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仰大名……”
我只是很客气的跟他寒暄一句,说实话,我还是比较喜欢老鬼。
至少,他的手是暖和的。
他们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忽然一眼扫到杨教授脚上的皮鞋,深棕色,修长而光泽,一眼就能知道皮的质感非常好。
鞋型也很有特点,前端微窄,脚掌部略大,一路延伸而过,脚跟部又缓缓变窄,非常贴合脚型。
这鞋我认得,全世界最高端的男装品牌之一,杰尼亚的高端手工皮鞋,limitededition,全球限量好像只有一百多双。
老鬼好像也有一双,不过,从来没见他穿过,估计是太贵了,都不敢穿吧。
这鞋还有一个很特别的点,它估计是世界上少有的一个直接把商标印在鞋底的,杰尼亚加上这双鞋本身的商标。
是一串很长的英文字母。
我们中国人,其实是比较忌讳把名字踩在脚底的吧?
送走了kingly,我感觉世界都美好了不少。
行走进去,却听到老鬼跟判爷在偷偷议论我。
我就知道,小馒头这个外号,够他们笑一年的了。
可是,这也掩盖不了他们背后说我坏话的事实,这样很没品耶。
然而,我还是停下了脚步,想听听他们背后是这么议论我的,虽然,我并不在意,但是,我还是该死的想听。
人啊,就是这么的矫情,嘴里说着不要,身体却诚实得很。
“这个kingly,真是女中豪杰啊,我认识阎王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他吃瘪的样子。”
这话是老鬼说的,看他脸上神采飞扬,一副喜闻乐见的表情,我还是第一次发现,老鬼原来也是这么鸡婆。
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然后,我发现,老鬼虽然鸡婆,但是还算对得起我,但是,判爷就丝毫不给我留面子了。
“何止是女中豪杰我啊,简直就是他娘的圣斗士卧槽,老鬼,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吗,阎王这个傻逼,以前被一个女同学骗了,那个女同学说她有一次坐飞机出国,偷偷的藏了一块石头,然后,上了飞机之后,趁人家不注意把窗户给砸了,还伸手出去摸到了云,软绵绵的,跟棉花糖一样,她还尝了一口,没有味道,阎王这傻逼还信了好久呢?”
卧槽,这么久的事情,你还翻出来说?
我真想现在就冲进去打死他。
然后,我听得老鬼“噗呲”一声大笑起来,声音都能穿破天际。
“那个女同学,不会就是kingly吧?”
完了完了,真是千年英明一朝丧啊。
都别拦着我,让我去死吧。
“其实啊,说起来,阎王也是挺可怜的,自幼就是个孤儿,一直在孤儿院长大,唯一对他好的人,只有孤儿院的老院长,后来,孤儿院不许办了,老院长也出国了,大多数孤儿都被领养走,可是,阎王却不愿意被人领养,因为,他说他怕妈妈回来找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另外一个妈妈……”
一秒变言情戏的的节奏啊。
我听着,忽然就笑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笑什么,大概是笑自己太傻太天真吧。
那是好久之前的事了,久得我都快忘了,我说过这么一句话。
“那时候他才十岁,老院长把他的老房子腾出来给他住,给他交学费,然后,平时的生活费,靠他自己赚一些,邻居接济一些,特别是局长,他那个时候还是给巡街的小警察,可是,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够勉强度日了,可是他一半的工资,几乎都花在阎王身上了。”
“因为是孤儿,以前也没有读过书,学习成绩很差,新同学都不肯跟他玩,kingly是第一个肯跟他同桌,也是第一个肯大半夜的辅导他功课的人,说起来,阎王最艰难的日子,其实都是kingly陪他度过的,所以啊,阎王凡事都让着她,明知道她是骗人的,那傻逼还是心甘情愿的相信……”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发觉自己鼻子有点酸。
不是都过去了吗,真没出息。
“你跟阎王很早就认识了?”
这话是老鬼问的,我好想去阻止他,这么八卦,难怪你找不到女朋友。
可是,眼睛有点模糊,双脚就迈不动了。
“也不算早,就他新生军训的时候,我还是他的教官呢,看他小子人模狗样的,以为他小子是个娘炮,就准备拿他开刀,以教他们搏击为由,将他挑了出来,准备杀鸡儆猴,教训教训一下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头……结果这个混蛋,一个过肩摔就把我给撂倒了……娘的,我一生气,立马爬起来要把这小兔崽子给宰了,结果这禽兽一下倒地上了,说自己低血糖,死活不肯起来,娘的,气死老子,我跟你说啊,要是他当时起来了,我一定给他摔得七晕八素……”
隔着十米,我都能感受到判爷凌冽的杀气,还真是庆幸,我当时做了一个很正确的选择。
我擦掉脸上多余的水,正准备进去打断他们这些混蛋对我的讨论,忽然,判爷的铃声又响了。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啧,又来了,每次这首歌一出现,绝对没有好事。
而且,看着判爷刚才还神色飞扬的讲述我的糗事,下一秒脸色就黑了,我就知道,今天的猪脚姜,又要变成只有红烧面而没有牛肉的红烧牛肉面了。
“绿化带藏尸案……走起!”
显然,判爷说得没有什么激情。
我在想,我们可以先把牛肉面吃完再走吗?
我有点饿了。
可是,判爷显然不是体贴入微的好伙伴,直接上手把我们两个塞到他的破皮卡车里,然后,“哐当”、“哐当”的朝案发现场呼啸而去。
他好像忘了,我才是专案组的老大……
也不能怪他,毕竟,我自己都快忘了……
案发现场是旧桥附近的绿化带,交通已经被封锁,远远的就看到现场拉起的警戒线,前头还摆着一个“此路暂封”的牌子。
可能是大马路的原因,这次的围观群众却很少,几乎都是附近的居民,这一带很少有人住,放眼望去,一百米之内都看不到三栋高楼,民房也是稀稀落落的,倒是很有遗世而独立的感觉。
可能是习俗的关系,我一路过来,虽然房屋不多,但是,却发现几乎每家每户门前几乎都有一个大瓦缸,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有些大瓦缸里还“蹭蹭”的伸出几棵小树苗。
除了大瓦缸,这里的另外一个特色,估计就是狗吠了。
那声音简直是连绵不断,不绝于耳啊我去。
农村里大家最喜欢的就是养狗,几乎家家户户都必备一条,有的甚至一养好几条,用来看门的。
这土狗的特点就是,凶,而且还不打针,估计也没有领证。
我试过一脚踏进村子,一秒钟之后十几天狗团团围着你的那种酸爽。
别说打了,跑你都跑不过啊。
判爷将我们放下来,我跟老鬼挂上工作证,拿着工具就进去了。
一边还有围观群众的议论。
“谁家的孩子啊?”
“谁晓得呢,好可怜,才十来岁,可是,附近也没听说谁家的孩子丢了啊?”
“哎哟,我就跟你说了嘛,那天晚上我真的听到孩子的哭声,你还不信呢……”
我回头看了那个阿姨一眼,跟一旁的师兄说了句。
“师兄,去找那个阿姨录个口供!”
师兄点点头,没说话,就过去了。
不过,这个人怎么这么眼熟?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局里最近来新手足了嘛?可是,不对啊,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他。
“阎王,怎么了?”
我下巴抬了抬,指着已经大步朝着阿姨走过去的师兄,问判爷道。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
判爷瞅了我一眼,显然有些嫌弃。
“训导员的班长,老狗,刚刚调过来的,你不知道吗?”
老狗?
还有这么有趣的名字?
我赌一百块,他绝对是超生的,否则,哪有这么大仇的妈。
我们没有继续耽搁时间,一路来到案发现场,藏尸的绿化带已经被清理干净,尸体已经被全部挖出来,摆放在一边,用一张白布盖着。
一旁的手足都带着口罩,眉头还拧得很紧,遮住脸都掩盖不住他们痛苦的表情。
我本能的嗅了嗅,虽然有臭味,但是不大。
需要那么夸张吗?
老鬼径直朝尸体走过去,我则是蹲在埋尸的洞穴旁边,用手捏了捏地上泥土,潮湿冰凉,可是,明显很坚硬,一般像这种大黄土,因为是由硬质矿物风化而成,所以,一旦水分少了,立马会结成一块一块的硬土,土层虽然肥沃,但是,水分很容易流失,所以,不太合适农作物的生长,在清远,一般都是用于填充绿化带。
我拿起一块,看了看,都不是新土,如此说来,埋尸应该有一段时间了。
我随手拿起一旁已经被清理出来的绿化带植物,都是一些观赏花,没什么特别的,不过,很奇怪,我感觉它们都是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
我拿过去跟旁边的对比了一下,显然,不管是叶子还是根茎,都要老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