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瑞龙道:“那你就没有问问,他为什么不在自己家住,而要回你家住呢?”
秦振天又想想道:“可能是他又和他的老婆丁佳怡吵架了。”
苏仙容追问道:“他们夫妻两个经常吵架吗?”
秦振天点头道:“没有少吵。这丁佳怡整天在绸缎庄打理,赚钱给鸿贤花,可这败家的儿子在花钱的时候,还说这钱不干净。而小人的儿媳丁佳怡也因为鸿贤不能赚钱,整天苦读圣贤书,可总是名落孙山,丁佳怡就劝他放弃读书,和他一起打理绸缎庄,然后再开一家分店。可是,鸿贤总觉得自己可以考中状元,飞黄腾达是早晚的事情,他还不让丁佳怡管,因此,这两个人就因为这些经常吵架。昨晚,鸿贤可能又和丁佳怡吵架了,所以就没有回家睡,而是小的要了钥匙回我家睡了。”
秦振天说完这些话,他继续说道:“大人,小人的儿子虽然自命清高,可是他也是秀才出身,是一个知书达理的谦谦公子,他绝对不会做出什么违背良心和道德的事情的。”
宋瑞龙面无表情,道:“你的儿子有没有犯罪,本县把他抓来一问便知。现在本县审的是你,你要如实回答,别的事情,你不用考虑。”
秦振天怯怯的说道:“哎,小人知道。小人想问下,究竟生什么事了?难道是小人的儿子被杀了?”
宋瑞龙正色道:“你儿子没事。本县问你,你认不认识赵艳萍?”
秦振天干脆利索的答道:“小人当然认识赵艳萍。要不是这个贱人,小人的家还不知道过得有多好呢?”
苏仙容瞪着秦振天道:“不许骂人,有事说事。”
秦振天又老实了许多,道:“是是是…小人说。那赵艳萍虽说是小人的弟媳,可是她来路不明呀,小人几次想问小人的弟弟秦振海,问他赵艳萍是什么地方人,可我那弟弟是一个哑巴,又不识字,问他什么,只是哼哼唧唧,咿呀咿呀的,什么也说不清楚。他们刚回来的时候,就带着一个怀孕的赵艳萍,穷的连一件衣服都买不起,是小人可怜他们,才把那间房宅让他们暂时居住的。”
苏仙容插了一句道:“听说你让给秦振海夫妇的那间房,以前本来就是秦振海的。”
秦振天有些愤怒,道:“这个贱人。”秦振天觉得自己又说错话了,立刻改正道:“不是,这个女人,完全是她在背后搞得我们兄弟反目成仇。大人,事情是这样的,当年的确是家父把那一处房子分给了秦振海,可是秦振海已经把它赌博赌输了。是家父借钱把房子赎回来的,这房子本来就应该属于小人的。就是那个女人,开始的时候说只要住一年就走,每个月按时交房租,可是后来他们就想把房子给赎回去。为此事,我们还…”
宋瑞龙觉得这秦振海说的没错,和那些邻居们说的大同小异,就打断了秦振海的话,道:“你说的这些,本县已经知道了。说一说本县不知道的事情吧。”
秦振天惊讶的说:“大人想知道什么?请大人问。”
宋瑞龙刚要问,只听询问房的门被敲响了。
宋瑞龙开门一看,只见柳师爷来了。
柳天雄带着微笑道:“小龙虾,那件事,我帮你问清楚了,除此之外,我还有重大收获。”
宋瑞龙把苏仙容叫出去,走到一间临时办案的房间,苏仙容把门关上,看着柳天雄,道:“柳师爷,情况怎么样了?不知道你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柳天雄从桌子上提起茶壶,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道:“先让我喝杯水润润嗓子再说。”
柳天雄一口气喝完了那杯水之后,把杯子放到桌子上,道:“我已经到铁狮路百花巷八十三号问过了。据郭昆雄交代,昨天夜里,他和秦振天,刘彪和张武杰在他家喝了一夜的酒,秦振天确实没有回家。秦振天有不在场的证据。”
宋瑞龙道:“除此之外,你说的意外收获是什么?”
柳天雄道:“据郭昆雄说,昨天晚上,掌灯时分,秦振天的儿子秦鸿贤去找过秦振天,秦振天和秦鸿贤在郭昆雄的院子里说了几句话以后,秦鸿贤就离开了。郭昆雄还说要秦鸿贤留下来吃点饭,被秦鸿贤拒绝了。”
苏仙容有些不高兴的说:“这就是你说的意外收获?”
柳天雄笑笑道:“这个当然不是。据秦振天的邻居反应,这个秦振天和赵艳萍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秦振天半夜三更会经常爬墙去和赵艳萍私会。”
苏仙容吃惊的说:“也就是说这个秦振天并不像外人看到的那样和赵艳萍是老死不相往来的。”
柳天雄道:“当然不是。不过,这也不能证明秦振天就是杀死赵艳萍的凶手,他有不在场的证据。”
宋瑞龙沉思着,道:“会不会是郭昆雄在做伪证。”
柳天雄缓缓道:“我觉得不大可能。郭昆雄说的话和秦振天的供词能对的上。”
宋瑞龙道:“这秦振天是赵艳萍的大哥,他们之间如果都可以生这样的事情,那么,就说明这个赵艳萍不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女人,她也会和别的男人胡来,所以这条线索,当然也相当重要。”
宋瑞龙看了一眼苏仙容,道:“容容,我们再去审问房一趟。”
宋瑞龙和苏仙容再次走进审问房的时候,秦振天还在那张椅子上坐着,他身后的那名衙役依然在看着他。
苏仙容看着秦振天道:“秦振天,说说吧,你和赵艳萍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秦振天的眼睛转动几下道:“姑娘这话问的,赵艳萍是小人的弟媳,小人和赵艳萍之间能有什么关系?”
苏仙容有些生气,道:“不说是吧?据我们调查得出,你曾经多次,半夜三更溜到赵艳萍的卧室,这一点,秦晓云也可以作证,要不要让我们大人把秦晓云给找来和你当面对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