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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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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墨说后,第三位史官,也看了龟兆,认同是“遇水适火”的兆示。史赵也发表了自己的高论:“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

前面已有两位同伙都说的结果一样,而史赵也不引经据典,直接来个龟象上的比喻。这龟兆“像河水涨满,不能游泳”。既然水大的不能游泳,而水又是指宋国了,那么就不能得罪宋国,落脚点也就是不能救援郑国。救援郑国,就是向宋国开战。这三位卜史所得的结论基本一样。前面两位卜史虽然没有直接说援不援郑国,其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即宋国是水,齐国是火,水能胜火。若派兵救援郑国,就是与龟象里的涨水对抗,不会有利的。而到史赵直接点明,援郑是不利的。而不过史赵的理论根据是水大不能游泳。宋国是水,也就看作正是水势强大,援兵郑国,就是与强水开战,能有利吗?赵筒子听了三位卜史官的话,就是想出兵援郑,以免出现唇亡齿寒的结果。可龟占已得到"神启",自然也不敢违背已显露的"天机"。而郑国国君也想给宠臣一块封地,但已无地可封,只得听从宠臣的歪策,向宋国取地,自然是要出兵发生战争了。而结果取不来地不说,又打了败仗,且又被宋国的军队出兵攻打着。正如史赵说的:“郑国正有罪,不能救”。从这一句话上看,还有一点理性认识,还能够分辩出事非。可整个决断分析过程则是非理性的,其所得结果,自然也是扭曲的。赵鞅听过三位卜史对出兵援郑的议案给否决了。也许春秋时期出现的八卦筮术,是一门先进的"技术"。龟占后还要来一次“八卦”筮卜。赵鞅的一个谋士阳虎也就用“周易”占筮,阳虎为主子筮出的是《泰》之“需”。首先认识一下阳虎是何许人也。阳虎也叫阳货。《论语》目录上就有“阳货第十七”这个名目。开篇内容是:“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这个要见孔子的阳货,孔子不愿见他,这人就送给孔子一只蒸熟的小猪。阳虎字叫货。孔子见阳货送来了礼物,也说不过去不去见他,就等阳货不在家时去回拜他。孔子心想,反正我去拜访过你,是你不在家,可不怨我。但偏偏孔子在去拜访阳货的路上相遇了。阳货就和孔子对起话来。阳货对孔子说:“来,我和你谈一谈”。接着又说:“自己藏着一身的本领,却听任国家一片迷乱,这能叫做仁吗?”

阳货又接着自问自答:“不能,自己喜欢做官,却屡次错过机会,这能叫做智吗?”

又自答道:“不能,时光在流逝,岁月不待人。”

孔子说:“好吧,我准备做官了。”

大概孔子已知阳货的为人品行,孔子无奈而塘塞阳货一句话。阳虎原是季孙氏的家臣(季孙氏,是鲁国掌握政权的贵族,鲁国的三桓之一。是鲁公少子季友的后裔),扶持季桓子,据有阳关(今山东泰安南),掌握国政,权势很大。后来他要废除三桓的势力,反被击败,出奔阳关,先到齐,后又经宋奔晋,为赵鞅的家臣。这做家臣的,就是谋士,看来是得会占筮术。《左传》记载了阳虎用《周易》替主子算一算该不该出兵援郑。“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

《左传》一书里记的阳虎用《周易》筮之与周太史用《周易》(即春秋《周易》文本)筮之的方法应是一样的。但周太史筮之是直接引用“《观》之否”里的一句“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来解读问卜者的身后命运。虽然阳虎也是用《周易》筮之,筮出的是“《泰》之需”,但这“《泰》之需曰”的话,而是阳虎通过春秋《周易》文本《泰》里以“需”为繇题里的繇辞,并转换成阳虎的认为而说出的话来。不同于周太史是先直接引述出《观》里的“否”繇题里的一句繇辞,而进行解读陈完日后的命运。不过阳虎根据“《泰》之需曰”里的繇辞,同样联想出不能出兵援郑的结论来。春秋《周易》文本《泰》里以“需”作繇题里的繇辞内容是“帝乙归妹,以祉,无吉”。阳虎是通过“《泰》之需”里的繇辞转换成自己的话说出来。故不能认为,《左传》里记的“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的这些内容是《泰》里“需”繇辞中的内容。通过《左传》筮例的这种称法,“遇《观》之否曰”,或“遇《泰》之需曰”的引用内容来看,这不是后人认为的变卦形式,而是巫史用原创《周易》里名称做每卦中的繇辞名目。总之,这种“某之某曰”不是所谓的变卦形式,而是把原创《周易》改造成卦繇形式而出现的称法。这是“六·九”爻式前期的一种《周易》结构形式。否则《左传》里筮例所记的如“遇《观》之否曰”或“遇《泰》之需曰”里的内容,特别是以及引述《周易》里的某些篇章的句子直接用于说理时也是这种形式,按变卦说,则是解释不通的。阳虎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出的是《泰》中的“需”繇辞。不过阳虎已把《泰》中的“需”繇辞对所卜问的援郑事情进行解读后变成自己的话说出来了。即“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

这是把《泰》里的以“需”为繇题里的繇辞:“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而分解成他认为的“宋方吉,不可与也”的联想比类根据上。阳虎算出的“宋方吉,无可与也”的理由,正是通过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出的《泰》中的“需”繇辞“帝乙是妹,以祉,元吉”中得出的"天机"。阳虎只用这《泰》里的一繇辞来解读是否出兵援郑吉凶可否。而没有运用《泰》里的“六联体”符号的“八种”取象,也没有运用《泰》里“需”(繇题)符号中的“八种”取象来做一凡出兵援郑的可否推论。而单用一条繇辞就看出“宋方吉,不可与也”的"天机"来。阳虎筮出《泰》卦中一繇辞(即排第五的繇辞)来断事情。巫史把《周易》当成是筮卜之书,所以《周易》一书里的文章句子,被巫史当成筮卜的繇辞了。这阳虎是用《泰》里的“需”繇辞里的话解读出兵援郑于否的吉凶依据了。我们今天打开今本《周易》,看到《泰》卦里的第五爻辞已然是“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这是一字不差。原创《周易》“泰”篇中出现的“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是作者在文章中引用历史事件来阐明事理。帝乙是纣王的父亲,帝乙把自己的女儿,也就是纣王的妹,嫁给周文王,这是一个历史上的联姻政治事件。《周易》里《泰》篇里引述历史上商朝与周族政治联姻的事件,来阐明论述的一个政治道理。《泰》篇讲述的是事物由小到大的发展道理,用现在哲学术语,就是讲“量变到质变”的事物发展过程。《周易》本初是在讲哲学道理。而春秋巫史见其有六十四画符号,就把《周易》改造成八卦筮书。把哲学文章断章取义的运用到筮术上,附会人事吉凶做为"神示"的依据了。作为赵鞅的家臣阳虎,也懂八卦筮术,在三位卜史用乌龟为主子进行龟占后。而阳虎又用《周易》筮出《泰》卦中的《需》繇题中的繇辞。阳虎通过《泰》卦中的“需”繇辞而推理出不可援郑的“道理”来。阳虎不象周太史解卦时那么复杂,用八卦取象。而阳虎直接从《泰》卦中的一个繇辞内容联想出所筮问事情的吉凶结果来。若按算卦上的常习来说,对所卜问的问题是否出兵援郑,应看筮出的繇辞内容是吉,是凶,岂不是最直接的"神示"结果吗?而阳虎所筮出的繇辞是“帝乙归妹,以祉,元吉”,不正是兆示着一种上上大吉的好兆头吗?完全可以推定出兵援郑是大吉大利之事呀?可阳虎调转180度,却做出的是一个相反的推定,是不能出兵援郑。这阳虎应是从真对自己所卜问出兵援郑一事上而看占筮书的卦辞“元吉”,就应得出“元吉”的结果么?可阳虎把直接的比类联想套向了宋国,所以通过繇辞里所说的内容,就联想到宋国是微子启的后代。而微子启是帝乙的长子,“帝乙归妹,以祉元吉”,不就是帝乙的长子(微子启)也跟着“元吉”了吗?那么微子启的后代不也就跟着“元吉”了吗?那么宋国不是跟着就“元吉”了吗?因为宋国现掌权人,不是微子启的后代么?那么宋国以“元吉”,出兵援郑不是帮助打宋国了吗,自然自己就不会“元吉”了。虽然繇辞里是“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并没涉及微子启,可算卦得会联想,阳虎一联想也就想起了微子启,这逻辑不能说不严密。并且筮卜出的结论和三个卜史用龟占得出的结论是高度一致,都是不能出兵援助郑国,这赵筒子也就只能听命于龟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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