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正放着蓝调摇滚,那轻快又带着点时代感的曲调衬着窗外的阳光和绿树,让整个空气都充满了鲜活的生气。
盛朗戴着蓝牙耳机,正在西厨里做着法式吐司,一边打着电话。
蘸满了蛋液的吐司片放进煎锅里,发出滋的一声。黄油和奶油受热后散发出来的浓香溢满整个厅堂。
盛朗在海外混了这么几年,学了点西餐手艺,最擅长做惠灵顿牛排和各类烧烤,还会调几款鸡尾酒。
他们俩过去都没钱,打牙祭也不过在食堂里多买一根鸡腿,或者攒了一段时间的零花钱后去学校门口吃一顿火锅。
现在财务自由了,盛朗却为了维持身材,常年只吃低碳水食物。
孙明珠描述他,就是“穿金戴银一身宝,赚着黄金吃着草。”
自己吃草就罢了,盛朗却是很乐意给林知夏做好吃的,想把他喂胖一点。
偏偏林知夏是吃了不认账的无赖的体质,大鱼大肉下了肚就跟进了异次元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知夏穿着旧t恤和棉布睡裤走了过来,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坐在西厨外的吧台上。
宽大的衣裤衬得他身材清瘦修长,头发柔软地搭在额前,面孔白净清俊,还像一个大学生。
“知道啦。”盛朗对电话那头的人说着,一边将煎好的吐司推到林知夏面前,“她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不会上了她的套的。您好好打你的麻将,不用为这个事操心。”
林知夏朝盛朗做了个口型:“外婆?”
盛朗点了点头,对着手机嗯嗯哦哦地应付着,好一会儿才挂了电话。
“怎么啦?”林知夏往吐司上淋着枫糖浆。
“我妈呗。”盛朗说,“她最近和外联系了,打听房子拆迁赔偿的事,好像我爸那里又有点什么事。总之,外婆不信任我妈,怕她弄点什么幺蛾子,提醒我提防着点。”
做亲妈的提醒亲外孙提防自己亲女儿,这家人也怪有意思的。
林知夏问:“你家那小旅馆说起来应该是在你父母名下,算不到你头上的吧?”
盛朗点头:“我现在还稀罕那栋破房子吗?我妈要想要,全给她都行。只要她以后别三天两头来打搅外婆。”
永安拆迁这事就是一块巨大的香馍馍,小区里许多在外地打工的人都闻风回来了。盛朗他妈回来也是迟早的事。
说到盛朗他妈李素丽女士,也真是个很少见的人物。
李女士在盛朗两岁不到的时候就离家出走,去外地打工了。盛广全还没有犯事逃走前,她基本没有回来看过盛朗一眼,更别提寄点钱和衣服,好像全然没生过这么一个儿子。
盛朗升高中那年夏天,这位女士才终于回来了一趟,也不是为了看儿子,而是找盛朗外婆要钱。她在外面做生意,被男人骗了钱,被要债的追得没处去,才终于躲回了永安。
当时那情况,家里能有什么闲钱?
最后还是盛朗拿自己比赛的奖金把亲妈打发走的。
那之后,李女士又渺无音讯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盛朗功成名就、财源滚滚而来,她和儿子的联络才又明显增多——都是李女士主动想方设法联系盛朗。
每次亲妈找上门,只要提的数目不过分,盛朗都直接掏钱给她。
“我这么努力赚钱,不就是为了能拿钱砸人吗?”亲妈把自己当提款机,可盛朗还是挺看得开的,“她能要多少走?能用钱打发的人,都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人。”
林知夏还担心盛朗会因为得不到母爱失落难过,可盛朗压根儿就不想和亲妈多接触,连面都不见,直接派助理去应付李女士。
“早就不对她抱什么幻想了。”盛朗说,“拍戏的时候碰到个大师,那大师一看我,就说我是父母缘很薄的人,和孤儿差不多。不过……”
盛朗把一双胳膊撑在吧台上,笑嘻嘻地朝林知夏凑了过去。
“大师说,我是个有福气的人。虽然得不到父母的慈爱,但是老天爷会在别处给我找补回来。我当时就说大师您真是活神仙呀,我媳妇儿人特别好,特别爱我!”
“去!”林知夏软软地笑嗔,叉了一块桃子喂进盛朗的嘴里,然后凑过去,在他沾着果汁的唇上亲了亲。
盛朗笑眯了眼,呼呼地摇着尾巴。
“外婆还好吗?”林知夏又问。
“挺好的。”盛朗说,“我买的保健品和衣服,她和姨婆都收到了,她们俩刚在村里的老年活动中心显摆完。最近又养了一窝小鸡仔,说等过年的时候杀了吃正好。”
这些年,盛朗外婆一直住在乡下妹妹家,每天养鸡打牌,在村头遛弯,日子过得挺自在的。
盛朗每个月会给姨婆家一笔丰厚的钱,家里的亲戚也挺负责的,将老太太照顾得很好,生病了也会把屎把尿地伺候。
盛朗回国发展后,考虑过把外婆接进城里来住。
可是外婆进新城转了一圈便直摇头,还是宁愿住在乡下,和乡邻亲戚们在一起。
“和我爸一样,不适应新的环境了。”林知夏说,“永安上一辈的老人很多都这样。”
“落叶归根,外婆住在乡下最舒服自在。随她开心就好。”盛朗说,“对了,外婆还叫我回去一趟。阿康,就是我姨婆家老幺下个月初结婚。”
“你这个小表弟满二十了吗?”林知夏笑道:“屁大点小孩儿结什么婚呀?”
“乡下先摆酒再领证的多的是。”盛朗说,“他女朋友肚子都大了,耽搁不起。”
说着,将切好的水果端了过来,说:“外婆也叫你和我一道去。”
林知夏被喉咙里的食物哽了一下,忙喝了一口牛奶:“我?”
“阿康上大专的事,你不是帮忙给找了关系吗?姨婆记着这人情,想请你去喝喜酒。”盛朗的目光里带着安抚,“你别想多了,他们都不知道我们的事。昨天晚上在酒桌上,我们俩不也应对得挺好的吗?”
林知夏笑了笑,拿叉子拨着盘子里的吐司,忽而问:“委屈吗?”
“什么?”
“在你那边,我能作为你男朋友被介绍给你的同事和员工。可是在我这里,你只能是我的老同学。”林知夏的眼里流露出愧疚,“打从高中开始,你就没有避讳过什么,倒是我遮遮掩掩,像个伪君子。”
盛朗不屑一笑,握住了林知夏的手。
“我们俩这么努力,就是为了能过舒服宁静的日子的。我们现在这样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你过得幸福,我们俩就幸福。再说了,我们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我还觉得挺带劲儿的呢。偷情多香呀!每次想到要偷你,我就可来劲儿了。”
林知夏被盛朗逗得啼笑皆非。
他拉起了盛朗的手,低头在手背上亲了亲。
“傻狼,偷不偷,我都是你的。”
-
盛朗回来,带回了生活中缺失的那一半,林知夏重新感觉到了踏实。
不论小别重逢再激情刺激,他们俩期盼着的还是形影不离的长相厮守。
学校给年轻未婚的教师都分了一间小宿舍。盛朗回来了后,林知夏便不住宿舍了。除了回永安看望父亲,林知夏每天都回月澜湖这边住。
月澜湖离d大并不近,也没有直达的公交,通勤并不方便。盛朗开着车库里最低调的一辆黑色奔驰,每天接送林知夏上班。
车开到离d大最近的一个地铁口,然后林知夏步行去学校。每天下班,盛朗也会准时在这个路口等着林知夏,接他回家。
“小林最近有什么好事?”同事大姐打趣,“你最近下班准时多了,也不在食堂吃饭了,人也红光满面的。女朋友出差回来了?”
盛朗在林知夏的口中,是他交往很多年的“对象”,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
同事们不会想太多,只当这对象是个女生,还觉得他们俩聚少离多,怪不容易的。
“是啊,”林知夏从善如流,“所以要早点回去陪媳妇儿。”
“你们谈了有七八年了吧?感情还是这么好。”许玲羡慕道,“我和我老公结婚六年,现在整天两看相厌,除了柴米油盐和孩子,也没什么可聊的了。”
“我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林知夏腼腆地笑着,“这年头找到一个合得来的不容易,所以我们俩都特别珍惜对方吧。”
地铁站边人流湍急,暮春暖金色的夕阳中,路边的黑色的轿车在热闹的都市中一点都不起眼,可是望着它,心中便有一股暖流在涌动。
那是一种旅人看到归宿的感觉。
林知夏走了过去,敲了敲驾驶座的车窗。
车窗摇下,盛朗把鼻梁上的墨镜推到了头顶,碧绿的眼睛柔情脉脉。
“师傅,搭客不?”林知夏问。
盛朗笑着问:“要看你去哪儿了。”
“月澜湖,走不走?”林知夏挑眉。
“太远了。”盛朗的手指敲着方向盘,“少说得收三百。”
“这么贵?”林知夏忍俊不禁,“我没带那么多钱。师傅能不能便宜点?”
盛朗把胳膊搭在了车窗上,侧脸俊美又锋利,双眸里映着夕阳,如落了火星。
“便宜点可以,但是你得给我点好处。”盛朗直勾勾的盯着林知夏,“肉偿,怎么样?”
林知夏强忍着笑,看着反而一副为难的样子。
“可是,人家有男朋友了……”
“有男朋友又怎么样?”盛朗笑得唇角露出尖牙,剑眉一挑,“尝过哥的滋味,你就再也不惦记你男朋友了。”
这对话越来越羞耻,林知夏招架不住,终于破功噗哧笑了出来。
“笑什么呢?”盛朗朝他勾了勾手指,“过来。”
林知夏俯身,被盛朗一把扣住了后脑,唇上传来熟悉的温度和压力。
他温顺地闭上了眼,轻启唇齿,和恋人结了一个缠绵的深吻。
半晌后唇分开,林知夏红着脸嘀咕:“这算啥?”
“定金。”盛朗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上车,哥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