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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抽丝剥茧,锁定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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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陈平离开。

街道众人被惊动。

终于,有人发现了小院里的凶杀事件。

立即有人报官。

更有人认出了几位死者身份,顿时,就如捅了马蜂窝。

过不多久,清寂孤冷的破败小院之前,已是车马喧喧。

衙门捕快到了,长风武馆馆主“七星落长空”高岳到了,隆昌商号的张世荣也到了。

“雪儿,我可怜的雪儿。”

张世荣趴在自家宝贝女儿的尸身之上,哭得老泪纵横。

他年近花甲,须发花白,面容清瘦,看起来不像个锱铢必较的商人,反而像是满腹诗书的老儒生。

此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就跟寻常的老人没什么区别。

四十多岁的时候,张世荣才生出这么女儿,自然是捧着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平日里当做心肝一般的疼爱。

当他听说女儿被掳的消息之后,倒也没有乱了方寸,认为贼人多数是为了钱财,事情还可挽回。八壹中文網

还没等他调齐府内护卫,再请高人援救。

就听到女儿已经身死的消息。

这让人如何接受得了。

“只要为小女报得此仇,我张家愿出三千两黄金。”

哭了一会,张世荣强抑悲痛,深吸一口气,咬牙切齿的说道。

“出手之人不止[铁鹞子]唐三两和[追魂手]吕青两人,其中另有高手。他们两人也没那本事,杀得了小徒和汪捕头。”

与张世荣神情截然不同的是一个身材健硕高大的中年人。

眉间有着深深的皱纹,长脸刚硬如同刀削,背上负着长剑,腰杆挺得笔直。

此人正是高岳,一派高手气度。

只是一眼扫过,就判断出当时情景。

他面上神情微带冷漠,似乎对自家徒弟无声无息的死在这里并不算太过在意。

但只有细心的人,才能从他的眼底深处,看到深深痛惜。

姜腾身为长空武馆三弟子,从八岁开始拜师学艺,十年过去,艺业有成。正准备打下一番名声,却没料到,就这么死了。

“放心吧,世荣兄,他们不会白死。”

说完这句,高岳不再多言,只是转过眼看向旁边两个捕头。

左边一人正在细细查探地上足印,以及血迹溅射的方向。一双柳叶细眉紧紧皱起,眼中全是化不开的疑惑。

此人名唤卓云飞,是道门混元剑派嫡传弟子,身为混元七剑之一,不去闯荡江湖,反而加入了六扇门。

按他的话说,自己是历练红尘,磨练心性,并不是为了金银和权力。

此人长相奇异,简直可以称得上一句娇美。

细眉凤目,面容清秀柔和……

但他并不是女人,而是男生女相。

往日里,就算是衙门同僚,都难免暗地里多说一些闲话,颇有龌龊心思。

这让他很有些恼火。

很少交朋结友。

感应到高岳的目光,卓云飞抬头苦笑,“师叔,目前能看出的,只知道这第三位凶手,力量强横,体魄惊人,精擅一手暗器功夫。还有,身法应该也不错。

从现场交战痕迹来看,此人修为境界并不算太过高明,最多与姜师弟相仿,以至于不能正面迎战,反而迂回转进。

不过,能在如此不利形势之下,在汪捕头和姜师弟的联手攻击之下,反杀成功,其人心计堪称恐怖。”

他是想到了一人,却认为不太可能。

只要那家伙没有失心疯,就不可能做出这等事情来。

掳掠张家千金的事情,他还敢做一做。因为,张家虽然豪富,家里养着的护卫,却也算不得十分厉害。

商人只是商人而已。

但若说对方胆敢杀死兴庆府捕头,还敢杀死长风武馆的亲传弟子,那就是脑子真的进了大水。

高岳点了点头,不置可否,“本山近年出了几位了不得的后辈……听说师侄修习的是太阴心经,最是能够感应气机,不知,能否追踪到凶手的下落?”

他因为一桩公案,壮年下山,另辟基业……

在兴庆府繁华之地,开设了一家武馆,办得好不兴盛,在江湖上也算是很有名气。

因为出身的原因。

对这位同门师侄倒是更高看几分,清楚对方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外相之下,其实有着独到本事。

“问题是……此人出手凶狠,心计和武功非同小可,按理来说,气机应是十分强横。

但是,我却没有察觉到有一丝一毫的气机泄露,似乎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来过。”

卓云飞疑惑就在这里了。

“牵丝戏。”

旁边一个身形圆滚滚的捕头拍了拍脑门,满脸恍然大悟。

“应该就是牵丝戏了,此功藏阴聚阳,气如牵丝,敛息潜形,偏又最是擅长磨炼体魄五脏……

我就说嘛,既然唐三两和吕青在此,那么,他们身后的常三思也绝对脱不开干系。

那老梆子最攻心计,平日里遮遮掩掩的,似乎实力不算太高。

但我还记得,当初他刚来兴庆府那会的事迹……他拿手功夫,正是牵丝戏。”

这捕头身形矮胖,满面笑眯眯的,长得像弥勒似的,是兴庆府三大捕头之首,[滚地龙]陶方。

这个外号,一是形容他的身材,很是圆滚;

二就是说的他的拿手本事了。

陶方精擅一套[地斩刀],把一套江湖三流武学,练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十分难缠。

由于功法的原因,平日里恨不得走起路来,都是滚来滚去的。

性格也是极好,基本上不得罪人。

要不然,也不会成为捕头之首。

还有,他这名头,之所以被叫响,是指他遇到高手了,就连滚带爬,逃得飞快……

兴庆府知府都过了三任,他这个捕头还当得稳稳当当。

可想而知,这滚地功夫有多厉害。

“常三思有这么强?”

高岳眼神微厉,一丝杀机不经意间弥漫,让人心中发冷。

“我也不知他有多强……八年过去了,他基本上没在人前出过手。

只是,八年前,他曾经拦住一辆冲出城门的马车,救了一众流民。

当时双马奔腾,他一只手就拦住了。袖底飞针如雨,毙杀慌不择路的黑风山三位当家。

因此,被七色堂收罗麾下,直至如今……

此事发生之后,常三思[一臂挽双马,掌中藏剑,剑底飞针]的美名,还传扬过一阵子,此人深懂蹈晦之道,非易与之辈。

当然,若是高馆主亲自动手,自是手到擒来,杀之如屠鸡狗。”

“那还等什么?

事不宜迟,不管此事是否他所做下。擒下来问问,不就知道了。”

高岳冷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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