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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你为什么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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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茜,你的魔药消化完成了吗?我是说你喝下去的那种银白色的液体。”

奥黛丽坐在花园的秋千上,望着不远处端坐在地上的金毛大狗。

应奥黛丽的要求,苏茜把狗头扭了过去,尽量让它不要再看着自己。八壹中文網

两个“观众”见面,谁的演技差谁尴尬。

而奥黛丽明显不是一个合格的演员,自从发现苏茜在观察自己之后,就经常因为顶不住苏茜的观察而破防,彻底推出观众状态。

别说扮演,能保持心态,不失控都错了。

如果以前一人一狗还能因为互相不能说话而保持着亲密无间的关系,现在这条会说话的狗把这种默契破坏的干干净净。

嗯,就像小孩子懂事以后,就不能和爸爸妈妈睡一起了一样。

奥黛丽突然有点脸红,“幸好苏茜是条母狗。”

她在心里暗暗庆幸了一下。

“我知道你说的那种东西,在一个星期以前我已经消化完了,现在总是觉得有点饿,可以再来一份。那东西的味道还真不错,特别有劲。”

苏茜目视着前方已经凋谢的栀子花,时不时还把黑色的鼻子凑上去用力猛嗅,似乎想从上面闻出点花的味道来。

一个星期以前?我是7月初给苏茜喂下的魔药,那岂不是说它只用了一个星期就消化完成了。

这那里有点不对啊?

人类说谎的时候,身体会不用自主的做出各种举动,比如会变得紧张,或者做出额外不必要的动作,比如摸脖子,捂嘴巴,眼神漂移等等。

但是苏茜细密而柔软的金色狗毛之下,看不出任何表情或者情绪波动。

更重要的是,狗怎么会说谎,谎言这种事,不是人类独有的天赋吗?

奥黛丽很像绕道前方观察一下苏茜的面部表情,但是她又想起一直以来,自己只有观察人类的经验,还真的很难看出一条狗的情绪。

要是狗脸上没有毛就好了!

奥黛丽脑海中浮起了秃头苏茜的画面,不仅泛起一阵阵恶寒。

消化就消化吧,它只是一条狗,能懂什么!

不过以后得注意点,不能随便撸它的狗头了。

话说我想干什么来着?

奥黛丽这时候才想起来,她是想问苏茜懂不懂扮演法,问消化进度是想告诉苏茜扮演法的啊!

自己在在塔罗会上得到的知识,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更没有专门记在纸上,苏茜是怎么知道的?

如果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快?

“你是怎么消化的?”奥黛丽想了想,可能又觉得自己说的苏茜可能听不懂,接着补充道:

“我是说你消化魔药的时候有什么感受?你怎么确定是魔药在消化,而不是吃进肚子里的骨头肉?”

“奥黛丽,我理解你的意思,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用解释那么多。”

苏茜的鼻子终于离开了已经枯萎的栀子花,抬头看着天空,似乎陷入了回忆。

“那天,你给我喝下那东西之后,太过兴奋就忘记吩咐别人给我喂食了。我饿了一下午,直到我发现集中注意力观察别的东西的时候,肚子就会传来一阵阵食物消化的感觉。”

“就这样,每当我挨饿的时候,我就会回想起那种感觉。不过在一个星期前,那些食物已经彻底消化了,再也不能欺骗我的肚子了。”

“抱歉,我当时确实太兴奋了。”

奥黛丽略有歉意的说道:“不过,我记得家里有专门负责养狗的佣人,每天的食物都是定量的啊?”

“不,奥黛丽,你不懂,狗粮不一定都吃到狗肚子里的。毕竟一条狗又不会说话,谁知道它到底吃了多少?”

苏茜语气非常平稳,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那你为什么不叫?”

奥黛丽好奇的问道。

“我叫了,你没听懂而已。再说,你饿了会大声叫唤吗?”

“我一般都是吩咐仆人去给我拿一些食物。”奥黛丽回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好像很少有饥饿的感觉,大多数时候,她的口头禅都是“我已经吃饱了”,“我吃不下了”,“我不想吃”。

至于饿,那是一种极少数时候才有的感觉,更多的时候,家里的贴身仆妇比自己更知道自己饿不饿,会提前端上零食或者准备正餐,无缝的衔接上自己胃里的空地。

“所以我没有吃的时候,就会自己出去找些吃的。”

苏茜的鼻子开始顺着枯萎的花朵,往下移动。

“但是现在,我的思维有些混乱,以前有些感觉很好吃的东西,现在用人类的标准,可能不能吃了。”

“就像这花下面埋得东西,我感觉我吃下去之后,你就再也不会理我了。”

苏茜的声音有些疑惑,似乎有些拿不定主意。

奥黛丽从秋千上爬起来,语气坚定的说道:

“不,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走,我现在就带你去吃更好吃的东西。”

苏茜有些不情愿的站起来,摇了摇尾巴。

“不,我现在并不饿。我喜欢呆在花园里,而不是房间中,更不想去那个很小的狗窝,一点都不舒服。”

。。。。。。。。。

从“勇敢者酒吧”到铁门街7号,路上除了酒吧和某些旅社之外,其他的商店都已经关门了。黎蒙只得揣着这笔巨款,一路走了回来。

“果然,做正经生意或者打工人永远也发不了财,还是得靠倒卖这些超凡物品和知识才能致富。”

黎蒙从报纸上知道,贝克兰德的打工皇帝,现贝克兰德银行第一经理,鲁道夫.凡尔登一年的薪水,也才5000镑。

而这,已经是打工人的上限了,是所有打工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但自己一晚上的收入,都相当于对方一个月的工作收入。

话说,明天是把这些钱存到银行,还是带在身上,或者藏到某个不起眼的罐子里面?

黎蒙思考了半晌,最后还是决定带在身上,毕竟现在的银行,短期存款利息低的可怕,手续费高的吓人。

绝大多数的时候,100镑存款的利息,是远大于存取一次的手续费的。

由于没有大量的超发货币,这个时代的银行,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实体货币周转场所,给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并没有所谓的理财功能,信誉远超于黎蒙记忆中的银行。

当然,收费也远大于黎蒙印象中的银行,它几乎是没有什么免费服务的。

至于藏在家里,天知道什么时候,他就会失去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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