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必须说明的是,魏晋的“一亩”和现在的“一亩”小很多,魏晋的一顷为百亩。地很多吧?但是,不要忘了那个时候的生产力有限。律法规定,课田男丁是5o亩。半顷田啊!这说明当时一个男丁种五十亩地,绝对在他能力范围之内。虽然我也想象不来一个人是怎么种五十亩的……
其次,既然规定农民纳税,那么,纳税的标准是神马呢?人丁的概念。
正丁:男、女16岁以上至6o岁
次丁:男、女13-15岁,61-65岁
除了以上,免税区域。
1、占田制
1)占田,国家准许农民占有法令上所规定的田亩,正丁男子占田7o亩,女子3o亩。
嗯,这个占田,是白占的意思,大抵相当于现代国家分配给你的土地。坑爹的是,两晋律法规定了数目,但不会主动给你这么田,你得自己去开荒,好辛苦的样子啊,有么有!
2)课田,国家按课田数征收田租,丁男课田5o亩,丁女2o亩,次丁男25亩,次丁及老小不课,每亩课田租米8升。
说白了,课田就是纳税,坑爹的又来了。这里,凡是有了户籍的,不管他名下是否有这么多田,都得按此定额征收。这里看出,女子还是比较占便宜的。
2、户调制
解决了上层领导的吃,还有穿衣问题没解决呢。所以,两晋税收又出了户调式——每年得缴布帛。丁男之户,每年输绢3匹、绵3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减半,也是丁女减半。
刚才还觉得女子幸福的我,顿时哭了——说一千道一万,织布养蚕这活计是女人干的!怪不得女子的田租少呢!
3、限田制
1)律法规定,规定官员一品可占田5o顷,以下每低一品减田5顷。
这些是不用纳税的噢,所以,必须限定一下。当然,nx的大人物估计不遵守。
2)荫亲荫客制。律法规定除官员不课田,不缴户调外,可按官位高低,荫其亲戚,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
是以,农家地少,还得交税,万般辛苦自不必说;士族不用纳税,还能照顾子女,不管那货是否成才。
以上,自然就有了士农工商的排列。士农的排列自然不用说了吧?商虽有钱,但商限制很多,比如子孙(即三代)不能出仕,户籍变色很难,衣服神马的都有限制,自然末等。
在古代,朝廷抑商的行为,大抵到宋朝以后再好一些。
杂七杂八的,看了好多东西,后续有空再说一些。至于称呼啊,语言自称方式啊,我只挑了一些来用。不算考究党,本文会比较白话。
补充:有看到读者说,古代没有双季稻。我当时是百度来的,我们来看看。长江流域双季稻的最早记载见于西晋,西晋左思《吴都赋》提到:“国税再熟之稻”。这里可能有争议,就是再熟稻是不是双季稻。我认为是的,如果不是,干嘛再收税?乃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