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道是,古代才子佳人多,唉,又有几人能知道,他们是遭着什么样儿的罪长大的?”
轻叹一句,王诺兰便埋头看起了萧一奇给她写来的信来,厚厚的一打儿,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让她很是觉得有安全感。
在信上,那萧一奇其实总共就说了三件事。
一是他很想念她,在皇城才待了三天,没见上她面儿,就有些寝食难安的了,这刚刚忙完了手上事情,就给她写信了,只不过,路途太远,等这信到了她的手里,八成儿是还要晚一天的。
二是他在皇城那边儿,所有的事情都还算顺利,有些忙,短时间怕是没法儿来看她了,他的伤也恢复的很好,硬痂已经开始脱落,只是她之前给他配制的那药油用完了,他去找御医照着方子配置,御医们照方抓药,却是调制了半天,也没能把药油调制成跟她配置的那样的,相同颜色,他怕有不妥,便没敢用,让她再调制一些出来,装到那几只白玉小瓶里,交给送信的人,给他带回去。
三是那一打儿银票的事儿,那一打儿银票,总共是六万三千两,依着她之前跟他“算账”的,六天,他该是“欠”了她六万四千两,他先给她“付上”利息,剩下一千两,就留着继续滚利息。
倔驴!就一千两银子,还真跟我杠上了!
王诺兰知道,是人给自己送来了这价值六万多两银子的银票,这是萧一奇的“自尊心”作祟,但这作祟还真就是有些小小的可爱,他少加了一千两银子,还告诉她,要留着继续滚利息的,说得简单点儿,他不是就手里缺了这一千两银子,而是,他压根儿就不想跟她“清账”想就这样,继续跟她纠缠下去,永永远远的都还不利索干净“大男子主义!”
掰着手指算了算,萧一奇的药油还能再用一天,没有耽误,王诺兰便忙收起了信、银票和那支工艺精美的簪子,抓了那几只白玉小瓶在手,揪了斗篷披在身上,出门往前院里的铺子走去。
铺子里的药材物件,都已经配置齐全,剩下的,只是挑个好日子开张,原本王诺兰打算是要接瑞儿回来的,现在看来,要迟一点了!
她打算,等车夫吴哥,把萧一奇的恩师和师娘接来,安顿好了他们,再说吧,毕竟自己还是会抽时间去偷偷的看看他的!
“李嫂,帮我药碾子什么的取来,老爷那边儿药油不够了,我得给他再多调配些带回去。”
走进前院还没开张的铺子,王诺兰便一边脱下了自己身上的斗篷,一边跟迎上来的婆子王嫂吩咐了一句“让孙嫂去镇子上买一斤新轧的香油回来,我要调药油用,越快越好!
药油很快被调制了出来,被萧一奇派遣来的那个魁梧男子,在孙嫂的安排下,吃饱了饭之后,就跟着孙嫂一起,到了铺子里面,来跟王诺兰问询,是否还有什么吩咐或者要捎带回去给他家“三爷”的东西
“这是金疮药,给你的,你回去了之后,早晚涂抹,至多五六天工夫,脸上的伤就能全好了,其间,伤口不要沾水,不然,以后落下了疤痕,可就该不好找媳妇儿了。”
笑着逗了魁梧男子一句,王诺兰把顺手给他配置的金疮药装进了一只巴掌大的瓷瓶,放到了他的面前,然后,又让孙嫂去后院里取了那只粗布“搭子”,当着魁梧男子的面儿,把几只装满了药油的白玉小瓶装了进去,交给了他的手里,“这是你主子跟我要的,你带好了,回去之后,一定要亲手交给他,他若是跟你问,我有没有带口信儿给他,你就告诉她,我说,这里一切都好,让他先忙自己手里的事情,之前给他配药油不成的那几个大夫,要格外当心,详情,我过后告知给他。”
“多谢夫人。”
魁梧男子是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之前用那么不好的态度对王诺兰,她都能这样大方的跟自己“以德报怨”,心里感动,本能的,便是对她多了几分认同,觉得……也就是她这样貌美又识大体的女子,才是能跟他家主子般配上的,虽然……,但……不做正妻,只当个妾室的话,也不是不能将就,“属下一准儿不辜托付,亲手把这些东西,交给三爷!”
“孙嫂,你去厨房里,再给他拿上些干粮,让张大哥带他去马厩里挑匹马,他原来的那匹,一路狂奔的跑来,不歇息几天,怕是也跑不了远路了,我算着,老爷那里的药油,该是就能用今天一天了,明儿早晨之前,不把新的药油给他送回去,可就该没用的了。”
对王诺兰而言,这魁梧男子从皇城长途奔波过来,一路劳顿,虽也是有些可怜,但,跟萧一奇的伤没了药用比起来,还是颇有那么些微不足道,毕竟,他回去之后,可以多多的歇息几天弥补,萧一奇的伤,若是没有药油使用,却就不是歇息几天,就能弥补的事儿了,“之前时候,老爷非吵着要买那些马的时候,我还觉得他是……现在看来,还是他更有先见之明了!”
王诺兰知道,其实,当时萧一奇买那些马匹的时候,真的就是单纯的见猎心喜,瞧见了好马就不舍得走了的孩子气,只不过……在这会儿,歪打正着了罢了!
但,即便是知道,在家里的这些婆子们面前,她也不能直言说出来,毕竟,这可是会影响到,他在这个家里的威信的。
“那可不是,老爷那多英明的一个人,做事儿,一准儿是有分寸,有打算的!”
顺着王诺兰的话儿,夸赞了萧一奇一句,孙嫂便态度恭敬的朝着她行了个礼,往门口走去,走了两步,感觉魁梧男子没跟上来,便又站住,回头瞧了一眼还站在原地,拎着“搭子”不知该做什么才好的他,颇有些嫌弃的叹了口气,快步走到他的近前,伸手出来推了他一把,“我说你,你的什么呆啊!没听夫人说,让给你带上干粮,领你去马厩里挑马么!你在这里杵着,马还能自己跑来给你挑了呀!”
觉自己失态,魁梧男子的脸上微微一红,颇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儿,跟王诺兰告了下退,便大步小量的往门外走去,那度,可比孙嫂这熟门熟路的,都快了三分不止,他到了门外,下了台阶,孙嫂这小跑儿着往外追他的,才只到了门口。
王诺兰只给萧一奇带了药油,让魁梧男子捎了口信,这当然不是因为她不想给萧一奇写信。
她算得很清楚,依着萧一奇给她写信的内容来看,这魁梧男子是昨儿晌午过后,拿到了萧一奇给他的“搭子”和鹰,乘骑快马,从皇城的南门出的,他来时骑的那匹马,听张木匠话的意思,是名唤惊云,曾归老将军的儿子使用,是名马风驰的后代……既然是张木匠这昔日里给老将军当侍卫的人都能记住的,有名字的名马后代,脚程,想必也不会差到哪里的才是,就算是因为带了一只信鹰,度需要有所顾忌……
反正,就算是撇了一切的可能因素,现在出,一路快马加鞭,天黑关城门之前能赶回去,也是难得了!
而萧一奇的药油……只够用到今天晚上,明天清早儿的,便是不能够了!
信什么时候写都行,萧一奇的药,却是刻不容缓!
“不行,我还得再去嘱咐他一句,让他路上不敢瞎绕,就径直回去皇城,最好能在今天晚上把药交给老爷,最晚,也不能慢过了明天早晨!”
站在屋子里又想了想,王诺兰还是有些放心不下,干脆捞了自己的斗篷起来,随便的套在了身上,就快步出了门去,“孙嫂!孙嫂!你去把咱后院里,我前几天让你买回来的烧酒,灌一牛皮口袋给他戴上!以防他回去的晚了,进不了城门,在城门外熬着,把身子给冻坏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