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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胜人生一场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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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会唱歌?”

黄蓉一脸不屑,她可是音乐世家,老爹一首《碧海潮生曲》,那在江湖上也是有名号的。

虽然黄蓉没怎么继承他爹的音乐天赋,但对于一些曲谱还是有过研究的。

“蓉儿你这个问题,充分的体现了你的无知,今天本掌柜就给你们露一手,让你们见识见识啥叫老艺术家!”

苏云拍了拍黄蓉的头,脸上显现出得意之色。

黄蓉本就个子不高,站直了才到苏云的肩膀处,一脸厌烦的打开了苏云的手臂。

没过多大会儿,苏云就从自己房间中,翻箱倒柜找出一把落满灰尘的古琴。

“那个长时间不练了,可能会有些生疏,别太介意啊!”

苏云笑着简单的擦拭了一下古琴上的灰尘。

小时候的苏云,也是被他爹当成状元郎去培养的,只是后来培养到一半,发现实在不是那一块料子,也就放弃了。

这也导致现在的苏云,虽然不能说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但也都略懂一二,只是跟那些成名的大家没得比。

擦拭完灰尘,苏云喝完一整碗酒,坐在石台边上调整好姿势。

琴音逐渐响起,黄蓉眼神一亮,然后就摇了摇头。

手法一般,水平有限!

这是黄蓉只听了开头,就对苏云做出的评价。

倒是周芷若与东方不败此刻听得入神,特别是东方不败端着一碗酒,停在了嘴边。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夜晚的星空很亮,后院中不点灯火也能看到全貌,周芷若与东方不败听得入迷,黄蓉也觉得虽然曲调很怪,但还挺好听的。

客栈二楼的窗户慢慢的被打开,秦霜缓缓探出头来,听着歌声眼神露出些许哀伤。

“他在鬼叫什么?”

听惯了名家弹唱的陆小凤,听着歌声直皱眉头,不由得对着花满楼问道。

“嘘!”

花满楼做了一个噤声手势,然后微笑着小声说道:“没想到小小的一家客栈掌柜,竟如此洒脱不羁,目空一切,这一份境界你我皆不如啊!”

“那是!没点背景,能让大魔头给他打工?”

陆小凤撇了撇嘴,然后继续说道:“明日你我尽快离开此地,这个客栈不简单,明日我就通知司空,让他来摸一摸情况,以他的轻功,天人境也奈何不了他!”

陆小凤说完,便打开窗子,自己不喜欢听,但他看花花听得很入神。

二楼的另一间客房中,姜黎小心的把窗户打开一角,不敢把缝隙开的太大,怕被教主看到。

对于教主,估计所有日月神教的教众,都是惧怕大过尊敬。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教主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以前也有不服气的,但最后都被埋在黑木崖后山的山坡下。

“副使,这曲子听着怪怪的,比醉风楼阿月姑娘弹得差远了,您喜欢这种曲风啊?”

姜黎身后一个教众听着苏云的弹唱,眉头皱了起来。

“你懂个锤子!”

姜黎白了一眼那个教众,然后自言自语的说道:“你们不懂,这首曲子很明显,是苏掌柜跟咱们教主告白的,你没看教主脸都红了吗!”

身后教众撇了撇嘴有些不服气的说道:“喝酒也会脸红啊!”

“你懂个锤子!”

姜黎这一次直接一个脑瓜崩敲到了教众的头上。

“你瞎吗?这普天之下,谁人能让咱们教主屈尊去做一个账房?你何时看到过教主对一个男人微笑?”

姜黎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继续说道:“好好看好好学,本副使做到这个位置,靠的就是察言观色!”

琴声悠扬,苏云的嗓音不算太好,但总归五音俱全,一首《笑红尘》唱完,引得客栈内的众人皆沉思不语。

看着望着自己发呆的东方不败,苏云挺了挺脊梁,忽然找到了前世拿着吉他在心爱的女声楼下弹琴的感觉。

他放下古琴,端起一碗酒,看着天上圆圆的明月,声音压得很低。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宏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世如潮人如雨,只叹江湖几人回。”

一首诗词被苏云念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且荡气回肠,连自己都感动了,一整碗酒水吞入喉中。

“好诗!”

黄蓉最先反应过来,她本就是个才女,无论是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造诣都非常高。

现在的她双眼都冒着小星星,一旁的周芷若更是眼中都泛着爱心。

他不仅会弹琴,还会唱歌,不仅会唱歌,还会作诗。

只有东方不败不为所动,假装淡定的喝完碗中美酒,但眼中却露出几分涟漪。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生一场醉,白骨如山鸟惊飞,只叹江湖几人回。

东方不败对这些话简直太有感触了。八壹中文網

以往的岁月,她虽然是个女儿身,但无时无刻不在行走在刀刃之上,血雨白骨早就是常态。

这几日的片刻安宁,似乎又让她回到了还未踏入江湖时的那几年。

那些年,她还只是个懵懂少女,不是这高高在上的东方教主。

那些年,她也幻想过平静温和,而不是那累累白骨。

那些年,她还未曾看过葵花宝典,更没动过那称霸江湖的杂念。

那些年,为何他不早在自己的人生中出现。

东方不败眼神恍惚,酒不醉人人自醉,看着苏云望着圆月那有些寂寥的面容,她苦笑着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对着自己说。

“冤家!”

酒不知什么时候喝完的,苏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喝醉的,他只记得回忆起以往,他很怀念。

这一场大醉,也是对自己往日的告别,人活着总要有新的目标,不能总回忆着过往。

他还是要好好的活下去,做一个富甲一方的财主,置上百十晌地,娶个漂亮媳妇,啥也不干天天在家里造娃。

睡梦中,苏云不断地桀桀怪笑,好似做了一场春秋大梦。

不知是谁家该死的公鸡,总在清早时惹人清梦,东方不败揉了揉有些疼痛的额头,又忽然感觉胸口有些疼痛。

睁眼望去,她从羞意难当,紧接着变得咬牙切齿。

一只大手似乎觉着手里的事物太小,正试图穿过红袍探一探峰峦叠嶂的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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