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的4月17日,亨特拉尔家和前两年一样的热闹。
约翰·亨特拉尔先生的十四岁生日大家当然不会忽视,众多好友在各自父母的叮嘱下早就准备好了礼物,而像约书亚兄妹和冯克·孟德斯等关系最亲密的好友们,更是在约翰刚吃完早餐的时候就已经到了亨特拉尔家。
虽然来到纽约的两年半时间里,约翰并没有认识太多的朋友,真正平时能够在一起经常聚聚的也不过七八个而已,但是由于自行车的风靡以及瑞士军刀的火爆,让他的地位和两年前相比可是大不相同了。更何况在这两样东西的推动之下,老亨特拉尔的贸易公司也是飞壮大,作为唯一继承人的约翰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瞩目。
单纯的生日聚会,就变成了年轻人们套近乎的好机会……
“时间差不多了。”
老亨特拉尔看了看自己的怀表,冲着外孙说道:“我先去办点事情,大约会在两个小时候左右回来……嗯,今天我让汉斯请了一些人回来帮忙,你就尽管招呼自己的朋友们好了。”
“好的,外公。”
点了点头,约翰起身把外公送出了大门。
今年的生日聚会,虽然约翰含糊的表示不想邀请各家的长辈们,但是参加的人数依然远远过了去年,仅凭家里的几个人根本就忙活不开,所以汉斯也只能是请人回来帮忙了。
一向不苟言笑的老亨特拉尔一走,家里顿时便热闹了起来。尤其是小艾玛更是如同推开了身上一座大山一样,顿时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老亨特拉尔是个很守旧的人,对于身边的人要求也高,所以每次来这里如果老爷子在场的话,活泼好动的艾玛都会非常的难受,非要等他走了之后才能彻底放松下来。
第一时间凑到了寿星的身边,艾玛皱着眉头的问道:“约翰,你过些日子真的就要去欧洲留学了吗?”
听到这个问题,其他人也都围了过来,一脸关切的看着约翰。
“大家都知道这个消息了?”
有些意外的看了看艾玛,约翰笑呵呵的点了点头道:“没错,目前的计划是五月底出前往欧洲,也就是说,还会在纽约待一个多月吧。”
得到了确定的答案之后,房间内顿时一片哗然。
约书亚第一个点了点头,支持自己的好友道:“能去欧洲留学自然是好事情,毕竟那里才是世界的中心,多去见见世面总是有好处的。”
这个时代的美国人还远远没有后世那样自信,他们想成为世界的老大还需要好几十年的日子需要去熬,所以在约书亚这样曾经在伦敦留学的人看来,能去欧洲待上几年对今后一生都是有极大好处的。
不过也有人持鲜明的不同态度,比如说艾玛,就嘟着嘴反对道:“你才14岁,为什么这么着急去留什么学?而且为什么非要去欧洲留学呢?美国现在也有很多出色的大学啊,比如说哈佛、耶鲁,还有哥伦比亚什么的……”
不少人此时也是点了点头,对艾玛的话表示了认同。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虽然欧洲的顶尖大学确实拥有着极强的吸引力,但是为此就万里迢迢而去,花费数年的时间还是不太划算的。而且像约翰这样的情况,已经拥有了让人艳羡的产业,再去受这份罪就有些让人难以理解了。
再者说,这几所美国本土的大学确实也不错,以约翰的能力也是能够轻易进去的。这两年他的天才知名早就已经传遍众人的耳内,谁都知道他这两年前后已经换了三位家庭教师,每一个辞职的理由都是学识太浅,实在无法再传授他什么了。
不过不等“海归”约书亚出口反对自己的妹妹,约翰就已经摆了摆手笑道:“诸位,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不过关于留学欧洲这件事情已经决定了,肯定是不能更改了……哈哈,我想最多也就是几年的时间,很快咱们就可以再见面了。”
无论从哪方面讲,约翰都不可能选择美国的大学。
虽然现在不少的美国大学已经开始了改革,逐步走上研究型大学的道路,但是与欧洲一比还是相当落伍的,否则也不会被欧洲的同行们戏称为“咖啡桌旁的大学”。而且经过一年多的重复考虑之后,约翰已经下定决心再次成为一名医师,那么在美国读一所医学院,哪怕是现在已经进行了教学改革的哈佛大学也远远满足不了他的需求。
在他的脑海中有着远这个时代的医学知识,需要的是能够把这些知识引导出来的技术和平台,美国的大学还没有这个能力。
欧洲才是最理想的地方!
至于年龄太小什么的,作为一名心理上的成年人约翰当然就更不会在意了,只要老亨特拉尔不反对,他去欧洲的时候自然会虚报上两三岁,反正以他现在将近六英尺的身高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约翰这么坚决的一表态,除了艾玛还是一副气鼓鼓的样子,又坚持着反对了一通之外,其他人基本都不再表意见了。说到底,这终究是约翰自己的事情,有力量反对的只有老亨特拉尔,别人也插不上手。
在约书亚的配合下,约翰把话题引到了其他方面,一群年轻人兴致勃勃的谈天论地,就快屋子里就闹哄哄了起来。将近二十个人,一起聊的话当然不现实,而且大家都有各自喜好的话题,因此很快就分成了几个分散的小圈子,让仆人们忙活个不停。
在约翰的周围同样也有一小群人,是他的核心朋友圈子。
约书亚和冯克同是工厂的股东,也是约翰最亲密的朋友,另外还有两个去年刚刚认识的年轻人,家里做地产的史蒂夫·佐拉和家里开机械制造厂的塔雷·布朗,加上永远跟在哥哥身边的女孩儿艾玛,六个人围在一起随意的闲聊着。
“约翰,想好去哪里留学了吗?”
聊着聊着,约书亚再次挑起了这个话题,兴致勃勃的建议道:“我强烈的向你推荐伦敦,剑桥和牛津都是世界上最顶级的大学,我想以你的能力应该会很容易被接纳的!”
作为一名英国人的后裔,约书亚对于伦敦有着天然的好感,而且这两所大学确实也非常的出色,无论什么时候对年轻人都拥有着强悍的吸引力。更何况这个时代的英国是全世界的霸主,而且在美国人心中也拥有着特殊的地方,所以约书亚当然的认为伦敦才是最好的选择。
微微一笑,约翰点点头道:“当然,它们都是非常出色的大学,我会认真考虑的!不过就目前来说,我可能会选择现在英法德等国游历一番,然后再进行选择。”
碍着好朋友的面子,约翰没有直接说出自己的答案,但是事实上他心中早就有了目标。
在18世纪的时候,美国医师们赶赴欧洲留学选是英国,爱丁堡医学院是他们心目中的圣地;到了19世纪上半叶的时候,目的地变成了法国,巴黎成为美国留学生的聚集地。但是现在已经是1882年了,毫无疑问的,如果要在19世纪的末期选择一个国家学习医学的话,肯定是德国无疑!
美国高等教育在19世纪末的崛起,几乎就是照搬德国的模式,医学领域更是如此。在十几年后真正掀起美国医学教育革命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就是德国模式的继承和展。
或许约翰不需要去学习新的医学理论知识,但是如何运用大脑中的财富却必须要花一番心思。没有胸片,没有血常规,没有核磁共振,甚至没有可靠的血压计,约翰必须去学习如何为现在的人进行疾病的诊断,而没有各种生物、化学药物,甚至连抗生素都没有的情况下,他也必须去学习这个时代的药物知识。
当然,更重要的是,约翰必须去见识一下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医学实验室。
既然重生到了这个时代,而且也决定再次投身现代医学,那么约翰就不可能简简单单满足于成为一名外科医师了。他的脑海中有着无数的时代理论,也有着无数的分子式,为什么不能让它们提前来到这个世界上呢?
这个美国的医学院有多差,不了解这段历史的人可能根本就无法想象。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不管是后世还是现在,哈佛大学医学院都是美国最好的医学院之一,但是就在十年前,哈佛医学院的学生之中还有文盲,也就是根本不认识字的人存在,而他们的所谓医学教授,也曾经公开承认自己从来没用过、也不会使用显微镜!
因此,德国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心中有了决定,约翰也就不想多在这上面纠缠了,他的眉头一挑,笑着说道:“诸位,我下个月就要离开纽约了,但是最近我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
“新的想法?”
放下手中的咖啡,冯克瞬间挺直了身子。
众人的精神也都兴奋了起来,因为这两年自行车和瑞士军刀的热销让他们看到了约翰“想法”的威力,尤其是冯克和塔雷·布朗两人更是目光炯炯的盯着约翰,期待着接下来他要说的话。
“是的,新想法。”
约翰呵呵一笑,点了点头道:“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我想我们需要建设一两个新的工厂,定制一些新的设备,当然,史蒂夫,我可能还需要你帮忙购置几块地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