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锦袍腰配碧玉的书生公子模样在这种猪鸣狗叫的乡野地方格格不入,然而这个锦衣玉食的小公子带着书童却在这个地方徘徊了许久了。
过路的农夫抿了抿干裂乌黑的嘴唇,强烈的阳光让他的眼睛微眯着,满是老茧的手在身上补了又补的麻衣上擦了擦,将手心汗水擦干。他很是自然地走到白净的公子那颗树下和他一起乘凉。
“小伙子是在看自己的心上人吧?”
见眼前的人并未搭话,农夫又接着说到:“这靠山村尾的于家老大家的姑娘真是可怜呀,小小年纪死了娘,爹还不要她,一个姑娘家可怎么过唉。”
“于家姑娘的二叔家的儿子老是往她这边跑,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个打算迎娶她吗?”
“虽不知长什么模样,据说身体也不太好。但是能干呀,赚钱特别厉害,也不知道今后能嫁到那户人家。”
“你这是什么意思?”清朗的声音让农夫不禁感叹起来,这人不仅模样好,连说话都那么好听。就这样貌他们这里也就他先前说的那个徐家老二的大儿子能和他比较一下。
听见孟浩远的开始询问,农夫反而不回答了,孟浩远顿了一下,在随身的白锻云纹荷包里拿出一个银锭出来递了过去。
果然眼前农夫顿时就高兴了起来,双手捧着接过银锭,颠了颠重量,放嘴里咬了一口,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了起来。
“公子,这家小娘子有个爹叫于明义,在京城里面当大官,之前那个于明义的老父亲老母亲去世了,都不用亲自守丧,说什么位高权重,要夺情。我没读多少书,不知道夺情是什么,不过连发妻和怀着的孩子都不要,家里老人都是老二安葬的,就可以看出那人就不是个好的。”
说到最后一个字农夫的声音变低了一下,显然这个于云义在村子里的地位不低,他也是有些害怕的。
官员的父母去世了都要回家守丧的,瞒报不守丧还要被流放,官员回家守丧被称为丁忧,因为特殊原因朝廷没有让守丧叫夺情,能被夺情的多为朝中重臣。
孟浩远从小在京城长大,经常被父亲带在身边,认识的人不少。
他想了一下,朝中重臣,被夺情,同样是从这个地方出来的,还有同样的名字。
朝中的确有一人符合农夫说的条件那就是当朝丞相。
因为身体不好把人送到老家这倒是可以理解,抛妻弃子又是怎么回事?
“不是只能娶一个妻子吗?原配还在世,就算他想要再娶也不可能的。”
“害,这是因为他和原配夫人没有去县里的衙门登记过。我们这里不兴那么多,只要是摆过宴席,在我们这边就已经算是一家人了。连我和我家婆娘都没有去登记的,还不是生活了十几年了,几年前还生了我家狗蛋。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最怕和官府的人来往了,更何况去登记还要10文钱哩,可以买十个窝窝头了,都够我们一家三口人三四天省吃俭用的生活了。”
农夫接着说道:“那人也是够狠的,妻子跟着他受了那么多年苦,连脚都因为他变瘸了,最后人发达了,一脚把原配给踢了,连肚子里的娃都不要了,在京城里面娶了大官的小姐,舒舒服服过了一辈子。像我们这种老老实实的农民,一辈子没有干过坏事,因为没有钱请大夫给孩子看病,现在却是要绝户了”
说着说着农夫憋不住泪水了。孟浩远把具体情况了解清楚以后,安慰了他几句,多给了他一些碎银子,让他赶紧去找大夫。
农夫走后孟浩远心里就有大致的章程的,一连来了几天,连人影子都没看见,孟浩远之前也是有些沮丧的。
身边的书童见他几次掏钱给那人早就有些着急,奈何不能干涉公子的决定。
谁知道那人是不是骗子,这么多银子都够他一年的工钱了。好在问出了那家小姐的一些事情,也不算太亏。
由于身体原因,吹不得风,一吹便喉咙痒痒的,于秋婉已经闷在屋里许久了。
今日虽日头有些大,却是这几天难得的晴天,虽晒人但是气候倒是不大热。正好家里的纸也该添置一些了,这个天气,倒是方便多制作一些纸张。
由于是自己使用,所以制造的原料和步骤很简单。当然了她的身体还很虚弱不可能自己去做这些,一直都是去指挥皎月每一步是怎么做的。
虽然是已经制作过好几次了,但是每次看着一些不要的麻布、随处可见的干树皮、原木等在自己的手下制作读书人必不可少的纸张,皎月的心情是不言而喻的。
她看向于秋婉的眼神狂热且崇拜。她就说她家小姐是天上的仙女吧,不然怎么会那么美丽,而且什么都会。
于秋婉已经习惯了她这样看自己了,不时发个呆,不时一直盯着自己,就像一个可爱听话且大力的小木头人一样。
于秋婉也不知道皎月每天吃那么多,吃哪里了,人瘦瘦小小的。
她比自己矮半个头,力气却贼大,什么上山砍柴,耕田种地啥都不在话下,没有做出轮椅之前老喜欢把自己抱上抱下搞得她就像是个玩偶一样。
轮椅做出来之后,皎月不知道咋的还萎靡了一断时间。于秋婉不知道的是她是因为不能再随时抱香香软软的小姐了才这样的。
指挥皎月其实她连门都不用出,就坐在窗口边上就行。皎月也巴不得自己珍宝般呵护的小姐不要出来,这天虽不是特别闷热难耐,这阳光却特别刺人眼。
由于没有各种机器设备,制造纸的时间最短都要十几天,这些天还是都用的是家里之前储备的纸张。
皎月忙完后就喜欢待在于秋婉身边,香甜的气息,绝美的容颜,每个动作中优雅的气质这无一不令人痴迷不已。
望着于秋婉从抽屉里拿出一小叠纸张,皎月就立马替她研磨起来,手法娴熟,磨出的墨水也浓淡适宜。
美人纤细白嫩的手提笔书写,明明是赏心悦目的一幕,却让人情不自禁觉得她不沾人间烟火,犹如一缕青烟薄雾挥手即散,一种不似在人间,不可捉摸的美。
于秋婉写着写着,突然想起一句话,写了出来,也不自觉念了出来。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原本她只是感慨自己经历良多,最后想要的也只是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
但是她念着时,无意间望向窗外的某一处,却发现那里似乎站了一个人。
屋子里面一共有两个窗。之前她站的那个窗,从她站的那个位置和角度恰好看不见那人的位置,而桌边对着屋子的另一个窗口却离那人很近,她一眼就能望见了。
但是于秋婉学习的时候是很认真的,只有偶尔眼睛酸痛的时候才往外面看,所以先前她就一直没有发现那里有个人。
这突然冒出个人把她给吓一跳,脸上恬静美丽的微笑都还没收回来。
她这里是村里较为偏僻的一处了,一般很少人会来的,偶尔会有几个农民从房前经过,但是不是靠的特别近屋子里面也看不见,因为前面有个菜地院子。
她们家前面也就那么一颗树,还不大,天气也不是特闷热,就算天特别热,就那么一棵小树怎么能乘凉?
哪有像这样直接在人家围栏的小树下一直盯着人家里看的,一看就是不怀好意,故意偷窥。
皎月之前就看见那人了,长得人模人样的,却一直在自己家门口徘徊好几天,一呆就是几个时辰,跟个没有家的流浪汉似的。
家里存粮多,这几天小姐身体也不舒服,她干脆就把外面的篱栏加固了一遍,并且把篱栏的木门也牢牢的锁死。
外面篱栏只有半人多一点,害怕那人翻进来,她还“贴心”的在篱栏上放了些荆棘荆棘,涂了些草汁。
那种草是她在山上捡柴意外碰到的,手一碰便会痒,不一会儿手就肿的多大,防这种小人刚刚好。
果然,有两天那人的手都是肿的,可见她是多么有先见之明。
可是今天是她疏忽了,竟然让小姐看到这人,她立马跑去把给窗户关了。
“彭”地一声,可见皎月用的力气有多大。
“小姐,你不用管他!这人不知道头脑出了什么问题,穿的好好的,却喜欢到村里处晃悠,今天不知咋的就晃悠到自家门口了。”
知道皎月是对自己的维护,于秋婉也就没有过多的计较,本来也是那人没有礼貌,随意偷窥人家里的事情。
于秋婉很是疲惫,身体太过虚弱,她只是随便活动了一下,就感觉要喘不过气了。烟眉轻皱,云髻微松,几缕青丝轻抚白玉般的肌肤上,绝丽的脸蛋有些苍白,这并未折损她的颜色反而平添了几分人不胜衣,弱柳扶风韵味。
她柔柔地躺卧在躺椅上,惑人容颜有一丝无奈,也有些许纵容。罢了罢了,这些事还是让皎月去处理吧。
皎月越想越气,什么寻他,什么阑珊处,小姐不会是看上那人了吧?这个不要脸的贱人!仗着人模狗样竟然当着她的面勾引自家善良美好、不谙世事小姐!
皎月随手捞起一根木棍,就朝外面走。
皎月虽然识得字,在诗词上确实不大理解的,更何况那词确实容易让人误导。
跟着于秋婉她也学了些医,知道一些死穴,她避着要点,哪里打人疼就抡着木棍打哪里。
外面两人正沉醉在美人的笑容里面,还没有反应过来,迎接他们就是木棍,加上顾虑这里面的人不敢还手。
生生挨了皎月一顿揍,最后他俩受不住打了就跑了,估计接下来半把月他们身上到处都是疼的。
幸好头是重要部位,皎月知道分寸并未把棍子往孟浩远头上抡,他的脸也就没有破相。
孟浩远摸了摸自己俊俏的脸,要是破相了之后的提亲,成亲就不好看了。
其实要是真动真格,一个弱女子哪里是两个大男人的对手,只是因为在乎而已。他根本就不……关心皎月,他重视的只是婉婉。
以后婉婉嫁于自己,她身边的丫鬟还不是个无关轻重的物品而已。对于现在皎月这种护主的行为,其实他还是挺赞同的,只是对象不是他就好了。
孟浩远打定主意要尽快娶婉婉。他先是写信给父亲,把写好的婚书寄过去。要是父亲同意那最好,不同意这边就直接办酒,用些手段在府衙登记成婚。
他还让管家联系伢子在那里买了几个身强体壮的奴仆,并且找了县城里面最好的媒婆。一旦父亲那边拒绝,强制的成婚也不是不行,他只要人。
要是同意了更好,直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婉婉也不能拒绝。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询问过另一个人的意见。他太害怕失去了,可是他没有想过他从未拥有过,又何谈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