叶冗显然看出来了,他开心得像一条180斤的狗子:“不用谢。”话语间丝毫没有对他的手会发光这件事表示疑问,江姜扪心自问,如果今天是叶冗的手在发光,他绝对做不到像叶冗这么平静,平静得好像他不是手在发光,而是他的手有点冷,所以叶冗才将自己的手套借出来的一样。 “你没有什么想问的吗?”
江姜忍不住问道。
对自己手发光这件事情,江姜其实只有一开始恐慌了一会,主要更离谱的事情他都见过了,他现在活生生站在这里已经是个奇迹了,区区手发光而已,小场面啦。 他觉得手发光这事可能跟他的复活有关,不然呢?难道是有人把核废水倒在他的骨灰上,他直接变异了吗? 听了江姜的问题,叶冗的表情看起来有些茫然:“问什么?”江姜将手套掀开一条缝,往里瞅了一眼,然后被狠狠的闪了一下,赶紧又将手套捂紧:“问我的手为什么会发光?”
叶冗从善如流,立刻乖乖提问:“你的手为什么会发光?”
江姜:…… 虽然他是问了,但怎么就这么不得劲呢? “因为我有金手指。”
江姜随口说出冷笑话。
叶冗的眼睛瞪大了些:“好厉害。”江姜:……? 不是,这也太好忽悠了吧。 江姜和叶冗大眼瞪小眼对视了好一会,他终于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家。”
“你要去我家睡吗?我给你准备了房间。”
叶冗有些期待地问道。
江姜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不去。”叶冗也不失望,甚至他表现得更加期待了:“那我可以去你家睡吗?我可以跟你挤一张床。”
江姜回想了一下自己现在住的地方,还有自己唯一那张宽一米五,长两米的床,再看看叶冗一米九几的大个子,他像一个无情的拒绝机器:“不行。”
叶冗又露出了,被雨淋湿的小狗一样可怜兮兮的表情。 可惜江姜铁石心肠,说不行就是不行。 最后,叶冗只能全盘答应江姜的条件,让江姜送他回家。 两人并排走出小巷子的一瞬间,叶冗仿佛不经意间回首,朝着巷子深处看了一眼,神色冰冷,带着一种非人般的质感,但很快就将视线收了回去,又变成了柔软的模样,笑吟吟地看着身边的少年,开心的聊着什么。 巷子深处,一个大半夜戴着墨镜的男人满头冷汗的缩回了墙角,拨通了上司的电话。 “我好像被发现了。”
上司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有些失真:“被发现了?那你回来吧,我会派人去接手你的工作,今天有什么收获吗?”
墨镜男压低了声音:“他今天在酒吧认识了一个人,我不敢靠太近,但那人应该是个超能力者,两人交谈甚欢。”
上司重复了一遍:“应该?”
墨镜男嗯了一声:“我看得很清楚,那人从酒吧走出来,手指突然开始发光,应该是刚觉醒的手电筒超能力者。”
手电筒超能力是一种统称,用来称呼身体各个部位能够发光的超能力者,这是一种E级超能力,是危险等级最低的超能力,也是拥有人数最多的超能力之一,迄今为止,在相关部门备案过的手电筒超能力者已经突破了一万人,是名副其实的大众超能力。 上司随意应了一声,也没放在心上,勉励了墨镜男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墨镜男磨磨蹭蹭地走到巷子口,探头探脑看了半天,确认目标没有偷偷摸摸躲在附近反跟踪他之后,终于松了口气,他从身上取出了一支看似普通的马克笔,随便找了面墙,刷刷刷就在墙上画了个抽象的大门,然后他打开了这扇门,抬脚走了进去。 一阵风吹来,这个刚刚热闹起来的小巷子又变回了冷冷清清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