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少叙。林成义的房间虽然小了点,可是相对于村子里的条件,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且她现在还有了私人空间,闹这一出真的不亏,只是有点对不起大哥和二哥,倒是便宜了林佳怡,让她继续独享一间房子。下午,简单的午休过后,林清欢就跟着母亲去了商业街。这条商业街并不长,十五分钟就可以来回走一趟,可就算如此,也是这个时代里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了。叶美英带着林清欢进了服装店,给她挑了两身衣服,又到对面的裁缝店里给她量身定做了两套,然后又买了贴身衣物和袜子。又到百货公司给她买了一些护肤品和两条新款连衣裙,挑了最新款的皮鞋和风衣外套。直到两人手上都提满了东西,这才意识到,应该先去叶美英的娘家拜访,再来采购。现在,只能先回一趟家放一放东西了。可天公不作美,这个时候居然下起了雨。两人到一旁的屋檐下避雨,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自行车铃铛响起,叶美英的眼睛忽地一亮。“旭宁?”
自行车在她们面前一停,一个身材高大,面容俊朗的男人下了车。“叶阿姨,您好。你们没带伞吗?”
沈旭宁微笑问道。话是对着叶美英说的,眼睛却看着林清欢。他觉得有点奇怪,叶美英不带林佳怡出来,怎么带着一个陌生女孩?“是啊,这雨太突然了……旭宁,你这是上哪去呢?”
“我回医院呢。”
“哦……”叶美英应了一声,想起沈旭宁工作的医院就在这不远处,不知道方不方便帮她们送把伞。不过,她突然留意到沈旭宁盯着林清欢的好奇目光,连忙解释道:“旭宁,这是小怡走丢的妹妹,最近刚刚被我们认了回来吗,她的名字叫林清欢。”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和麻烦,对家对外宣称,林清欢是找回来的女儿,并没有说明林佳怡是孤儿院抱回来的孩子。沈旭宁挑眉,想起林佳怡和她说过,这个妹妹从小在乡下长大,刁蛮任性,无理取闹,性格虽然很差,不过他现在看她这个妹妹模样倒是很漂亮的。“清欢,这位是沈旭宁,综合医院的沈医生,他是你姐姐的未婚夫。”
林清欢睁大了眼睛,这才意识道她见到了这本书的男主。在原书里,这一段情节便是原主对他一见钟情的描写。原主从村子里来,没有见过这么干净好看的男人,又是个有好工作的,再加上出于对林佳怡的嫉妒,于是便开始计划着横刀夺爱。“姐夫好!”
林清欢微微一笑,目光扫过他的脸,并没有多停留一秒。沈旭宁微微颔首,然后把伞递给了叶美英:“叶阿姨,你们拿着伞先回去吧,我这离得近,骑车又快,没事的。”
说着,他便重新跨上了自行车。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有一辆自行车追上了沈旭宁,并将手中雨伞向他倾斜。林清欢瞬间认出了那个男人。江聿风?“叶阿姨,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同事,外科的江医生,江聿风。”
沈旭宁看见叶美英的眼神看了过来,连忙开口介绍。“聿风,这是我未婚妻的母亲叶女士,这是林……”“林清欢。”
林清欢连忙纠正。可是她没想到,江聿风也在同一时刻,笑着喊出了她的名字。“你们认识?”
叶美英和沈旭宁都看向他们,有点吃惊。“我们是一个村的。”
林清欢微笑回答,又看向江聿风,只觉得他穿着白衬衫工装裤,比在村口见到他时穿的那件短背心大裤衩要帅气得多,如果能够理一理乱蓬蓬的头发就更好。“嗯。”
江聿风点点头,“清欢,你这一切都还顺利吧。”
“很好。江医生,谢谢你上次帮了我的忙,改天我请你吃饭。”
“好。”
互相道别之后,沈旭宁总感觉哪里不对劲,这个乡下来的野丫头不仅不像林佳怡形容的那种粗鲁,反而还给人一股如沐春风的感觉,好像一朵纯净无垢的小白花。而且,她居然从头到尾眼中都只有江聿风一个人,放着他这优秀的城里大帅哥不看,倒是对这个村野小子青睐有加。这让沈旭宁无端有种挫败感,毕竟,他和江聿风认识这么多年,从来都是他更出彩,还从来没有那个姑娘越过自己去看江聿风。他和江聿风一起牵着自行车走在雨中,一边走一边问:“你和林清欢很熟悉吗?她怎么还请你吃饭?”
“没什么。”
江聿风卖了个关子,倒是说起另一件事,“你还记得半个月前,体检部那件事吗?当时闹得厉害,那个被家人认回去的女孩就是她。”
沈旭宁立刻就想起来了,这件八卦当时有好几个护士在传,都说那户人家弄错了女儿。弄错?想到这里,沈旭宁的心脏猛地一顿,如果那些护士的谣传是真的,这个林清欢是那天那个女孩,那么,林佳怡难道不是林家的血脉?他几乎是立刻又联想到了另一件事。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求林佳怡帮忙,他想利用林佳怡的二叔是副院长的这层关系,让他调回综合医院总院里。可是林佳怡那边迟迟没有动作。此刻,沈旭宁合理怀疑,难道是因为林佳怡不是他们林家的血脉,她伯父不愿意帮这个忙?说到底,没有了林家在,林佳怡在他这里,又能提供什么价值?想到这里,沈旭宁又问江聿风:“林清欢平时为人怎么样?”
江聿风没听出他别的意思,只淡淡回答:“我跟她算不上太熟悉,我一直都寄住在城里姑妈家念书,只是偶尔回一趟村子。”
沈旭宁若有所思。当初江聿风和他一起提交了调回总院的申请,院长那边表示要让他们公平竞争,不过看他平时的言行举止,似乎更加看好江聿风,沈旭宁早就有些着急。也不知道江聿风是不是故意在和林家套近乎,他会不会成为自己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