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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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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间,杨厂长准时出现在了食堂的包间内。

他是来试吃手摇压面机压出的面条,刘明为此特意准备了老北京的炸酱。

当然不只是杨厂长自己试吃,陪同一起吃的还有其他厂领导,其中就包括了李副厂长,大家在观看了手摇压面机如何简单而高效的工作后,对压面机器给出了高度的表扬。

随后的试吃环节,对机器压出的面条也同样十分满意。

当然大家对刘明制作的炸酱面更是高度赞扬。

沈百万在刘明制作炸酱时,就已经馋的不行了,他一下午都是闻着空气中的五花肉和酱香度过的。

他今晚更是吃了三大碗炸酱面,吃的他都有些走不动了。

其他厂领导也都差不多,猪肉可不是想吃就能吃的,他们也不例外,而且刘明的手艺还如此出色,更加让人欲罢不能。

等厂领导们都吃完后,进来收拾卫生的人看着干干净的桌子,有些失望了,最起码剩下点菜码也好啊,可惜什么也没剩下,比狗舔的也不差什么了!八壹中文網

吃饱喝足的沈百万发现他的智商又占领高地了,他突然想起来,如果对手没有弱点,那他是不是能给对手制造一个弱点。

想到此处,他为自己的机智连连赞叹,然后就又笑嘻嘻的找到刘明。

沈百万推了推眼镜狡黠的问道:“刘明同志,我一直有个问题都想问你,那就是你这么优秀是如何做到的,或者说你是通过哪里学习到这些知识的?”

刘明能怎么说,跟他说系统给的!我抄袭的!他只能回答是看书和夜校学习来的。

“哦,那我可不可以跟着刘明同志,一起去看看你是如何学习的呢?”

刘明只好点头答应下来。然后他感觉吃饱饭后,这家伙的智商又开始恢复正常了。

沈百万也开始有了一点记者该有的专业素养,不再是只会挑毛病,而是开始设定一个问题方向,来让自己回答。

刘明突然觉得这家伙还真是做记者的料,一副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精神。

刘明只好领着他前往夜校,不过刘明也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祸水东引,假借去学习音乐课,把沈百万的注意力转移到李凤霞的身上。

两人一起走进夜校,顿时吸引了不少眼球,一是因为刘明的高大帅气,二当然是沈百万身前的照相机了。

刘明这才发现,原来他走哪都挂个照相机的用意在于让人高看他一眼。

刘明真的怀疑沈百万有病,因为他有证据。

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两人坐到了音乐教室的前排位置上,然后每进来一个人都会向他们看过去。

刘明是真的想离这家伙远点,而沈百万却十分满意这种注视,他还拿起照相机对着教室后排的同学们拍了一张照片。

这招真的是骚到了极点,这让其他人瞬间的注意力集中到了他那,男的全都正襟危坐,女的则是全都整理起头发。

这个年代对于照相这种事是真的很重视,大家平时都是有特殊的需求才去一次照相馆,很少有人会没事就照相。

所以看见有人给自己拍照的时候,就显得那么可爱,而且这人还是记者的时候,有些女孩子还会幻想着,是不是明天会登报,那自己是不是就算是上过报纸的名人了!(何雨水:我有话要说。)

经过几个小女孩跟其他人宣传这里有记者后,这个班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们,是越聚越多。

本来这个班爱音乐里小姑娘多,就吸引了很多男同学,这好像变得更多了!

就在快要有人忍不住上前搭话时。

上课铃声响起了,不然还不知道沈百万还有什么其他骚操作呢!

刘明刚松了口气,就见到李凤霞走进了教室上课。

李凤霞看见刘明后的眼神一瞬间就亮了起来,她没有立刻像往常一样宣布上课,而是捋过耳边的发丝后,直接奔着他走了过来。

刘明心了大喊着:“你不要过来啊……”

可惜于事无补,李凤霞还是笑着对他走来。

刘明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犯了个严重的错误,自己这不是什么祸水东引,而是送羊入虎口啊!

他心里出现了很多年前算过的一道数学题,已知我离门3、4米,我的速度8米\每秒,咔的一下我就能跑出去,能当我没来过吗?

李凤霞面带桃花的站定后问道:“同学你好,请问你是叫刘明吗?”

刘明虽然很好奇她是怎么知道自己的,但这时候显然不适合问这种问题。

他只能机械的点头承认是自己。

李凤霞看他见到自己后,这幅害羞的样子,很满意的笑了。

一旁的沈百万看到李凤霞的笑容后,突然觉得自己恋爱了!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绝对是真爱的感觉!

错不了,自己是第一次对一个姑娘产生这种想法,沈百万此时下定决心一定要追求自己的幸福。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然后他看了身旁的刘明一眼。

李凤霞此时看着刘明帅气的脸庞,也下定决心非君不嫁。

李凤霞又说了句:“你诗写得真好。”转头娇羞的回到了讲台上。

这下不止沈百万一个人了,全班的男同学都对刘明怒目而视。

众人心底早就开始骂娘了:“妈的,你他妈长的帅就了不起啊?不就写了一首诗被发表了吗?跑这装你妈逼呀!别让我在别的地方看见你,不然非教训你不可!”

刘明看了看周围男人的目光,咽了咽口水。他也在心里默默的骂着娘:“这娘们真的红颜祸水,自己只是来看看,就染了一身骚,他可啥都没说,更是啥也没敢做呀!

我爱的另有其人,而且我是一个人非常专一的男人,你们要相信兄弟呀!”

可惜他不敢说出来,他估计自己说出来,也没人会信他。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是不信!

男人天生都是下贱的动物。

李凤霞回到讲台上,就喊了声:“上课。”

下面的人跟普通的学生一样站起身喊道:“老师好。”

当然这里有两个例外,那就是刘明跟沈百万,两人都是许久没有上过课了,突然有些不适应。

不过好在李凤霞没有追究两人的行为,只是用娇羞的表情,看了刘明一眼。

这下男人们刚刚平息的怒火,又被点燃了!

刘明想死的心都有,这是怎么了,自己咋一步一个坎?这走自己的路,怎么就这么难呢!

李凤霞坐在了一台脚踏风琴旁,问道:“同学们,上节课我们学了《歌唱祖国》这首歌,这节课我们就先来复习一遍,然后我们再学下一首歌。”

李凤霞说完之后就踩响了脚踏风琴,随着节奏,教室里的同学们不约而同的站起身来唱起这首歌。

这次刘明跟沈百万两人也跟着起身,一起大声的跟着唱起这首第二国歌!

两人唱着唱着,都互相看了一眼,此时两人眼中没有了互相不满的情绪,仿佛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大家都是可以一起奋斗的同志,是一起为在祖国从新走向统一而战斗的战友。

这节音乐课在另一首爱国歌曲中,很快就结束了。

这节课上完了,李凤霞出乎意料的没有来纠缠刘明。

这让刘明觉得刚刚是不是有点自作多情了?

就在刘明自我批评的同时,沈百万找到了他,这次沈百万开门见山的问道:“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会写那首诗歌了!”

刘明还以为他又要说是为了泡妞啥的呢!

结果这家伙突然说道:“我刚开始看你在笔记里写,是因为诗歌可以给你向前的力量。

我还对你嗤之以鼻,觉得你是在说大话说空话,可是这节课让我感觉到了歌曲的力量,谢谢你带我来感受这种力量。

我不会辜负你的一片苦心的,我回去之后一定会把你在笔记里记的东西,写出来让大家都感受到诗歌带给人们的力量!”

刘明听了沈百万的话,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心说:“我带你来真的不是为了别的,只是想让你的注意力转移阵地,虽然这个目的基本也算达到了。

但好像把自己也给搭里面了,不过只要这家伙,不再这么没完没了的盯着自己就好。

就在刘明还想说点场面话时。

沈百万又用一句话让刘明知道了他撅着屁股是要拉什么屎了!

“哥们儿,你能把李凤霞让给我吗?”

由于两人就在教室内,身后有不少同学都在,他这句话的声音又没有压低,所以原本有些吵闹的教室,瞬间就变得静悄悄地。

刘明感觉到了无数目光注视着自己,他站起身一声不说的就走出了教室。

刘明觉得一旦牵扯女人,这家伙的智商实在有些吓人了,原本还有些傻乎乎的人,这会都会给他挖坑了,不得不让人感叹,还是繁殖的力量强大!

他实在是这句话没法回答,回答什么都有问题,因为这家伙把采访的技巧都用在了歪门邪道上了。

这叫提前预设问题立场,如果他回答不行,那他就是站在了全班所有男同学的对立面上,如果说同意,那他成什么人了?

这事就不是能拿出来说的,因为这事属于可悄悄地干,但绝对不能宣之于口的话。

此时社会环境更是不允许任何人物化女性,这么干实在跟找死没分别!

看见刘明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教室,走下楼梯后,沈百万就知道了自己的胜利!

他看着刘明消失的楼梯口,心里骂道:“哈哈,你个臭厨子、烂厨子,还敢跟我抢女人,看小爷略施小计就把你给吓跑了吧。”

其实他哪里知道刘明这也是将计就计,顺水推舟地逃走,如果他不是知道李凤霞就是日后的“尤凤霞”,说不定还会留下跟他争一争。

当然这还要在他不认识弈繁星的前提下,总之世界就没有如果俩字。

刘明其实是看不上李凤霞,而不是怕了他和其他男同学。

这一切不过都是表象。

仿佛他没有做选择,其实不做任何决定也是一种选择。

沈百万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感到了幸福快乐离自己越来越近,仿佛伸手就可以抓住她。

他突然想给李凤霞写一首诗,可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什么来,但他好歹还是念过书的人,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拿出钢笔,小心的在上面写到:“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写完后沈百万还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等到李凤霞来上课时悄悄的递给了她,然后他转身就离开了,留下了一个自认为潇洒的背影。

岂不知李凤霞看了纸上写的诗后,气的鼻子都歪了!

她李凤霞说什么也是读过书的人,而且她是戏曲艺术学院的,对古诗词鉴赏和学习都是必学的。

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首诗是什么意思。

她生气的将纸团撕碎扔进垃圾桶里,其他同学见到后,都开心的笑了,这下好了,一个被挤兑走了,另一个自以为是的,又被嫌弃了,连写的东西,都被撕碎扔了。

这下李老师又是他们的了,其实他们也知道自己可能配不上李老师,而李老师早晚都要走,但多在一起待一天也是好的啊!

刘明还不知道他走后,又发生的这些事。

如果让他知道了一定会骂沈百万一句,你的书是不是读到狗肚子里面去了?

你想写诗句给女孩子表达爱意,写什么不行?

非要写这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诗是写啥的你不知道?

你哪怕写个: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嫌弃太直白也可以写: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果嫌弃刚见面时机不成熟,那你可以写;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或者写;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如果这些你都不会,那你肯定会这一句;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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