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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待宰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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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第二次庭审马上就要开庭,可是,霍小天的案件却是迟迟没有转机,这也让得在学校里的赵梦琪心急如焚了。

“梦琪?你怎么来这里了?”望着那玻璃窗对面哭的跟泪人似的赵梦琪,霍小天很是诧异的问道。

“小天,我已经尽力了,我老爸也都尽力了,可是,还是没有用。”赵梦琪哭着说道,“我老爸动用了所有可以动用的关系,可是,都不行。”

“梦琪,别哭,我没事的,不要让你爸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这件事自始至终都是他们设计好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霍小天叹了口气说道。

“小天,不管你什么时候出来,我都会等你的,三年…五年就算是十年二十年我也等你。”赵梦琪小手按着玻璃窗,泪眼婆娑的说道。

“恩,你好好学习,等我将来出去了,我会去找你的。”霍小天笑着说道。

“小天,以后每个星期,我都会来看你的,在里面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狱。”赵梦琪抹了把眼泪,叮嘱道。

“好的,我知道,不过,你不要总来看我,一个月来一次就行了。”霍小天说道。

“不,每个星期都要来。”赵梦琪摇头不依道。

“好吧,那随你好了,但是,答应我,不许再哭了,要坚强点,我霍小天可不喜欢软弱的女生哦。”霍小天攥了攥拳头说道。

“恩,梦琪会坚强的。”赵梦琪也学着霍小天的样子,攥了攥小粉拳说道。

“恩,好了,时间不短了,回去吧。”霍小天笑着跟赵梦琪道别,挂上电话,转身回到了牢房里。

在转身的刹那,霍小天的心里也有着一丝不舍,可是,他怕自己的留恋会影响到梦琪,只得把脆弱的感情掩藏起来,强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希望藉此能够让得梦琪变得坚强起来。

随着开庭的日子一天天临近,霍小天的心情也是越的沉闷了起来,他没想到自己这辈子居然还会遇到牢狱之灾,还好这年头没有刺配的刑罚,这要是在宋代,估计霍小天的脸上就要刺字配了。

“天哥,你说那个狗法官会怎么判我们?”刘爽望着霍小天问道。

“随他怎么判,还不都是他一句话的事儿么?”霍小天说道。

“我看那些陪审团也都是些吃屎的,眼珠子跟着那个狗法官转。”刘爽很不爽的骂道。

“这年头都这样,干法官这一行还不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么?谁给的多,谁关系好,就向着谁,这都是明摆着的事儿。”霍小天耸了耸肩说道。

“妈的,真是搞不懂为什么天底下那么多狗官,我要是习大大,我一准把这些狗官的皮给剥了!”刘爽狠狠的骂道。

“习伯伯已经做的够多了,为咱们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情,他的政策也都是为了咱们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只是个别的人还没有转变思想,还抱着官老爷的本位思想在鱼肉百姓而已,相信过不了多久,习伯伯一定会将这些最后的漏网之鱼给处理掉的。

改革也是需要时间的,我们要相信习伯伯…”霍小天止住刘爽的话说道。

“哦。”刘爽点了点头应道。

眼看着第二次庭审马上就要开庭,王磊的心情那叫一个阳光灿烂啊,尽管装了两颗烤瓷的大门牙,但是,依旧不能阻止他天天得瑟。

“梦琪,你看我这门牙,怎么样?全是烤瓷的,花了四万多呢,跟真的一模一样,是不是?”王磊呲着牙跟赵梦琪说道。

赵梦琪连理都没理他,像狗屎一样躲着他。

“哎,梦琪,怎么?你还在想着霍小天啊?实话告诉你,那小子这次最少也要判个十年二十年的,搞不好也可能是无期徒刑呢,你对他就死了这条心吧!”王磊好像跟屁虫一样,紧跟在赵梦琪身后说道。

“王磊,你有完没完?人要脸树要皮,还从没见过你这么没脸没皮的人呢。”赵梦琪生气的娇叱道。

听到赵梦琪的娇斥,周围引来一群人的侧目。

王磊顿觉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他没想到性格温顺的赵梦琪,居然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自己下不来台,气的脸色有些白。

“看什么?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都给我滚蛋!”王磊冷冷的扫视四周,开口大骂道。

有些认识王磊的人,知道王磊的厉害,纷纷作鸟兽散,快离开了。

“梦琪,我真就不明白了,我到底哪点比不上那个穷**丝?你才跟那穷货认识多久啊?你就跟他这么亲?咱们可是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我对你怎么样?难道你心里不清楚么?为什么对我这么苛刻啊?”王磊追上赵梦琪,抓着赵梦琪的皓腕,苦闷的质问道。

“你对我多好?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半个月前在公安局里,是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骂我‘小贱人’的?你对我可真好!”赵梦琪冷冷的盯着王磊,狠狠的甩开王磊的脏爪,气呼呼的离开了。

“我艹,这个贱人!”望着赵梦琪匆匆离去的背影,王磊忍不住的低声骂道。

一周之后,泰山市人民法院。

由于张炳正律师的退出,再加上这件案子的复杂程度,尽管何晓倩和霍泽宇找了不少律师,但是,都没人敢接这个案子,待到开庭的时候,霍小天居然连个辩护律师都没有。

没有辩护律师,也就意味着,霍小天要自己单独面对对方律师的唇枪舌剑,来为自己进行辩护了。

而这些对于没有丝毫打官司经验的霍小天来说,无异于是要吃大亏的,在司法界中,一些老奸巨猾的律师,通常会精心设计一些语言上的圈套,一步步的诱导对方犯错,即便是一点点用词上的失误,都有可能会被对方抓住把柄。

譬如说,两个人打架,在争斗过程中,一个人无意中用刀子捅死了另一个人,那么,正确的司法描述是“我在慌乱中随便摸起一个东西,就对他挥了几下,也不知道具体挥了多少下,也不知道有没有挥中他,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才现我手里拿着的是刀子,而他已经倒下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受伤这么严重”。

这样描述,就已经将自己的主观动机给表达的很清楚了,我没有要杀人的动机和意愿,只是出于自卫的需要,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无意中犯了错误,这样描述就是过失伤人致死。

而有些律师在询问的时候,却会诱导你说出这样的表达“当时我很生气,随手拿起刀子就捅了他,后来他就死了。”

一旦被诱导出这样的言语,那么主观杀人动机便显现无疑,不管你当时是不是有主观杀人意愿,只要你在法庭上表达出这样的言论,那么就会认定你当时是有主观杀人动机的,而法院则会认定你是故意杀人。

由此可见,一点点描述的误差,却会引起截然相反的法律结论,因此,没有律师的霍小天无异于一只法庭上待宰的羔羊一般,随时面临着被宰杀的危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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