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的夜,不是单调的黑,反之,在这盛夏里,它永远保持着灼眼的光彩。
人潮涌动的红灯区街道间,穿着黑色露腰背心,蓝色破洞牛仔裤的少女,正驾轻就熟的穿梭在人群里,她的身后跟着数十个体型健壮的大汉,他们看向少女的眼神皆是目眦欲裂,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
那少女看上去不过14岁,一头红艳似火的卷发,被高高的束在头顶,配合她眼皮上的香槟色眼影,以及深红色的嘴唇,脖间的羊脂玉佩,正随着身体的奔跑上下晃动。
她身上的一切,都和她这一副少女模样格格不入。
少女叫长乐,她的确是一个混混,她的名字是按脖子上玉佩所取,这是她被父母丢弃在垃圾桶里时,唯一带着的东西。
自她10岁从福利院逃跑出来,就一直在街头流浪,久而久之也学会了一些三脚猫的功夫,靠着偷蒙拐骗生活。
此刻,追在长乐身后的健壮大汉们,是这片区的地痞组织,因为长乐砸了他们管辖店铺,才一直追着她不放,想要好生教训她一顿。
很快,在一个转角处,长乐被这组织的另一批人拦截,她这一停,身后的人也追上来,两批人马形成前后夹击之势,她再无退路可言。
人群里,一脸上有两道疤的男子斜叼着烟,走到长乐面前,对她冷哼一声,出言讽刺道:“长乐,你这死丫头,这下你没地方可跑了吧!还不快跪地求饶,兴许我心情一好,就原谅你了!”
“你算什么狗东西,也配?我呸!”虽然长乐已经毫无退路,脸上却仍旧没有半分惧怕妥协之意,说完还吐了口唾沫,在那刀疤男脚下。
“你!”刀疤男恼羞成怒,挥起拳头便往长乐的眼睛方向打去。
长乐一侧身,刀疤男一拳打空,惯性的俯冲向前,连走几步才稳住身形。
“小丫头,敢在老子的地盘撒野。”刀疤男终于失去耐心,狠狠的对身后的人说了一句:“给我打!”
一声令下,围着长乐的汉子们,马上对长乐拳脚相加,长乐抵挡了一阵后,终究躲不过他们人手众多,手上挨了几下之后,就开始无力抵挡,脚上更是挨了刀疤男皮鞋的狠踢。
长乐失去抵挡能力后,渐渐地抗不住,抱着头缩到地上,但她想象中十几个人的狠踢,却没有到来。
反倒是听到一阵阵人倒地的“噗通”声,她微微睁开眼睛,看到原本站在自己面前的一群汉子,全都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胸口上都插着一根尾部有红色翎羽的针筒。
长乐在电视上见过这种有红色翎羽的针筒,是麻醉枪的子弹。
她抬头向四周望去,只看到一辆黑色的兰博基尼停在她面前,她还没来得及从见到这样豪车的震惊中反应过来,那车门毫无预兆的打开,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走了下来。
长乐看着那男子,恍惚觉得他像是神祇——英俊,淡漠,高大。
他很高,让长乐感觉到一种不怒自威的压迫感,情不自禁地就向后退了一步。
“长乐。”慕未央声音低沉,而且很有磁性,有一种动人心魄的震慑力。
长乐从地上站起来,皱着眉头,警惕的退了几步,才问道:“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父母为你定下的未婚夫。”慕未央的声音有些叹息,又隐约夹杂着其它的情绪。
“不,我是个被遗弃的孤儿,我连家人都没有!哪里来的未婚夫?”长乐的第一反应,就是极度排斥与不信。
这些年长乐不是没有想过自己的家人,想他们是谁,又在哪里,为什么要抛弃自己……
现在忽然出现一个陌生人,告诉她,她的家人给她订了婚约,现在未婚夫找上她了?
这让她真的不敢相信,也接受不了。
“你信不信,这都是事实。”慕未央的表情没有任何起伏,声音,带上了一种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