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大人带着队伍连夜奔行,一人双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一个他很熟悉的地方。 七岔要塞附近。 这是李昂当初带着商人们发家致富的地方…… 现在萨瓦河以南,曾经搞过双十一展销会的那片山头,属于烈狮王国。 自从雷曼爵士掌管七岔要塞之后,他在萨瓦河的两侧都布置了一些防御工事,这样一来就完全掌控了七岔要塞附近的萨瓦河段,并控制了河上的桥梁——他甚至还开始征收‘过桥税’和‘行船税’了…… 当然,这都是私自增设的税种,不怎么合法。 不过这年头的领主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河道与桥面当然就得收点过路费…… 再说七岔要塞是军事要塞,周边没什么居民,连军需都只能靠烈狮城供应,不想办法捞点钱,士兵们怎么过日子? 所以,七岔要塞南边的桥头建起了一个临时拼凑的‘收费站’,几排拒马拦在桥面上,一队士兵在桥头坐着,杵着长矛打着哈欠。 “哎,队长!那边好像过来了一支商队?至少有二三十个人!”
一名士兵往东边看了两眼,兴奋起来。 最近从桥上过路的人不多,能遇到几十个人的商队那可不容易——自从开始收过路费以后,这条路的人就不多了…… 当然,过路的人不多也有好处,至少有利于防务,这对七岔要塞这种军事重地而言是好事。 但桥头收费站的士兵当然希望能多来几个人,他们可是轮岗执勤的,守桥头的机会是一个月才能轮到一次的福利…… “可他们不一定会过桥啊……说不定是去烈狮城的……” 被称为队长的一名戟兵杵着长戟站起身来看了两眼,然后突然兴奋起来:“哎!那好像是辛加尔人,哈,看来我们有收入了!”
那是一支二十多人的辛加尔马队,还带着几辆遮着乌蓬的马车,看起来像是辛加尔的商人——也许是奴隶商人,因为那些骑手看起来都是熟练的战士。 但管他是做什么生意的呢,对于守桥的士兵们而言,收得到过路费才是最重要的。 那队辛加尔人确实朝这里过来了,看起来是要过桥没错。 “站住!”
戟兵带着这队全副武装的步兵站到桥头的拒马后面。 “啊……各位兄弟辛苦了,我们是辛加尔的商人……” 领头辛加尔人的是个满脸络腮胡的武士,也只有他骑着披甲猎马,其他人都是轻装骑手。 “是什么人都一样……过路费!每个人五第纳尔!”
戟兵开始狮子大开口——今天过路的人太少了,所以他临时涨了个价,涨得稍微有点离谱。 “什么?!”
络腮胡本来已经开始摸钱袋准备贿赂了,一听这价格当场就炸毛了:“你们怎么不去抢!”
但刚说完他又改了口:“特娘的!你们这就是明抢!”
“呵!你这野驴是不想活了是吧!正好,我们要塞里的大部队好久没出来剿匪了……” 戟兵冷笑了一声,用上了烈狮境人对德夏人的蔑称。 这桥头离七岔要塞确实挺近的,只有几里的距离,远远的用肉眼都能看见七岔要塞的棱堡。 “你们这是……” 络腮胡原本很不忿,但回头看了一眼七岔要塞之后他忍住了火气,开始寻摸钱袋。 但他袋子似乎里没多少现钱,打开钱袋看了两眼之后,络腮胡索性咬咬牙把钱袋直接扔给了戟兵:“全拿去吧!让我们过去!”
戟兵队长慢条斯理的捏了捏钱袋:“这点可不够……一、二、三……你们二十四个人,得一百二十第纳尔!”
看样子这戟兵数学还不错,在这年代大概能算是文化人…… “喂!你别太过分啊!你也看到了,这是我身上所有的钱了!”
络腮胡本来都已经忍下了火气,现在又炸毛了…… “你那不是还有二十多个弟兄么?找他们凑凑啊,我就不信你们这么多人都凑不出区区一百二十第纳尔……” 看这个戟兵的意思,显然是想把这群辛加尔人的油水全都榨干…… 络腮胡抿着嘴左右看了几眼,随后当真转身回去找他的弟兄们了。 “队长,你看他背后……那是不是诺多剑?”
那个眼尖的披甲步兵一直盯着络腮胡背上的武器,突然轻声问了一句。 “好像还真是……这可值钱得很啊……” 戟兵把钱袋扔给手下,拿着长戟上前了两步:“喂!站住!你们把身上的武器放下!这里是军事管制区域!”
说实话,这里还真是军事管制区域,如果有人从这里打算进入烈狮王国的领土,那么不允许携带武器入境也算是正常要求。 可问题是人家并不打算进入烈狮境,而是单纯的从桥上过个路——人家是从东边的三不管地带过来的,准备经过这座桥回德夏境内而已…… 所以,戟兵这话一出口,络腮胡额头青筋直冒,回过身来直接抽出了背后的诺多符印剑。 但脸皮抽搐了几下之后,他居然看了看手里的剑,然后缓缓的把剑放到了地上,并摊开双手退了一步。 戟兵得意的笑着,搬开了身前的拒马,上前打算捡起那把剑。 “我们可以走了吗?”
络腮胡在他身前问了一句。 “别着急啊,你们运的什么货物?是奴隶吧?”
戟兵一边俯身捡剑,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着,看样子还在盘算怎么榨出更多油水。 “……是啊,奴隶。”
络腮胡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前挪了一步。 “嘣!”
就在戟兵蹲在地上看那把剑的时候,络腮胡一个箭步冲了上去,狠狠一记飞冲膝。 这一膝顶在那戟兵的面门,把人直接给顶飞了两米。 随后,他一个翻滚拿起地上的剑,一剑将那戟兵的肩甲劈落,但剑刃却准确的停在了戟兵脖颈处。 “现在你也是我的货物了,奴隶!”
络腮胡朝旁边吐了口唾沫,狞笑着看着那名戟兵。 “绑住他!”
络腮胡一脚把那名被膝盖撞得满脸是血的戟兵踢给了自己的手下,提着剑直接掀翻了身前的拒马。 桥面被好几排拒马拦着,必须先清理掉,要不然车马可过不去。 那二十多名辛加尔人也全都下马,掏出武器冲了上来。 戟兵的嘴已经被堵上了,双手也已经在几秒钟内被反捆了个结实,这些辛加尔人捆人的速度极其惊人。 十几个步兵面面相觑,有点手足无措。 “你们这是要与王国开战吗!”
一名披甲弓手大声喊了一句。 但络腮胡充耳不闻,依然在清理拒马。 “放箭!堵住桥面,点燃烽火!”
弓手咬了咬牙,下了个当前局面下很合理,但后果很严重的命令,看来这名披甲弓手大概是这个小队的副队长。 七八个烈狮境披甲步兵堵住了桥面,五六个弓手也开始射箭——这一队守桥的步兵有十几个人,都是驻守边境的精锐,真要打起来,他们其实也不会怂。 只是他们确实没想到,这些辛加尔人真的敢攻击他们! 他们毕竟是王国的正规军,是驻守七岔要塞边境防区的职业士兵,攻击他们就等于是向烈狮王国宣战! 络腮胡手下的人单兵作战能力明显比这些烈狮境士兵强得多,那些表面上看着是辛加尔骑手的家伙,实际战斗力绝对不会低于这片大陆上的那些骑士。 而且,这些人个个都是用的诺多武器! 虽然桥上这种狭窄的地方明显限制了这些骑手的发挥,但仅仅几分钟后,这十几个守桥的步兵就全部倒在了桥头,而那些辛加尔骑手却一个都没死。 然而,旁边的烽火台在这几分钟里已经燃得很旺了,熊熊的黑烟高高升腾在空中,七岔要塞那边肯定已经看见了! “快撤!”
眼见七岔要塞方向似乎有烟尘升腾,络腮胡立刻带着手下迅速离开了,也不敢再耽搁时间处理那些尸体和烽火,仅仅只是带走了那名已经被捆好的戟兵。 那是他的奴隶,身强力壮的戟兵在辛加尔也是很值钱的! …… 仅仅十分钟后,李昂的骑兵队赶到了这里。 领主大人上前看了看那些尸体,又看了看那依然在燃烧的烽火,皱起了眉头。 “大人……这是诺多剑造成的伤口!这是那些辛加尔人干的!血还热着,他们就在前面不远了!”
文达蒂尔此时扮成了一个人类女探险家的样子,头盔遮住了尖尖的长耳朵。 她研究了三百年的剑技,对诺多剑实在是太熟悉了。 “文达蒂尔……我知道这是辛加尔捕奴队干的……但这里是烈狮王国与巴克斯帝国的边境!你大概不明白这些驻军被杀,而且烽火被点燃意味着什么……” 领主大人深深的叹了口气:“他们这等于是在向烈狮王国宣战!这帮辛加尔人会搞得天下大乱的!”
“大人,没办法,我们还是得马上追击……但回来的时候我们不能走这条路了!我们要不要灭了烽火?”
里萨迪兰倒是更能理解这种情况——很快就会有数不清的军队堵死这里,而且很可能引发大规模的战争! “不,灭了的话只会更糟糕!别管了,我们先追上那些辛加尔人再说!”
李昂知道,他不能通知七岔要塞说这是辛加尔人干的——要不然烈狮王国就只能与德夏公国宣战! 面对巴克斯帝国就已经很麻烦了,再与德夏宣战……巴克斯帝国的马略皇帝肯定会很开心,估计白鹿堡那边又得面临血战! 他也不能熄灭烽火或是做其他额外的事情,因为这里的烽火七岔要塞肯定早就看到了,要是现在突然熄灭了,这只会导致更大的误判——杀人之后不占领桥面,唯独熄灭了烽火,这看起来反而更像是有大规模敌军在设置埋伏。 而且李昂也很难对烈狮王国的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要追那些辛加尔人——总不能直说自己是为了拯救诺多少女吧?那李昂可就不止是叛国了,说不定还会被说成是背叛人类了…… 索性先不管!现在也确实不能耽搁时间,李昂只能带着部队尽快追击。 半个小时之后,另一队人马也来到了这座桥上。 这支部队规模很大,打着红色双狮旗。 那是雷曼带队的狮骑士团。 从看到烽火,到完成整军备战并从七岔要塞赶到几里之外的桥边,雷曼的部队竟然只用了四十分钟——这带兵的效率相当高,穿盔甲都需要十几二十分钟呢。 而且,他足足带了五百多人,一百名狮骑士和四百多名狮扈从,这是狮骑士团留在七岔要塞的所有成员。 “雷曼大人,河里确实没有尸体……” 几个湿淋淋的家伙从平缓清澈的萨瓦河中冒出了头:“大人,以戟兵的装备重量,要是落到河里肯定会沉底,但河里什么也没有。”
“也就是说,半个多小时前这里点起了烽火,守桥的小队被杀光了,领队的戟兵还失踪了……” 雷曼查看着尸体念念有词,随后起身传令:“派人传信去烈狮城!有敌军入侵了!而且敌军还抓了一个了解防区和口令的队长当带路的舌头,情况很严重!”
“大人,您认为是巴克斯帝国干的吗?”
旁边一名狮骑士问道。 “尸体上的伤全都是很锋利的剑造成的,这确实像是巴克斯帝国的风格……” 雷曼摇了摇头,起身看向巴克斯帝国的方向:“无论如何,我们只能留在这里看看情况。派人传令,让周边的城镇做好防备,搜寻任何可疑人物的踪迹!如果等到明天我们都没有发现敌人,那我们就和敌人一样,也过桥到巴克斯境内去逛一逛!敌要战,那便战!”
“哈!荣耀即吾命!”
雷曼手下的狮骑士们齐声高呼着。 …… 图尔达要塞附近,一群黑衣人正在沉默的向西北方向行进,总数大概三百人。 ‘好兄弟’拉蒙正在队伍当中。 他这支部队没有名号,也不为人所知。 因为能见到这支部队的,基本上都已经投胎转世了。 如今的辛加尔人大多都是拉蒙的‘好兄弟’,这支部队已经两三年没有大举出动过了。 事实上这些黑衣人并不是军队,他们是给拉蒙打工的,是他在辛加尔那栋将酒店、赌场、拍卖场、酒馆、妓院等等集合为一体的大型娱乐城的员工。 当然,工作内容并不算太固定,有时候要端茶送水,有时候要捏肩捶背,有时候要提刀捅人,有时候还要挖坑埋尸。 而给拉蒙打工之前,这些人还有另一个身份——他们都曾是最底层的奴隶。 就是辛加尔市场上像牲口一样被买卖的那种。 要么是失去民权的罪人,要么是无人赎回的战俘,反正就是已经彻底没前途了的那种牲口,也就是子子孙孙都只能当奴隶的‘贱民’。 不过,当他们被拉蒙买下,然后成了拉蒙的‘好兄弟’之后,就谁也不会再把他们当成奴隶了。 拉蒙给了他们新的工作和生活,并且允许他们结婚生子,甚至还让他们的孩子接受教育——即便是死去的弟兄,妻儿也一样会得到这样的照顾。 ——就凭这个,就足以让他们为拉蒙而死! 只要拉蒙活着,他们的妻子和孩子就依然能得到正常平民的待遇,妻子不会沦落到辛加尔的小巷中出卖肉体,孩子也不至于去与野狗抢食。 大概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会,拉蒙虽然不是好人,但他至少是个好老板。 “拉蒙大人,弗鲁兹的车队就在前面的山谷里。”
一个黑衣骑兵到拉蒙身边报告。 “很好……去告诉他,我来接他了……” 拉蒙挥了挥手,自己一个人跟着骑兵走进山谷里。 而他身后的黑衣人很自觉的分散开来,呈圆弧状围了过去。 没多久,弗鲁兹——就是之前那个络腮胡,看到了拉蒙。 “拉蒙阁下!您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来迎接我的?啊哈哈……那可真是太荣幸了!”
弗鲁兹看起来很惊讶。 “哈,厚颜无耻的家伙,你搞到我需要的货物了吗?”
拉蒙笑了笑,骑马来到了弗鲁兹身边。 “当然,我弗鲁兹出马,什么时候让人失望过?任何奴隶我都能抓到!”
也许是认为遇到拉蒙就意味着已经安全了,弗鲁兹看起来相当得意。 “让我看看……你们没糟蹋这些贵重的货物吧?”
拉蒙径直骑马来到那几辆马车旁边,直接从弗鲁兹手下一名骑手的腰间抽出了一把剑,挑断了绑扎篷布的绳索。 弗鲁兹手下的骑手当然认得拉蒙,很配合的拉开了篷布。 前后几辆马车载着不少诺多装备,还有一个满脸是血的烈狮境戟兵。 而最中间那辆马车里,有三个被堵着嘴绑成了粽子的诺多少女游侠,并且其中一个诺多少女戴着精致的头环,还拥有紫色的眼瞳。 “我们可不会和第纳尔过不去……拉蒙阁下,谁都知道少女和妇女价格起码相差十倍!”
弗鲁兹笑得更得意了:“这次可是大收获,我大概可以退休享福了!那是个真正的诺多贵族少女!估计还和某个精灵王有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