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金香城的城名为柏宜斯·斯威特,人到中年,唯有两个爱好,一是保养自己的胡须,二就是看戏。
郁金香城小戏少,根本不能满足他的胃口,所以每年冬歇期他几乎都在首都威尔斯城度假看戏。
今年却是个例外。
柏宜斯·斯威特在威尔斯城度假度到一半,今年的新戏还有许多没看时,突然大出血用了一个传送卷轴,甚至都没顾得收拾行李,只带着管家传送回了城府。
而回到城府的城大人,一件事就是让管家买报。
“您是说《郁金香小说报》?咱们城里的报纸?”管家以为自己听错了。
老爷专门威尔斯城赶回来就是为了买一份当地报纸?
自家老爷爱好十分专一,对除了戏剧之外的任事物都不屑一顾,他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读报这样的爱好?
而且这个报纸管家之前未听说过,老爷又是哪里听说的?总不能是这种当地小报都卖进了威尔斯城吧!
“报纸名字里有郁金香,卖报给我的人也说是咱们城里的报纸。”
柏宜斯怀里掏出来一件用昂贵真丝手帕包裹着的事物,小心翼翼地掀开。
管家也起了好奇心。被人如此珍藏的是什么宝贝?莫非是他新在拍卖给夫人拍下的钻石项链?
手帕被完整掀开,『露』出宝贝的真目——一块被整整齐齐叠起来的报纸。
管家心中突然有了个离谱的猜测。
不吧?这不合理啊!
老爷屏住呼吸,轻轻捏起报纸的一角,仿佛对待情人一般轻柔爱惜,慢慢把报纸拆开,平铺在了桌板,抚平皱褶,这才放松地吁了一口。
“就是这份报纸,先帮我把目前行的都买回来。”
管家一眼就看到了报纸最方的加粗花体字——郁金香小说报。
天爷啊!
最离谱的猜测竟然是真的!
老爷在威尔斯城竟然买到了他们当地的报纸!
这个报纸究竟有什么魔力?它又是怎么进入威尔斯城的?
这下不等老爷催促,管家就飞快跑出喊人办这件事了,且顺便听了一下《郁金香小说报》。
这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
原来在他陪老爷威尔斯城度假的这段日子里,这份报纸在整个郁金香城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盖过了全城所有报纸的风,甚至有许多外城人也专门跑到郁金香城买报纸。
昔日默默无闻的小城郁金香,如今借着这份报纸的东风大大扬了一回名。现在外的人提及郁金香城的郁金香,已经指的不是花,而是这份名为《郁金香小说报》的报纸了!
今年的冬歇期城里也因此格外热闹。就连大字不识的闲汉,都把这件事作为有趣谈资。
顺便一提,而这家报社推出的另一份《疯子报》,同《郁金香小说报》的待遇截然不同。《疯子报》一行就遇冷,购买者寥寥无几,盖因为其刊登的内容都是什么数学化学公式建筑图纸逻辑辨之类的玩意,大众普遍看不懂。
管家在这时已经认识到了《郁金香小说报》的不同寻常。如果只在郁金香城和周边城市流行也就罢了,现在这份报纸竟然已经进入了首都威尔斯城,甚至惊动了老爷!这不正说明了它的特殊吗?
《郁金香小说报》究竟连载了什么小说?
管家这心就像猫爪在挠。
两个小时后,他派买报纸的仆人终回来了,然后带回来一个离谱的消息:“先生,一共有10期往期报纸,您给的钱不够,加今天行的,我只买回来了七期报纸。”
管家勃然大怒,感觉自己被侮辱了智商,“什么?我可是给了一个金西克!该不把钱拿买其他东西了吧?”一份报纸能多贵?顶天几个铜西克!一个金西克可是相当240个铜西克的!
仆人委屈辩解:“先生,我真没有!您可以市场听听,现在往期的《郁金香小说报》供不应求,特别是改版后的一期报纸,现在黑市足足售价一个金西克!”
一个金西克一份报纸?!
这只是一份报纸啊!这个价钱都可以买一本不错的精装书了!
是报社疯了还是读者疯了?
仆人提醒道:“先生,初期报纸的价钱还在不断涨,再过一些时间,恐怕一个金西克都不够了。”
管家匆匆又塞给了仆人一些钱,了他。
然后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做了一个很不敬业的事情——他没有一时间把报纸交给老爷,而是为了自我满足选择了自行查阅。
仆人买回来的分别是5—11期报纸,他先看的是5期。缺少那么多前情提要,他原本只是想随便翻看一下的,没想到一下子就沉浸进了。八壹中文網
管家也是正儿八经文法学院里毕业的高材生,他过文学鉴赏课,平日里也很喜欢读书,他还是好几家私人图书馆的名誉员呢!
所以他在读到一篇名为《灵魂之旅》的小说的一段话时,呼吸就急促起来。
多么大磅礴的开篇!多么精炼优美的语句!仿佛这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篇壮丽长诗的前序。
阅读文字,想起傍晚蓝紫『色』的天空,生机勃勃的荒野,风波怒号的大江大河,亦或者是夕阳下蹒跚独行的老『妇』人。
浪漫,壮美,绚烂,既有女『性』作家惯有的细腻,又绮丽浪漫别具一格的想象力,这让她的作品读起来仿佛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卷在读者眼前展开。
标准的布尼尔·维布伦风格!
她是法尔斯王国文坛的三巨,她创作的《法尔斯游记》至今还是法尔斯王国的最佳旅游指南,在这几百年时间里吸引了无数读者千里迢迢奔赴法尔斯王国朝圣。
不是法尔斯王国成就了布尼尔·维布伦,而是布尼尔·维布伦成就了法尔斯王国。
这几百年时间里,无数作者都模仿过布尼尔的风格,创作出许多优秀的作品。但是,没有一本像《灵魂之旅》这般原汁原味,这本书甚至甚至还超越了布尼尔!
布尼尔虽然是文坛三巨,但是她的作品还是有一些瑕疵的——布尼尔毕竟只是个女人,一辈子都生活在家乡小城,阅历见识不足,这让她的作品在优美浪漫之余,少了一些格局和深度。
而这篇《灵魂之旅》初读的确裹着布尼尔标配的浪漫绚丽的糖衣,但是随着深入品味,糖衣化开『露』出了寒意凛凛的刀尖,刺得人鲜血淋漓,惊痛不已。
这份锋芒毕『露』……隐隐约约有些短篇小说巨匠、批判现实文豪劳伦斯的风格了。
完美!只有完美两个字能形容这部作品!
管家皮麻,整个人陷入醉酒般的微醺,飘飘然如在云端。
这是身为一名文学爱好者最幸福的时刻!
能和这么一个伟大的作者同处一个时,这是多么幸运啊!
《灵魂之旅》的作者是谁?这么优秀的作家之前不应该籍籍无名啊?
管家的视线就这样落到小说最后的署名——布尼尔·维布伦。
他惊恐地睁大眼睛,后背猛然窜来一阵地狱阴风吸了他浑身的热度。一瞬间,他的脑海里闪电般浮现了死人复活之类的惊悚民俗传说。
他了个寒颤。
……
西杜兰王国总工的长,罗伯特现在正在端详一本新书的封。
这是他花了大力,郁金香城买到的《杰克复仇记》的续篇。
怀抱着某种隐秘的期待,他翻开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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