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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华宗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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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东方玉楼极力反对留在大秦,可李剑主意已决,最后更是亲自动手将他绑了起来。

和提小鸡一样把东方玉楼提到里屋,李剑冲封萍说道:“人交给你了,是死是活我就不管了。”

封萍轻笑:“你就不怕我对他不利?”

“都说了是死是活我都不管,还怕你对他不利?就算今晚你强行和他洞房我都没有意见。”

封萍呸了一声:“下流,赶快滚吧,不是说那里有好东西吗?记得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一件。”

见李剑头也不回地出门而去,封萍又追到大路上:“一定要给我活着回来!”

李剑头也不回地说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放心吧!”

随后他又低声嘟囔道:“我就是去看看,有什么好担心的。”

李剑走后,封萍吩咐人备马车,准备将东方玉楼送到秦都。

出了城关,李剑与索菲亚领着沿着大道一路向西,追着夕阳前进。

索菲亚对李剑的做法有些惊讶,她不懂长安那么多高手,他为何一个不带。

好不容易带了个东方玉楼,结果还让他半路送人了。

对于索菲亚的疑问,李剑只是摇头却没有回答,他也没必要向她解释。

大秦西部异常贫瘠,越是接近边境,路上见到的人也越少。

到后来,更是一天都见不到一户人家。

映入眼帘的只有一种被称为胡杨的大树与漫天黄沙,就连官道也在沙漠里若隐若现。

遥看天际,李剑不禁感叹:“怪不得都说大秦才是最大的国家,要是秦王站在这里说:西边都说大秦的土地,我想没人会反对。”

索菲亚摇头道:“你不知道沙漠的厉害,这样的土地就算再多又有何用。”

李剑一呲牙:“现在可能没用,但是以后就说不定了。我听说沙漠里埋藏着人们想不到的宝藏,只是现在的人还不知道怎么用而已。”

见索菲亚不解地看着自己,李剑坏坏一笑:“有句话叫头发长见识短,我觉得送给你最合适。”

虽然不明白李剑的话是什么意思,可索菲亚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于是催马到了队伍最前面,与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一路走来,车还是那些车,但车上的东西已不再是普通货物,而是食物和清水,另外还有御寒之物。

对李剑从长安拉着货物西行的做法,索菲亚有些不解,因为以他富可敌国的财产,完全没必要这么折腾。

李剑对此则持不同意见:如果不精打细算,再多钱也有花完的时候,所以这次不但要探路,而且还要赚钱。

又走了十多天,李剑他们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一路上能见到的除了沙漠还是沙漠。

这天傍晚天气晴好,将要落山的太阳将整个天空染得通红。

看着以前从未见过的壮丽景色,李剑胸中升起一种悸动之感。

就在他准备偷取一首先人诗词时,索菲亚却指着远处说道:“看到那块石碑了吗?那是先人留下来的。“

看着几乎被风沙侵蚀的不成样子的石碑,李剑不解道:“为何不是大秦的界碑,而是先人所遗?”

“上面的字我们都不认识,不是现在的文字,而是古字。”

李剑下马来到石碑前看了看两个方形文字,然后扭头问道:“你对这里最熟,知不知道附近有什么泉水?”

索菲亚一脸疑惑:“方圆数百里都是荒漠,哪里来的泉水?想找泉水还要再往西走三天,要是没有那处泉眼,耶华宗恐怕早就困死在大漠中了。”

见李剑皱着眉往回走,索菲亚不解道:“你知道石碑上写的什么?”

李剑点头:“确实是古代文字,古老的可能已经万年。”

索菲亚不解道:“胡说什么?从先祖来到这个世界,到现在一共也才两千多年。”

李剑哼了一声:“说你头发长见识短,你还不服气,以后记得多读书。”

索菲亚知道李剑不会无的放矢,所以岔开话题:“那两个是什么字?”

“酒泉!”

说完后,李剑喃喃道:“李晴真说对了,这里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故乡,可怎么会变成这样了?”

见索菲亚疑惑地看着自己,李剑苦笑着摇了摇头:“有些事你不懂,这个地方还有个很有名的故事——封狼居胥。”

“什么是风狼?什么是聚穴?难道这里以前是狼窝?”

李剑摇摇头却并未回答,而是举目远眺,仿佛要看穿历史。

见李剑不理会自己,索菲亚用商量的口气说道:“既然天色不早,我们就在这里扎营吧,今日好生歇息,明日继续赶路。”

趁着扎营空当,已是偏将军的余涛问李剑:“大人,您说的封狼居胥是什么?”

李剑望着逐渐变暗的天空道:“在某一时期,所有士卒的梦想,也是武将心中的最高成就。”

余涛皱眉道:“这四个字,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可就是想不起来。”

李剑伸手拍了下余涛的脑门:“让你多读书,就是不听,这原本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可谁能想到这个世界就在我们脚下。”

余涛不解道:“什么意思?”

“滚,没什么意思,指挥士卒将营帐扎好。听说沙漠的夜里有狼,虽然我们还没有碰到,可也要嘱咐弟兄们仔细。”

余涛一呲牙:“虽然狼肉并不好吃,可我倒是想尝尝。肉嘛,就算再难吃又能难吃到哪里?总比菜蔬好吃。”

李剑第一次体验大漠天气,白天在太阳的照耀下,恨不能找个水塘跳进去。

可一到晚上,寒冷随即而至,又让人想抱着火炉入睡。

早在李剑开始采购御寒衣物时,索菲亚就非常惊讶,因为她知道李剑从来没有来过沙漠。

李剑不会告诉对方,魏无忌已进过一次沙漠,只是说自己从书上学来的。

索菲亚问什么书,李剑惊讶地问她为何在长安时没去藏书楼一观,他可是从来不会拒绝有求知欲的人拜访书院的。

见太阳落山,不用李剑传令,众人立马穿起棉衣,生起篝火。

篝火旁,李剑看着跳跃的火光呆坐不动,可心中却如大海般汹涌澎湃。

原本他还不相信李晴说的话,可现在不能不相信了。

酒泉,一本历史书上的名字,这个名字关乎一段辉煌的历史。

只是有一点李剑想不通,既然李晴口中那个世界如此强大,为何在他们离开不久就烟消云散了?

祖师他们在太虚中漂泊千年,可李晴没有,曾经的故乡为何会变成这样,两千多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声长嚎将李剑从神游中拉了出来,他瞅了瞅远方,然后对一旁的余涛说道:“不是说想吃狼肉吗?机会来了,记得给我弄条后腿。借着篝火烤肉,别有一番风味。对了,记得抓一只活的,我有用。”

余涛笑道:“没问题,不过能喝酒吗?有肉无酒可不能尽兴。”

李剑瞅着余涛说道:“我这个太守是不是太过仁慈?进大漠之前我就说过,绝不能带酒,那玩意除了占地方没有任何用处,你怎么不听?”

“这不是怕您路上寂寞嘛,要是什么时候想喝两口,我们却没有准备,还不是小人失职?”

李剑起身看着远处绿油油的光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私带酒水不是什么大事,可你违反了军令,这是死罪啊。”

虽然李剑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仍有笑容,可余涛却仿佛身处冰窖:“将军,末将甘愿领罪,但能不能等回到长安再杀我?如今正是用人之际!”

李剑点头:“去,搞点狼肉来,既然酒都带来了,总不能扔了。至于杀不杀你,等回长安再说,不过你这将军的头衔肯定是没有了。”

余涛闻言松了口气,随即起身上马:“来十个人,和我一起弄些狼肉回来,将军想吃肉了!”

看着十几匹战马冲出营寨想远方奔去,索菲亚有些担心的说道:“你不了解狼,这些东西远比你想象的难对付,特别是如今的狼群。你这十几个手下贸然出去,恐怕会有危险。”

李剑哼了一声:“狼能有多可怕,有人可怕吗?告诉你,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不是野兽,而是人!有些人虽然披着人皮,所作所为却连畜生都不如。”

索菲亚眨着眼睛看着李剑说道:“你这话不是在说我们吧?听说你对我们有很大意见。”

“没说你们,不过你为何不带走金道轩?他对你们可是忠心耿耿。”

“他罪孽深重,不但手上沾满鲜血,而且致使同门蒙难,这些都是不可饶恕的。”

索菲亚的话让李剑惊讶不已,虽然近两个月相处下来,彼此算的上熟悉,可此时他却觉得对方异常陌生。

索菲亚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我并不喜欢当这个宗主,无非是当年答应了师父,才不得不做。这些年,耶华宗大小事务,差不多都由我姐姐和另外几名圣女打理,我就是个摆设。”

李剑一笑:“这话说的不老实,若是真这样,那些人为何还对你言听计从?”

“一码归一码,我不喜欢打理事务,不代表我的职位受到了威胁。告诉你个秘密,耶华宗宗主必须是处子之身,这是耶华宗的规矩,因为只有处子之身才是最为纯净的。那些人与众多男弟子有染,已经没有了做宗主的资格,这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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