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元一边喝粥,一边盯着沈冲看,“你昨晚捡到宝了?”
“做了个很爽的梦。”沈冲打个哈哈,在她对面坐下,问道:“刘婶怎么说?”
“没什么,让我赶紧搬走,别让那些记者来妨碍天宝上学。”
“就这样?”
“还能怎么样,你也知道,我妈偏心的很。”李开元舔了一下嘴唇,说道:“谁让天宝聪明,成绩好呢,现在才刚赚点钱,都在想着送她去英国读书了。”
“那你赶紧把房子买了。”沈冲盛了一碗粥,然后摇头晃脑的叹息道:“以后早上起来,就喝不到这么好的粥了。”
天宝要上学,刘婶忙着饺子店,而自从回到长城电影公司后,李唐更是恨不得住在那边,他们都离家很早,只有李开元,每天早晨熬好粥,等沈冲下来一起吃早餐。
“矫情!”李开元瞥了他一眼,笑盈盈的说道:“我住哪,你还不是随便去。”
……
在系统全面开启前,沈冲东奔西走,好像无头苍蝇一样,东撞一下,西戳一下,零零散散,不成章法,有时候做着做着,连自己都迷失了,茫茫然不知道到底是在忙啥。
而现在有了任务系统,有目标,有奖励,做起事来动力十足。
刚到东方魅力的办公室不久,台北四人组就联袂而至,昨晚宴席上的变故,让他们颇为忐忑,为了筹备唱片公司,所有人连老本都掏出来了,要是沈冲翻脸不投资了,之前的投入可就要打水漂了。
沈冲前世是听着滚石长大的,滚石3o年演唱会他也有捧场,对这家公司很有好感,他本就不在乎台湾音乐市场的那点油水,现在系统又明确的给了任务,于是很爽快的签订了投资协议。
段氏兄弟经营能力不俗,吴楚楚和彭国华也是人杰,沈冲又对音乐没有太多野心,只要求控股,每年审核财务,至于日常运营,一概不插手,丰厚的投资和宽松的条件,让台北四人组喜出望外。
“虽然我不插手公司运营,但我想推荐一个人,成为唱片公司的签约对象。”沈冲签好投资备忘,放下钢笔,然后说道:“你们觉得罗大佑如何?”
“罗大佑的音乐才华毋庸置疑,沈先生即使不提,我们也会签下他的。”段钟潭笑着说道:“其实昨晚我们就和他定了口头协议,公司成立后,第一个就签他。”
“第一个签的是吴老兄吧。”确认投资款后,四人心情大好,彭国华拍着吴楚楚的肩膀,调侃道:“这位可是我们四个人中,最会唱歌的一个,好歹也算是个歌手。”
“去去去。”吴楚楚拨开彭国华的手,正色说道:“罗大佑风格比较偏西方摇滚音乐,和台湾现在流行的校园民歌截然不同,不太容易被市场接受,签了他,风险很大。”
沈冲暗自点头,佩服吴楚楚的眼光,不愧是打造了小虎队,林志颖等流行偶像的幕后大老板,市场嗅觉极为敏锐。
1982年,校园民歌早已式微,罗大佑行《之乎者也》专辑,还被很多人口诛笔伐,造成极大的争议和社会影响,在1979年,清新自然的音乐风格席卷全台湾,罗大佑要是在这时候,贸然行词曲都极具颠覆性的专辑,十有八九讨不到好处。
不过音乐制作和行方面的事,沈冲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去插手,只要没有放走罗大佑这条大鱼,随便折腾都行。
“沈先生。”这时候电话响了,“许导演来了。”
“让她去会议室等一会。”
“既然沈先生有事,我们也不打扰了。”段钟潭顺势站起来,说道:“有了投资,我们是归心似箭,想早点回台北,尽快把公司弄起来。”
“是啊,早点回去,早点开业。”段钟沂也附和道:“听说罗大佑定了下午回台北的机票,我们也准备下午走,顺道把他给签了。”
沈冲挽留了几句,见他们去意坚决,也就不再坚持,吩咐秘书帮忙订机票,然后亲自把四人组送到了楼下。
回到办公室,沈冲敲了敲秘书的桌子,说道:“丝雨,通知江之强,让他来会议室找我。”
秋丝雨用脖子夹着电话,一边说话,一边点头,表示明白。
这个秘书是曾励珍推荐来的,相貌普通,瘦瘦小小的,不过性格柔顺,做事稳妥,沈冲很满意。
“许导演,怎么忽然就把《疯劫》完工了?”沈冲走进会议室,说道:“让我有点措手不及。”
“本来大部分的内容都做好了,只是有几个小地方,我和谭家明意见不合,不过最近他太忙,没时间和我争,那些地方就按照我的意见处理了,所以一下子就完成了。”
“哦,原来是这样。”沈冲找了椅子坐下,问道:“谭家明在忙什么?”
“嘉禾找他拍一部戏。”许鞍华解释道:“他最近忙着和嘉禾那边沟通,做前期筹备。”
“这是好事。”沈冲点头,表示理解。
谭家明本来是友情前来剪辑,现在有正事要忙,匆匆走掉可以理解,况且在沈冲看来,《疯劫》的那些细节,怎么剪对电影整体都没什么影响,只不过许鞍华作为导演,有执念作怪,而谭家明又是个不妥协的性子,两人僵住了才拖到现在的。
“母片呢?”
“放在冲印公司的保险库里了。”许鞍华抽着烟,指了指自己的黑眼圈,说道:“要是母片出了问题,一百多万的投资就打了水漂,我昨晚一夜都没睡好,总是做噩梦。”
沈冲大笑,正想宽慰许鞍华几句,江之强敲了敲门,走进了会议室。
“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吗?”
“坐。”沈冲摊手示意他坐下,然后问道:“现在《疯劫》制作完成了,我想在这个星期六的晚上,租用一下你家的戏院,办个内部观影会,你看可不可以?”
“我想没什么问题。”江之强想了一下,说道:“今年的电影市场行情不好,现在又是淡季,即使是周末,观众也不多。”
“还是和家里沟通一下吧。”沈冲说道:“要是可以,报个价格给我,生意是生意,人情是人情,不能因为你在这里上班,就乱了做生意的规矩。”
“行,那我一会问问我大哥。”
“《疯劫》的行准备工作,做的怎么样了?”
“都按照计划在走,报社下周开始炒作龙虎山凶杀案的事情。”江之强条理清晰的报告道:“每家戏院的排片时间安排,海报张贴位置,珍姐和我都去看过了,《南国电影》和《香港映画》杂志的广告也谈妥了,现在就等朱先生那边把新的海报送过来。”
“挺好。”沈冲赞许,老气横秋的说道:“《疯劫》是公司第一部电影,我们都没做过行,你是电影世家出来的,有经验,行的事情,就全靠你了。”
“我会用心做的。”
“你这么拘谨干什么。”沈冲哈哈一笑,问道:“在珍姐手下做事,是不是很累?”
“不累,珍姐很专业,要求很严格,能学到很多东西。”
“胡说八道。“沈冲戳穿他的客套话,笑着说道:“珍姐以前是在tvb做事的,跟我们一样,对电影行一窍不通,能教你什么?你是被她训怕了吧。”
江之强尴尬笑了笑,此时从他身上,还看不到丝毫电影大亨沉稳从容的气度。
那天在《疯劫》剧组偶遇江之强后,沈冲立刻决定把他招揽过来,不仅因为他出类拔萃的电影策划能力和行能力,更因为他的家庭背景。
江之强祖籍佛山,和清末民初时期广东最有权势的风流名士江孔殷同属一族,江孔殷师承康有为,是清朝最后一届科举进士,他家财百万,慷慨风流,是当时广东政坛举足轻重的实力派人物。
广州黄花岗起义失败后,是江孔殷出面相助,七十二烈士才得以安葬,武昌起义后,又是江孔殷出面,力促两广总督张鸣岐和水师提督李准脱离了清政府,宣布广东独立,与各省一道迫使宣统退位,所以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廖仲恺、胡汉民等政坛大佬,都亲自上门拜访。
这些大佬中,廖仲恺,何香凝夫妇和江孔殷相交莫逆,是江家占地千亩的豪宅“太史第”的常客,其子廖承志可以说是在江家长大的,更是被江孔殷认做义子,而廖承志,现在是中央侨务办公室主任兼党组书记,中央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廖承志身份特殊,地位特别,在港澳台以及海外华人中有着极大的影响力,要是能和这位大人物打上交道,对日后的展有极大的好处。
在中国文化环境中,只要能扯上一点人际关系,很多事情都会好办的多。
显赫一时的江家在解放后烟消云散,子孙散落在海外各地,沈冲没那个本事,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和廖承志关系亲密的江孔殷直系亲属,不过他知道,江之强家和廖承志肯定有香火之缘,因为改革开放之初,深圳才刚刚建市,内地电影市场完全没对外开放,江之强的父亲就跑去深圳投资建了电影院,如果没有廖承志的关系,以香港人见风使舵的尿性,如何敢这么大胆……(注1)
江之强的父亲早在5o年代就从事电影业,经营独立电影院,是香港戏院商会的会长,江之强十三四岁就跟着他去欧洲买片子,耳濡目染之下,对电影行业很有兴趣,不过目前他父亲春秋鼎盛,上面还有大哥帮忙,家族的戏院生意他插不上手,无聊之下,才会跟着黎婆婆,来《疯劫》剧组打杂,所以他在接到沈冲的聘任邀请后,很快就答应了来东方魅力公司上班。
江之强走后,沈冲对许鞍华说道:“许导演,我想要投资拍摄一部新电影,你有兴趣吗?”
许鞍华闻言,放下烟头,眼睛亮,急忙问道:“什么电影?”
沈冲一字一句的说道:“这部电影名字叫做:《南海十三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