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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红扑扑的脸蛋,大家都可开心了。
祁镰突然想起,沈初楠也是和他一样,出身拿金汤匙的家庭,甚至沈初楠的家境比他还好的多。 据说沈初楠刚出生时,还是省城商会会长的沈父大喜,城南到城北红丝绸不断,戴在沈初楠头上的珍珠都有鸡蛋那么大,连街角的穷人都可以吃到几顿山珍海味。 不然怎么会学会这么多的乐器。 而之前沈初楠可以享受到的,现在再也不能了。 也不知道沈初楠晚上对着远不如当初相亲对象的男人,睡在昏暗的被窝里是什么体验。 听说沈初楠用个当初习以为常的蜡烛时,也会被她的老公说。祁镰暗叹出声,这种伤感在听过沈初楠演奏的音乐时则格外明显。 “好了,”祁镰拍拍手,试图让屋内的气氛冷静下来。 好在大家听见他发话,都看向了前方。 他鼓励性的看着沈初楠,从她孤零零的一人中理解她的骄傲与平静。 “那我们欢迎沈初楠同志加入文工团好不好?”祁镰如是说。
居然这么容易,沈初楠大惊。 其实也没有什么容易的,这钢琴只有沈初楠一个人学过,乡下的泥腿子哪能练过这个。 这会儿就算从省城请一个老师,也来不及了。 祁镰正庆幸着呢,突然一道声音响起。 “老师,我觉得进入文工团歌舞队至少也要会跳舞吧,不然就要到歌剧队去了,”迟春嫣抿嘴,她能从大家的眼神中感受到对她的不满,或者是觉得她多此一举。 可是这是她的前途。 沈初楠已经那么厉害了,她如果进入歌舞队更是让她没有了别的办法。 迟春嫣的脸渐渐红起,或许是尴尬,让她迫不及待想达成她的结果。 沈初楠低头看着自己,她为了不有伤风化并没有穿着常见的跳舞鞋,腿上的鞋子因为路途太长也有点脏,看起来灰蒙蒙的,也不适合跳舞。 她本打算在之后展示自己的舞蹈天赋。 不过既然迟春嫣要求,那便做吧。 苟文海呐呐道,“沈同志,你要干嘛。”沈初楠把鞋子从洁白如玉的脚上褪去,前脚掌和脚趾,形成性感撩人的曲线。 指甲盖像春天的嫩芽似的。 她一下子就做了一个高难度的动作。 像婀娜多姿的柳条般扭动,如小鸟般雀跃,那样的轻盈飘逸,绽放在世间,在空中停留了很久。 丰满匀称的小腿从裤腿处滑露出。 学过古典舞的都知道,跳这种舞不仅要具有一定程度的弹跳力,也要跳的优雅,跳的好看,在空中将舞姿悬挂。 而沈初楠在跳舞中所用的元宝跳,迟春嫣到现在也没能学会。 美人婀娜,举手投足之间,一笑倾城。 一舞完毕,迟春嫣呐呐道,“这。”
她的确可以跳出这些动作的三分之一,可能还有一些翻跟头的活是沈初楠所不知道的,可也没跳的她这么好,全身仿佛和没有骨头似的。 她知道了,在跳舞这方面沈初楠也比她好的多。 只是祁镰还不死心,“你跳舞跳的这么好,可是钢琴也弹得不错,要不进歌剧团?”
这年头歌剧团更倾向于使用乐器。 钢琴的使用很显然更加迫在眉睫。 沈初楠说,“不了,我还是更喜欢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