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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鎏金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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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成公主走的非常坦然,一个同样头发花白的侍女,等在火堆旁,准备收敛她的骨灰,她只是一个侍女,所有的罪恶还轮不到她来承担。云烨仔细看了一下这个侍女,发现她脸上并没有哀伤的表情,只有一种类似重生的兴奋。  孙思邈给了侍女一个精美的金花鹦鹉纹提梁壶银罐,上面带着莲花纹的盖子,怎么看怎么熟悉,一直到火堆渐渐熄灭,老孙帮着侍女把义成公主的遗骨捣碎,再装进罐子里,云烨才发现,那个银罐子似乎是自己的收藏,从夜陀那里只弄回来的两个罐子,一个舞马衔杯的酒壶,一个金花鹦鹉纹的提梁罐。夜陀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居然没有拿走,都好好的放在昏睡的云烨旁边。云烨打算回去把它用来装糖果,好哄哄辛月,现在用不着了,辛月大概不会要一个装过骨灰的罐子。  不告而取是为贼也,老孙这种行为是不妥当的,云烨怒气冲冲的上去找老孙的麻烦。  “孙道长,这罐子……”  还没等把话说完,老孙两腮的肌肉乱动,不客气的问:“你有意见?”

整个人似乎处在爆发的边缘。  “没有,绝对没有意见,小子是来问一下,需不需要其它陪葬的物品,小子那里还有一只舞马衔杯的酒壶,非常不错,用来当陪葬品是最好不过了。”

这是云烨脑子反应快,遇到蠢一些的,今天想活着回来,是妄想!  “滚,快滚,见到你们这些军队里的畜生就生气。”

老孙的怒火如同火山爆发,终于宣泄了出来,只是打击面有些广,虽然把义成公主干掉不关云烨的事,可是他老人家现在看到穿军装的就忍不住发火。  灰溜溜的转身往回走,就听孙思邈又说:“回来。”

看来老孙刚才骂的不痛快,准备接着骂,云烨打算今天就当自己是木头人,随他去了。  老孙脸上有泪痕,不知是不是刚才流的,他指着身边的侍女对云烨说:“把她安排好,让她莫要再受一点罪,平平安安的把这辈子过完,遭了一辈子的罪,让她好好的当几年人,老道是出家人,身边不宜有女眷。”

老孙对义成公主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云烨现在不敢问,也不准备问,一向安稳如山的孙思邈,不但失态,而且还哭了,这可是大事件,安排一个老侍女这不是什么问题。回头对何邵说一声就是。  似乎看出了云烨的心思,老孙说:“让她跟着你,服侍你,敢送到其他的地方你试试看。”

“咱们刚刚把她的主人给烧死,您就不怕她火气上来了,给小子下点毒药什么的?”

这是大祸患,得问清楚。  老孙看着银罐子在发呆,声音如同从天外飘来的一样飘渺;“你信不信老道现在就毒死你?”

这下心里就安定了,喊过侍女让她抱着骨灰罐,跟着云烨去找帐房休息。独留下孙思邈盘坐在火堆旁念经。  该死的死了,该杀的杀了,吃的肥头大耳的突厥贵族被长长的鬼头刀一一把脑袋砍下来,有的脖腔里的血可以窜起一丈高,看来怨气很大,惹得全军都在为他的表演叫好,看到血没有喷起来的家伙,就齐声惋惜,看着满地乱滚的脑袋如同在看一堆狗屎。  刽子手非常来劲,迎合着观众的恶趣味,特地挑选后脑勺的位置下刀,这个位置斩下去,血可以飙的最高。  把侍女安排好,给了她一大堆吃的,又挑拣一些适合她穿的皮裘给了她。  “阿郎,奴家想洗澡,求阿郎成全。”

云烨现在非常害怕听见洗澡这两个日子,刚刚有一个用火来洗澡的疯子才被烧成灰 ,这又来一个,让他如何不惊。  侍女看出来云烨的担心,笑着说:“阿郎不用担心,奴家只是想烧些热水,好好洗个澡,我三十年没有洗过热水澡了。”

天哪,那得多脏啊,必须洗,要不然这屋子就没法子住人了。  ”我今天一天都很忙,要回来也到晚上了,我的帐篷一般不会有人进来,我再派一个辅兵帮你提水,屋子里有炉子,自己烧水,洗澡桶会有人给你拿来的,慢慢洗,不着急。”

说完云烨就窜了出去,和一个三十年没有好好洗过澡的女人说话实在是压力很大,让老庄给侍女送过去一个大木桶,云烨还把一罐子澡豆送进去,这可是姑姑特意给云烨准备的,用的是上好的豌豆粉,里面加了好多乱七八糟的丁香,沉香一类的东西,洗完澡整个人和澡豆一个味道,一半天的散都散不去。  侍女高兴的眼泪哗哗的,这是贵人才能用的东西,觉得云烨对她很好,她哪里知道,自她进来,云烨总觉得屋子里有怪味,想用澡豆的味道遮一下。  人杀完了,军营里就开了锅,人声鼎沸,所有的火堆一起点燃,军营立刻温暖起来,小火堆上吊着锅子,牛羊肉在乳白色的汤汁里翻滚,大坛的酒精勾兑酒摆的到处都是,喝一口让人难忘,头疼起来让人生不如死。  缺指头少脚趾的将士们在一起高谈阔论,少了尾指的会被人鄙视,缺俩脚趾的才算是合格,缺半个脚掌的算是英雄,直到俩没了鼻子的家伙叼着肉往大伙面前一站,四周立刻安静,齐声尊他们为老大。  战场上生死都是寻常事,身上掉块肉实在是不值一提,比起那些被冻的硬梆梆的同伴,至少自己还可以喝酒吃肉,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次大胜,谁都预料出会有丰厚的赏赐,没想到大总管连将士们缴获的东西都不上缴,说是留给他们将来回关中娶老婆用,陛下还看不上你们用命淘来的小玩意。  李靖不会想到,皇帝看不上,他看不上的小玩意,有人瞪大了绿莹莹的眼睛早看的口水直流,镶满了宝石的刀子,到处都镶满银子的马鞍,鎏金的马镫,鎏金的马衔,鎏金的银盒子,草原上的贵族只喜欢金色,所以好多东西都是金灿灿的,这让爱财如命的何邵如何坐得住,手里捧着一个鎏金鱼龙纹银盘,对面前的士兵伸出了三根手指。  只听见士兵在惨嚎:“这是我好不容易找着的,你给三文钱,我不干,最少五文,要不然我就拿走。”

何邵的嘴巴半天没合上,连忙拉住士兵的胳膊说:“兄弟你厉害,我怕了你了,五文就五文,这就给钱,遇到识货的了。”

得意洋洋的士兵颠着手里的五文钱正要往外走,却被一个人抓住,抬头看原来是一个少年贵族,这少年怒气冲冲的让他稍等一会,自己就冲到那个收自己盘子的胖子面前,抓着胖子就是一顿猛揍,看的士兵实在是不忍心,想把刚才多要的两文钱还给胖子,谁知道那少年又走过来对他说:”这么好的盘子你只卖五文钱,你傻啊?”

“小的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金子,我找队正问过了,卖五文钱已经很好了。”

士兵嘴里小声嘀咕着。  “你不懂,你拿来的盘子很值钱,最少要五十文,辛辛苦苦在雪地里冻了这么些天,就值五文钱?”

少年贵族数出来四十五文钱又放在士兵的手里,让后就把他撵了出去。  晕晕乎乎的士兵看着手里捧着的一堆钱,这可是两石粮食啊,节省点够吃半年的。到底是高门大户出来的,做事就是大气,不像那个胖子专门骗我们这些大头兵。  满身尘土的何邵从案子后面爬出来,拍拍身上的灰土,对云烨说:“五文钱买下来不好么,你情我愿的,非要给他们一个实在价,他就是到长安城的当铺里,也就能当个几十文钱。”

“你现在眼睛里全她娘的是钱,也不可怜一下那些大头兵,再说了,这个盘子你开始打算给个什么价?”

“我伸出来三个指头,意思是三百文,谁知道他以为是三文钱,非要我加到五文,我有什么办法?”

何邵学云烨耸耸肩膀,装出一副无辜相。  这件事在军营里传开了,胖胖的商人欺负人,被云侯臭揍了一通,还把士兵的钱给追讨回来,这使得云烨在军营里博得一片好评,就连躺在暖炕上养伤的苏定方都伸出了大拇指。  “听说兄弟你一把连鞘的胡人割肉刀居然卖了两百文,这么好的门路,也让兄弟走走,事后忘不了你的好处。”

“什么门路,就在那边的小营地里,听说只要是咱兄弟们缴获的,看不上的东西都可以拿到哪里去换钱,如果不想带钱,还可以托他们把钱捎家里去,就是要收一点钱,不过也算厚道,兄弟你去看看吧。”

于是,何邵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一边把士兵的东西收上来,付给他们钱,然后把钱再从他们手里要回来,给士兵的只是一张小小的纸片,上面有他何邵的签名画押。  李靖特意过问了此事,得知何邵只需要把账册送回长安,不需要拖着几十车铜钱满草原跑,自然有人会从长安把钱一一的分发给士兵的妻儿,他很好奇这主意是谁想出来的,不过看到云烨之后,就不言语了,只是威胁何邵,如果敢黑了将士的钱,他不介意把何邵扒皮抽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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