璃月港是受神灵庇佑的城池,终年晴日,魔物不侵。
自野外归来,刻晴已经回去工作,准备研究林默提出的那些策略了。
蒙德来的那些人,也跑去进行自己的工作了。
只有胡桃,像是个小跟屁虫一样,跟着林默,来到了飞云商会的门口。
“哎呦,这不是林默小少爷吗?又来找我们少爷啊?”
飞云商会的家丁阿旭依旧守着门口,见到林默到来,客客气气地说道。
“当然啦,行秋在吗?”
“哎呦,真不巧,我们少爷身体不适,今天不见人,要不,林默小少爷有什么事情的话,告诉我?我转述给少爷。”
“唔,这样吧,阿旭,你去告诉行秋,我们想要找他的表妹,这样告诉他就好。”
“表妹?”
阿旭挠了挠脑袋,不过还是转身进入商会之中,去找行秋了。
过了一会儿,商会大门打开,行秋的脑袋从中钻出,刷的一下,就把两人给拉进了商会。
“你们怎么来了?”
行秋一边带着两人向书房走去,一边问道。
“这里有一本小说,是常九爷写的,想让你带去稻妻参加八重堂举办的这本小说真好看比赛,喏,给你。”
林默将那本小说给了行秋。
行秋接过了书,说道:“没想到他居然自己把书送来了,我还想着派人去找他呢。
话说,常九爷写的书,在稻妻那边很出名,这次应该能够得奖吧。
什么时候,我的书也能得奖啊。”
抱着常九爷的小说,行秋眼中浮现了一抹羡慕。
“行秋的小说也很火啊。”
“那也只是在稻妻火,在璃月鲜有人闻,哪像你的书。”
说话之间,几人已经来到了行秋的书房之中。
在这里,几张小说稿子正被整齐的放置。
“行秋,这是你写的小说稿子吗?我感觉还挺有意思,比小林默的好看。”
指着一张鬼画符,胡桃说道。
“不对,胡桃你是不是看不出这上面写的是啥?
这张是行秋的日记,我看看,这上面说的是,
三日,晴。
唉,今天又有一家人来找我打听表妹的事情,但我真的没有表妹。
事到如今,漂亮的表妹是自己女装这件事,如果说出去的话,应该会社死吧?
行秋啊行秋,为什么你要长的那么像女孩子呢?
为什么你的腿要那么细,比小胖子胡桃还细呢?
为什么你要长的那么吹弹可破,比女孩子还要精致呢?
行秋啊行秋,快点把女装扔掉吧!”
虽说上面是鬼画符,但林默由于看自己的字看多了,不管什么字都可以看懂。
胡桃老脸一红。
她想杀杀这个小坏蛋的锐气,没想到说错话了。
“那,那也很有意思啦!要是写成小说,肯定能大卖,依我看,不如就叫《女装后,往日的朋友们都喜欢上我了!》!”
胡桃的嘴巴很硬,和林默顶嘴道。
“你说的有道理。”
林默做沉思状。
以普遍理性而论,这个好像还真的比行秋写的星球大战有意思一些。
“要是能把这个和行秋喜欢的侠义结合起来,那就更好了。
穿上女装时,她是江湖闻名的铿锵玫瑰,脱下女装时,他是名门大派的少爷,江湖中传闻两人互有情意,却不知道两人实为一人。
如果能再加入一些爱情故事,那就更好不过了。”
“嘿,本堂主居然想看看,行秋你什么时候开始写啊?”
胡桃眼中发出了光彩。
但是,两人没有注意到的是,自林默看到了那张日记之后,行秋的脸已经由原来的粉嫩转白,再转红。
自己为什么忘了把日记收起来啊!
“你们两个,不要乱说了!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把日记写成小...
啊不对,其实这个就是小说,是我新规划出来的稿子!
只不过,我想尝试一下新的体裁,于是就用日记的口吻写了出来!”
话至正中,行秋突然灵光一闪,方向急转,信誓旦旦地说道。
“胡桃你说得对,这个写成小说,肯定能大卖!
我回头再写一些稿子,看看能不能成书。”
没错,这个是他新规划的小说,不是日记!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他二少爷是信了。
“啊对了,什么时候,多出来了一个小小林默出来?”
目光转向了林默的肩膀上,水神行秋转移起了话题。
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更小的林默出来?
而且还穿着女装?
“当然是刚才了...话说,行秋,她好看吗?这个小林默可是一个女孩子。”
胡桃解释道。
“确实很好看,不仅人长的可爱,而且衣服也很好看,简单却又不失优雅。”
“那,你想穿吗?”
“当然不想!”
行秋反应了过来。
你们两个家伙啊,一肚子坏水!
整天盯着本少爷的女装!
“话说,行秋啊,你还欠我多少次女装?”
林默坐在行秋的凳子上,说道。
“嗯...唔...还有,还有,哎呀,这不重要!”
行秋记不清了。
“我记得没几次了,不如这样吧,再比一次,咱们再比一次,如果我输了,就再欠你一次,如果我赢了,就抵消一次!”
想了想,行秋自信满满地说道。
胡桃感觉行秋又要倒霉了。
毕竟,行秋和林默之间的比赛,行秋基本没赢过。
但是,行秋却越输越爱玩。
到了现在,胡堂主她都不知道行秋究竟是为什么还要和林默比赛了。
“唉,行秋,这样的话,你又要多一次女装了。”
林默说道。
“行秋我最近饱读诗书,一定能赢!”
行秋自信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