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岩经商兵法胡雪岩的说法很有些为我所用的诡辩,但也确实透出他头脑的灵活和手腕的不凡。胡雪岩的说法和做法,用我们今天的一种说法,也就是所谓打“擦边球”。不过,从事过商业活动的人都知道,打“擦边球”有时确实也是一种很有成效的商事运作手段,特别是有魄力有头脑的经商者,往往能够借助打“擦边球”的手段,使自己在激烈的商战中保持主动和领先的地位。在两可之间,可能担几分风险的事情又不敢做也不知道怎样去做,这样的人,恐怕很难在商场上干出大成就。《孙子兵法》给人们讲述了变与不变对于胜败之间的影响,这个道理非常精深,又非常适用。生意变数非一般人所能知,它是一部《圣经》。胡雪岩则烂熟于心,运用自如。事物之间总有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而且总是互用互变的。胡雪岩有着非常灵活的手腕,并且长于变通。胡雪岩说:“犯法的事,我们不做。不过,朝廷王法是有板有眼的东西,他怎么说,我们怎么做,这就是守法。他没有说,我们就可以照我们自己的意思做。”
钱庄本来就是以钱生钱的生意。不用说,胡雪岩与张胖子筹划的这桩吸收太平军逃亡兵将的私财,向得补升迁的官员和逃难到上海的乡绅放款的“买卖”,的确是一桩无本万利的好买卖。得来的存款不需付利息,而放出去的款子却一定会有进账,岂不就是无本万利?可是张胖子不敢做这笔生意。张胖子有张胖子的道理,他认为,按胡雪岩的做法,虽不害人,但却违法,因为太平军兵将的私财,按朝廷的说法无论如何应该算是“逆产”,本来在朝廷追缴之列,接受“逆产”代为隐匿,可不就是公然违法?然而胡雪岩却不这样看。胡雪岩也有胡雪岩的道理。在他看来,犯法的事情自然是不能做的,但做生意要知道灵活变通,要能在可以利用的地方待机腾挪。比如朝廷的王法本来是有板有眼的东西,朝廷律例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不越雷池一步,这就是守法。而朝廷律例没有说的,我也可以按我的意思去做,王法上没有规定我不能做,我做了也不能算我违法。他的意思很清楚,不能替“逆贼”隐匿私产,自然有律例定规,做了就是违法。但太平军逃亡兵将决不会明目张胆以真名实姓来存款,必然是化名存款的。朝廷律例并没有规定钱庄不能接受别人的化名存款,谁又能知道他的身分?既然不知道他的身分,又哪里谈得上违法不违法呢?胡雪岩的说法很有些为我所用的诡辩,但也确实透出他头脑的灵活和手腕的不凡。胡雪岩的说法和做法,用我们今天的一种说法,也就是所谓打“擦边球”。不过,从事过商业活动的人都知道,打“擦边球”有时确实也是一种很有成效的商事运作手段,特别是有魄力有头脑的经商者,往往能够借助打“擦边球”的手段,使自己在激烈的商战中保持主动和领先的地位。在两可之间,可能担几分风险的事情又不敢做也不知道怎样去做,这样的人,恐怕很难在商场上干出大成就。但是有一点须注意,可以打“擦边球”,甚至还要敢于打“擦边球”,但“起板”打“球”的人必须先弄清自己确实是打“擦边球”而不是“界外球”。“擦边球”是好球,而“界外球”则无论如何都是坏球、臭球,而且,商场上打了臭球、坏球,还往往不仅仅是失分的问题,它带来的后果,常常就是悲惨的出局。这里有一个“度”的把握,其中机理,实在只可悟而不可言。掌握与运用机变与权变之理,在任何时候都注意给自己留下退路,这是一个高明的商人每一次出击之前都深思熟虑的问题。人的认识过程是无限的,但是人的认识能力却是有限的。正因为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才使得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有限,使得人们考虑问题难以周全;另一方面,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处境是不断变化的,有些变化可以预见,可以把握,但更高更深的变化并非如此。因此,人在考虑问题时就应该多做几手准备,为自己留下退路。生意场上瞬息万变,许多事情都难以预料,因此,再有本事、实力再强的人,都不敢说自己做生意从不会失手。生意场上几乎没有生意是可以不冒任何风险的,获利多少与所冒风险的大小成正比,生意规模越大,获利越大,风险也就越大。承担着风险,就要做好“万一出事”的思想准备,因此,一桩生意投入运作之前,要想着为自己留下退路。胡雪岩在他的生意由创业而至鼎盛的过程中,每桩生意的运作,就都既敢于冒险,也特别注意为自己留“后路”。比如钱庄生意主要是通过兑进兑出来赚钱。兑进,自然是吸收存款以作资本,而兑出则是放款。兑出是赚借贷人的利息,自然是利息越高越好,兑进要付出利息,自然是越低越好,最好是不要付利息。表面看来这种生意只要把握时机,随银价的起落浮动调整好兑进兑出的利率,就可以稳稳当当坐收渔利。这种将本求利,平平淡淡的运作方式当然也可以,但终归不是做钱庄生意的“大手笔”。而要做出“大手笔”,兑进兑出都会有风险。从兑出说,放出的款要高利收回,就要找大主顾。大主顾做大生意要大本钱,能有大利润也就不在乎借款利率的高低,向这样的主顾放款,自然收回的利也就高。但借贷者的生意获利越大,所担风险也大,款放给他们,自己也要担风险。万一对方生意失手,血本无归,自己放出去的款也就可能无法收回,一笔放款也就等于放“倒”了。比如在朝廷与太平军交战的兵荒马乱年月米商借款贩运粮食,获利就极大。获利极大,风险也极大,放款给他们就不能不考虑考虑。从兑进说,当然最好是有储户存款不要利息。这种情况不是没有但有些可以不担太大的风险,比如胡雪岩代理官库。有些则会担很大风险,比如太平天国失败之际,接受太平军逃亡兵将隐匿私财的存款,太平天国被镇压之后,朝廷自然要追捕“逆贼”,按惯例也必要抄没他们的家产。万一追查“逆产”到钱庄,钱庄不能够不报不缴,不说还有可能被以“助逆”治罪,如果被捕的太平军遇赦开释,来钱庄要取回自己的存款,按规矩钱庄必须照付,这样一来也就必然要鸡飞蛋打吃“倒账”了。兑进兑出都要冒险,也就都要事先想好退路。向在兵荒马乱年月贩运粮食的米商放款,胡雪岩自然也做,但他确定了一个原则,那就是要先弄清楚,他的米要运到什么地方去。运到官军占领的地方,可以放款给他,但要是运到有太平军的地方去,就不能放款给他。这就是为自己留下退路。因为放款让对方运米到官军占领的地方,万一放倒,别人可以原谅,自己不至于名利两失,还留有重新来过的余地,而如果放款让对方将米运到有太平军的地方,万一放倒,别人会说你帮“长毛”,吃“倒账”活该,那也就一点退路都没有了。胡雪岩也做了从太平军逃亡兵将“兑进”的生意,做这生意时,他也想好了退路,那就是万一官府追查,自己也有话可以对付:“他来存款时隐匿了身分,头上又没有‘我是太平军’的标志,我哪里知道他是逃亡兵将?”
这样至少可以开脱自己,不至于走上连坐治罪的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