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一家在村里头名声到底还算是不错的,加上手里头有些权势,平时许梅花为人又有些尖酸刻薄,自私狭隘,这会儿墙倒众人推,在场所有人都开始指着他们一家骂。在一片哗然中,许梅花连忙向林清欢求助:“清欢,老娘一直以来都很疼爱你,我供你吃穿用度,给了你最好的生活条件,你可不能忘恩负义啊!”
林清欢听她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不禁笑了。“我亲生父母一样会供我吃穿用度,一样会给我最好的生活条件。如果不是你因为一己之私将我偷抱走,我也不用经受骨肉分离之苦。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苦的吗?”
许梅花哑然,被她这么一段义正言辞的话堵得无法反驳,一颗心如坠冰窟。林成仁脸色凝重,道:“你是偷我妹妹的人贩子?你得跟我走一趟!”
原来,昨天晚上,许梅花前脚从村支书家里离开,林清欢后脚就跟了进去。她把认亲的过程一说,村支书一家立刻就怒了。林清欢还加了一把火:“你们把这件事闹得越大越好,这样一来,许梅花为了按下这事,说不定会给你们返三倍彩礼!”
这一家子人也不是什么善茬,听到有钱拿,眼神立刻就不一样了。当时在场的,除了江家老太太,村支书的媳妇陆美玲,还有江家的次子江聿风。在场还没有人表态时,江聿风就笑道:“你放心,这事儿我一定给你办好!”
林清欢不由得多看了这个男人一眼。原书里并没有对这位江家次子有过多的描述,只是一笔带过,甚至前期连个正式出场的机会也没有。虽然都是一个村子长大的,原主的记忆中,和他交集不算多,只感觉他还算是个和善的好青年。不过,林清欢看他倒是长得挺好看的,很合她的眼缘。此时,林清欢一抬头,就看到江聿风站在围观人群里,正嘴角含笑看着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个子高,很壮实,穿着白背心大裤衩,一头乱蓬蓬的黑发,跟鸡窝似的,不过却好像对他的颜值影响不大,反而流露出一股野性又不羁的帅气来。林清欢默默看着这一幕闹剧,心里有些苦涩,也有些无奈,原主还真的挺可怜的,有个这样的原生家庭,也不怪她的性格会这么糟糕。“走吧,妹妹。”
林成义推了推眼镜,微笑着向林清欢伸出了手。他突然感觉对这个妹妹产生了几分同情。她居然是被偷抱的,而且一对养父母口蜜腹剑,看起来对她也不怎么好。林清欢大方地握住二哥的手:“谢谢你,二哥,谢谢你来接我回家。”
林成义听她这么认真而大方地道谢,心中颇为感慨。他打量着自己的亲妹妹,林清欢今年十八岁,长得高高瘦瘦,面有菜色,身上的衣服都打着补丁。不过她笑容甜美,柳叶眉,桃花眼,笑起来倒是和妈妈挺像。虽说是从小在乡下长大,但是整个人的气质和仪态,却看不出下乡野丫头的毛病来。只不过,这小丫头先前还是一副被洗脑洗得尖酸刻薄的样子,怎么转眼之间,就判若两人了呢。林成义也说不上是怎么回事。不过奇怪之余,又很心疼她,于是冲着林清欢微微一笑,好似在安慰她:不怕,哥哥带你回家!如林成仁所要求的那样,许梅花被送进了警局,林清欢目送着养母垂头丧气、战战兢兢地地跟着林成仁走了进去,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没想到开局如此顺利,一下子便解决了原主养父母家里的麻烦事,省了日后他们厚着脸皮纠缠不休的情节。真痛快!四个小时之后,轿车驶入了莲岛市,周围的景光焕然一新。林清欢看着车窗外充满年代感的都市风光,心头深深震撼。她终于深切体会到了,何为大国在崛起,时代在进步!之后,林成义又载着林清欢回了林家。原主亲生父母是开食杂店的,也做批发,家庭条件还算不错。林家大宅单独一座大院,林家每一房都拥有一栋独立的三层平房。院子打扫得很干净,一花一木,一砖一瓦都很讲究。此时夜幕降临,正是晚餐时间,大院里点着煤油灯,远远照出大门口人头攒动。“哟,阿义带着林清欢回来了!”
轿车刚刚停下,就又几个人围了过来,又是帮忙开车门,又是帮忙提行李。林清欢走到了灯下,循着原主模糊的记忆以及原书里的描述,开始一一辨认众人。父亲林卫华是林家长子,老母亲尚在,另外两房的人也都来了。加上他的媳妇叶美英,还有他们的四个儿子,以及假千金林佳怡,其他一些亲戚和邻里,整个院子里都是人。林老太太年近六十,曾是文工团里的一枝花,如今看着,还算精神饱满,身体康健。父亲林卫华开了一间“食杂店”,生意尚可,养活着这一大家子人,着实有些辛苦操劳了,因此看着也比同龄人略微显得苍老一些。母亲叶美英是个勤劳朴实的家庭主妇,一生无怨无悔地奉献给了家庭,又生了那么多个孩子,在当时那个条件下,恢复得算是比较好的了,可是和其他两房媳妇比起来,也是显了老态。大哥林成仁是一名警察。二哥林成义在父亲的食杂店里帮忙,算是个小小生意人。三哥林成礼和四哥林成智是二房林卫国的儿子,都是公职人员。五哥林成信是三房林卫民的儿子,目前还在就读高中。六弟林成忠和七弟林成孝也还在就读高中,他们两人还是一对双胞胎兄弟。这一大家子中,新一代的人一眼看过去,全是男丁,唯独林佳怡这么一个女孩子,漂漂亮亮,一枝独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