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趣阁 > 魔临 > 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

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新一阶段的战争,已经拉开序幕,平静许久的望江一线,金戈铁马的之音再度响起。  如果说,一开始,是燕人帮助成国人或者叫帮助晋人将野人驱逐顺带兼并掉成国的话,那么眼下,战争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是一场属于燕人的复仇之战。  骄傲了百年的燕人,还从未败得这么凄惨过,他们迫切地需要一场新的大胜,来掸去荣耀上刚刚沾染上的尘埃。  就是当初和蛮族厮杀最惨烈时,战败后,也是马上纠集新的一批人马,继续去上去和蛮族厮杀,拼勇斗狠,那是烙印在燕人骨子里的东西,稍微绵软一点,燕人别说有如今国势了,可能连这个国家都已经不存在了。  那一日,望江里曾飘浮着数万燕人尸首,那是一笔血债,要还的!  ……  入夜后,盛乐军开始渡江,冰冻的江面上已经铺上了附近能找来可用的一切,最大程度地便利大军的通行。  因为准备充足,所以大军渡江的速度确实很快,一切的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没出丝毫乱子。  先渡河的千余骑在梁程的带领下,根本就没有选择在对岸进行布防和掩护,反而主动地向上游游弋了过去,大大咧咧地开始进行扫荡,扑杀楚人的哨骑。  这是吸取了上次左路军失败的教训,抢先一步去扩大这一沿线楚军的军事视野盲区,让其没办法在第一时间弄清楚状况,等到后半夜时,大军已经全部渡河,中军直接改作先锋军,后军为中军,再以哨骑去通知梁程那一部,原本的先锋军则在扫荡一圈后作为后军跟上大军主力。  许是燕人渡江动手得太快也太突然,再加上为了这次渡江,三儿带着自己手下可没少前前后后摸查,配合着民夫的提前预备铺垫,所以整套流程下来,过得那叫一个爽利。  天还未亮时,盛乐军已经深入东岸,基本脱离了楚军的望江防线,楚人根本就没来得及做出什么阻挡和应对。  接下来,盛乐军将完全成为一支孤军,下面的时间,也就是所谓的……自由活动。  田无镜是懂得郑凡的“本事的”,  可能,  在靖南侯看来,以郑凡的军事水平以及眼界,将其所部派往后方,不去施加什么限制和固定什么目标,反而能让郑凡有更好的发挥。  且一定程度上来说,郑凡也算是他田无镜的“得意门生”,靖南侯这辈子,也只教过一个学生,是真正地将其束缚在自己帅帐一侧,早晚耳提面命的那种,就是大皇子,也没那么好的待遇。  那段时间,郑凡的表现,让靖南侯很满意。  而在那段时间,郑将军的压力,也的确很大,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学校天天忙着备考,幸好自己身边有学霸无私帮助,这才应付过了苛刻的导师。  在靖南侯的棋盘上,郑凡的盛乐军,是一枚活棋,将其下在那个位置后,他往往能给你带来极大的变数。  至于正面,  自有他靖南侯一手操之。  ……  大军过江之后,  郑将军再次祭出了没有列入《郑子兵法》中的独门绝技——双放手。  顷刻间,从一个高高在上的一军之主,成为了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兵;  朴实得,连战马和甲胄,都和四周其余的甲士没什么区别,可谓是相当的亲民绝对不搞什么特殊化的典范了!  而军队的指挥权,自然就交给了梁程。  其实,经过这两年的锤炼,郑将军的水平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他自己也不是不想实操练练手。  就像是刚拿了驾照的人,看着方向盘,就有些手痒想上手试试一样。  但问题是,这个操作的代价,实在是有点太大了,比在路上和人家车刮蹭了的后果要严重无数倍。  动辄就是上万人的生死由你一念之间决定,尤其是身边还有一个刚刚被寄予厚望然后打了败仗的大皇子做前车之鉴,保险起见,郑将军还是决定自己再继续观摩观摩。  再等等吧,  等到以后家底子厚道,可以让自己败一败也无妨时再去亲自手操吧。  大军东进之后,没有做丝毫歇息,盛乐军的奢侈配装,在此时得到了极好的体现,普遍都是一人双马有些蛮族兵更是极为奢侈的一人三马,两匹战马还有一匹驼马,大军的机动性和持续性也因此得到了很好的保证。  这也是得益于盛乐城在上次靖南侯征讨雪原时得到了极大的战马补充,这次出征,家底子是都抖落干净带出来了,反正就是赌这一把。  赢了会做嫩模,输了工地搬砖!  郑凡伸手摸了摸自己胸口凹槽位置的魔丸,  又看了看自己身前骑马奔腾的阿铭,  再瞅瞅自己身侧并排骑行的剑圣,  呼,  心里,  踏实多了。  这种万马奔腾的感觉,让郑凡情不自禁地回想起当初在翠柳堡随李富胜入乾国作战时的场景。  只不过那时的自己以及自己麾下的兵马,只是一个添头,而眼下,自己已经是独当一面了。  剑圣似乎显得格外兴奋,说实话,他也是被压抑许久了,这一年来,可谓是真正儿的流年不利,干啥啥不行,搞崩第一名。  如今的他,倒是卸下了所有责任和包袱,他只需要去负责杀人,用剑杀人。  这或许,才是属于剑圣的真正快乐。  “还有多远,奉新距离这里还有多远!”

剑圣对着郑凡问道。  剑圣说话,不用吼,直接可以用气机传递,郑凡听得格外清晰,但郑凡回话,就得吼回去了,因为四周万马奔腾,声势实在是有点大。  “你是晋人还是我是晋人,这事你居然还问我!”

“我不知道。”

剑圣回答得很直白。  因为奉新,并不算是什么名城,也不是什么军事重镇,出名的,其实就是奉新纸,乃绘画家的最爱,所以,剑圣也从未去过那里。  可以说,如果不是司徒毅将伪成朝迁都到了这里,这座叫做奉新的小县城,很可能在这场大战中都没有被关注的必要,这种小县城基本都是大战结束大势已定后,可以传檄而定的。  但历史往往就是这般神奇,这座以造纸产业而闻名的小县城,日后在史书里,必然会因此而被重重地添上一笔。  “快了,估计夜里就能到。”

郑凡喊道。  这是按照长途奔袭的速度来推算的,为的,就是打一个时间差,当前方报信给后方的信使跑得都没有郑凡这支大军来得快时,你让奉新城那边怎么来得及去反应?  且这里沿线又没有完备的驿站,更没有什么烽火台,司徒家原本的烽火瞭望系统,都是依托天断山脉到雪海关那一线的,压根就没想到自己的国内腹地会成为多方角力地主战场。  而这,其实就是骑兵在这个时代的恐怖之处了,没有电报和电话的时代,骑兵的快速移动,足以让任何防守方的将领焦头烂额。  剑圣的脸色有些略微泛起的潮红,  居然有些中二地对郑凡道:  “我的剑,忍不住想饮血了!”

明明是当世一流的剑,而且在郑凡看来,剑圣某些方面的人品特质,绝对能够让郑凡心甘情愿地去认为他是当世第一剑。  只不过剑圣有点惨,先败家,再败国,然后自己也败了,三连败下去,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几乎被一锅端。  “我帮你!”

郑凡大声喊道。  “你个用刀的,你会什么剑?”

这是兵器鄙视链,玩儿剑的,就是瞧不起用刀的。  “我可以帮你包装!”

“什么,包浆?”

“………”郑凡。  ……  大军的行进,虽说一直处于一种节奏之中,但各个部队的细分职责还是十分明确的,此时,作为先锋军的是金术可的这支兵马,大皇子也在其中。  貔貅的奔跑速度确实比战马要快,而且耐力也更好,大皇子此时就像是一个开着兰博基尼到快递站上班的快递小哥,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不过他一直都很守本分,既然被靖南侯贬谪到这里来当校尉,他就一直是听金术可的命令行事,没有越权过。  黄昏时分,先锋军抵达了奉新城外围。  “都给某听好了,再往前的这一段,凡是看得见的,无论是军卒还是百姓,尽数射杀!”

金术可直接了当地对自己部下下达了命令,他需要带着自己麾下这七八百号人快速散开,为后续大军的到来提供遮掩。  这会儿,已经没时间让你去分清楚到底哪些是敌军哪些是百姓了,就算是百姓,谁能保证他不会把消息传递出去?  射杀行动开始展开,大皇子也张弓搭箭,没有任何怨言地加入了这场清扫之中。  待得太阳完全落山后,金术可和大皇子二人稍微靠近了城池一些。  奉新城不大,城墙也不算高,看起来有些年久失修,总而言之,并不算是一座坚城,城外,还有不少帐篷,里头不时传来欢呼笑骂声,还有女人的哭声。  城西和城北,是两处军寨,搭建得很是随意,城南和城东,则像是流民聚落,附近不少流民聚集在这里。  “呵。”

金术可忍不住笑了,这知道的,晓得眼前这是眼下的一国之都,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座土匪窝呢。  其实,最早开始,司徒毅还是有着一些抱负的,刚登基立国时的那七道圣旨可以看出来其人虽说做出了卖国求荣的事儿,但并非全然没有脑子,他是真的想过好好搞一搞,再建立一个新的大成国,恢复司徒家的荣光。  但望江一战,司徒毅被卖得个干干净净,玉盘城被楚人占了,自己只能“迁都”到这个偏僻小城,所以,此时的他已经彻底是自暴自弃了。  “估摸着,城内外加起来,人马应该差不多两万。”

大皇子说道。  这是眼前这个“王朝”,最后的底蕴了。  可能,司徒毅本人已经做好等战事结束后,从野人或者从楚人那里,讨要一个“国公”来当当的意思,并不打算再去追求什么了,他越是折腾,可能完蛋得越快,能得到一个“富家翁勋贵”的待遇,就已经知足。  当然,前提是燕人打不过望江。  “我说咱们刚刚打扫这里时,路上都没怎么见到人,就是一些村子里,也不剩下几个了,这帮人祸害自己人比咱们这些‘外敌’都狠。  贵人,您说说,如果此时咱们引五百骑兵,直接冲过去,有概率夺门么?”

前线战事再起的消息应该还没传递到这里,所以眼下的奉新城基本处于不设防的状态,入夜后的城门也没有关,不时有士卒进进出出的,不是在巡逻,而是在耍乐,土匪窝,晚上不就是大家乐呵乐呵么?  “你想做?”

大皇子看向金术可。  金术可咬了咬牙,显然是正在权衡,少顷,他摇摇头,道:  “算了,将军有安排的。”

如果自己只是纯粹的先锋军,那么很多事情都可以相机行事,但他在出发前,其实就已经得到过具体的军令,在这种情况下再想强行涉险,就算最后成功了,也是罪大于功。  “安排?”

大皇子马上明悟过来,道:“郑将军一早就打这司徒毅的主意?”

金术可点点头,道:“是的。”

这没什么好隐瞒的。  “咕咕…………咕咕…………咕咕……………”  金术可听到这声鸟叫,马上起身,举起手,对身边的一群手下喊道:  “自己人,收弓!”

四周蛮族兵都将弓箭收起。  随即,  在众人西侧方向的枯木林子里,走出来薛三的身影。  有一支人马,其实比先锋军来得还要快,那就是薛三及其麾下的探子们,他们比大军提前近两天的时间就偷偷渡江摸到这里了。  薛三只是对金术可点点头,然后就坐了下来,嘴里叼着一根草茎默默地咀嚼着。  见薛三不想交流的样子,金术可也就老实地没上前,转而继续布置身边手下的防务。  没多久,一名骑士骑马而来,在看见金术可以及另一边的薛三后,马上翻身下马,单膝跪在了薛三面前。  没等其开口,薛三直接问道:  “大军还需多久?”

“半个时辰。”

“好,知道了。”

随即,薛三扭头看向金术可,又无奈地摇摇头,而后,薛三的目光又投向了大皇子,道:  “大殿下,咱要不要一起进去耍耍?”

“夺门么?”

“是,大殿下。”

“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全凭吩咐就是。”

薛三闻言,满意地微笑点头。  没多久,就有战马声靠近,来的骑兵不多,只有数十名,为首者,正是郑凡。  在郑凡身侧,则有剑圣和阿铭。  郑凡下马后,先看向薛三,问道:“准备得如何了?”

“回将军的话,属下已经准备就绪,咱们现在就可以动身了。”

郑凡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同时道:  “那就开始吧,大军也快到了。”

“你,你,你,你,你,还有您,您,跟我一起来,咱做个准备,换一身衣服。”

最后两个您,分别是对着大皇子和剑圣。  衣服,早就备好了的,薛三扒拉开了枯木枝,里头藏着一口箱子,箱子打开后,发现放着的是一套还算精致的民服,以文士袍子为主。  “甲胄脱下,换这身衣服,我已经安排好了,咱们从西城门进,就夺西城门。”

周围人开始换衣服,大皇子犹豫了一下,也褪去了自己的甲胄选了一套白色的文士长衫穿在了身上。  “需要费这个功夫?”

剑圣有些疑惑地看向薛三。  他觉得,凭着自己的一把剑,再带着几十个人,一波冲过去,足以将城门卡住,等待大军冲入了。  他是剑圣,确实有这般想的底气。  但薛三却摇头道:“生活得需要仪式感,再说了,外头军营的兵马还是不少的。”

剑圣也就不再坚持,选了一件藏青色的长衫换上了。  薛三又从箱子里掏出几个盒子,道:  “那啥,瞧瞧你们身上这一个个马味儿重的,擦擦这个,压一压味儿,别被闻出来。”

说着,薛三还亲切热情地主动帮大皇子擦了擦。  大皇子站在那里,任由薛三涂脂抹粉。  薛三又转向剑圣,  剑圣显然有些抗拒这个,  但在薛三一句大局为重下,  剑圣还是屈服了。  现在,只要能够让他来到城门口杀人,杀那些认贼作父的狗东西,他什么都愿意。  薛三随即看向阿铭,疑惑道:“你怎么没换衣服?”

“我得保护主上。”

阿铭的回答,无可挑剔。  “成,大家伙,跟着我啊,我的人在前头等着咱们,待会儿自然一点儿,别拘束,等到了城门下后,等我号令再出手,这一路上,不管发生什么事儿,都得忍住!”

薛三又吩咐了一声,带着这九个人就离开向前去了。  郑凡则有些好奇地看向阿铭,道:“不去玩玩?”

阿铭摇摇头,道:“准没好事。”

郑凡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道:  “所以我也没去。”

……  前头,确实是有接应的人,还有三辆牛车在等着。  薛三示意大皇子和剑圣等人坐上来,示意前头的人拉车。  牛车缓缓地前进,  大皇子的目光一直在四周逡巡,却发现自己这支队伍,居然就这般堂而皇之地从军营里穿行而过,附近的叛军士兵看见他们,只是在发笑,却没上前阻拦和盘查。  防务之松懈,到了如此程度么?  还是自己等人所在的这个队伍,有什么特殊的?这般被这里的叛军所信任?  剑圣也发现了,周围经过的叛军士卒,对着他们这些坐在牛车上的人只是在指指点点发笑,却没有太过重视。  等到队伍快要到西城门口时,才有一个大腹便便看起来像是将领的男子在几个亲兵的簇拥下醉醺醺地走了过来,拦住了车。  “停下,莫往前走,停下,给本将军停下!”

一时间,  马车上的众人都屏住了呼吸,  被发现了么?  “奶奶的,让本将军来瞅瞅,让本将军来细细瞅瞅,啧啧啧,真俊啊。”

这个叛军将领,先靠近过来,指了指大皇子,道:  “黑了点儿,但硬朗,啧啧,有那股子野性难驯的味儿。”

随即,  这个叛军将领又看向了另一侧坐着的剑圣,  道:  “有点儿年纪了,但小脸和小手,可真白嫩啊,那身子骨,肯定软和得很,绝对会伺候人,哈哈哈。  行了,这俩兔儿爷,本将军定下了。”

“…………”大皇子。  “…………”剑圣。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