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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仗剑破天门 > 第二十四章 血脉

第二十四章 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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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太过危言耸听,七个州的州牧,加之得宠的贵妃,还有两名皇嗣,借酆承悦几个胆他也未必敢这么干。

这件事关乎到元吉的身世,也关乎到江子墨的生死。

按照当年的行程,七个州的州牧加之江子墨,还有迟来的酆承悦,郑国九大州的州牧齐聚,这绝对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放火凿船的歹徒也许要的,正是九州州牧的命。

且不追究花船案的主使是谁,但偏偏其中包括了江子墨。而烟州书信案如今已经初下结论,江子墨不日就要被押解回崇都,如果当年要害他的人还活着,那这一趟崇都之行,他可谓九死一生。

江果想要救江子墨,就得查清当年纵火的幕后主使!

江果手臂横靠在膝盖上,寒声说:“跟我说说这人。”

鹿不品为她斟茶,说:“此人乃是代州人,代州临近北境,过冬的大河冻了薄冰,一脚下去人就得跟着掉下去,此人自小喜水,水性极好,又得名师传授,练了一身深厚的内功,在水下可闭气半个时辰而不换气,且体格健壮非比寻常,远看就如一只猛兽。”

江果思索片刻,开渊谷同门遍布各地,她时常听人说起俗世和坊间秘闻,自然江湖上的奇人异事也听过不少。

听鹿不品这么一说,她隐约似乎记得,可总归不过是些只言片语,还是想不起来。

她问:“这人在江湖上叫什么名儿?”

“他没用化名,一直用的本名。”鹿不品缓缓说,“江湖上的侠客们称他,怒涛卷霜雪,人如其名,叫,黑熊。”

……

陈氏三杰下烟州的命令被传出时,大司空庞博艺上奏,令新编入城西禁军的两万新军一同前往。

这支队伍的目的地是边塞满红关。

按照正常路线,应该出崇都由西北方向过红山马道入代州,最终抵达满红关,随后替换征召令役期到限的老兵。

而这支队伍却跟着陈氏三杰南下进入了烟州江南一带。

虽然领军校尉持有太尉调令,其中也表明此行只为护送廷尉抵达烟州,之后便会走水路,途经门州前往满红关。

但是满朝文武都心知肚明,烟州乃是江家祖地,根深蒂固,威望甚高,这支新军这是去预防烟州百姓发难的一道武装势力,大司空早已打好算盘。

烟州,他势在必得。

而中永七年随行负责甄氏流放队伍的校尉,崔引弓,因为甄氏后嗣甄可笑逃亡,遭到了满红关边境军一致抵制,无奈返回崇都后负责训练新军,于中永十一年,再次执掌老旧城西禁军,一道前往烟州。

而随行的老兵中,体型健壮异于常人的黑熊赫然就在其中。

夜幕降临,黑熊大摇大摆的从营帐中走出,他喝了不少酒,步伐显得有些虚浮,沿途走过和一众相熟的士兵打了招呼,便上了大街。

随后在铺子里买了些吃食,又捎上一壶烟州特有的‘春未老,’便漫步过街,拐进了一间民宅。

这栋民宅略显陈旧,瞧上去像是颇有年头的老屋。

门前有一处小院,院角种了一棵枣树。

“崇都郊外到处都是树,老子以前怎么就没见着枣树呢?”黑熊摩挲着下巴感慨,“就是节气不对头,枣青,要是在呆上几个月,估计能尝个头枣。”

“没出息,就想着吃枣?”小屋门扉被推开,一人弯身走出,“军功没挣着,净想着过日子,你小子口袋比脸干净,就没想着攒钱娶个媳妇?”

走出这人几乎和黑熊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身材高大且魁梧,竟比黑熊还要高出许多。

而今天气凉爽,但入夜后的寒气也颇重,可这人只披着一件薄布衫,敞开的胸膛肌肉黝黑结实。

“爹。”黑熊咧嘴笑着晃动手中的酒壶,“儿子的响钱都想着孝敬爹呢,这不,春未老,烟州有名的花酿。”

黑熊的老子也叫黑熊,据说黑熊的爷爷也叫黑熊,只是人过中年,如今认识他的都喊他老熊,黑熊已经是他儿子的名字了。

“这春未老呀,你老子我许多年前喝过。”老熊走到枣树旁的木桌前坐下,“你刚出生那会,我可是喝了足足一大缸子。你娘呀,还笑话我,说我是醉熊,哈哈哈哈。”

老熊哈哈大笑起来,黑熊也跟着笑,他放了酒壶,进屋拿了两个耳碗,回院子里和老熊对坐。

酒塞被拍开,一阵空灵的闷响夹杂着酒水声晃荡传出。

黑熊恭敬地给老熊倒酒:“爹尝尝,要没当年那个味儿,回头我去砸了那铺子。”

“暴脾气!动不动就打就砸。”老熊板着脸,可转眼突然笑起来,“像我,是咱熊家的人。”

“嘿,儿子以后要当了大官,可得娶他个十几房小妾。”黑熊双手举碗,“给咱熊家下他个十几二十个熊崽子。”

老熊大笑着和黑熊碰碗,随即举起豪饮,酒液顺着倒刺般的白须滴落。

他放下碗,重重颔首,说:“好酒!不愧是春未老,还是当年那个味儿!”

酒过三旬,黑熊撑着吱哑作响的木桌问:“爹,你方才说我出生那会你也喝过春未老,可咱熊家祖祖辈辈都是代州人呀。”

“呵呵,你老子我当年走南闯北,去过的地方可不少。”老熊撑着桌角卖弄老江湖,“九州之地皆有老子的脚印,当年跟着代州牧出远门,就来过烟州,就是在这,我遇见了你娘。”

黑熊的记忆里没有娘亲的气息,从小到大,是老熊一手带着他,从代州到门州,最苦那几年还是在满红关。

那几年吃不饱饭,他就去抢,有人欺负他,他就打,从熊孩子到流氓打手,他跟着老熊一路到了崇都,才算是彻底安顿下来。

而他一身的横练功夫,在由老熊亲手调教喂招,最主要的就是成长过程中养成了不要命的性子,令他在军伍中如鱼得水。

“爹还跟过代州牧?我不记得。”黑熊叹了口气,“儿子没出息,在崇都混了怎么些年,还是个小小兵卒,爹,儿子给熊家抹黑了。”

老熊知道黑熊孝顺,他们父子相依为命多年,他总爱提起那见利忘义的老婆,而黑熊却不喜欢多提自己的亲娘。

老熊便顺着话头安慰:“儿子,福兮祸所依,你知足吧。跟着崔引弓那二愣子押送队伍还叫重犯给逃了,能保着脑袋就是老祖宗保佑。你迟早要跟着军队去满红关,那边流寇多,你有一身武艺傍身,定能混出头!”

“边塞成天打仗,爹,儿子不像您,道上的兄弟都尊您一声‘怒涛卷霜雪,’走到哪都有人认识,出路多的是。”黑熊耸搭着脑袋自说自话,“儿子笨,闭气功夫没练好,拳脚也不比爹您,儿子给您说句实在话,我怕去了边塞就回不来,儿子……儿子想……”

说到这黑熊鼓起的勇气泄了不少,他不敢说自己怕死,但他真的怕。

从军多年,老熊都跟着他,照顾着他,像是一座沉稳的大山给予他勇气和信心。

他害怕离开老熊。

“我跟你说过咱熊家老祖宗的怪病吗?”老熊晃了晃酒壶,“我年纪大了,记住的事情不多了,趁着我还记得,儿子,你老子我给你讲讲咱熊家祖宗的怪病。”

黑熊洗耳恭听,他咽了咽唾沫,神情专注地看着老熊。

“咱们熊家不是代州土生土长的人,说起来,你我身上还流着流寇的血。”老熊给黑熊倒了半碗酒,“咱们的老家远在大漠三庭之外,祖爷爷辈儿的眼睛还带色儿。祖地呀,是个圈地的部落,族人天明外出捕猎,妇人在帐篷里洗衣守住火苗,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可偏偏咱们的祖爷爷得了个怪病,怕血。”

黑熊诧异地瞪大眼:“怕血?难道见血就晕不成?这不和崇都那群瘦皮子书生一个德行,见了血就倒?”

“嗯,还真是这么回事。”老熊啜了口酒继续说,“因为这怪病,老祖宗被赶出了部落,他沿着河流往西边走,坐了足足半年之久的大船,辗转之下,跟着骆驼队进了大漠,后来在路上遇到沙暴,和队伍人走散了。最后没吃没喝走了六天路,晕倒在沙漠里,醒来后才发现,他到了大漠的中帐王庭。之后,慢慢的娶妻、生子,才将咱熊家的血一直传到今天你我这。”

黑熊挠着后脑勺,嘶了口气:“这么说,爹和儿子还不是郑国人。”

老熊点头:“外寇与边塞将士常年打仗,但是彼此之间常有贸易来往,只是这些勾当都是底下暗手做着,没敢往上报。你爷爷就是跟着你太爷混进商队,进了满红关,之后在代州待久了,便住了下来。说起来,这病隔代传,你太爷没有,我爹,就是你爷爷,他有,而我没有,到你这……玛了个巴子的,没个算盘先生我还真算不清,你有没有,你老子我还真不知道。”

黑熊还真不怕血,城西禁军领军校尉崔引弓看他一身横练功夫惊人,便给他安置了一个操练小校的职务。

他时常和人动手,见血那是常有的事。

可他有一件事不敢跟任何人说,包括老熊,那就是他怕的是刀子,这就是为什么他时刻将马鞭缠在腰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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