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张机佯装不在意,继续讲着这个故事。
“张氏对亲生的春花非常宠爱,如掌上明珠。没过几年,白梅的父亲也死了,张氏便愈发肆无忌惮对白梅刻薄,一日三餐,白盐伴粥,寒冬腊月,北风刺骨,也只给白梅一件薄衣。”
“白梅十六岁的时候,张氏就为了省下嫁妆,早早将她许了穷汉刘光,就等着再过几年正式谈婚论嫁。而白梅的未婚夫君刘光虽然家穷四壁,但还是将作为母亲遗物一对玉镯悄悄送给白梅作为聘礼。”
“刘光此人,人穷志不穷,找人借了本钱做起了生意,由于他平日里诚信经商,生意越做越兴隆,不到两年便成为当地有名的富商。”
而就在张机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这个名为《姊妹争夫》的故事时候,胡美人却因张机这宁可看着柱子讲故事也不看自己的行为而微微愣神。
平日里,哪怕是那个早已直不起腰板的“小韩王安”见此香艳情景,也会出现一瞬间的耸动,而张机居然故意撇开视线不去看她!
假正经!
胡美人立刻便得出这三个字的结论。
毕竟自己是韩王的美人,身份尊贵,张机这个小贼虽然胆大包天敢偷她身为左司马夫人的姐姐,但面对自己,就算心中有些歪心思,也不敢做出不老实的举动,以免被韩王安下狱责罚。
“哼,本宫有得是办法让你不老实。”胡美人暗暗低哼一声。
胡美人娇柔地低吟一声,似乎是跪坐得有些久了,想活动活动有些酸涩的双腿。
修长的玉葱指轻轻滑过那双光洁的玉腿,发出簌簌的摩擦声,胡美人将双腿向前伸直了些。
“后母张氏贪图刘光的家财,将白梅关在家中,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春花代替白梅出嫁,却不想白梅在邻居的帮助下逃脱。”
“二女……嘶!”
从小腿上突然传来的冰凉触感让张机话音一顿,他侧目看向一脸若无其事的胡美人。
胡夫人脚上的罗袜不知何时掉落在了地上,一条如玉般光滑白皙的长腿此刻竟穿过这张桌案伸到了自己这一侧,玲珑的小脚丫撩起了他的下裳,将冰凉的脚掌踩在了他的小腿上,一点点摩挲着向上探索。
胡美人美眸微微眨动,那看上去无辜的目光中荡漾着浅浅的媚意,嘴角含笑,催促道:“先生怎么不接着讲了?”
张机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火热。
刚刚的他只是怀疑胡美人在诱惑他,但也担心可能只是男人的四大错觉罢了,可是此刻的胡美人的行为已经不能说是勾引他了,这是已经上脚了啊!
他不认为胡美人这样富有心机的女人会出现什么一见钟情看上他的可能性,而胡美人今天的举动,无论如何解释,肯定是抱着对他不善的目的。
张机双手握拳按在地板上,将跪坐着的身躯向后推了一尺,拉开了与胡夫人的距离。
而因为张机的后退,胡夫人滑腻冰凉的小脚丫也暴露在了外头。
张机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一般,继续讲述着:“二女同时出现在刘光的面前,都争辩着自己才是真正的白梅,犹豫着几乎一致的面容,就连刘光都有些分辨不出来。”
胡美人凤目微眯,尽管张机口中的故事十分吸引人,但她已经无心听这个有趣的故事了,而是目光紧盯着张机。
这个男人
一个能勾引有夫之妇,还是自己挚友的有夫之妇的男人,怎么可能会如此正派?
胡美人不信,她坚信这是张机故作正经。
她将桌案向前推了少许,这一次索性将双腿都伸向了另一侧。
两只带着百合花香的白色罗袜掉落在地上,沾染上了丝丝尘埃,那双玉足已然被张机的下裳包裹。冰凉的脚掌轻轻在地张机的大腿上画着圈,摩挲着,胡美人脸上的神情就像是在画一幅旷世巨作一般认真和严肃。
她今天便是刻意穿得如此妩媚暴露,就是为了让张机在自家姐姐面前暴露出本性,从而让她知道自己找的小男人究竟是个怎样的好色之徒!
姐姐胡夫人因为母亲去世得早,父亲火雨公又十分忙碌,对她来说如姐如母,是姐姐将她拉扯大,是姐姐照顾着她,所以,为了姐姐的幸福和贞洁,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她都在所不惜!
一念及此,一双玉足猛地向前一叹。
“哦!”
张机倒吸一口凉气,他的好兄弟竟然被胡美人挟持了!
“夫人……请……自重!”
张机声音有些颤抖,见胡美人那一脸玩味和调笑,他紧咬着牙齿想站起来却被胡美人用力一夹。
“给本宫坐下!”
一声娇喝,很难想象上一刻还镇定自若的张机此刻就像是被人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只能老老实实地坐了回去。
如今的张机就像是一位忠于“天子”的“诸侯”,但他的“天子”却被一个明明姓胡却提前四百年达成了“挟天子以令诸侯”成就的女人所挟持,所能做的,除了隐忍以外就只剩下隐忍。
胡美人看着张机难看的面色,狭长的凤眸中闪过一抹畅快之色,好似是在报复张机“欺负”胡夫人的仇。
张机倔强地抬起头,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眸中布满了血丝,手指骨咔咔作响。
“夫人,小心玩火自焚。”
张机几乎是一字一句说着,就像是最后的警告,也是最自己最后的约束。
“哦?那你告诉本宫,火焰焚身,会有怎样的痛苦?”
胡美人全然没有珍惜这最后的机会,理智的牢笼再也限制不住张机脑中的那头猛虎。
他一巴掌拍飞了挡在二人面前的桌案,张机再也没有选择压抑自己的理智,扑向了眼前千娇百媚的胡美人,搂住了那纤细的腰肢,猛地用力将她按到在那檀香木材质的地板上,轻嗅着那檀香和女子幽香混合的气息。
“刺啦”一声,那高贵华丽的长裙被撕成两半,看见了神威天将军看见了长髯贼,一杆虎头錾金枪英勇无畏地探入长髯之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神威天将军在乱军之中的一次次冲杀,胡美人檀口微张,双目也渐渐失神,白皙如玉的肌肤逐渐变得红润,透着一股粉白的愠色。
意识已然模糊的胡美人将身上的残破的“红袍”一把扯下,反倒是更便宜了那位神威天将军辨认目标,终是将长髯贼杀得丢盔弃甲,帮助这位胡姓女子完成了某位曹姓丞相的另一项成就——“割须弃袍”!
(2270字)
……………………………………………………………………………………………………
ps:历史上曹司空是“奉天子以令不臣”而非“挟天子以令诸侯”,只是玩梗才用了演义版本的后者说法,勿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