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方方的大理石餐桌上,是一尘不染,光亮的就如同一面镜子。
这就是沈冰月的风格,生活方面的用品家具好不好看,舒不舒服,这都还只是其次。
因为她对生活方面的要求真不高,这别墅的设计,她是半句话都没有说,买家具,她也就是一句随便,而且她又是厌食症患者,就更难对自己的餐厅有太多的要求,公司当然得另说,但是一定要干净。
要知道沈冰月是一个洁癖非常严重的女人,为什么从一开始沈冰月对林乐的印象就差到了极致,就是因为林乐今天早上那一副脏兮兮的样子。
此时在这张大理石的餐桌上放着五道家常菜,冒着腾腾热气,其中最显眼的莫过于那道半肥半瘦,红彤彤的红烧肉,瘦肉紧缩,肥肉晶莹剔透,十分诱人。
土豆丝炒牛肉,熟练的刀工将牛肉切成条状,与土豆丝搅拌一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看着都想吃。
还有青椒炒肉这一经典菜式,简单却让人无法抗拒。
当然,少不了那五彩斑斓的宫保鸡丁。
最后就是一道紫菜蛋汤。
无一不透着家的味道。
其实吴妈的手艺那也是一等一的,不然也不会让她来照顾一个厌食症患者,可惜的是,沈冰月无福消受,她甚至于看到这肥腻的红烧肉都作呕。
今天好了,家里来了新客人,吴妈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不过她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因为她从曹孟云口中知道,这林乐是一个高人,而且还是一个厨师,她怕自己的手艺不能入林乐的法眼。
说林乐,林乐到,只见林乐欢乐的端着一个中碗走了过来,又迅的将碗放在餐桌上,吃饭是他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刻。
“林乐,你这粥就熬好呢?”
吴妈有些惊讶,因为林乐是在她快要做完的时候,才把粥放到火上的,这熬粥需要时间,非常考验耐心的,可这没过多久,林乐就把粥端出来了,比一般熬粥的时间要短上许多。
“我熬粥,你放心。”
林乐自信一笑,但随即目光就放到那五道精致的菜式上面,“哇哇哇,好香啊!吴妈,想不到你的手艺这么好,让你待在小冰身边,真是一种浪费。”
吴妈一听,稍稍松了口气,笑呵呵道:“就怕你不爱吃。”
“怎么可能,这菜一看就好吃啊!”
林乐摸着肚子,道:“闻着肚子都饿了,我去盛饭。”
“我去帮你盛吧。”
“不用了,你不会盛。”
“啊?”
吴妈一愣,盛饭难道还有讲究,但是林乐既然这么说,她自然也不便多说什么,于是又道:“行,那我就去叫大小姐吃饭。”
林乐又是一挥手道:“不用了,我已经把吃饭的时间告诉她了,如果她不下来,我就端上去给她吃。”说到后面,他话音陡然增高。心里还想,坐着等吃,就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还得去请,真把自己当武则天了。
说完,他就屁颠屁颠的跑去了厨房。
过了一会儿,只见林乐直接端着一个电饭煲过来,电饭煲上面还放着一个海碗。
吴妈看得不由得吞咽一口,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林乐说她不会盛饭,的确,这种方式,她还真不会。
林乐吃饭不喜欢间断,索性就把电饭煲给拿来了,免得吃完一碗,还得起身,多麻烦啊。
他刚把电饭煲放到自己的座位边上,就听得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吴妈转头一看,只见沈冰月走了下来,不过脸上却罩着一层寒霜,那眼神就跟利剑似得,仿佛要射穿林乐的胸膛。
这林乐还真有些能耐,竟然能让大小姐自己下来吃饭。吴妈心中尤为的震惊。
要知道叫沈冰月吃饭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沈冰月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叫她吃饭了,可见这厌食症是多么恐怖的病症。
其实沈冰月也不想呀,但是前面她跟自己的保镖通完电话后,知道林乐的身手非常强悍,自己的那几个保镖很难打败林乐,从这一点来看,林乐还真是一个高人。
相比起下来吃饭,她更怕林乐端着粥上去喂她吃,虽然林乐只是随口一句,但是她知道,林乐真的做得出这种事来。
林乐瞧了眼沈冰月,道:“不错,还算是比较准时,我对治好你的病是越来越有信心了。”
对于方才保镖一事,他是只字未提,毕竟他没有吃亏吗。
沈冰月冷哼一声,她就更加不好意思提了。
吴妈急忙站出来打圆场道:“大小姐,饭菜已经做好了,可以吃饭了。”
沈冰月斜眼一瞥,冷冷道:“吴妈,想不到你竟然会背叛我。”
刚才林乐一进屋,就直接打开第二个抽屉,显然是吴妈告的密。
“对---对不起。”
吴妈一脸愧疚。
林乐皱眉道:“你别怪吴妈,现在这里我做主。”
很少暴怒的沈冰月一听林乐这话,顿时火冒三丈,激动道:“这是我的家,凭什么你做主?你真是太不要脸了。”她已经恨林乐恨的入骨了。
我就随口这么一说,你用得着这么激动吗?林乐耐心的解释道:“不错,你的家当然是你做主,可是现在你在生活方面得一切大小事宜,都是由我做主,那么你的家自然也是我做主,现在吴妈已经改为负责我的起居饮食,而我负责你的起居饮食,明白了吗?不明白也不要紧,以后你就会慢慢明白了,现在是吃饭时间,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吧。”
这最后一句话,颇有一家之主的味道。
这世上怎么可能会这么可恶的人。沈冰月粉拳紧握,怒视着林乐,但是林乐根本就不瞧她,苦于拿林乐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这打又打不过,赶又赶不走,要命的是这别墅还是她老爸的,最最最坑爹的是,林乐还是他老爸的师叔,他奶奶的师弟,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吴妈夹在中间难做人呀,寻思着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道:“你们吃,我先出去了。”
林乐诧异道:“你出去干什么,一块吃啊,这么大的桌子,又不是没地方坐。”
他还是不懂行情,这管家怎么有资格跟主人坐在一块吃饭。
不过今天例外,沈冰月根本无法想象和林乐单独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情景,怒视着林乐,嘴上却淡淡道:“吴妈,你坐。”
语气中透着一丝让人不敢忤逆的威严。
可惜这语气唯独对林乐没用。
吴妈是真不想呀,这种荣耀她宁愿不要,但是没有办法,只能战战兢兢坐下,真是如坐针毡。
林乐指着对面的那碗粥,向沈冰月道:“这是为我特意为你做的晚餐。”
沈冰月坐在了林乐对面,瞧了眼那碗粥,非常浓,呈白玉色的,还有一些红点,显然是红枣和枸杞,只觉有点恶心,她不喜欢太浓的粥,黛眉小蹙,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么浓的粥你都看不出,敢情厌食症还有降低智商的危害啊!林乐道:“地瓜粥啊。”
“又是地瓜?”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地瓜,沈冰月的心脏就剧烈的跳动了下。
林乐似乎知道沈冰月在害怕什么,轻咳一声,用一种老气横秋的语气道:“小冰啊,做人之大忌,就是讳病忌医,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介意将自己肚中的毒气排出体外。”
这家伙一定故意的!沈冰月想到早上的尴尬,不由得晕生双颊,比起平时冷冰冰的样子,却又是另一番娇艳动人,不悦道:“你能不要说的这么恶心,还让不让人吃饭。”
林乐双手一张,道:“我已经非常含蓄了,不过你放心,由于今早你已经嗯嗯,所以待会不会跟今早一样嗯嗯嗯了。”
嗯嗯嗯?吴妈听得云里雾里。
沈冰月当然明白他指的是什么,的确如此,她吃了那个地瓜后,整天下来,都感觉轻松不少,但是她宁愿时间倒流,不生早上那一幕。
“吃吧,吃吧。”林乐也不顾沈冰月和吴妈,自己就端着那海碗吃了起来。
沈冰月和吴妈都是第一次看林乐吃饭,此时的表情就跟今中午的曹孟云一样,目瞪口呆,震惊不已。
“唔唔唔,吴妈你这手艺真好,特别是这宫保鸡丁,红而不辣、辣而不猛、香辣味浓、肉质滑脆,真是好吃,好吃,我喜欢。”
说话间,林乐这第一海碗饭就已经见底了,正当扒干净最后一口饭,准备盛饭时,现沈冰月和吴妈都呆呆的望着自己,羞答答道:“虽然我知道我长的比较帅,但是你们没有必要这么看着我,我的性格其实挺内向的。”
内向?内向到第一天住人家里,就往人家闺女的卧室冲?沈冰月、吴妈同时一怔,醒悟了过来,心里默默说道,这家伙是饭桶做的吧。
这才过了多久啊,这么一大碗饭就解决了,而且菜也少了三分之一。
真是太恐怖了。
虽然林乐吃饭的方式非常粗暴,但是却又有带动他人胃口得作用,因为他非常投入和认真,吃的真是太香了。
林乐见沈冰月一口都没有吃,连汤勺都没有动过,于是道:“小冰,你怎么不吃呀,相信我,只要你吃一口,你就会爱上这味道的。”
什么爱上这种味道?
沈冰月狐疑的瞧了眼林乐。
“吃吃吃。”
看到林乐吃的这么香,吴妈乐的嘴都合不拢了。
沈冰月也觉有点胃口,可是这一低头,看到这么浓的粥,还是有些抵触,又见林乐盯着她的,艰难的用铁匙轻轻刮了一点,放在眼前还看了半天,才犹犹豫豫的放入嘴中,但这一入口,只觉非常的清甜可口,宛如天山玉泉一般,安抚着她的舌尖,浓郁香醇的地瓜香味再配上红枣、枸杞的清香,环绕在齿间,久久不愿散去。
这粥沈冰月从小到大吃过太多了,但是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粥,仿佛里面的材料完全爆出精华来一般,虽在嘴中,但已经渗入心肝脾肺肾,让她这厌食症患者都无法抗拒。
幻觉!这一定幻觉!
这粥怎么可能如此美味?
沈冰月自己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不仅又吃了一口,还是那般美妙,让人吃了又想吃,今早她吃那个地瓜的时候,是在一种半昏迷状态,记夫人不是太清楚了,但此时这金镶玉的美味已经深深刻在她的脑海里,很难遗忘,一口接着一口,竟然停不下来。
显然,她爱上了这种味道。
吴妈看得是差点没有喜极而泣,她已经记不清楚沈冰月有多久没有吃的这么投入了,一般情况下,都是尝个两三口就找药去了,她都想尝尝这粥究竟有什么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