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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凶手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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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铮道:“王队长,那我现在该做点什么?”

王明琦微微一笑,说道:“你这一身味道也不适合去走访群众,还是再仔细查探一下现场吧,等大家都做完了,再一起回去洗澡吧。”

“好。”雷铮更仔细地查勘了一下现场,最后他找到一个指纹慢慢地取着样,王明琦现了他在消极怠工,可是却默许了,因为他也现,现场似乎没雷铮什么事了。

大家很认真地工作着,在房中找到大量微痕证据,都取了样,准备拿回去比对。

终于,大家的工作都忙得差不多了,王明琦又检查了一下现场,感觉已没有疏漏,便宣布收队。

雷铮第一个离开现场,黄乐伟在后面赶了下来,对雷铮道:“雷铮,你走那么快干嘛?不会是想找个地方偷偷地呕吐吧?”

雷铮说道:“要吐早吐了。”

雷铮走下楼,将口罩解开,鼻子里塞的棉球随手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

黄乐伟将棉球和口罩都扔了,还向垃圾桶里醒了两下鼻涕,吐了些口痰,回过头来黄乐伟还在嘀咕说臭死了,三天之内吃东西都没胃口了之类的话。

雷铮让黄乐伟把车尾箱打开,他把自己的工具箱放进去,然后就去开他的电摩。

“下次还是坐我的车吧。”黄乐伟笑道,他是一级警司,在一中队是老资格的刑警,一中队的三辆警车之中有一辆基本都是他在开。

雷铮耸耸肩,开着电摩先走了,王明琦他们随后才帮着法医将两具尸体抬下来,看着雷铮已经远去的背影,王明琦感觉却有些不悦,雷铮这家伙,第一天实习都不说勤快点,竟然就这么走了!

雷铮几乎和王明琦他们一起回到刑侦大队,进过现场的人都忙着去洗澡换衣服,雷铮也被黄乐伟拉进了更衣室。

黄乐伟磨蹭着等所有人都进了浴室,他这才低声对雷铮道:“小雷,看样子王队长对你有点意见,都是我的错,我应该提醒你一下的,你还是实习生,应该勤快一点的,大家抬尸体下来的时候,你一早就走了,这样不好。”

雷铮点点头,说道:“好,下次我会注意的。”

黄乐伟拍拍雷铮的肩膀,笑道:“等以后大家跟你熟悉了,以你的能力,就算偷点懒也没人会怪你的,走吧,洗澡去,得彻底好好洗刷一下,不然那股味道十天都不会散掉……”

大家洗完澡,已经快到午饭时间,不过王明琦依然召集大家开案情分析会。

王明琦看了大家一眼,说道:“今天早上的两个案子,大家都看过现场了,谁有想法就说说。”

大家都知道王明琦的习惯,于是目光都向雷铮望去,黄乐伟还给雷铮使了个眼神。

雷铮感觉到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他清咳一声,说道:“大家好,我今天刚来刑侦队实习,还有很多不懂的东西,请大家不吝赐教,现在我就抛砖引玉说说我对这两个案子的看法,说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证。”

雷铮的这番话让王明琦很满意,他说道:“嗯,你说吧。”

雷铮说道:“先我说说凌晨那个汽车冲进河里的案子,不知验尸中心化验的结果出来没有,不过综合现场的车辙等证据来看,司机应该是自行将车子开进了河里,究竟是自杀还是不慎落水,就看验血的结果了。”

雷铮的话让很多人都认同地点了点头,王明琦问道:“那么第二个案子呢?”

雷铮说道:“第二个案子明显是他杀,而且凶手很明显就是死者的熟人,这是因为据民警称他们到达时门锁完好,不是熟人不太可能进入房间后去厨房拿菜刀,并且从背后杀死男性死者,尤其当时女性死者还躺在床上……凶手非常熟悉现场,从她直接撬开死者装贵重物品的箱子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有个刑警说道:“那可不一定,凶手把衣柜上部的衣服翻乱了啊。”

雷铮道:“不翻我还无法肯定,翻了正好说明凶手是欲盖弥彰,衣柜下方带锁的柜子如此明显,凶手打开柜子就可以确定目标,翻乱上边的衣服就是想伪装成劫财的现场。”

王明琦点点头,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你继续。”

雷铮道:“从现场血脚印可以看出凶手先在客厅偷袭将男性死者杀死,于是鞋子上沾染了血迹,屋里的女性死者可能睡着了,可能没听到,总之女性死者躺在床上没有动,接着便被凶手提着刀进入房中杀害,地上的血脚印以及刀上滴落的血滴显示出来的方向可以证明这一点。”

大家都静静地听着,雷铮继续说道:“凶手在客厅砍了三刀将男性死者杀死,在房间也同样以三刀将女性死者杀死,挥刀时所带起抛洒在墙上、地面上的血迹可以证明这一点,接着凶手将刀拿去厨房洗干净,同时把手也洗了,却忘了洗鞋子,凶手回到房中,用洗干净的手撬开柜子拿到了东西,之后就将拖鞋和刀都带离了现场,凶手的杀人过程基本上就是这样。”

王明琦说道:“嗯,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其他人呢?”

大家摇了摇头,黄乐伟道:“雷铮说得条理清晰证据确凿,作为一个新手,我觉得他的表现很不错,你们说呢?”

有的人点点头,有的不置可否,王明琦说道:“雷铮,你对凶手作案的过程还原得不错,你现在说说自己对凶手的判断吧。”八壹中文網

雷铮点点头,说道:“我怀疑凶手是一个女性,这主要是因为凶手在厨房中拿了一把菜刀而不是斩骨刀,若是男性,很可能就会选一把更加有利于劈砍的斩骨刀了,当然,这只是我的推测,而且厨房里刚好少了一把菜刀,所以我做出了这样的推论,我认为凶手应该是一个与死者非常熟悉足以让他们毫无戒心的小个子女人,我的分析完了。”

王明琦问道:“为什么是个小个子女人?你从哪看出来的?凶手穿的可是大号的拖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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