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民国三年冬,苏州已一片银装素裹,一眼望去全是雪白的青瓦屋顶。
青石板路上覆了薄薄的冰,贯穿整座城市的长河上已没有飘摇的画舫。
烫着推波纹的旗袍女子裹上雪白的貂毛披肩,摇曳生姿的行走在繁华的街道。
一艘邮船自海际线处驶来,一等甲板上寥寥几个人,最显眼的是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
他周身气度矜贵,提着一个方方正正的皮箱子,淡漠的望着即将到达的港口。
眉骨优越,桃花眼狭长,应是多情风流的一张脸,抬眼时眼里隐含的气势却十分逼人,像一把刚出鞘的宝剑般,锋利而凌冽。
轮船靠拢苏州码头,码头上警察,脚夫,旅馆的接客扰攘着,还有一群人向船上挥手巾,做手势。
扶梯靠岸,进港手续完毕,接客的冲上船来。
这时,一队穿着墨绿色军装,手里提着长枪的军人越过拥挤的人群,在扶梯处站成了两排。
熙攘的人群分开一条道路,所有人都紧盯着扶梯处,想看看被这样隆重迎接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谢朝穿着锃亮的皮鞋,西装裤垂感极好,衬得他双腿修长而笔直,步履从容的从扶梯上下来。
万众瞩目之下,他依旧清贵从容,仿佛所有人盯的不是他一般。桃花眼映着落了雪的苏州,淡漠冷冽。
他好像天生就带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而举止之间又是那么优雅。
两种不同的气质融合在一起,造就了他独一无二的魅力。
他身后有两个男子在窃窃私语。
“这人是谁啊,怎么是谢大帅的军队亲自来接?”
“还能有谁,肯定是谢家三年前去留洋的二少爷,谢大帅的嫡子谢朝呗!”
一个身穿黑色长风衣,带着圆帽的微胖男子对谢朝恭敬的鞠了一个躬,“二少,大帅派我来接您。”
谢朝微微颔首,然后望向整齐肃穆的军队,“军队散了,不要扰民。”
“啊?”元秋生一愣,谢家哪个少爷回苏州不是这样的排场?只有谢朝说不喜欢。
他还记得三少爷当时写信回来说,一定要找人来接他呢!
军队领头的是谢大帅身边的一个小副将,他听到谢朝说的话后,微微扬眉,三分讶异,遣散了军队。
码头外,来迎接的汽车早就准备好。
坐上车后,谢朝的第一句话是,“不要回家,往周边的农村去看看。”
说完便靠在车背上闭上了眼。
元秋生双眼微睁,望向坐在后排的谢朝。
看见谢朝在闭目养神后,元秋生把满心的惊讶都吞回了肚子里。
他可不敢惹恼这个二少爷。
谢大帅三个儿子,大少爷温雅谦和,小少爷纨绔调皮,只有这个二少爷,他最是捉摸不透。
说他脾气好吧,他可以把惹怒他的人折腾得生不如死,说他性格暴戾吧,他又十分的关心民生。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他的才能。
不管是军事还是文学,谢朝都有着让人惊叹的天赋。
三年前那场奠定谢大帅在苏州这一片地位的战事,就是谢朝打的先锋。
谢朝展现了他卓越的军事才能,临危不乱,冷静自持的优越品质,立了无数个功劳。
那时的谢朝才17岁,谢大帅直接就把少帅的名头给了他。
温柔而残暴,两种不同的性格,在他身上奇异的融合到了一起。
苏州城所有少女的梦中情人,择偶佳婿。
今天天气挺好,一抹阳光突破云层,正好越过车窗照在谢朝精致的脸上。
即便是见惯才子佳人的元秋生也不免感叹,这个冷冽的少帅,确实长了一张与他才华不相上下的漂亮脸庞。
......
苏州近郊的一座草屋里,黑衣红裙的少女睁开眼。
她身上捆着厚厚的绳索,头上还戴着一顶粗陋的红色凤冠。
“七七,怎么回事?”
“你要嫁人了。”
江菀翻了个白眼,“我知道!那怎么办?”
她现在是苏州城有名的富豪江哲华的亲生女儿,可从小就被江府里一个刁奴给掉包了。
他们自己的女儿在江府金枝玉叶的长大,江菀则在这对刁奴手下吃尽了苦头,磕磕绊绊长到16岁。
“林府的人应该要到了,今天就把这小贱蹄子给弄走!好让汝汝没有后顾之忧!”
“也不知道那小贱人醒没有。”
“看看不就知道了?”
残破的木门被撞开,刺目的阳光一瞬间涌入,江菀冷漠的望着面前这两个人。
一男一女,面色凶狠,特别是那女的,一脸刻薄之相。
远处传来唢呐的声音,夹杂着媒婆的尖利吼叫,“人呢,把人送出来!”
一男一女对视了一眼,然后拖着江菀走了出去。
“七七,杀人犯法吗?”
“犯不犯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被天道知晓,你肯定会被雷劈死的。”
江菀:“......我要嫁到哪?”
“城里的林家。”
江家也在城里,江菀决定先静观其变,进了城再逃跑。
回江家,是江菀现在最好的选择。
屋外,一个身穿白衣的媒婆手里抱着一个戴着大红花的公鸡,笑意吟吟的望着江菀。
“我给林家小少爷找的这小媳妇果然不错,粉雕玉琢的。”
江菀眼睛微眯,望向了她手里的大公鸡。
“根据资料组传来的最新资料,这是一场冥婚,你要嫁给一个死人。”七七担忧的说。
江菀闻言,望向那一群来接亲的青壮年,一个个都身穿白衣,连来接她的小马驹脖子上都缠满了白花。
江菀被捆在马背上,身边人吹着欢喜的唢呐。
那一对中年夫妇开心的目送江菀离去,一点嫁女儿的悲伤都没有。
这媒婆在市井混了这么多年,也是第一次见这样心黑的父母。
心里对江菀起了一丝微弱的同情,“小姑娘,来生投个好胎。”
江菀唇角微勾,冷冷望向前方,没有一丝恐惧,从容自在。
倒是把这媒婆看怕了,身上起了一层冷意。
这小姑娘几天不见,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江菀回头,看见那一对夫妇还在数钱,手指头沾了口水,翻来覆去的数。
江府娇养着他们的女儿,江菀却在这对中年夫妇手下活得猪狗不如。
冥婚,是要杀了她,让她的尸体和死去的林家小少爷一起入棺。
真可怜啊。
早上放了一点晴的天空突然风云巨变,乌压压的天色浓的仿佛可以滴下墨来。
狂风吹散江菀凤冠上的红缨,她婚服的喇叭袖被风吹得四散。
要下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