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整理的资料:死者二十二岁,电视台女主持,单身,身边不乏追求者,资金充足,人际关系融洽,最近还有升迁可能。
昨天跟往常一样上班,下午跟同事一起做了美甲,晚上7点吃完饭,回家,公寓监控录像也显示,她7点10分进的电梯,期间在没有出去过,监控录像也没有发现有任何人带出可疑的大件物品。
“视频可靠吗?”
我的意思自然是,视频有没有被人动过手脚。
她总不能凭空消失吧!
可是,判爷摇头。
“有我一半可靠。”
那跟假的有什么两样?
我很想挤兑他几句,不过最后还是忍了。
判爷作为电脑届的孙悟空,任何掺假的视频,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
我不在多言,判爷继续他的话题。
据她邻居的口供,在新闻联播开始后不久,他曾听到开门声,这也证实了死者确实回了家。
之后,大约八点左右,再次听到开门声,还有死者跟一位男性声音的人闲聊,但他不确定,那个人是否进入死者家里,之后一直到睡觉前,再也没有听到其他声音。
他是个作家,作息时间很不规律,那晚他一直到凌晨三点才睡下,那个人的身份尚未证实。
查实,戒指是死者自己的,只是从中指挪到了无名指,婚纱、雨伞都是大众物品,尚在追查。
我提出一点。
“雨伞虽然是新的,但是很陈旧,应该是长期积压所致,查的方向可以先圈定附近的小卖部。”
我在死者家里、电梯,均没有发现任何打斗痕迹,家里没有除了她之外的任何指纹,并且,她家大门、窗户是反锁的,形成了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
“密室杀人!”
局长在我陈述案情的时候,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我们都一脸错愕的盯着他,局长还是第一次打断我的案情分析。
不过,我很快调整过来,继续接下来的陈述。
她家里以及天台,没有发现任何绳索之类悬吊过的痕迹,所以,排除凶手是从十三楼或者直接从天台往下悬吊着离开。
不过,我在她家的桌子角发现一瓶打翻的护甲油,应该是死者在护甲过程中不小心打翻,没来的及清理。
我在案发现场,发现死者指甲都做过护甲处理,但是,左手跟右手的护甲油有出入,经检验,是两个不同的牌子。
左手的出自死者家里打翻的那瓶,右手的暂时没在死者家里找到,怀疑是凶手在袭击死者后,为她涂的。
判官正在追查。
还有,我还在死者婚纱上发现了一些人体唾液,已经送去化验,证实不属于死者,目前正在对比dna库。
鬼差的解剖结果基本跟案发现场所见的一样,死者生前未遭性侵。双眼是生前被剐,而且,他提出一点,剖解死者眼珠的手法非常的完美,相信凶手有一定的外科手术经验。至于死者眼眶中的冰块,是凶手活剐下死者眼珠并止血后,怕残留的淤血会渗出来而搁置的。
不过解剖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跟所有证据相悖的问题。
“我在死者的胃里发现了一些食物残渣,都是些蔬菜水果,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芋头,而芋头在胃里的消化时间一般在90~120分钟。”
“根据死者同事的口供,死者最近在减肥,严格控制饮食,当晚7点,她陪同死者吃沙拉,其中就有芋头,而且,我发现死者家里没有任何食物,家里也没有开炉灶的迹象,排除她回家之后再次进食的可能,也就是说,死者是在9点钟之前就已经遇害了,跟你之前推断的11点到凌晨2点,出入很大!”
我接过鬼差的话茬,这是一个疑点。
“而且,根据芋头的消化程度来看,应该是在8点到8点30分之间胃已经开始停止消化。”
鬼差继续分析。
“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把死者冰了起来,延长了尸斑出现的时间?”
局长讲得像模像样,然而,判官却毫不客气的反驳一句。
“局长,你家急冻的猪肉,拿出来还能跟新鲜的一样啊?”
我已经看到局长锅巴似的脸。
所幸鬼差出来缓和气氛。
“虽然这个比喻不恰当,但是确实如此,冰冻过后的东西表皮一般会缩水、泛白,特别是窒息而死,冷冻后很可能会有血水析出,但死者甚至连妆容都是完美的,加上阎王之前的分析,我怀疑凶手有偏执型人格,而且,早有预谋。”
“我倒是觉得局长的话不无道理,虽然不能冷冻,这样不符合凶手力求完美的杀人手法,但是,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达到同样的效果,比如,人在熟睡的时候,胃的消化功能会慢很多,加上我们之前的分析,死者是生前被剐了眼,活活勒死都没有反抗,一个人要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这样?”
面对我的问题,鬼差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深度昏迷,但是,我并没有在死者的体内发现任何丙泊酚之类的麻醉药成分。”
这又是一个新的疑点。
跳过去,我开始总结案情。
死者7点10分离开电梯,回家,并且在8点到8点30分之间进入深度昏迷,然后被凶手带走,凶手替她换了衣服,化妆,然后将她安置在大厦门口,还打了雨伞。
“凶手可能是在这段时间敲开她家的门,进入之后还跟她谈笑一会,然后趁机将她袭击,什么人能够在晚上敲开一个女子的门,并且跟她有说有笑?”
我提问。
“熟人。”
判官回答。
“没错,熟人,而且是很熟的人,另外,她所在的大楼,楼下入口跟电梯都有摄像头,而监控录像显示,昨天一天,虽然没有下雨,但是因为天气阴冷的原因,并没有除了住户以外的人出入过,也就是说~”
“凶手可能是这栋楼的住户。”
这句话,是局长说的。
我点头。
“当然,也有可能是凶手潜伏了几天,或许,凶手从别的地方潜入,但我们现在重点搜查这栋楼的住户。”
“那凶手在行凶后怎么离开的?大门是反锁的,窗外的水管之类可以攀爬的东西我的观察过了,没有任何痕迹,而且,她住十三楼,凶手不可能直接跳下去。”
判官提出疑问。
“或许,凶手是将死者直接用绳索吊下去的。”
局长解答。
可是,鬼差否认了这一说法。
“我已经检查过了,除了脖子,死者身上没有任何勒痕。”
而且,我也没有找到任何绳索悬吊过的痕迹。
继续跳过。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死者是跪着的,她为什么要跪着,还有,凶手为什么要剐了她的眼睛,以及,死者当时看的方向,我测量了一下,是在她同单位的九、十、十一楼之间,可是她住十三楼,她为什么要看向那个地方?还有,她为什么要穿着婚纱?”
太多疑问得不到解答,可是却都是破案的关键。
“可能是她的一个追求者,苦追不得,怀恨在心,所以把她杀了,弄成这个样子报复,剐她的眼睛,是惩罚她有眼无珠,老鬼不是说了吗,他可能有偏执型人格。”
判官最喜欢这些八卦东西,虽然比较像电视剧,但是也不无可能,于是我们暂时定下了凶手的大概形象。
熟人,男性机率大,可能是同一栋楼的住户,也可能是死者的追求者,偏执型人格,做事追求完美,心思缜密,还有一定的外科手术经验,对化妆之类的有一定的涉猎,高智商罪犯,昨晚8点到凌晨2点没有不在场证据。
大家各自行事,可是,我心里还有些疑问。
“老鬼,你还记得8.17案吗?”
8.17是一起假盲人诱拐案,短短一个月,席卷全市,受害者多达上百人。
这些假盲人以瞎子、导盲犬来博取受害人的同情,将她们诱拐,所以,受害者以年轻女性、小孩居多。
而且,他们作案都有一个共同点,每个受害者在失踪后三天,尸首会被寄回家中,一切完好,只是少了一双眼珠,而且,死者都是面带笑容。
案件一出,人心惶惶,加上警方侦破上的阻碍,以及媒体对此事的渲染,民众已经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看到盲人都要绕路走。
可是,这起假盲人诱拐案,在席卷全市一个月后,彻底销声匿迹。
其中,第108名受害者,也是唯一一位获救者,于三天前的凌晨在家中上吊自杀,我记得,她叫肖骁。
她也被剐了眼,并且,她就住在死者同一栋大厦的十楼,也就是死者目光注视的范围。
九楼的住户是一对老夫妻,一个月前已经出国旅游去了,十一楼住户也于一个月前跳楼自杀,如今,只剩下十楼。
“你怀疑她的死跟十楼住户有关,还是跟8.17有关?”
鬼差问我,可是,我自己也说不上来,就是想去看看。
于是,我跟鬼差,加上爱凑热闹的局长再一次来到了事发大楼。
局长倒是熟门熟路,一马当先的冲在前面,单刀直入,直接敲开十楼住户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