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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连夜守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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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白煜早早醒来,因为昨天在晋南王府门口跟苏锦婳约好一起逛街。

听到动静,睡在小隔间的美月进来,伺候他穿衣。

白煜还没说,美月便拿了常服给他穿,他不禁笑了,“消息还挺灵通的嘛,你知道我今天跟你家小姐一起逛街?”

美月轻笑,“回王爷话,奴婢是小姐陪嫁大丫鬟,也是王爷贴身大丫鬟,自得知道王爷的行程,才好服侍王爷。”

服侍?也就是穿衣洗漱,拿这个考验我?白煜张开双臂,配合她穿衣。

美月边给他穿衣边道,“俗话说‘男要俏一身皂’,可王爷本就天生俊俏,便不需要穿黑色的衣服来衬托,这身天青色衣袍很适合王爷。”

白煜道,“小嘴还挺甜。”

美月笑盈盈,“奴婢说的是实话,明王府的两百多下人都说王爷俊俏,我家小姐有福呢。”

白煜看了一眼她娇美的脸,在她耳边轻声道,“你也有福。”

美月脸色微红,聪明伶俐的大丫鬟,自是懂事明白的了。

同住在主屋里,时间一长,关系便不像开始那般生疏,每天早上两人都会拌嘴,当然是白煜跟她拌嘴,她可不敢跟着拌。

穿好了衣服,美月伺候他洗漱洗脸束发。

一切弄好,美月蹲万福礼,送白煜出门。

有了上次的逛街经验,白煜没用早饭,得留着肚子,不然等下吃不下,跟苏锦婳逛街肯定很多零嘴儿要吃,不吃还不行,他不吃苏锦婳便会喂他嘴里。

昨晚花奴失约,白煜自是有些扫兴,不过也无所谓,他是谁,他是王爵,需要何等美人没有,错失了他这么优良的品种,应是百花国的损失才对。

况且,苏锦婳和他婚期将至,也没几天了,到时候好日子不就来了吗。

门口停着一架双马的奢华马车,没有一根杂毛的纯色白马,安排的很周到,见白煜出来,车夫拿了一个小阶凳放好。

白煜吩咐道“以后我上马车不用这个”,便抬步上了马车,低头进了车棚里。

车夫默默把小阶凳收好,赶着马车,往晋南王府那边行去。

那是相当的平稳,白煜一坐便知这是熟手车夫,俗称老司机。

到了晋南王府。

白煜在门口小站了片刻,苏锦婳很快出了府。

见苏锦婳天青色的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她本就生的美貌国色,不施粉黛却眉眼若画、鼻腻鹅脂、齿如编贝、纤腰如束,轻蹦带跳地行至他面前,亭亭玉立。

白煜发现,除了他和苏锦婳在除妖司的那段日子,苏锦婳所穿衣服没带重样的,每天都是新样式,也不知晋南王府裁制衣服的人手艺好呢、还是苏锦婳生的美貌的原因,每个新样式穿苏锦婳身上都有惊艳的感觉。

也是家世太好,苏锦婳完全不知柴米油盐,衣食住行极尽奢侈,也好在白煜封了王爵,若身份一般,还真养不起。

老皇帝“被驾崩”之后,锦婳的家世又进一步提升。

苏锦婳的父亲晋南王、母亲沐国公嫡次女、外公沐国公、大姨母沐国公嫡女也就是沐贵妃、两个表兄一個新帝一个亲王、姑姑太后......往后又有了夫君明王,这家世已经不是老天爷追着喂饭了,而是老天爷直接把饭塞进了苏锦婳的小肚子里。

“见过明王。”

苏锦婳美眸忽而闪过一丝皎洁,蹲了个万福礼。

白煜怔了一下,苏锦婳和他的关系越来越亲昵,苏锦婳这性子逐渐暴露......快装不下去了。

他好笑地抬手刮了一下苏锦婳的琼鼻,“王妃免礼。”

白煜牵了她的手,“走吧。”

“嗯。”苏锦婳嘴角带着甜甜的笑,这才恢复了乖巧听话。

白煜先扶着她踩着小阶凳上了马车,等她进了车棚里,这才上了马车,跟上去。

这小阶凳,王爷不用,王妃还不是要用?车夫心里得意轻哼,默默把小阶凳收起,赶着马车往热闹的街区行去,到了街区,又把小阶凳拿了出来......

白煜和苏锦婳下了马车,进了街区。

看着满大街的小商小贩,苏锦婳仿佛鱼儿入了大海、鸟儿进了树林,欢喜地拉着白煜的衣袖,带着白煜这儿看看那儿瞧瞧。

当白煜下意识地伸手摘了两支冰糖葫芦的时候,他有点恍惚,怀疑是不是“时间重置”了。

“有没有能人救救我的孩子!”

听到前方有女子哭喊的声音。

人山人海围了很多人,全都抬头望天,议论纷纷。

“这孩子被妖物附身了吧?”

“妖物好大的胆,敢在皇城兴风作浪。”......

白煜往天空看去,一看好家伙,一个小女孩牵着一只风筝飞在天上,小女孩飞的比风筝还高......

小女孩害怕地哭着喊“娘”,不停地扑棱着双手,仿佛蜻蜓翅膀,竟不会掉下来,悬浮在了半空里。

白煜意念转动,双眸清凉,侦查之眼,发现小女孩身上冒“绿光”,应是一阶妖物。

可能前几个月在除妖司“肝”上瘾了,随身带着探妖盘已经成为他的职业习惯,他随手取出探妖盘看了一下,却发现探妖盘的指针没动静,也就是说小女孩并非妖物附身,应是觉醒了会飞的天赋。

“咻”的一下,白煜【御风】而起,把小女孩抱了下来。

女子和小女孩紧紧抱在一起,痛哭流涕,便要给白煜磕头,“谢谢,谢谢你!”

白煜连忙扶住她们,“使不得,举手之劳而已。”

“他好像是明王!”

有人眼尖,认出了白煜。

百姓们一片叫好。

“我说怎么看着眼熟呢。”

“原是明王,难怪可以飞天,本领着实厉害。”......

以为皇城出了妖物,这还了得,巡防营、京兆府衙门、刑部、锦衣卫、除妖司全派人赶来,得知不是妖物,而是觉醒了会飞的天赋,五边派来的人都是目光火热,会飞的天赋太罕见了,五边的人开始了“抢人”,开出各种优厚的待遇,希望女子把小女孩交给他们这边培养。

锦衣卫和除妖司的人眼神冰冷下来,巡防营和京兆府衙门的人立刻退缩了,刑部的人迟疑了一下也退缩了,人家两个是“皇权特许”的特殊机构,有点“先斩后奏”的意味,拿头跟人家争?不划算啊......

最后只剩锦衣卫和除妖司抢人,女子本来被吓坏了,现在却幸福的快晕过去,百姓们自是羡慕不已,一旦成了锦衣卫和除妖司的人才,飞黄腾达指日可待了。

女子犹豫地看了看锦衣卫的人又看了看除妖司的人,目光最后却放在了白煜身上,“民女的孩子是明王救下来的,请明王帮民女做个选择。”

“明王,您曾经在除妖司有一段时间,您看是不是......”

除妖司的人向白煜拱手而笑。

锦衣卫的人脸色变了变,看了看白煜,却不敢吱声说什么,人家是王爵,又是晋南王女婿,还是太后眼前的红人,即便锦衣卫的都指挥使大人亲自来了,也得靠边站好。

“我的建议是除妖司。”

白煜原本便是除妖师,如今其实也还算是除妖师,自是站除妖司这边,而且他对锦衣卫没什么好感。

说罢,他便牵着苏锦婳的小手离开了这片街区,被认出了逛街就没意思了,换个地方。

时间一天天过去。

皇城的百姓早早起来,准备忙活今天的活计,却发现皇城一夜之间变了样,街道被清扫的干干净净,路旁的大树被修剪的齐齐整整,大街小巷挂满了红绸布,每块红绸布边角绣着一个囍字;每条主街和每个城门挂上了大红灯笼,每个大灯笼正中有个大大的囍字。

时不时,便有小队小队的巡防营官兵走过,在大街小巷密集地巡逻,维持秩序。

百姓们顿时明白,这是明王和长公主的吉日已到,虽然早知道明王和长公主被赐了婚,可见到这场面还是感觉吃惊,一般的王爵成婚可没这样的规格。

京兆府衙门的捕快们敲锣打鼓,走街串巷,挨家挨户告知,大婚之夜前,若谁敢摘了红绸布拿回家,抄家灭族;等明王和长公主大婚之夜过后,可把这些红绸布摘了拿回家做衣服,并且还可以把红绸布边角的囍字裁剪下来,去京兆府衙门排队领喜银一两。

百姓们一听眼睛都红了,两个月还挣不到一两银呢,这不得在大婚之夜守着自家门口的红绸布,防止被别人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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