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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您要是走了,苓子出嫁的时候,娘家就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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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内,钟苓子坐在椅子上,挽起裤腿,将毛巾在热水中泡过后拧干,敷着膝盖。

很疼,可她都没有吭过一声。

室友问她要不要紧,需不需要帮忙,她只是摇头,用很平静的语气说“小事”。

如果换作其他女孩子,现在应该会拍一张受伤的照片,配上两句可怜兮兮的文案发到朋友圈,评论区就有很多男生嘘寒问暖。

可钟苓子不爱发朋友圈,不喜欢公开自己的生活,也不需要别人的安慰和同情。

“咚咚咚!”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谁呀?”

艾舒雨开了门,看到了门口的庄晓梦。

“我找钟苓子。”

庄晓梦面色平静。

艾舒雨没吭声,只是开了门,回了自己的座位,继续用笔记本复习。

钟苓子侧目望去,见到是庄晓梦,便说道:“是公孙瑾送我回宿舍的,但我和他没什么。”

“不是说了吗?你不用跟我解释这些。”

庄晓梦有些惊讶她的坦诚。

“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会在意的。”

钟苓子直言不讳,倒是让庄晓梦有些尴尬。

她说的没错,她是在意的。

艾舒雨敲键盘的速度慢了下来,竖起了耳朵。

另外两个室友听到她提起公孙瑾,也抬起头看了过来。

“他主动跟我说了,你伤得严重么?”

“小伤。”

钟苓子冷淡地道。

“他买了披萨,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帮我消灭一半吧。”

庄晓梦走过来,从包装袋里拿出披萨和蛋挞。

“谢谢,但是不用了。”

钟苓子摇了摇头,语气生硬,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如果是公孙瑾给她的,她会接受。

公孙瑾给庄晓梦的东西,她不会要。

而且钟苓子不喜欢那些看起来像是施舍一样的关心。

“你……对我有成见?”

庄晓梦小声问道。

“没有,你之前帮了我的忙,我还挺感激你的。”

钟苓子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艾舒雨,压低了声音。

“但是,我们俩不熟。”

庄晓梦闻言,站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于是给公孙瑾打了电话。

“你买的披萨和蛋挞,我想分给钟苓子吃,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

公孙瑾的回答很干脆。

庄晓梦闻言,又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看了她一会儿,又别过脸。

“帮我分担一半吧。”

庄晓梦有些无奈地叹了叹气。

“鱼鱼经常跟我提起她的好朋友,钟姝儿。”

听到她提起姝儿,钟苓子心里微微有些触动。

“我们俩的妹妹是好朋友,那我们也不能算不熟。”

看着庄晓梦的眼睛,钟苓子眸中的冷冽少了一分。

“嗯。”

她微微颔首。

庄晓梦见状,这才将披萨、奶茶、蛋挞放在她的桌上。

“药膏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

钟苓子轻轻摇头,随手拿出一片膏药撕开,贴在了膝盖上,浓郁的中药味有些刺鼻。

“吃吧,不用客气。”

从她手中接过披萨,钟苓子慢慢吃了起来。

和一個不太相熟的人呆在一起吃东西,气氛有些古怪。

钟苓子不喜欢这种感觉,虽然披萨确实很好吃。

坚持分了她一半的披萨和蛋挞,还有一杯奶茶之后,庄晓梦这才回到宿舍。

她走了之后,钟苓子如释重负。

看着桌上的食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爬上床铺睡觉的时候,她的膝盖不能使劲。

室友林娜问她要不要帮忙,钟苓子只是摆了摆手,很固执地说不用。

她用胳膊肘撑着,很艰难地爬了上去。

当天夜里,她睡得很晚。

接下来几天可能没法去食堂兼职,她就只能寄希望于小说,通过爆更多赚取些稿费。

从来不发单章的她,也难得地向读者求了订阅。

第二天清早,她没有向辅导员请假,而是拖着受伤的膝盖下床洗漱,单脚跳着下楼,然后坐公交在教学楼之间辗转。

上课的教室在五楼,电梯又总是很拥挤。

她就扶着楼梯单脚跳着,累了就停下来歇会,然后继续往上。

距离上课点名还有三分钟,钟苓子停在楼道的拐角,看着剩下的两楼,扶着栏杆,微微喘着气。

来上课的同学匆匆经过她的身旁,谁也没有停留。

公孙瑾记错了教室,于是来得有些晚。

上楼梯的时候,恰好看到了她的背影。

“为什么不待在宿舍里好好休息?”

听到了这个声音,她回眸望去。

只见公孙瑾来到她面前,蹲下身。

“上来吧。”

钟苓子悠悠一叹,俯身搭在了他背上。

公孙瑾挽着她的小腿,快步往楼上走去。

“快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把我放下来。”

钟苓子小声说道。

“嗯,我明白的。”

公孙瑾背着她,一直爬到了五楼,快要靠近教室门的时候,这才将她放下。

“谢谢。”

钟苓子从他背上下来的这一刻,恰好被从卫生间里出来的王雪彤看在了眼里。

王雪彤目光微微闪烁,若有所思。

两人进教室的时候,点名刚刚开始,学生会查考勤的人恰好是王露。

王露和钟苓子的视线短暂交汇了片刻,又迅速移开。

自之前舆论传开后,她和钟苓子本就不融洽的关系又进一步恶化。

她应该恨极了我吧……

王露这样想着,倒也没有想过改善自己和她的关系。

前两节课是管理学,老师布置了小组作业。

作业内容是案例分析,举一个领导者的案例,分析他的成与败,讲述管理好一个团队或企业的关键。

欧阳瑞作为组长,想了好半天也不知道该找什么合适的案例。

“这有什么难的?官渡之战啊!曹老板和袁绍,这两个人就是领导者的典型。”

“曹操能打败袁绍,就是因为他会用人,在当领导这一块做的比袁绍好。袁绍作为一个领导,手底下的谋士和各个派系都在内斗,显然是没管理好嘛。”

“你就可以拿这个做一个案例分析,分析他们管理团队的成与败。”

林辉侃侃而谈,脸上洋溢着自信。

“唉?好像真的可以啊。行啊!林辉!”

欧阳瑞大喜过望。

林辉目前是三国的狂热书迷,对曹老板崇拜得不得了。

作为《三国》的“作者”,公孙瑾听到他们这样议论,还决定拿“他的小说”剧情做案例分析,心情也挺复杂的。

课间的时候,有女孩子跑过来给林辉送奶茶。

易凯蒂看着这一幕,后槽牙都要咬碎了。

当着女朋友的面,林辉也不敢太过火,很果断地拒绝了她的表白。

等那女生走后,便对唐福林说道:“福林,喝不喝奶茶?”

说罢,他便将奶茶递到了唐福林面前。

“喝,谢谢。”

唐福林笑着接过。

一杯奶茶十几块钱,不要白不要呢。

“人家女孩子特意给你买的,就这样给别人了?”

欧阳瑞打趣道。

“哈哈哈哈!”

林辉笑了起来。

“林总为何发笑啊?”

欧阳瑞继续问道。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林辉说着,一脸深沉。

曹操这句话实在是经典得不得了,被他奉为圣经。

公孙瑾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管理课过后,换教学楼的空隙。

钟苓子等班上的人都走完了,才开始行动,跟在人群最后面。

下楼的时候,一只胳膊伸了过来。

“如果你不介意,可以挽着我的胳膊。”

公孙瑾落在了最后面,在她身边说道。

钟苓子没有太犹豫,直接挽住了他的小臂,下楼的时候也放心大胆了许多。

少女的胳膊很是柔软,隔的如此之近,公孙瑾能感受她身上的体温,还有那熟悉的奶香味。

“你是泡在牛奶里长大吗?”

“从小就有。”

公孙瑾不是第一个对她身上的奶香味感到好奇的人。

下楼颠簸的途中,两人挨得很近,偶尔公孙瑾甚至会感受到她的头发撩拨到他的侧脸上。

“莪骑电动车载你。”

公孙瑾在楼下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扶着她坐上后座,然后朝着教学楼四驶去。

钟苓子坐在他后面,穿行在校园里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之前庄晓梦坐在他后面的样子。

他和庄晓梦很般配。

那她呢?

她没有穿好看的花裙子,应当不合适吧。

从校车旁边经过的时候,她惊鸿一瞥,看到了坐在窗边,往外张望的庄晓梦。

两个人的目光短暂地交汇在了一起。

两个人的角色,互换了。

“她笑得很开心嘛。”

庄晓梦收回目光,小声嘀咕道。

在教学楼四上的课是两节微观经济学的课,讲了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

但凡专业和金融沾点边的,都饶不开亚当斯密这个人。

讲课的老师教得极好,并不照本宣科,而是举了很多生动的例子,打了很多形象的比方。

所以全部课程听下来,也没什么难点。

下午没有课程,可以用来休息。

钟苓子仍旧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公孙瑾跟在她身旁,让她伸出手抓握着自己的胳膊。

那女孩胳膊看起来很纤细柔弱,但抓着他胳膊下楼的时候却无比用力,甚至让公孙瑾感到有些疼。

“你很害怕吗?抓得这么紧,弄得我都有点疼。”

公孙瑾问道。

“嗯,害怕。”

钟苓子没有否认。

“但不是怕死。”

“只是担心失足摔倒出了事,没办法照顾妹妹。”

“你是个好姐姐。”

公孙瑾轻轻点头。

“算不上好吧,只是不够坏。”

钟苓子审视过自己的内心。

她觉得自己并不善良,自私又利己,天性凉薄又冷漠。

她也很多次想过一走了之,让那个拖油瓶妹妹自生自灭。

可每当她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的时候,总是有一根看不见的线,缠住她的脚踝。

不管她走多远,那根线都会将她拽回去。

那根看不见的线,叫做道德底线。

“公孙瑾,你能送我去零点酒吧吗?”

“你要驻唱?”

“嗯,可以在那里坐着唱。”

钟苓子一脸执拗。

“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拼吗?按理说,以你现在做驻唱的工资,不应该会过得这么紧张。”

公孙瑾有些不解。

“你懂什么?小孩子上学不要学费吗?你当过家吗?”

“你知道有些人光是呼吸就已经很艰难了吗?”

钟苓子有些生气,语气重了一些。

说完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自己情绪有些失控。

“抱歉,我最近情绪很不稳定。”

“没事,我能理解的。”

“我跟着你一起去。”

“还是算了吧,已经很麻烦你了。”

他已经帮了自己很多忙,钟苓子不想继续麻烦他。

“我和你一起去。”

公孙瑾的语气变得很是坚决。

“都说了不用。”

她还没说完,公孙瑾就打断了她。

“你一个女孩子,腿受了伤,走不了路。”

“酒吧环境又那么乱,会被人欺负的。”

公孙瑾说完,就没再管她同不同意,只是将她载上电动车,带着她朝着校外开去。

钟苓子轻轻抿了抿唇角,有很多想说的话。

可是那些话到了嘴边,只剩下两个字。

“谢谢。”

到了酒吧门口,她就拒绝了公孙瑾的搀扶,一个人跳着进了酒吧。

有些人见钟苓子行动不方便,便不怀好意地往那边走去,试图搭讪。

她不理会,这些人还不识趣地继续骚扰。

钟苓子微微皱眉,若是她现在腿脚还利索,没准会一啤酒瓶招呼在这些人头上,然后拔腿就跑。

这时候,还是公孙瑾走过来护在了她身旁。

“谢谢。”

钟苓子道了谢,不禁有些脸红。

她在台上找了个椅子坐下,然后抱着吉他开始弹唱。

公孙瑾则坐在台下,一边盯紧周围那些不安分的人,一边安静地听她唱歌。

很快,就有女孩子主动前来和他打招呼,问他是不是公孙瑾。

公孙瑾只是轻轻点头。

台下有很多人听过他的歌,不少有钱的年轻女性围了上来,邀请他喝酒。

还有很多歌迷问他可不可以在这里唱一首歌。

公孙瑾眼看着欢呼声愈发强烈,便主动去了前台找到老板娘。

“我可以在这里唱一首歌吗?”

“你在我们这里唱歌,我可负担不起你的演出费用。”

老板娘自然很是乐意的。

公孙瑾现在算是当红的歌手,在她的酒吧这里唱歌,能为她这里吸引到大量的人气。

“演出费用肯定还是要的,但是也不需要特别多。”

“今天我有些粉丝在这里,如果我唱完歌之后,她们消费了很贵的酒。”

“您就拿一点分红出来,怎么样?”

“我记得您酒吧里是有酒托的,对吧?”

公孙瑾看着卡座上那些年轻靓丽的女性,有不少在冲他打着wink。

老板娘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笑着点头。

“可以。”

“分红的这笔钱,也请给苓子一份。”

公孙瑾看向台上的钟苓子。

“好!”

老板娘闻言,立刻意会。

在众多歌迷的欢呼声中,公孙瑾走上了舞台。

老实说,他并不喜欢酒吧的气氛,也不爱在这花花世界里歌唱。

但总有些时候,有些人会让他愿意。

“我的歌迷,我们一起唱一首歌,怎么样?”

这句话,他是对台上的钟苓子说的。

台下那些卡座里的年轻女孩们却是齐声尖叫起来。

声音之大,似乎要将房顶掀翻。

“啊,瑾公子,我是你的狗!”

“小瑾踩我!”

公孙瑾是不怎么会笑的,但是抖m粉丝们却格外喜欢他的冷冽。

钟苓子没有回应,只是抱起吉他,开始拨弦。

前奏是她来这里一定会唱的歌。

台下只有一个听众,也要为他唱的千千阕歌。

今天,他和她一起唱。

“垂垂回眸,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心中的艳阳!”

台下的歌迷们也一齐合唱起来。

这让钟苓子有些意外,往日她在这里唱这首歌的时候,可没有这么热闹的景象。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今宵美丽,也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最后这句歌词落下的时候,公孙瑾侧目看向她。

她也看着他。

舞台上的聚光灯照耀在彼此的脸上,烨烨生辉。

“呜~呼~”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公孙瑾!”

歌迷们张袂成阴,齐声呼唤着他的名字,吵着再来一首。

公孙瑾欣然应允,唱了《似是故人来》,又唱了《喜欢你》。

“盛情难却,但是我酒精过敏,喝不了酒。”

“只好以果汁代酒了。”

公孙瑾端起果汁,和酒吧里邀请他喝酒的歌迷们举杯同饮。

喝完了酒,有不少歌迷提出要求合影和签名,公孙瑾都一一接受。

带着钟苓子离开的时候,公孙瑾走到了老板娘面前,笑着问道:“请问,我可以拿多少提成?”

“有几个客人消费了十几瓶黑桃a,算上其他酒,按20%提成算,一共四万块钱。”

老板娘看了看后台的数据,在纸上写下了一行数字。

“行,都记在苓子账上吧。”

公孙瑾知道她谎报了数据,但也没有深究,做生意的都很精明。

一旁的钟苓子看着他的侧脸,表情有些复杂。

“好。”

老板娘看了看钟苓子,扣掉她之前从她那里借的23500,打了17000块过去。

看着微信收到的转账,钟苓子激动得涨红了脸,眼眶有光芒闪烁。

“走吧,回学校。”

看着她激动的样子,公孙瑾也浅浅笑了笑,朝着外面走去。

出酒吧的时候,不少粉丝都很舍不得,想继续邀请他坐一会儿。

一些格外有钱的女粉,还主动给了他联系方式。

看着酒吧外面停着的各类豪车,公孙瑾也有些惊讶。

他对车了解不多,只认得出车标是三叉戟的玛莎拉蒂,底盘很低的兰博基尼毒药,还有一辆迈凯轮。

“我的粉丝,都很有钱啊。”

公孙瑾不禁有些感慨,随后坐上了电动车,载着自己的穷粉丝钟苓子朝着学校驶去。

长街上的灯影一片斑驳,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都向两人身后跑去。

“我帮你赚了这么多钱,是不是要请我吃饭?”

迎面吹来的风,吹动着公孙瑾的头发。

“你的粉丝都那么有钱,为什么偏偏要找我?”

汽车鸣笛的声音很响,耳边一片喧嚣,钟苓子要大声呼喊才能让他听到自己的声音。

“你请的饭比较香。”

“行吧。”

钟苓子嘴角微微扬起。

接下来的日子,她省吃俭用,再多做点活,妹妹第二个月的医药费也有了着落,心里自然是开心的。

“想请我吃什么?我想吃好吃的。”

公孙瑾打趣道。

“川味豆腐肉片盖饭,怎么样?”

钟苓子看向路边的罗森店,那是公孙瑾曾带着她去的一家。

她觉得那个便当很好吃。

公孙瑾叹了叹气,他不想吃速热的便当。

罗森的食物只能说可以填饱肚子,但真算不上好吃。

“怎么?一份十二块钱呢!有豆腐还有肉!”

钟苓子一脸认真地道。

“行吧,那就吃这个。”

公孙瑾倒也没嫌弃,毕竟是白嫖的。

“嗟,来食!”

结账的时候,那女孩拿着温热的便当递了过去。

抱了一箭之仇,她脸上久违地有了笑容。

公孙瑾也笑着,接过便当,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和她一起吃了起来。

她小口吃着,一边发出被烫到的声音,一边满足地说着好吃。

也许对她来说,有肉有豆腐的速热便当,是真的很好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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