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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马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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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中心大厦。

它不仅是第一高、世界第二高的超级摩天大楼,直入云霄,更是与环球金融中心、世茂大厦和华夏银行总行相互遥望,组成了魔都最繁华的三角经济区。

其所处的地下二层,更有连接了四条贯穿魔都的地铁线,如同一颗跳动的心脏一般,连接了整座城市。

作为华国最为知名的国际经济之都,每天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乘坐交错的地铁,如血液一般流淌在这座着充满魔力的城市。

没有人知道,一个足以让心脏停止跳动的危险,刚刚才与他们擦肩而过。

中心大厦三十层,魔都的心脏上,有一家享誉全国的顶级餐厅。

不过四百平的面积,有过数不清的明星偶像、商业大亨、各行各业的顶尖人士光临。

这天,时间刚过中午不久。

祁风好不容易从拥挤的地铁站里挤了出来,背着用银行卡积分换的书包,手里拿着火车站门口送的广告小扇子,一身地摊货,风尘仆仆的走进了这家金碧辉煌的餐厅。

才刚进门,一个身穿白衬衫燕尾服,举止得体的服务生走了过来,亲切的问道:

“先生,有预约吗?”

报了马少爷的信息后,他微微躬身:“请跟我来。”

和热闹又接地气的晨溪酒楼不同,这家餐厅的名字是一串看不懂的英文,四面通透的巨大玻璃窗俯瞰魔都的繁华,室内摆设无比华丽,精巧非凡,连各式餐具都是纯银质地。

服务生们一个个单手背后,另一只手举着托盘,下巴微抬,在浅灰色天鹅绒的地毯上交错而过,高傲得像在笼子里踱步的金丝雀。

祁风顺着指引坐在一处靠窗的位置,一个金发服务生走过来,递出一本精致的菜单。

“先生,您好。看下先喝点什么?”

祁风只打开扫了一眼,就赶忙捂着心脏把菜单合上。

那价格上一连串的零像会运球过人一样,晃得他心慌慌。

“白开水就好。”祁风说道。

刚说完,他就听见旁边传来一声嗤笑。

“现在的维多利亚餐厅,已经沦落到什么人都可以来吃的档次吗?”

祁风瞥了说话那女人一眼,只见她穿着黑色开叉长裙,大波浪垂在腰间,一身的珠光宝气。

说话间,还不忘拿手机给桌子上的甜点拍照。

“确实。”

祁风也认同道:“还有人穿着二手丝袜来饭店,不吃饭,光拍照,这我也是真没想到。”

女人顿时竖起眉毛:“你这人怎么说话呢!”

在晨溪酒楼混迹了这么久,什么样的客人,祁风没见过?

真要来吃饭的,管他达官显贵绿林客,面对美食美酒,都会下意识的放松下来。

一方面,是身体需要花费更多的能量去消化食物,自然不会浪费在其他地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能一堆人坐着吃饭喝酒的环境,通常意味着没有危险,所以也没有警惕的必要。

那些在饭馆里吃个饭还举止拘束的,不是心里有事,就是兜里没钱。

这都是秋露白这两天教他的识人技巧之一。

看那女人坐得腰板笔直,姿态看似优雅却僵硬,面前的甜点确实摆的精致,却一口没动。

既然胸大无脑,排除了心里有事,那多半就是兜里没钱了。

至于二手丝袜的事,他就纯粹是猜的。

眼见女人桌子上的红茶都凉了,也不敢喝一口,生怕给餐具沾上口红,祁风一猜就知道是个出来拼单的名媛……

以他对这种抠逼深入浅出的理解。

饭都吃不起了,丝袜也绝必不可能是一手的!

“对我来说,这里就是个吃饭的地方,我在乎的是这里东西好不好吃,能不能吃饱。没必要为了一口吃的还焚香沐浴更衣祈祷。”

“一天三顿的事情,需要次次这么麻烦吗?”

祁风把小破书包挂在椅子靠背上,随口说道:“所以,不要拿你的价值观去丈量别人的实力,你觉得牛的东西,我只是真没兴趣。”

那个金发服务生刚好走回来,用流彩的茶具,往手工打磨的水晶杯里倒着白开水。

午后的阳光透过宽大的落地窗与水晶杯,闪烁着晶莹绚丽的光彩,好像连杯子里最普通的水都尊贵了几分。

祁风随手接过杯子。

“就像我,虽然只要了杯白开水,你就以为我是因为没钱?”

“先生,清水五十一杯。”

祁风又把杯子递了回去:“对,我就是没钱。”

女人:“?”

那女人被祁风一通教训,本来都准备生气了。

怒火升到了嗓子眼,马上就要宣泄而出,结果被祁风一句话又给噎了回去。

没钱都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这么嚣张的吗??

“哈哈哈哈哈……”

女人还没说话,祁风身旁的金发服务员就笑得前仰后合。

“头一次见怼人也能怼的这么清新脱俗的。”

他笑着把水晶杯递给旁边的服务生,然后拍拍手,大大咧咧的坐在了祁风对面的位子上。

祁风疑惑的看着他:“你……”

“你好,我就是马少爷。”金发服务员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对祁风伸出了手。

祁风愣愣的也伸出手,握了上去:“你好,我是枸杞,网上有联系过。”

马少爷二郎腿一翘,整个人椅背上一靠,浑身松散的伸了个懒腰。

“很高兴认识你。”

他一边玩世不恭的笑着,一边解开自己的衬衣领口,露出里面粗壮无比的金链子。

然后又从马甲胸袋里抽出来一根高档雪茄,对祁风问道:“介意吗?”

祁风摇头:“我不抽烟。”

“没关系,我也不抽。就是喜欢叼着玩。”

马少爷顺手就把刚拿出来的雪茄丢进了垃圾桶,又从口袋里,取出一根大拇指粗细的金条,塞到嘴里:“我从小喜欢吃薯条,但我爸说不健康,不让我吃。后来我就只好咬雪茄了,这样我爸就不会说我。”

说完,他还一本正经的补充道:“没有雪茄,金条也勉强可以。”

祁风:“?”

因为不能吃薯条,所以选择吃金条。

凡尔赛宫殿群是不是用你的脑回路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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