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点。
“你们记不记得,当初我们发现作家口供作假的时候,判爷曾经一马当先的冲了进去,那个时候,门把手是非常的干净的,我当时就在怀疑,是不是有人先我们一步,去过那里,想销毁证据,但是,因为判爷来得快,所以,他来不及进去,急忙间,再打开门之后就退了回来,我当时反复的验证过,门口只有四组脚印,所以,在没有证据支撑的情况之下,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可是,现在事实证明,我当时的感觉是对的。
“但是现在回想一下,其实当时准备开门的人,应该就是管理员,他本来打算进去销毁证据,但是,来不及了,所以,他逼不得已退了出来,然而,他的脚印,却留在了作家的门口,为了不引起我们的怀疑,他很聪明的跟着判爷进去了。”
他从头到尾,都在用这种共同参与的形式来毁灭他在现场出现过的任何证据。
高明得,让我们一直忽略他的存在。
“我有一点想不通,他行动的时候,为什么不带上手套呢?这样,我们岂不是找不到他的任何指纹了?”
老鬼问我,这确实是个问题,就像阿勇,他在杀死女死者的时候,肯定是带了手套的,否则,我们不肯能取不到他的任何指纹,所以,说明他早有图谋。
然后,我们就可以反过来推了,管理员之所以不戴手套,那可能是因为当时事发突然,他来不及做任何准备就加入了这场战局之中,从这里可以推断,阿勇杀人之前,并没有跟管理员商量过。
他在慌乱之中,在案发现场留下了指纹,然后,事发之后,他来不及销毁现场的证据,或者说,他根本不记得,他自己在那个地方留下过证据,于是乎,他做了一个很高明的绝对,成为每一次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这样,他指纹跟鞋印的出现,就一下子合理化了。
但是,他没有想到,同时也忽略了自己的突然的掌趾角化症,这成了他最致命的漏洞。
其实,除了指纹,我们或许还有;另外一个证据。
一月十九号监控录像被人整个掉包的事情,我一直在想,什么人能轻而易举的将监控室的视频掉包?又是什么人,手里还可能掐着一年前的视频?
现在我有答案了。
他作为大厦的管理员,要拷贝跟掉包视频,简直是轻而易举。
我一早就应该怀疑他的,但是,他每次都那么高调,显眼得让我都下意识的不会往那个方向想。
“所以我们现在要趁他还没有找到一个像王律师一样巧舌如簧的律师之前,先把他请回来喝喝咖啡。”
判爷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一手将椅子背后的外套拿起来,然后,很拉风的穿上,就要出发去将管理员带回来协助调查。
当然,他的协助调查,估计也就是五花大绑了。
我们还没来得及动,门外忽然传来一声干净利落的声音。
“不用了,我们来了。”
这声音,怎么这么耳熟呢?
一听这声音,我的心忽然就提起来了。
不会的,我告诉自己,错觉而已。
然则,等我一会过头,顿时,一张瓜子脸映入眼帘,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黑西装、白衬衫、短裙,十二厘米高跟鞋,腿长、肤白,可惜啊,却是眼神凌厉,面色严峻,由内到外透露着一股精明能干甚至有些古板的强大气场。
我立马条件反射的捂着自己的脸,低下头,准备溜着大吉。
此女有毒,我得赶紧跑。
“小馒头,你跑什么,我有这么可怕吗?”
我才起身,忽而冷冰冰的话音从身后传来,顿时,感觉背后有一双眼睛,恍如刀子一般,“咔嚓、咔嚓”的割过来。
靠妖的,这世界怎么这么小啊,走哪都能碰到你啊。
我强装镇定,干咳两声,转过身去,神色泰然的看着她,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耸耸肩,道。
“哎呦喂,这不是王如意吗?真是巧啊,这么多年不见,你还没死啊?”
她闻言,只是朝我翻了翻眼盖,然后,直接回呛我一句。
“你放心,像你这么笨都能活得好好的,我要是死了,怎么对得起我的满腹经纶?”
咳咳……
我已经看到判爷跟老鬼看我一眼,又看她一眼的暧昧表情了。
就差夸奖她一句,霸气侧漏了。
果然,我就不能对上她。
怪不得以前班里的起名叫王尼玛,我记得她当时哭着跟我说,别人欺负她,是因为她是我同桌,然后,我竟然很傻很天真被她忽悠了,还把人给打了一顿,门牙都给打没了,现在,那货看到我,还使劲的在我面前晃荡我的门牙。
说我竟然为了王尼玛打他。
哎呀妈呀,这给我憋屈得。
不过呢,她这个人虽然强势,而且诡计多端,但是,心地还是不错的,就是她这副居高临下的姿态,让她的所有好意,都会平白的蒙上一层阴影,叫人觉得她不怀好意。
“那、那个王吉祥……啊呸,王如意小姐,不知道你来我们专案组有何贵干?”
判爷一边忍着笑,一边还不住的给我抛媚眼,我就知道我完了,这事他们估计能笑一年。
“请叫我king.lawyer!”
王如意很不客气的白了判爷一眼,态度之强硬,也是没谁了。
判爷却还一个二百五一样,居然凑过去问老鬼,king.lawyer什么意思。
老鬼只好硬着头皮给他翻译。
“王律师……”
“那王律师,你来干什么?打官司,请过主,我们都是守法公民,至于……”
判爷说着,竟然将目光转向我,然后,暧昧不明的说了句。
“请客吃饭吧……你也可以过主,我们家阎王很忙的!”
如此两个,一个强势,一个暴脾气,撞在一起,我只能呵呵了,我觉得他们光是大嘴跑都能打一个下午。
算了,我还是先回避一下吧,免得一会殃及池鱼。
“你放心,我就是钱多没地方花,我也会自动自觉投海里的,今天来,主要是我当事人想要来协助各位调查最近的杀人案。”
她说着,稍稍侧过头,眼角瞟了一眼站在一旁,看着老实憨厚的管理员。
又是一个不打自招。
不过他很聪明,知道找一个律师来,而且,他是主动前来协助调查的,而不是我们捉他归案,所以,他这一点上,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
可以说,如此简单的上门协助调查,立马可以将他被动的地位,一下子摆正过来,化被动为主动,这么高的招数,绝对是她王如意教的。
这个女人真是越来越可怕了。
只是,这显然不像她一贯的作风。
管理员既然能找她做代理律师,那就是他已经发现我套取他指纹的用意了,如此说来,这个案子已然是证据确凿了,以王如意的一贯作风,不管是处于好胜心,还是出于良心,她都不应该为一个杀人犯辩护。
难道时间真的能让一个人变得这么趋之如骛?
“既然是这样,那王、律、师,还有那个什么当事人,这边请吧。”
判爷显然很不待见王如意,但是,却又发作不起来,这就是王如意的本事了,你不服都不行。
之后,我们进行了最常规的问话,管理员几乎全程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所有的问题,都是王如意代为回答的,而且,一一的驳斥掉。
老子信了你的邪,搞不好她才是当事人啊。
“那你怎么解释十一楼指纹的事情?”
判爷显然是很生气的,一张脸已经黑成碳了,说那个王律师巧言善辩,妈蛋,今天遇到一个更加舌上生话的王如意,估计他也是服了。
“我当事人作为两次案件的第一目击证人,留下指纹不是很正常吗?”
王如意继续狡辩,而且,有意无意的将那个空心指纹跟正常指纹的矛盾避开过去。
“我现在不是问你正不正常的问题,是问你,为什么要在一月二十号凌晨三点到凌晨五点之间出现在十一楼里,你都干了些什么?你之前的口供,可是说你在家里睡觉的。”
判爷也是咄咄逼人,眼中几乎能喷出火来。
我觉得这样下去,现场立马又要变成他们两个大嘴跑的地方了。
这题跑得有点偏啊。
面对判爷的证据确凿,咄咄逼人,王如意仍旧一张淡定脸,而且,几乎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直接一句。
“我当事人没有在那个时间段去过那个地方。”
“睁眼说瞎话……”
判爷毫不容情的批判她一句,王如意闻言,顿时义正言辞的反驳道。
“你批判我可以,但是,请你拿出证据,否则,我要告你诽谤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六条,凡是故意捏造虚构事实,足以贬低他人人格,破坏名誉者,可以判定为诽谤,情节严重者,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警官,你是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啊。”
判爷回头看我一眼,一脸懵逼,仿佛下一句就是,这人是怎么活到今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