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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手,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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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很静,房间没有开灯,沈言一个人坐在松软的棕色沙发里,窗外隐约的星光映在他的身上,投下的暗影显得无比寂寥。“嗤”的一声,一根火柴被划着,泛着红光的火苗蹿了一下,随即安静下来。他缓缓地抬起手,将火苗凑向雪茄。落地玻璃窗,有清冷的白月光倾泻进来,像一束追光,打在他被岁月雕琢的额头上,深浅不一的纹理中,写满沧桑。他有房产无数,豪华别墅、古朴院落,但他经常栖身的地方,却不是这些地方,而是酒店总部的这间雪茄室。会议、谈判、项目考察、酒会、上流人士的派对,他生活的全部内容除了工作,就是商业活动。如今他虽然坐拥无数财富,他却依然迷恋成功所带给他的巨大刺激感。他不计一切代价来拓展他的事业版图,直到,他走到现在的位置,在商界名声远播。只是名利双收后,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幸福,甚至累了倦了的时候,连个倾诉谈心的人都没有。从前,他还有方芸,听他的愁苦,听他的喜悦。如今,他自己都不记得已经有多久没有看到方芸了,那个陪着他走过风雨的女人,在他的世界里开始缄默了。他没有想到,在事业越来越成功的今时今日,他的境遇却一如开始时那般的窘迫,不同的是,这份窘迫不是来自物质,而是内心的巨大空虚和情感的贫瘠。于是,在越来越多的时间内,他陷入了空前的迷茫之中,他渐渐怀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是不是自己真正想拥有的。他反复追问着自己:你到底想要什么?这个问题就像是一个无解的方程式,每解一次,就是一次心灵的煎熬。他觉得自己的心好像破了一个洞,一个很大的洞,所有的美好和幸福都从这个洞里流走了,他用尽一切去填补,却只是越来越空,越来越空。一开始,我在寻找什么呢?漆黑安静的房间里,一声长长的叹息显得格外沉重,雪茄还在燃烧着,一缕一缕的烟雾,笼罩着他空洞茫然的脸。沈言出生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山村。山村的风景很美,但是生活在山村里的人很穷。山村里没有电,家家户户点着煤油灯,或许是这个缘故,以致长大后的他对煤油的味道尤为喜欢。他的父亲沈翰原本是来山村支教的老师,那一年,俊朗青涩的沈翰大学一毕业就来到了这个处在云贵高原的山村支教。山村条件恶劣,支教的老师一茬接一茬地离开,最后,只剩下沈翰坚守阵地。当然,让沈翰心甘情愿留在这样艰苦环境中的除了那群渴望知识怀有单纯梦想的孩子外,还有一位让他心动并爱慕的单纯善良的女孩。这个女孩就是沈言的妈妈。儿时的沈言十分淘气,但是大人们说,越是淘气的孩子越聪明。这一点,在沈言身上很应验。沈言的妈妈在生产他时大出血,山村医疗条件有限,送山外的大医院没来得及,那个善良的女人在最好的年纪死在了崎岖的山路上。乡亲们说,那一夜,沈翰撇下刚出生的儿子,一个人围着大山疯狂地跑,一边跑一边喊着他死去女人的名字。之后,沈翰变得沉默寡言,渐渐地,连书也教不成了,后来,长期抑郁的沈翰疯了,再后来,一个下着暴雨的晚上,山路塌方,沈翰也死在了崎岖的山路上。此后,山村里的人再聊起沈言父母的故事时,总会摇头长叹,惋惜地叨念:可惜啊可惜,那么好的人年纪轻轻就走了。就这样,六岁的沈言成了孤儿。村子的人对沈言特别的好,不仅因为他是沈老师的儿子,还因为他可爱很讨人喜欢。沈言打小就聪明,沈翰活着时,精神状态不错的情况下,都会教他读书写字,小孩子记忆好,脑袋也灵光,好多知识,村里念中学的娃子都比不上。村头的李老汉无妻无子,见沈言天天跟个泥猴似的满山遍野地跑,怕孩子走上他父亲的路,索性就带在身边成了相依为命的人,除此外,村委还按月发给沈言生活补助。沈言经常听村上的人讲起自己的父亲。说父亲是大城市来的人,有知识有涵养,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留在这座大山里,父亲也不会如此短命。这样的话,沈言从六岁听到十四岁,八年的时间,他对山外的世界勾画了无数遍,但无论他怎样想,都无法想象出那个世界和山村的区别来。山的那一端也是山么?山外的世界有漫山遍野的绿树和野果么?那个世界中的人也会和李老爹一样爱喝酒,爱抽烟,睡觉爱打震天的呼噜么?如果母亲生活在山的那边,也不会早早地就走了吧?随着他的成长,他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他越来越渴望外面的世界,那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呢?直到,又一批来山村支教的年轻老师来,他跟着离开的老师一起走出了大山。日子过得真是快啊!沈言熄灭了手中的雪茄,长叹了口气。他想到了他的父亲,那个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所有,并为她生,为她死的男人。他记得李老爹说,其实娃子的爹娘都是好命的人呢,生在一起,死在一起。他一直不明白李老爹的话,那么穷苦的过日子,就算生在一起,死在一起,又有什么好命呢?下着雨的夜,黑色的迈巴赫62驶向兰苑别墅。车灯打在3号公馆的铜色大门上,闪着荧光。沈言摇下车窗,看着门内隐约的光亮,按在喇叭上的手又收了回来。站在落地窗前的方芸,望向院外那扇沉重的大门。她知道,沈言就在外面,她听到了车子的声音,也看到了车灯的光亮,对于这些细节,她早已熟悉,而今,却又觉得陌生。四月天,时常有雨。马上又是月末了,这是沈言这一个月来第一次回家。从之前的等待,到如今的淡漠,方芸发现,自己离这个男人已经越来越远了。雨越下越大,随即有了闪电和轰轰雷声。沈言缓缓地摇上车窗,心里生出万般歉疚。他想到了方芸,想到了儿子,想到了自己是一个丈夫,还是一个父亲。然而,这两种身份,对于他来讲似乎一直以来都模糊不清,儿子是不是又长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吃到妻子准备的饭菜了。一想到这些,沈言就觉得胸口被人狠狠捶打了一下,闷闷地疼。但是,家还是要回的。客厅的灯亮着,门,没有关。沈言迟疑了一下,脚,最后还是迈了进去。他先是用手拂了拂外套上的雨珠,然后看向内厅临窗站着的方芸。方芸没有回头,还是一动不动地保持原有的姿势,仿佛并未察觉有人进来一般。先生,您回来了。王姐双手端着一叠衣服站在一边,显得有些慌乱。王姐,你收拾这些衣服做什么?沈言有些好奇地问道。是……我原本打算去看小方,没想到你会回来。方芸打断王姐的话,转过头来,看着沈言说。我应该提前给你打个招呼的,要不,我送你过去吧!沈言,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客气了?方芸……我……你先坐吧,我给你沏杯茶。方芸不等沈言说完,径直走向偏厅。沈言原本想拉住方芸的,可手在袖管里挣扎了几下,终究也没能抬起来。他看着方芸的背影,想到她方才毫无情绪的眼神,他第一次感到这个女人已经离自己这样遥远了。曾经,这双眼睛里有过委屈,有过埋怨甚至愤怒,而现在,这双被岁月的潮水一再拍打逐渐暗淡的眼眸中,连厌倦都不存在了,她空空的,就像是他们的婚姻一般,除了名义,什么都没有了。顿然间,沈言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累,他示意王姐去忙自己的事情,然后,他拖着沉重的步子来到沙发前,“嗵”的一声坐了下去,整个人顿时瘫了下来。沈言,我们离婚吧!方芸把沏好的茶递给沈言,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像是一个去菜市场买菜的人说“给我一把芹菜”一样的简单。沈言先是一愣,伸出的手悬在虚空中停顿了一下,随即接过茶杯,他吹了吹浮在水面的茶叶,呷了一小口。他没有看方芸,他也不敢看,他只是佯装淡定地把茶杯放在茶几上,不疾不徐地说了一个“好”字。他觉得除了这个字之外,他找不到恰当的语言。十年,他从一名不文的旅馆伙计到如今身家过亿的名流,这个女人和他一起面对过无数次的人生低潮,一起隐忍克服,一起风餐露宿,无论怎样艰难的困境,这个女人都是默默地承受着,而今,他发达了,她却要离开了。沈言觉得这是一件无比讽刺的事情,他的心里酸酸的,像是年少时吃到的那块馊掉的馒头,让他难过得似乎要窒息。协议书我都写好了,放在了书房。我知道你看中香火,儿子随你,除了加拿大那套你买来送给我的房子,我什么都不要。这样对你不公平。怎样才算是公平呢?我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你,吃过苦受过委屈,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后悔过。沈言,感情里原本就不存在公不公平。我只是觉得累了,想换个环境生活。沈言的手忽地抖了一下,他觉得眼眶有些热,眼睛像是氤氲了一层雾气,他不敢看方芸。喉口紧的厉害,几乎要憋红他的脸,他用力咳了咳,不自然地问:小方,小方知道了吧?还没跟他说,儿子从小就心思敏感,或许他已经也察觉到了。方芸说到儿子的时候,原本毫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些微的笑容,不过这笑容在这样的谈话中,显得异常的不合时宜。儿子已经九岁了,由于两人常年忙于事业,儿子很小的时候就被他们送到了寄宿学校,直到事业稳定之后,方芸才把重心转移到家庭,做起了专职太太。不过那时儿子和他们已经有了很深的隔阂,在感情上也不亲近。方芸,对不起,我欠你们母子太多了。不要再说这些了。儿子跟你若是不方便,你可以随时跟我联系。之前我就给你开了一个户头,折子和卡都在放油灯的盒子里,密码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沈言摘下眼镜,用食指和拇指捏了捏眉心,顺势揉了揉模糊的眼睛,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想要流泪时是在什么时候了。我真的不需要。沈言,你也不年轻了,从前我们打拼,是为了一片自己的天,如今,财富有了,名利有了,该知足了。人这一辈子,总归有一站是用来歇脚的。方芸说着,踱步走到沈言身边。他的两鬓已经有了白发,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热血男儿,什么时候也开始老了?方芸的心里突然多出了许多感慨。她发现,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这个男人了。这几年,生意越做越大,他回家的日子也越来越少,他们之间很多时候两三个月都见不上一面。从最初的相互依靠,到如今的渐行渐远,他们几乎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方芸的手,轻轻落在沈言的头上。暖色调的灯光下,方芸的神态安宁,目光祥和。这个男人,曾是她用心用力唯一爱过的人,而现在,她提出了离开,曾经的不顾一切,在这一刻,成了一个遥远到仿佛不真实的梦。在方芸的手落下的那一刻,沈言的心头一震。说不出的千言万语,在此时化作了一种依恋。他将头靠在方芸的怀里,一如一个疲倦的孩子渴望得到母亲的安慰。他坚实的内心瞬间瓦解了,从小缺失母爱的他,流下了脆弱的眼泪。沈言和方芸要离婚的事情,儿子墨方平静地接受了。一切都发生了,一切又似乎没发生过。十年前,他们结的婚,领证的那天晚上,一盏煤油灯在破旧的小屋里亮着,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张罗了两个简单的小菜:西红柿炒蛋,凉拌土豆丝。他们喝了一点白酒,当时她被酒呛得流出了眼泪。十年后,他们离婚了,晚上,依旧是两个人。她关上厨房的门,做了两个同样的菜,他们喝了点酒。中间,他去了书房。在书房的花梨书柜下,他拿出一只带有精致花纹的红木盒子,像对待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只煤油灯。回到饭厅,他把那只煤油灯仔细地摆放在餐桌上。他说:可惜,没有灯油了。生活就是这样,来了一些东西,便会送走一些东西。我们有那么多漂亮的灯,煤油也就远了。办完离婚手续后的第四天,他们在机场告别。方芸,以后一定要幸福。我会的,你也一样。之后,方芸走向安检,下一站,她要停在加拿大。沈言看着方芸的背影,徒劳地挥着手,对于生活亦或人生,他的疑问更深了:路要怎样走,才能到达幸福?他终于懂得李老爹说的那句话了。他开始怀念那个山村,想念他的父亲。他觉得,他的父亲应该是个幸福的人吧,有那么一个让他愿意用生命去爱的女人,为她留下,为她死去。他想起初到都市的经历。那时,他没有学历,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就算是给小饭馆端个盘子,他都有些手足无措。他几时见过这样多的人,整个山村,也不过上百口人家,村子空荡的喊一嗓子,都听得见回音。人潮拥挤,他无处可去,晚上在公园的长椅上对付一宿,冰冷的石凳,潮湿的露水打湿了他的衣服。他在悉悉索索的声音中屡屡惊醒,每一处关节都在隐隐作痛。那一刻,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助。他不知道自己告别那熟悉的蜿蜒山路和和蔼可亲的乡亲们来到这里,是为了寻找什么?十八岁的他,在自己的梦想面前困惑了。给,吃点东西吧。当他立在街头,一双噙着眼泪的眼睛仰望着蓝空时,他的身后响起了清脆的声音。他带着稍许的疑惑转身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他觉得,那是一张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温暖的脸。她真美啊,白皙的皮肤,水汪汪的大眼睛黑亮而圆,两个深深的酒窝镶嵌在粉嫩的脸颊两边,一头乌黑的头发扎成一束高高的马尾。沈言至今也想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会那么仔细地盯着她看,没有一丁点儿的羞涩。这个场景,就像是一个幻影机一样放在他的大脑里,每当静下来的时候,频频播放。他看那个女孩和那个自己。看着青涩的方芸和青涩的自己。兜兜转转,原来爱情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小事啊。穷的时候,他们相互依靠,一盏煤油灯,两个小菜,就能傻傻地笑上一个晚上。如今,他坐拥财富无数,能让她一辈子用之不尽,可惟独,没了陪伴。古人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站在候机大厅里,五月的阳光投过落地玻璃窗,热烈地照在沈言的脸上,光影模糊了他的轮廓,像是一幅抽象的画。他手里握着飞往那个遥远国度的机票,激动地盯着航班起飞的时间。那一刻,他终于懂得:如果手都放开了,要怎么去和她相伴到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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