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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新的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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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3o日,美国,波士顿。

波士顿位于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紧邻纽约,是马萨诸塞州的府,美国最古老最有文化价值的城市之一。

清晨,沈冲醒过来,抬手看了看时间,刚过6点半,穿越后一直保持的良好生活习惯,让他生物钟非常稳定,每天都差不多这个时间醒来。

翻身下床,打开窗帘,沈冲看到舅舅赵安平正站在院子里的积雪上打太极拳。

看了一会,没看出什么名堂,只觉得赵安平的动作中正平稳,舒展连贯,如行云流水,连绵不断,虽然节奏和公园里那些老头老太一样缓慢,但很有韵律,有种难以言表的美感。

“也许他是有真本事的吧。”

沈冲看着赵安平圆转自如的身姿,想起父亲日记里的记载。

赵安平的经历颇为传奇,早年跟随外公练了几年武术,外公去世后,没人管教,当时香港社会治安混乱,他混迹街头,在黑社会里做了几年打手,大事不犯,小事不断,经常弄得遍体鳞伤,沈冲的父母为此头疼不已,但毫无办法,任打任骂,但事后我行我素,非常叛逆。

有一天,赵安平去收账,回家比较晚,途中看到一群人在调戏一个姑娘,他虽然经常打架斗殴,但从不欺负女人,看不顺眼,于是冲过去三拳两脚打跑了那些小混混,由此改变了一生。

被救的是个美国姑娘,对他一见钟情,外国妞热情奔放,对他起了热烈的追求,女追男,隔层纱,没过多久赵安平就沦陷了,然后跟着姑娘来到了美国,在波士顿一住2o多年。

现在他在波士顿唐人街开了个中餐馆,日子过的颇为滋润。

一套太极拳打完,沈冲看到赵安平的头顶冒出腾腾雾气,显示刚才运动量不小。

洗漱了一下,沈冲开门下楼,赵安平家的房子是典型的美式别墅,上下两层,木质结构,空间很大。

“阿冲,这么早就起来啦。”赵安平站在餐桌前看报纸,见到沈冲,放下报纸说道:“怎么不多睡一会?”

“睡不着,习惯了这时候起来。”

“早睡早起,这习惯好,要保持住。”赵安平淳淳叮嘱,丝毫不见几十年前江湖金牌打手的风采,“你看会报纸,我去做早餐。”

沈冲拿过报纸一看,是《波士顿环球报》,世界级的大报,头版是邓公在白宫前的巨幅照片。

1979年1月28日,农历新年,邓公早晨从北京出,美国时间下午到达华盛顿,第二天,卡特总统在白宫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迎接。

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全世界最关注的新闻,沈冲也不例外,而且他比普通人更了解邓公访美的重要意义,如果要评选影响未来三十年世界展走向的大事,这件事绝对排名榜。

所谓大言希声,大象无形,越是重大的事件,普通人越无法立刻从中得到好处,沈冲目前就是这么个尴尬状态,如果他是中方高官,可以从中得到足够用一辈子的政治资源,如果他是美国富豪,可以从中捞取海量的经济利益,可惜他什么都不是……

也就只能打打酱油,看看热闹了。

一边看着报纸,一边和赵安平闲聊,过了一会舅妈简(jane)也起床了。

赵安平夫妇有个女儿,和沈冲同年,波士顿名校云集,她却偏偏跑去了西海岸的ucla上学,美国的假期一般是圣诞节前一周放假,一月下旬开学,她学校里有事情,耽搁了行程,春节没能回来。

小姨一家昨天去纽约观光旅游了,沈冲推辞没去,小姨家的两个小表弟,正是十一二岁猫嫌狗厌的年纪,太吵了,而且姨夫的政治观和他有冲突……

“今天唐人街华人商会要在店里办新年晚宴,我走不开。”早餐时,赵安平问沈冲,“要不我派个伙计,带你出去逛逛?”

“是呀,艾伦。”简也说道:“波士顿是美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有很多非常值得一看的景点。”

受英国殖民的影响,香港人一般都有个英文名,艾伦是沈冲继承的英文名。

“不用了。”沈冲搅拌着咖啡,说道:“我约了两个在哈佛读书的朋友见面,一会自己去就可以了。”

“也好。”赵安平挺高兴,热心的提议道:“阿冲,你港大毕业了就申请来哈佛读硕士吧,学费我出。”

“舅舅,我才大二,还早呢。”

“早点准备嘛,哈佛不好申请的。”

沈冲无语,读毛的书啊,2o号港大开学的那天,他毅然决然的办理了退学手续,顶着个曾经在港大读书的幌子方便做事就行了,毕业证无所谓,从来都是雪中送炭的少,锦上添花的多,日后达了,港大会屁颠屁颠的送上荣誉学位的。

早餐过后,赵安平要去餐馆坐镇,简也有工作,沈冲穿上外套,跟他们一起出门,然后在地铁站附近分道扬镳。

波士顿属于大6性气候,不过由于濒临大西洋,气候也受海洋的影响,冬季寒冷多风,在雪天尤其如此,这个在香港长大的身体,抗寒能力极弱,从下车到地铁站,不过几百米的路,沈冲就被冻的浑身抖,鼻涕直流。

波士顿地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的地铁系统之一,只有三节车厢,设备比较陈旧,度不紧不慢,更像是长的旅游大巴,和后世内地建造的地铁系统风格完全不同,倒让沈冲长了见识。

哈佛大学名动天下,但沈冲不是为了追求真理而去的,他是为了寻找新的现金奶牛。(注1)

魔方只适合用来挖第一桶金,不能作为长久之计,昨天就接到李开元的电话,说市场上出现了仿制的盗版魔方,价格便宜一半多,公司销量少了很多。

这点沈冲早有预料,魔方成本低廉,制造简单,仿制门槛低,用不了多久,盗版就会泛滥成灾,这也是为什么沈冲把魔方售价定的那么高的缘故——神仙都解决不了盗版问题,只能乘着空档期,捞一把就走,然后寻找新的财源。

沈冲高中毕业时,正值it产业风起云涌的时候,抱着投身高科技造福人类的伟大理想,他果断报了计算机技术专业,结果大学四年,他把美好的时光都投给网络游戏,造福了广大虚拟人类,成绩一塌糊涂,什么数据结构,汇编语言,统统不记得,倒是记住了一大堆it史上的八卦资料——他需要用这些知识妆点门面,掩饰作为一个it草包的真相,别人用算法秀专业能力,他用八卦秀……

这种八卦知识,在互联网时代毫无价值,因为有谷歌和度娘的存在,只要有心,谁都能查到,但是穿越之后,这些八卦价值可就大了。

正是拜这些八卦知识提供的信息,沈冲在来美国之前,就锁定了目标——visinetbsp;visica1c是改变了计算机产业展史的传奇软件,堪比雅达利vcs在家用游戏机史上的地位。

它是世界上第一套电子试算表软件,是pc机历史上第一款“杀手级应用软体”,在它之前,软件只是硬件的附庸,在它之后,人们会因为软件才会去购买硬件,软件开始独立展,并很快成为左右硬件销售的“x因素”,这个现象被称为“软件的尾巴摇动了硬件的狗”,永久的改变了计算机行业的游戏规则。

visica1c的传奇是和苹果公司联系在一起的,当苹果公司早期的拳头产品苹果ii上市的时候,销量并不理想,很快visica1c上市了,大受欢迎,因为它只能在苹果ii上运行,导致人们纷纷去购买visica1c,顺便买一台苹果ii……使得苹果ii的销量,从几百台一个月冲到上万台一个月,最终成为计算机史上第一款销量过百万的机器。

visica1c售价1oo美元,短短几年就卖出去7o万份,这还是在公司一团混乱,决策失误的环境下达到的数据,再想想微软的仿制作品exce1的销量,其吸金能力可谓非常强悍……

在这个年代里,魔方好仿造,软件可没那么容易仿造,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本钱,一台苹果ii就1ooo多美元,显示器还要另买。而且作为主要销售地,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严格,沈冲只要抓住这只下金蛋的鸡,至少未来一两年里不用愁资金问题。

这就是沈冲来哈佛大学的目的——visinet-brinet)正在哈佛大学读工商管理硕士。

布里克林比较奇葩,他开始在mit学数学,然后转学计算机,毕业以后在dec工作,干了几年后,对未来产生了悲观情绪,他觉得编程变得越来越容易,今后没有必要存在专门的程序员了,那时他就会失业……为生计着想,布里克林离开了dec,跑到哈佛商学院读工商管理。

以后世的观点来看,布里克林的想法相当的怪异,但以当前的计算机行业来说,这种想法也没什么,这时候的计算机产业,就好像房地产,硬件是毛坯房,软件是装修,客户是为了买房子而买房子,而不是为了装修才买房子,买过房子后,有能力就自己装修,没能力再找人装修,所以布里克林才会悲观,软件编程越来越简单,那以后客户买了硬件后,都自己编软件,他就没活干了。

这厮是个天才,然后认为世界上所有人都是天才……别说编程了,最简单的刷墙,也不是每个人都会的。

在读工商管理硕士的时候,导师常常布置一些课外作业,都是一些单调而重复的填写单据、账目和统计表格的事情,毫无乐趣可言,还容易出错,布里克林于是决定编写一个通用表格计算程序,这就是visinetbsp;人生地不熟的,想要在哈佛大学里找人,在没有facebook和titer的时代里,并不容易,不过还好,沈冲记得一个公司的名字——个人软件公司(persona1-softare)。

这家公司的老板是布里克林的师兄,当年正是他赞助了布里克林一台苹果ii,才开出visica1c的,后来投桃报李,软件开完成后,布里克林把销售权给了个人软件公司,皆大欢喜,双方赚的盆满钵满。

从波士顿市黄页电话薄上找到个人软件公司的电话,沈冲假装布里克林的前同事,要到了联系方式,然后再打电话给布里克林,约好在哈佛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见面。

可能it男都比较单纯,沈冲在电话里稍微一打听,布里克林就把一切和盘托出,他目前只用basic编写了一个简略的表格计算程序,运行度缓慢,还容易出错,他正和朋友一起,用汇编语言重新编程。

知道这些信息,沈冲心里就有底了,这时候visica1c的销售权应该还没有卖出去,真是绝佳的机会。

1979年是pc历史上的软件元年,很多日后常用软件的雏形,都在这一年冒了出来,比如字处理软件ordstar,比如苹果版的dos,比如oranetbsp;总之这一年,计算机行业遍地黄金,只不过沈冲来到了波士顿,那自然选visica1c了,如果他去了西雅图,自然是找微软——13个员工的微软,买点股份,会很难么?

到达约定好的咖啡馆,等了一会,布里克林和他的朋友,在mit上学的鲍伯·弗兰克斯顿(bob-frankston)联袂而至。

沈冲开门见山的提出对他们的软件非常有兴趣,想要投资购买,此时布里克林和他的朋友都非常窘迫,连一台苹果ii都买不起,编程还要夜里去蹭学校机房里的小型机,用上面的模拟器开,听说沈冲想要投资,哪能不大喜过望。

为了不表现的太过明显,沈冲跟随两人去了mit,在机房里看他们演示了一下简略版软件,装模作样的考虑了几分钟,就掏出了两张合约。

沈冲早有预谋,对visica1c志在必得,所以在来美国前,就找了个著名的商业律师行,起草了这两份合约。

一份是沈冲出资1o万美元,收购两人开的软件所有权,两人必须要继续为沈冲工作,直到软件完成。

另一份沈冲同样出资1o万美元,和布里克林,弗兰克斯顿一起成立股份公司,沈冲占8成股份,并指定代理人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他们负责软件开。

对一款尚未成型的软件来说,1o万美元算是非常优厚的条件,两人商量了一会,很快做出了决定,选择了第二份合约,连讨价还价都没有。

沈冲其实也希望他们选择第二份合约,79年pc业才刚刚起步,没有统一的硬件标准,每个公司出品的电脑,硬件参数都不同,软件需要不断的移植,两人都是非常优秀的程序员,人才难得,有了股份,,日后开不同版本的visica1c就没什么问题了。

两人在合约上签字之后,沈冲马上带着他们去了附近的计算机连锁商店,买了两台全配置的苹果ii,算是他私人赠送,这举动让布里克林两人大生好感——想要获得it男的好感,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他们最新的科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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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哈佛大学的校训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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