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还有些嘈杂的富春园,在这一声之后,也变得安静无比,就还是一瞬间所有人都被封住了嘴似的,目光齐齐的看向了二楼。陆晨啧啧称赞了几句,看来这位花魁的名声还挺大,号召力这么强!“诸位公子,今儿又是我们家花魁许姑娘见客的日子,咱们还是按照老规矩,有许姑娘出题,大家吟诗作对,得众望者,今日可上楼听曲儿。”
台上倌人说完,台下众人一众拍手叫好,只是在二楼一间包厢里,一个十分突兀的声音响起:“不就是一个破婊子吗,在老子面前装什么,说吧,多少钱让老子睡一晚,妈了个巴子的,跟小爷整这些虚的干什么!”
今日所来的客人,大多数都是冲着花魁的名声来的,而且读书人居多,听到这等粗鄙之语,顿时怒目而视,瞪了过去。只可惜声音是从厢房里传出来的,并不知道发出声音的是哪个包间,没过多久,就看到教坊司的管事笑着脸从里面走出来,不过能明显看出来,他的眼睛里带着几分鄙夷,他朝着台上示意,让清倌继续。而厢房里,那位客人也不再出声了,不知道是教坊司的管事是不是允诺了什么。对于作诗写词,陆晨是没有任何兴致的。他如今就想回去。好好的弄自己的搞钱大计划。自己现在算是稳定下来了。算是。唯一让人觉得不舒服的,就是包里的钱太少了。所以.陆晨有了拉桥未入伙的心思,这家伙肯定很有钱。陆晨这么想到。清倌虽然不忿,却看着教坊司管事的那低着摇头的模样,也还是压住了自己脾气,恢复了满脸笑容,高声道:“我家小姐,想让大家以秋雨做一首诗,当然,若是写词,也是可以,有意向者,可以自行领取笔墨纸砚,也可以大声朗诵,让众人评判!”
清倌说完之后,就看到小厮端着托盘,里面是文房四宝,穿梭在春楼之中。陆晨并没有去领。倒是喝的有些醉的桥未,领了一份儿。陆晨黑着个脸,你都喝成这个模样了,你还领笔墨纸砚干什么,不觉得丢人吗?忍不住摇头,看着这个喝醉的家伙,陆晨甚至想远离他一点,免得被认出来是一伙的了。桥未虽然是刑部尚书的侄子,这也算得上是纨绔子弟了,可毕竟也是正儿八经读过书的,因此肚子里的墨水还是有的,即便是喝醉了,也能写出来一些,只不过字儿写的不怎样不说,这诗也是一塌糊涂。看的陆晨不住摇头。哥们。即便是我这种写诗并不太行的人,也知道你这写的真垃圾。诗的内容是:今夜喝酒真高兴,一杯两杯三四杯。听闻花魁叫做诗,唾手而得偶四句。陆晨深深的看了桥未一眼,哥们,你可别去丢人了,我真的抚着额头,陆晨觉得自己脑袋都大了。这.我去!正好。小厮在收文房四宝,已经走到这边来了。毕竟桥未已经停笔了,在小厮看来,这一定是写完了。否则应该和那些没写完的人一样,举着笔,还在沉思之中。小厮走来,桥未这个不要脸的,居然还笑呵呵的将写完的主动递了过去,陆晨当场就傻眼了。只想捂着脸,装作不认识这个家伙。真丢脸啊!这待会儿是要念出来的。这.陆晨抿了抿嘴,咬了咬牙。纱窗如雪月华明,刀剪方闲已二更。才欲天涯寻旧梦,邻家又送捣衣声。唉!想不到有一天我也会去抄人家的诗句。这首诗还是当初修古代史的时候,偶尔间看到的,乃是清朝才女韦蕴玉写给自己丈夫的,诗句中处处充满了对丈夫的思念之情。可刚写完,陆晨却又有些犹豫了。这首诗.似乎不合适。小厮此刻就站在这里,看着陆晨写。小厮毕竟也在这里待了这么多年了,耳濡目染,见识是有的,这首诗还算是不错,比起他同伴的那首,简直就好的太多了。虽然不见得符合题目。不过当他看到陆晨居然又提笔,开始写下一首的时候。小厮的目光变了。近来灵鹊语何疏,独凭栏干恨有殊。一夜绿荷霜剪破,赚他秋雨不成珠。水边箕踞静书空,欲解愁肠酒不浓。可惜青天好雷雹,只能驱趁懒蛟龙。这首诗。可真是上等佳作了。在小厮看过的这些诗里,这首诗尤为洒脱,好似一狂子,悠悠哉哉在这个世间,田地好似无物,任凭我遨游。“好了,还是这首吧!”
陆晨叹息了一声。难道我也要走上这种道路吗?我是学历史的,不是抄诗的。因为爱好,能记得住许多诗,可终有用完的时候。罢了罢了,反正就今天这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小厮默默将两首诗都收了起来。诗写的真不错。就是这个字儿就跟蚯蚓在地上爬一样,未免也太差了些。小厮看着陆晨,眼睛里满是疑惑,如此有才学,字却烂成这样,这真的能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吗?他挠着头,回到了二楼。陆晨并没想过,自己抄的诗句会落入花魁的法眼,然后被请上楼什么的,刚才教坊司管事那样子,不就已经说明白一切了吗?他只是不想自己的印象变成一个深闺怨妇而已。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那名教坊司的管事再次黑着脸从二楼走了出来,又去了那个房间。陆晨微微眯了眯眼。他知道。恐怕今晚这事情,已经定下了。既然如此。那么他也该走了。不多时,就听到二楼爆发出一阵瓷器砸碎的声音,但是却没有爆发吵闹。但是陆晨却是一笑,只是凭借这一声,就足够脑补出一出大戏了。这恐怕精彩的不行。就可惜!自己看不到。不过陆晨也没有多大兴趣去管这种事情,他虽然善良,也知道这是一个将人推入火坑的故事,但是他又能怎么办呢?站起身来,看了看桥未,忍不住抱怨起来:“唉,你怎么醉的这么厉害?”
陆晨扶起桥未,就准备向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