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住在田家也不是办法,所以必须尽快回到知青点。
自从潘迎娣出现了用大锅乱煮东西的现象后,沈青笛心里就决定了。
砌好灶台,她要“分家”!
自己单独在屋里做饭吃小锅菜,肯定比吃集体饭要好。
赵金花和路任佳都是很有分寸的同志,不会随便进屋打扰的。
到时候想吃啥吃啥,也不需要顾忌太多。
最重要的就是远离了埋汰鬼还有众多的是是非非。
东下屋就是一方净土,世外桃源。
“可以,上午田野跟我讲了,我待会去问问他。如果顺利,明天就可以动工,多挖点黄泥巴。”
周森非常痛快的点头答应了。
见状,沈青笛便领着弟弟往回走,才发现小灰兔已经到了北方的怀里。
“野哥给我的,他去记工分了。”
下午突然刮风,风里还夹杂了些许的沙尘土。
稍不留意被吹进嘴巴里,就变成了满嘴都是沙粒子。
“你这头巾有点眼熟……”沈青笛欲言又止,想说弟弟的造型真是有个性。
沈北方突然就羞涩了,抿嘴咬着手指头,“水仙婶怕我呛了风,就把她头上的头巾给我戴了。”
他是拒绝的,却抵挡不住婶子太热情。
四岁半的小孩子,脑袋上围了粉红色的头巾,小圆脸白白胖胖充满可爱。
就是……紧绷的小脸表情太过于严肃了。
“笑笑,笑一个更好看。”沈青笛两个手指头把自己得嘴角往两边扯,“学姐姐这样笑,别总是拉着脸,这样不好。”
“嘻~嘻!”
沈北方无奈地被迫营业,硬挤出一丝假笑,还用配音来应付姐姐。
我很高兴哦(你很幼稚哎!)
姐弟俩边走边聊,速度很慢。
很快田家三人都撵上来,背篓被交上去,只剩下一只野鸡被田野拎在手里。
知青们先离开,田野是最后记录完工分才走的,所以依旧没有人注意到野鸡。
“周森那小子不知道会带多少酒,带太多老周头可不愿意了。”
田守粮嘀嘀咕咕的猜测,盼着周森能给点力,拿酒的时候别被老周头注意到。
农村喝酒是很奢侈的一件事,就算喝,也会喝纯粮食酿造的酒,便宜劲大不伤身体。
“就你事多,周森来吃顿饭还要备酒,我要是他,肯定不来。”
水仙婶只觉得老公在这件事上太计较了,却意识不到男人的相处之道。
其实周森也是很开心的,朋友相伴,佳肴美酒,喝喝酒唠唠嗑。
沈青笛被水仙婶拉着手,安静的聆听他们讲话。
夜色渐浓,村里不断传来狗吠声,还有锅碗瓢盆的碰撞声。
因为院墙比较矮的缘故,屋里只要动静稍微大些,外面的人就能听得清清楚楚。
空气里弥漫着饭香味,还有吹在脸上的凉风拂过。
所有的一切都让沈青笛很安心,这里不用交稿也不用担心交房租,只要踏踏实实就能干出成绩。
果然,就像沈青笛联想的一样,田家人全票通过让她来处理野鸡。
所谓的处理就是从下锅开始,之前的拔鸡毛还有清洗内脏的活儿就交给田野干。
这该怎么办太好嘞,她本来想直接辣炒的。
就在一瞬间就把这个想法取消了,人太多不够分。
野鸡的重量确实挺重,可架不住五个大人一个孩子吃,其中包括了喝酒的需要慢慢的吃菜肴。
“婶子,你家有木耳或者是香菇吗?”
沉思片刻,沈青笛已经有头绪了,开口问水仙婶要配菜。
“香菇?什么香菇,咱们吃山蘑菇行不行?代替你说的香菇。”
水仙婶从菜橱里掏出一把木耳,放在温水里泡开。
“行,只要是蘑菇就行,山蘑吃起来更香。”
沈青笛见到了最正宗的野蘑菇,是水仙婶在后山采的。
小小的一个个漂浮在水面上,像极了褐色的小雨伞。
配料都齐了,沈青笛准备好了葱姜蒜,就去等田野杀鸡。
杀鸡要先准备一碗清水,田野用手把野鸡的脑袋调整好,将脖子使劲往后反转。
野鸡已经开始拼命的忽闪翅膀,两个爪子在空中乱划。
沈北方抱着小兔子不撒手,小人儿贴在沈青笛的腿边。
村长把磨好的菜刀递给儿子,田野用刀刃飞快的抹了鸡脖子,一刀封喉。
鲜红的鸡血迅速从鸡喉管中喷射出来,在空中划出一道艳丽又悲壮的弧线。
田野把方向拿捏得恰到好处,所有鸡血都没浪费,稳稳地落在碗中。
“你现在把它放地上,它还会跑吗?”沈青笛好奇的问道。
小时候随妈妈去菜市场买别人现场宰杀的老母鸡,老板把鸡血跟田野似的弄到碗里,然后就把往地上一扔。
沈青笛记忆尤深,被抹了脖子的鸡颤颤巍巍地站起来,然后在摊位前面跌跌撞撞的转圈,鸡血滴答的到处都是。
“你不相信我的技术。”
田野轻笑一声,似乎觉得沈青笛的问题很好玩。
随手就把鸡扔到了地上,自己进屋拿烧好的开水。
野鸡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然后一道高昂的“嚎——”响起,再也没有动静了。
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沈青笛看明白了,不是野鸡的生命力顽强,是看杀鸡人的技术。
把鸡扔在菜盆里,田野把开水一点一点的浇。
“不能全部倒完,温度太高了,容易把鸡给烫熟了。”
这次田野学聪明了,知道沈青笛是城里来的姑娘,肯定对很多东西都会好奇。
没等青笛开口,他已经主动给解释了。
“那我帮你。”
沈青笛把两个袖子挽起来,俩人开始头对头的拔鸡毛。
人多力量大,几分钟之后盆里出现的一只光秃秃的野鸡。
等到周森把酒拿来,鸡已经开膛破肚的处理好了。
“我这是来晚了一步,啥忙也没帮上。青笛,我来帮你剁鸡。”
沈青笛刚准备说不用,田野已经举起了菜刀,“我来就行,上门的是客。”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