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曦眼眸微紧,继而连忙道:“雁青,快给我梳头发,再找一身红色的衣服给我!”
林初曦必须尽快赶过去阻止江艺柔和萧陆见面,否则的话,萧陆的悲剧还会上演,到时候完不成任务事小,她惨死在书里事大。
雁青虽然不知道林初曦为何这样焦急,但还是飞快地给林初曦梳头发,拿了衣服。
“小姐,您为何非要红色的啊?”
雁青疑惑道。
林初曦挑眉笑道:“秘密!”
林初曦换好衣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禁感叹,原主当真是个美人,常年在战场上非但没让她的皮肤粗糙,反而更添了一丝英气,一身红衣更衬得她肌肤胜雪。
当初她和萧陆第一次见面时她便是一副红衣打扮,希望这身衣服会让她和萧陆的感情更进一步吧!
收拾好了自己,林初曦便翻墙头出去了。
至于为什么翻墙头呢,当然是因为原主作的死,三番五次地逃跑让萧陆不得不对她全方位地警戒。
溜出府后,林初曦一路策马直奔城郊而去。
根据书中所写,城郊外有悍匪余孽作祟,三皇子萧云风为了让江艺柔接近萧陆,所以特意买通了悍匪绑架江艺柔等一干官家小姐,以制造英雄救美的故事。
估摸着时间,那些悍匪应该已经绑架了江艺柔等人,萧陆应该已经带人追寻悍匪了。
她比萧陆晚一个多时辰,要是按原路走肯定是赶不上的,林初曦看了看四周道:“白泽,能不能给我开个小道啊,否则我把马跑死了都赶不上!”
睡得正香的白泽听到林初曦这话,直接挥了挥蹄子,紧接着,林初曦旁边的山脉中就多出了一条小路。
林初曦眼中闪过喜色:“有金手指就是不一样啊!”
言罢,林初曦立即策马赶去。
大约半个时辰后,林初曦隐约听见了马蹄声,还有悍匪的声音。
“大哥,那人说的话靠谱吗?
绑了她们,我们真的能拿到银子吗?”
“当然!
这些可都是官家的小姐,还有一个公主呢,咱们还怕捞不着钱!”
“可是萧陆一直在追着咱们,咱们能躲开吗!”
“放心!
咱们手里有人质,他不敢做什么的!”
悍匪们正狂奔着,忽然瞧见前面路上停着一匹马,马背上还坐这个叼着狗尾巴草的女人。
“老大,那人是谁啊?”
“甭管她,杀了她,冲过去!”
悍匪头子策马正准备杀了林初曦,谁知大刀还未靠近就被林初曦一脚踢飞了。
悍匪们这才急急停了下来:“你是什么人?”
红衣女子正是赶过来救人的林初曦,只见她慢条斯理地擦着自己的剑慵懒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女人来!”
“大哥,她抢我们台词!”
一个悍匪愤愤道。
“闭嘴!”
悍匪头子怒斥一声,继而瞪着林初曦道:“要是道上的人就行个方便让我们过去,要不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方才林初曦随手就踢飞了他的刀可见是个狠角色,悍匪头子也不敢轻易惹上,故而好言好语地说话,但林初曦本来就不是和他们一道的,也就没必要废话了。
“我说了!
要想从此过,留下女人来!”
林初曦笑道。
悍匪头子面色一沉冷声道:“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给我上,杀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