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是一名擅长创作历史类小说的老作者,上传的新书发布后,也第一时间在书友群看了书友们的讨论。
“果然,历史系作者的底蕴就是不一样,我看了心悦诚服。”
“那必须的,起点历史文,橘子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我看了老猫写的,说实话,还行,我还以为他只会写修真呢。但是和橘子的一比,还是差了点意思。”
“橘子的文笔看的就是舒服啊。对白很符合古人的习惯,各种细节都十分到位。”
橘子看着这些读者的评论,也深感欣慰。
就在这时,有个读者发了一个截图过来。
“这是我看到的一本叫《三国》的书,太特么牛批了。文笔不比橘子差。”
在一个网文作者群里安利别的书,是要被极端粉丝们暴骂的。
但那个书友还是说出来了,橘子对他有印象,是自己的老粉丝。
事实上,那个老粉丝想说的是,三国比橘子的书还要好得多,但是怕被其他粉丝群起而攻之,就没敢说。
橘子点开了那张截图,只见上面是一段楔子。
起初他还不以为意,但是在看到“临江仙”三个字后,就挑了挑眉,收敛了笑容,变得认真起来。
认真读完这首词之后,橘子陷入了呆滞。
“好一句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这是谁写的?我认识的同行里,没有谁有这个水平!”
他赶紧找到了那本《三国》,点开作者信息看了看。
“开到荼靡?新作者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一定是老作者的马甲!”
橘子点开了三国,从第一章细细看了进来。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开头第一句话就抓住了他的心,让他微微一愣。
“这格局很大啊。”
紧接着看了一段后,连连称奇。
“这历史是架空的吗?作者虚构出来的?有点意思啊。”
一直看到桃园结义,看到关羽对刘备起誓的那一段,顿时坐不住了。
“这个遣词造句,这个对白!绝了!”
橘子急了,开始挨个给自己认识的同行打电话。
“老赵,那本《三国》是不是你写的?”
“三国?你也看啊?我还以为是你写的!”
“不是我,是一个新人。”
“不可能是新人!那个临江仙没有底蕴写不出来的!”
另一边,通过号召粉丝拉票斩获当月月票头名的老猫伸了个懒腰,虽然疲惫至极,眼睛还有血丝,但精神上极度满足。
他准备睡前再看看作者群,却发现作者群已经彻底炸了。
大家都在议论一本叫做《三国》的小说。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点开看了看。
“嘶~卧槽!卧槽!卧槽!”
他一连说了三个卧槽,看完了第一章后,顿时瘫坐在椅子上睡意全无,陷入了沉思。
三国和临江仙,以公孙瑾难以想象的速度在网络上传播开来。
仅仅是那一页的楔子,评论就在短短一小时内增长了上万条。
“膜拜大神!”
“现在那些诗词协会写出来的都是啥啊,和这个完全不能比。”
“这是哪尊大神跑来写网文了?”
“好像是那个被拐走的牛马的朋友,我去问问。”
没一会儿,公孙瑾的两个作者马甲都收到了无数私信。
其实说真的,公孙瑾将《三国演义》这么重磅的作品搬了上来,有些操之过急了。
在看过这么伟大的作品之后,一下子就拔高了读者的预期,对他以后的写作生涯极度不利。
除非他以后能拿出不逊色于三国的作品。
可是有吗?
有肯定是有的,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
但是这三本书,公孙瑾还没有到像对三国那样倒背如流的地步。
他更熟悉的是内容是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扫平六国完成一统,还有楚汉争霸和汉武帝讨伐匈奴。
正好这几段历史,和三国正好是衔接的。
以后将它们改编成小说倒也不错,不会比三国逊色。
当然了,公孙瑾现在还不知道,他上传的小说造成了多么巨大的轰动。
现在是十一点半,公孙瑾宿舍的四个人已经到了综合楼下领取书本的地点。
楼下已经人满为患。
说是要求十一点到,但实际上将各专业的书本开封然后分类,要磨蹭很久。
大多学生都站在那里无所事事,和新认识的同学闲聊着,或者蹲坐在草坪上玩着手机。
易凯蒂在看到林辉的时候,又笑着张开双臂扑了上来,像是乳燕归巢一般。
林辉揽着她的背,轻轻拍了拍。
见她眼眶红红的,于是关切地问道:“怎么了?”
“呜呜,发现了一本很好看的小说,被虐到了。哭得好惨。”
“什么小说?”
林辉笑着问道。
“开到荼靡花事了。”
在一旁发呆的公孙瑾闻言,神色微怔,看了她一眼,然后迅速收回了视线。
“狗作者,要是让我知道他家住哪里,一定要寄刀片过去!”
易凯蒂嘟着嘴,闷闷不乐地道。
林辉闻言,只是轻轻笑着,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吻着她的额头。
被周围的其他同学看着,她有些害羞,于是缩在林辉的怀里,脸颊泛起丝丝绯色。
有很多女孩子打量着林辉俊秀的脸,易凯蒂心里很是满足。
看吧,这么好的男孩子,他是我的,我的……
少女的虚荣心,就这样被满足。
欧阳瑞见到了刘婷之后,主动笑着打了招呼。
刘婷也微笑着回应,简单地聊了两句后,有些语塞。
于是欧阳瑞开始主动寻找话题。
唐福林看到了王雪彤后,也笑着挥了挥手。
王雪彤只是嘴角一抿,妩媚的丹凤眼摄人心魄。
她今天穿的是很性感的露肩的豹纹连衣裙,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瘦的地方没有赘肉。
皮肤白皙,一双美腿很是修长,但又不纤细,大腿有些肉感但恰到好处。
红唇像是燃烧的烈焰,配上波浪卷发,很欲。
没一会儿就有男生主动上前索要联系方式。
王雪彤倒是很矜持地拒绝,一直盯着公孙瑾看。
公孙瑾只是在那站着不说话,就成了风景。
时不时有闪光灯在他的眼角亮起,等公孙瑾侧目看去,就会发现有女孩子害羞地低下头,将手机藏好。
趁公孙瑾移开了视线,又偷偷地瞄上几眼。
恍惚间,公孙瑾总感觉有人在看着自己。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知道身后有人一般。
蓦然回首,只见一名气质清冷的少女和他四目相对。
少女的眼眶略微有些泛红,眼眸宛如通透的琉璃。
眼睫很长很卷,浓密得梳不开,像是微颤的蝶翼。
芙蓉如面柳如眉,是她那张不施粉黛的脸,最好的诠释。
披散的青丝被风微微吹得凌乱,拂在她的脸上。
很漂亮的女孩子,穿着干净的白衬衣和格子裙,却尽显优雅。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她的色彩,公孙瑾会用“月光”。
看了她一会儿,公孙瑾就迅速收回了视线。
世上漂亮的女孩子很多,但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花园里有千千万万朵花,但没有一朵是他的玫瑰。
庄晓梦没有主动走上前和他说话,只是心里想着,到时候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了,那张冷峻的脸会是怎样的一种表情。
惊讶吗?亦或是有些欣喜?
各自领取了书籍之后,大家便纷纷离去。
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个专业的书特别多,回宿舍的路又很漫长。
所以大家都是带了行李箱过来装书的。
庄晓梦拖着行李箱回宿舍的时候,脑海中想的还是公孙瑾蓦然回首的样子。
公孙瑾长大后的样子让她陌生,但眉心的那颗朱砂痣,还是那么熟悉。
“公孙……瑾……”
少女低声念叨着他的名字,觉得他整个人都变得神秘起来。
下午的时间,公孙瑾依旧忙着码字。
读者们的打赏和评论让《三国》和《开到荼靡花事了》两本书的热度节节攀升。
催更和谩骂声也是少不了的,对临江仙和三国的赞叹也层出不穷。
至于三国架空的历史,也有一些读者提出了质疑,说没有在历史书上见过相似的。
公孙瑾也没有理会这些质疑声,等到《大秦帝国》、《楚汉》、《汉武大帝》三部曲问世,所有的质疑就会消失。
欧阳瑞买了一个瑜伽垫,在宿舍里坐着俯卧撑和平板支撑。
“怎么,要健身了?”
林辉看了看欧阳瑞的体格和肌肉,笑着道。
“嗯。”
欧阳瑞轻轻应了一声,没有说具体原因。
“唐福林呢?”
“王雪彤去图书馆,然后他也跟着去了。”
欧阳瑞淡淡地道。
“那个王雪彤,我感觉……”
林辉闻言皱了皱眉,然后撇了撇嘴。
“不咋地?”
欧阳瑞笑着道。
“也不能这么说,就是……不好评价。背后说别人坏话不好。”
林辉耸了耸肩。
出门之前,林辉又特意打理了下头发,理了理身上的西装外套。
“待会新生晚会,你们要不要去看看?在商学院的操场,有音乐社的人表演。”
林辉说着,给那名音乐系的学姐付玉娇发了消息。
“可以啊。”
欧阳瑞坚持着锻炼了半个小时,出了一身汗,然后去了卫生间洗澡。
“公孙,你呢?”
公孙瑾将码完的初稿保存好,揉了揉眼眶。
“经常待在宿舍也无聊,就当出去走走吧。”
林辉继续说道。
公孙瑾闻言,也轻轻点了点头。
长期码字容易用眼疲劳,网文作者的视力大多不好。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想起了那个晴姨的叮嘱,于是穿上了一件黑白色的外套。
三人沿着校园夜间的小路走着,沿途有高年级的学姐学长骑着单车穿行,有人赶往图书馆为考研准备,还有人准备去实验基地跟着导师做项目。
商学院的操场是整个学校里最热闹的地方之一,院里组织活动也好,音乐社的学生们聚会也罢。
在这里搭建好舞台,搬来音响设备和乐器,就是一场露天的演唱会。
绿茵地上,坐满了来观看的新生。
当有人还小心翼翼地问着联系方式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牵上了手。
四周的路灯都亮着,将舞台照得一片光明。
舞台上,音乐社的主唱学姐付玉娇在台上又唱又跳。
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练习生,练习时长起码两年半的那种。
付玉娇是个身材惹火热辣的女孩,打扮很时髦。
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挑染了紫色和红色的头发束在一起。
长相也不差,属于气质比较御的那种。
用林辉的话来说,就是“像个女人”。
而易凯蒂这样的女孩,在他眼里是女孩,不是女人。
唱完了节奏明快的舞曲,付玉娇的声音又变得轻柔,坐在了舞台边开始唱起抒情的慢歌,小腿轻轻晃悠。
吉他手和贝斯手对于风格的转变也就轻驾熟,显然是磨合过很久。
钢琴手的技法还不错,只是少数跨音节较大的地方没处理好。
不懂音乐的人听得不明显,但在公孙瑾耳中就很不和谐。
付玉娇的脸上带着笑,眼睛在人群里游离,时不时俏皮地打个wink。
迎上她视线的情窦初开的小男生,都有一种恋爱的感觉。
最后在人群中看到了林辉后,她笑吟吟地招了招手。
林辉便起身,带着欧阳瑞和公孙瑾朝舞台后面走去。
那里有不少准备演出的音乐社社团学生正在化妆。
准备登场唱歌的人拨着吉他和弦,小声哼唱了几句,试着音。
唱完了几首歌之后,付玉娇就将舞台交替了其他成员,回到了后台。
“学姐,你唱得很好,我觉得出道完全没有问题。”
曹旭是新加入音乐社的成员,在招新的时候看到了这个时髦的女孩,于是心生向往。
在宿舍里苦练吉他曲子,准备在今晚的迎新晚会一展歌喉,好好表现一番。
“哪里哪里,一般般啦。”
付玉娇听着他的恭维,露出礼貌的笑容。
像曹旭这样对他过分热情的男生,音乐社团里比比皆是,一个眼神,她就知道他们心里的想法。
“下一个就是我表演了,学姐想学吉他,只管找我。”
曹旭抱着吉他,拨了几个音试了试手。
这时,正好几个男生走到了后台。
付玉娇见到了林辉,嫣然一笑,脸颊微醺。
目光随即看向他身侧的两个男生。
左边这个个子普通,长相也一般。
右边这个……
付玉娇陷入了呆滞,过了好一会儿,林辉主动叫了她两遍才让她回过神。
“怎么?看上我室友了?”
林辉打趣道,倒也没怎么生气。
他所在的圈子里,见过了太多东西,所以他一直玩的很开。
“不是……”
付玉娇赶忙收回视线,摇了摇头。
“我无所谓的,你要是能撩到他,只管去撩。”
林辉满不在乎地点了跟烟,笑吟吟地道。
在他眼里,付玉娇不算女朋友,只是可以一起睡觉的人,仅此而已。
易凯蒂才是他的女朋友,但他不会去和她睡觉。
“我哪有~”
付玉娇闻言,有些委屈地走到他面前,没好气地拍了下他的胳膊。
见两人那般亲密,欧阳瑞联想到他和易凯蒂的缠绵,悠悠一叹。
公孙瑾面色平静,像是见怪不怪了。
有些人的做法他纵然不喜欢,但他也不会去评价。
曹旭眼看着付玉娇和林辉那般亲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笑容有些僵硬。
“学姐,这是你男朋友?”
没等付玉娇回答,林辉却是矢口否认。
“不是。”
付玉娇还想说些什么,却见林辉一脸平静。
他脸上依然噙着淡淡的微笑,但说出“不是”时那股云淡风轻的样子,让她心里突然有些难过。
昨夜的缠绵像是梦幻泡影一般。
曹旭心里略微松了口气,心想自己还有机会。
“你都会玩哪些乐器?”
林辉对付玉娇笑吟吟地问道,手里夹着香烟的动作散漫又潇洒,一脸玩世不恭。
“钢琴会一点,还有长笛,吉他,刚开始学。”
“这个学弟还可以,教了我一些。”
付玉娇说着,看了一眼曹旭。
曹旭闻言,颇有些得意地快速拨动起琴弦,弄出很大的声响。
公孙瑾侧目看了他一眼,微微蹙眉,似乎是被吵到了。
曹旭脸色微变,拨动的动作停了下来。
“学姐,该我去表演了。”
舞台上的男生结束了表演,曹旭意气风发地走上前台。
“他对你有意思?”
林辉歪着头问道。
付玉娇横了他一眼,没说话。
“你会吹箫吗?”
林辉叼着烟,微微眯着眼。
“滚!”
付玉娇没好气地打了一下他的胳膊,林辉只是呵呵笑着。
有些女孩子就是很奇怪,明明知道跟着林辉这样的人无法长久,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还是会自己扑上去。
要问她们为什么,可能就是觉得好玩,很刺激。
她们都觉得好玩比好重要。
曹旭弹的是一首写暗恋的民谣,烟酒嗓唱出来感觉还挺不错。
曹旭的音色不太好,吉他也只能算凑合,但还挺有感情的,音准也找得可以。
所以也不能说差,属于还行的水准,台下也有不少男生在合唱。
他为了练习这首歌,应该付出了不少时间,就是为了唱给付玉娇听。
可惜,他爱慕的学姐昨晚已经被做成了泡芙。
曹旭唱完之后,起身鞠了一躬,台下也响起还算热烈的掌声。
等他回到后台的时候,付玉娇和林辉正聊得火热。
曹旭看在眼里自然是不爽的,但也维持着表面的风度。
公孙瑾看到后台的乐器,不禁有些手痒。
之前在看着曹旭弹吉他时拨弦的动作,他觉得很不舒服。
不舒服的源头在于,他觉得曹旭弹得太稀烂了。
其实作为一个外行人来说,他本不该有这种想法。
但偏偏公孙瑾的原身在音乐这方面极具天赋,也懂得很多。
所以公孙瑾只是听了几个音,就觉得一阵不适。
同时他也很好奇,这具身体,对于音符的掌握,究竟是到了何种程度?
“这里的乐器,我可以试用一下吗?”
公孙瑾走到了一把吉他面前,轻声问道。
付玉娇和林辉都一齐看了过来,有些错愕。
“公孙,你懂音乐?”
“之前学过一点。”
公孙瑾没有否认。
“这把吉他,是一个学妹的,她刚刚有事,过一会儿回来。”
“你,小心一点,她脾气不太好。”
付玉娇有些犹豫。
“没事,一把吉他而已。她有意见,我就买了。”
“公孙,你只管试。”
林辉摆了摆手,很是豪橫。
公孙瑾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拿起了那把吉他。
他顿了两秒,突然陷入了呆滞。
就在手指触碰到吉他的瞬间,肌肉里死去的记忆仿佛在一瞬间苏醒了过来。
原身无数个日夜里拨动和弦时,手指的锐痛,也在指尖忆起。
他本以为自己忘了,不记得一点关于原身的记忆,但是没想到,这个身体还记得。
每一个音符的触感,都在指尖缠绵。
曹旭看着他那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直接笑出了声。
“吉他不是这么拿的,姿势都错了。”
在音乐这方面,他觉得自己是很有发言权的。
装逼正装到他擅长的领域,他很期待公孙瑾在他面前出丑。
但是下一刻,他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公孙瑾很快就从生疏的状态一下子变得熟悉起来,调整好了姿势。
他抱着吉他,轻轻拨动琴弦。
空灵的前奏略显忧伤,像是告别的歌。
林辉看着他拨动琴弦的指法,目光微微闪烁。
“这个指法,很专业。”
公孙瑾起初还略有生疏,但慢慢的,找回感觉后就愈发熟练。
他一边回忆着《千千阕歌》的曲,在心里默念着歌词,慢悠悠地弹了起来。
这时,舞台外传来了脚步声,一名身着皮夹克的女孩来到了后台。
看到自己的吉他被别人拿在手里,下意识地有些生气。
她正欲发怒,但是在听到那首曲子之后,心情又莫名变得平静下来。
不止是她,后台的其他人都诡异地陷入了安静,没有人出声打扰。
公孙瑾闭着眼帘,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一直都很喜欢这首歌的他,突然对这首歌有了新的认知,仿佛自己才和它初次相识一般。
林辉看着这个出现在后台的女孩,微微一愣。
那留着金发波波头的女孩,美是很美的,但是全身上下都有一种很危险的气息,让人望而生畏。
这么说也不太对,他林辉还很少从别人身上感到过害怕,只能说敬而远之,不是他的菜。
钟苓子看着面前紧闭着眼帘的男孩,微微一愣。
是他?
她记得来学校的那天路上,在大巴车上睡觉时,曾靠在了这个男孩子肩上,直到醒来才发现。
因为觉得难堪,于是只好灰溜溜地跑开。
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难为情,想转身就走。
但不知为何,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拖住了她的脚步,迫使她待在了这里。
就这样,她静静听着这首从没听过的曲子,也看着那少年的脸。
那张脸是极好看的,和当初在大巴车上初见时一样。
窗外的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
曲终,公孙瑾睁开眼睛,侧目看向她。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
澄澈的眼睛很好看,里面有她的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